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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屬靈恢復的原則之一—恩典

「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裏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罷。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得一15-18

「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阿!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裏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裏,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裏喝僕人打來的水。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路得說:我主阿!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得二8-13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的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波阿斯說:女兒阿!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女兒阿!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罷;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得三6-13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德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得四9-13

回到原初的旨意

感謝主給我們這個機會,能一同來交通一點屬靈恢復的原則。在神恢復的道路上,是有一些屬靈原則的。這些屬靈原則必須先得恢復,然後才會有真正的恢復。

歷代以來,神在地上常作恢復的工。所謂「恢復」,一面說雖然是恢復人所失落的;另外一面,乃是恢復神原初所定規的旨意。我們的神是一位有旨意的神。創世以前,神在祂兒子基督耶穌裏就定了旨意。神所有的計劃、所有的作為,都是根據創世以前在祂兒子裏所定的旨意。但是人常常打岔神,而且一再的墮落,因此,神就一直作恢復的工作。神不但要恢復人因墮落所失去的恩典,而且還要恢復到祂自己原初在祂兒子裏所定的旨意,都得以完全成就的地步。

屬靈的原則彰顯於屬靈的實際

所以一說到「恢復」,我們就當知道:神不但要恢復人所失落的,更要恢復到祂原初所定的旨意裏面去,也就是要恢復到屬靈的實際裏面去。因為神從來不注重外面的事物,而一直注重屬靈的實際。人往往只注重那些外面的事情,但神總是注意裏面的實際。可是要有裏面的實際,就必須先恢復屬靈的原則。

屬靈的實際,並不是抽象的。很多時候,我們以為既是屬靈的,就是抽象的,好像無法捉摸似的。但是,真正屬靈的人、事、物卻是非常實際、非常實在、非常具體的。因此,聖經在題到屬靈原則的時候,常常用人物來代表它。換一句話說:神往往把一些屬靈的原則作成在人身上,叫這人能彰顯出這一個原則來;這就是屬靈的實際。不是抽象的,乃是在人身上能看到、能見證出來的。神先作工在人身上,把這個原則組織在人裏面,然後再從這個人身上彰顯出來;這就是道成肉身的原則。屬靈的原則必須組織在人身上,成為生活,成為見證;那就是屬靈的實際。

從舊約人物身上看屬靈原則

舊約聖經好像一幅幅的圖畫;是神用歷史和人物所構成的各種各樣的圖畫。新約就直接給我們許多文字。但這些文字,必須藉著舊約的圖畫,才能使我們領會、明白。因此,新約裏許多屬靈的原則,我們可以從舊約的歷史和人物身上看得更清楚。所以,我盼望藉著舊約裏的人物,來與弟兄姊妹交通一點在神恢復路上屬靈的原則。

以色列百姓是神屬地的子民;在他們的身上,神有祂的旨意、祂的工作和祂的帶領。而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人,乃是神屬天的子民;神在我們身上,也有祂的旨意、祂的工作和祂的帶領。雖然在外表上,神在祂屬地的子民以色列人身上所作的,比較外面一點;而我們乃是祂屬天的子民,所以神在我們身上所作的,是更裏面的工作。他們是影兒,我們是本物的真像;但是屬靈的原則卻是一樣。所以以色列人所經歷的,能給我們許多借鏡。

神對以色列人原初的旨意

神在以色列人身上,有祂自己所定規的旨意。神的旨意向著以色列人,是為亞伯拉罕的緣故。神揀選了以色列族,拯救他們,把他們帶來歸給自己;神要住在他們中間,要他們作祂的百姓,自己要作他們的神;神要在他們中間作他們的王,而他們要成為一個敬拜神的民族;這就是神向以色列人所定的旨意。

神藉著摩西把以色列人從埃及拯救出來,帶他們到西乃山,賜給他們律法和會幕。而後神藉著約書亞,把他們帶到迦南應許之地。約書亞擊敗了迦南地七族的人,就把那地分給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他們得了這應許之地,本可以在神面前安居樂業;在那裏享受神所賜給他們一切的豐富;更可以用這豐富來敬拜神、事奉神。這樣就可以在這地上作神的子民,神也就作他們的王。

以色列人的失敗和神的恢復

但我們從士師記裏看見:在那三百多年的歷史中,以色列人雖然已經住在迦南地,神卻始終沒有達到拯救他們的目的。在這三百多年裏,他們不但不能得著神所分給他們的全部產業,不能把他們的仇敵完全消滅,反而時常受到仇敵的脅迫侵害,飽受痛苦。神憐恤他們,就興起士師來拯救他們。但是士師的拯救不過是暫時的,士師一過去,他們就離開了神,又落在仇敵的壓迫之下。於是他們又呼求神,神就再興起一個士師來拯救他們。這樣的歷史連續有三百多年之久。在這三百多年間,他們的光景,可以說是每下愈況,一代不如一代。

