「十诫」的内容,其属灵的意义是什麽? 本章所记载一切有关「十诫」的话,都是出於神的;亦即神藉摩西降下律法给神的子民,而「十诫」也是他们须接受的责任和义务。这「十条诫命」原来的意思是「十句话」,是整个律法的基础,共分成与神的关系(一至四条)和与人的关系(五至十条)两大部分。前四诫是要爱神,这是人对神当尽的本份,後六诫是要爱人,这是尽人的本份。「十诫」的内容所着重的是律法的总原则,而非细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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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向着神的四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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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可有别的神」,因为神是我们的唯一,在我们生命中应居首位。在神眼中,祂容不下任何与相提并论丶与祂相抗衡。
(2)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跪拜……事奉它」,因为祂不能容忍我们把祂应得的尊荣归给偶像。
(3)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我们必须以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4)。「妄称」意指存心不正直诚实,态度不郑重,虚情假意且轻浮地称呼神的名。
(4) 「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因为我们要纪念主恩,祂是安息日的主(太十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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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孝敬父母」,因为我们必须尊重这唯一带着应许的诫命(弗六1~3)。「孝敬」意指孝顺丶敬爱丶尊重丶听从丶关心丶供养丶看顾等。
(2) 「不可杀人」,因为我们必须尊重生人的生命,包括不可无故杀死任何人。
(3) 「不可奸淫」,因为我们必须尊重婚姻,包括严禁正常婚姻关系之外的一切男女性行为。
(4) 「不可偷盗」,因为我们必须尊重其他人的财产权,包括不可获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
(5)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因为我们必须尊重公义,包括不可有任何不诚实的言行。
(6)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并他一切所有的」,因为我们必须尊重人权,包括不可有任何越权的贪念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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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要求以色列人守「十诫」,而「十诫」和主耶稣的教导有何关系呢?
2. 我们是否建立与神正确的关系,就是将祂放在首位,单单敬拜事奉祂?
3. 我们是否和人有对的关系,就是以爱心与尽责的态度,顾到别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