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律例的内容,其属灵的意义是什麽? 本章我们看见「责任」的律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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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赔偿的律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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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偷牛,偷羊的,要加倍赔还。
(2) 因管理的疏忽,或是失火,导致损失的,都要赔偿。
(3) 遗失受托物件或牲畜,要赔偿。
(4) 向人借的牲口死了或受伤了,要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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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兽淫合的
(2) 行邪术的
(3) 祭祀别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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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论在财物处理上,人际关系上,男女关系上,我们是否被分别出来,而活出圣洁的生活呢?
2. 在与人共处的事上,我们是否学会「凡事都不可亏欠人」(罗十三8),而不占人便宜,使人受亏呢?
3. 我们是否学会爱人如己,以别人的事就是我们的事,别人的难处就是我们的难处,别人的重担就是我们的重担呢?
4. 耶和华顾念寄居者丶孤儿丶寡妇和贫穷人。我们是否对有需要的人,及时伸出援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