然而神為著祂向亞伯拉罕的應許,為著祂自己的憐憫,就起來作恢復的工作。神不但要恢復以色列人所失落的,而且要恢復祂原初所定的旨意。所以神就藉著五個人,來帶進祂完全的旨意。這五個人,是代表五項屬靈的原則。而神恢復的工作,就是根據這五項屬靈的原則。或者說,神所要恢復的,就是這五項原則;這五項原則,是用五個人來代表的。

第一個人是路得,她是神恢復工作的開始。然後經過哈拿、撒母耳,一直到大衛和所羅門。到了大衛和所羅門,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應驗了。以色列人得著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而神也在他們中間真正的作了他們的王;他們所有的仇敵都被征服了,國家就進入了平安的境界;聖殿也被建造了起來,神在他們中間得著了敬拜。所以我們在以色列的歷史中看見:因著他們的軟弱、墮落和失敗而喪失了一切;但神為著自己的名和祂的應許,就藉著這五個人,把祂向以色列人原初所定規的旨意,完全的恢復了過來。這就是我們這一次在神面前所要看的。

第一個屬靈的原則—恩典

第一個屬靈的原則,就是「路得」所代表的「恩典」。我們讀「路得記」的時候,就看見這個屬靈原則在路得的身上彰顯了出來。神要起來作工,必定用祂的恩典。恩典是神作工的原則;也是神作恢復工作的原則。

甚麼是「恩典」呢?如果是應當的,是配得的,就不算恩典。恩典是我們不配,也是不該得的,乃是神白白所給和所作的。恩典不是從人而來,也不是人努力作工得來的。常常是在人的盡頭,神才有祂恩典的開始。因此我們看見,神作工的時候,完全是根據恩典的原則:起頭是恩典,經過是恩典,最後的成全也是恩典。從始到終都是恩典,所以人就沒有甚麼可誇的地方。人也不能沾神的榮耀;因為一切都是神自己作的。

我們今天在神的面前,需要真實的認識恩典。不錯,在我們得救的時候,嚐過一些恩典的滋味。在我們得救以前,曾經用盡了自己的方法、自己的力量,而結果仍是一無所成;然後我們才來接受神的恩典。所以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這個我們都知道。但是,難處在這裏:我們是從恩典入了門,卻又往往想要憑著自己的肉體來成全。

我們以為說:起初的時候是需要恩典,現在就要靠自己了;起初是神作的,現在要自己來作了。這是因為我們對恩典不夠認識。如果我們對恩典有徹底的認識,我們就不敢作;我們只知道自己不配、自己不該,一切都是神自己來作成的。一切都是從神開始、從神出來,而且都要倚靠神,最終都要歸到神那裏;這個就叫作「恩典」。

每提到「恩典」,在我們的感覺裏往往只有一個意義,那就是白白賜給我們的。但是「恩典」這個字在希臘文裏,最少有三個意義:

恩典的本身—主自己

第一個意義,是恩典的本身。那施恩者是何等的美麗、何等的動人;叫我們與祂接觸的時候,裏面就得著無限的安慰和喜悅。好像在這裏有幅美麗的圖畫,我們看到這圖畫就會感覺無限的愉快,非常的滿足;這愉快,是從圖畫本身的美麗而來的。如果這幅圖畫本身並不美麗,你看了,也就不會覺得滿足;恩典也是這樣,所以恩典的本身,是我們要注意的。恩典是根據於那施恩者;因為那施恩者是這樣的美麗,這樣的動人;因此當我們看到祂、接觸祂的時候,裏面就得著了喜樂、得著了滿足。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甚麼叫作「恩典」呢?我們的主就是恩典。恩典並不是主將身外的一點東西賜給我們;恩典乃是主自己。主自己就是神的恩典。我們的主是多麼的美麗、多麼的豐富而動人。每當我們看見祂、聽見祂,我們的裏面就跳躍,裏面就感到無限的安慰,無限的愉悅和滿足。所以我們要知道,恩典是在主裏面;主自己就是恩典。恩典不是一件東西,恩典乃是一個人。恩典是有位格的,就是主自己;祂的本身就是恩典。這是我們必須要清楚認識的。

不是說我們需要赦罪,就到神的面前求神給我們恩典;神賜給我們一個贖罪包,我們拿了這個贖罪包,我們的罪就得著赦免了。也不是說我們感覺缺少永生,我們到主面前求神給我們恩典;神就給我們一個永生包,我們拿著這個包,我們就得到永生了。也不是說我們需要安慰,我們到主的面前求恩典;主就給我們一句安慰,給我們一句能力等等。都不是;「恩典」乃是神把祂的兒子賜給我們。「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三16)神給我門的恩典就是祂自己的兒子—主耶穌。凡是得著主的,就得著了恩典。在主以外神沒有恩典。神一切的恩典都在主裏面;神把主自己給了我們。這是希臘文裏「恩典」的第一個意義。

恩典的過程—白白的而且普遍的賜給

第二個意義,是恩典的過程。在恩典的過程裏有兩點:第一,如果是恩典,就必須是白白的,不用代價;不是買賣,乃是白白賜給我們的。第二,如果是恩典,就必須是普遍而沒有分別的。不能因為對這個人有好感就給他恩典,對那個人沒有感情,就不給;這不算恩典。如果是恩典,就必須是普遍性的。所以當神向人施恩的時候,一面是白白的把祂的兒子賜給我們;另一面,祂是把祂的兒子賜給全人類,沒有分別,不管是誰,祂都願意把祂的兒子賜給他們。

恩典的反應—成為有恩典的人

「恩典」還有第三個意義,就是受恩者的反應。我們今天是蒙了恩典的人,這恩典既然來到我們裏面,就把我們變化了;叫我們這個人,也成為有恩典的人,能把恩典發表出來。比方說:我們在吃飯以前總要謝飯;「謝飯」在英文裏就是「謝恩典」。意思是:我們既然蒙了這麼大的恩典,我們應當有感恩的心。但這感恩的心也是恩典;若不是恩典在我們身上作工的話,就連謝恩我們也都不會。許多人根本不會謝恩,因為他們以為這是應得的。但我們這班蒙恩的人,就應當謝恩,因為恩典在我們身上實在是豐富的。哥林多前後書告訴我們:就是連我們能賙濟窮人,也是恩典。為甚麼呢?因為我們既然蒙了神這樣大的憐憫,怎麼能不憐憫別人呢?所以,「恩典」的第三個意義就是說:我們既然蒙了恩典,就應當變成有恩典的人。我們既蒙了神這麼多恩典,如果不能把神的恩典發表出來給人,那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實在是被浪費了。

所以「恩典」這個字,在希臘文裏面就有這三方面意思。如果你好好讀聖經,就必看見這三方面的意思,在聖經裏都有。我們既看見了恩典的意義,現在就要回到路得記,來看神的恩典怎樣組織在路得裏面,並且藉著她發表出來。這是神作恢復工作的開始。

路得的身分

路得是個摩押女子。申命記第二十三章告訴我們:「摩押人或亞們人,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就是過了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原因是當以色列人出埃及來到迦南邊界的時候,摩押人沒有拿食物和水迎接他們,並且僱了巴蘭來咒詛他們(但神不聽巴蘭的咒詛,反使咒詛的話變為祝福),因此以色列人就永不可為摩押人求平安和利益。這就是說:摩押人在神的面前是毫無地位的,他們是神所棄絕的。路得既是一個摩押女子,就著天然說:她與神是永遠無關的,她在神的子民中也是永遠無分的;在神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但是,在神奇妙的恩典裏,竟然把這摩押的女子帶到迦南美地。而神把路得帶到祂自己會中的過程,也是非常特別的。

神的管教

路得記的開頭這樣記載:「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得一1-2)以利米勒帶著家眷逃避饑荒,到摩押地去寄居。弟兄姊妹!我們知道迦南乃是流奶與蜜之地,是神所祝福的,何以在這流奶與蜜之地竟會發生饑荒呢?聖經給我們看見: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以色列的百姓背叛了神。因他們犯罪、得罪神的緣故,神就把天封閉了起來,不再降雨在地上,他們就遭遇了饑荒。當他們面臨饑荒的時候,應當披麻蒙灰在神的面前悔改才對;如果他們悔改,神管教的手就會放鬆些。但這裏有一個人名叫「以利米勒」,意思是「他的神是王」。如果神真是他的王,他就該服在神的管教之下而悔改;但是,他不但沒有悔改,反而為了躲避神的管教,逃往摩押地去了。

「摩押」在聖經裏是代表「肉體」,特別是代表「肉體的驕傲」。因為以賽亞書第十六章六節說:「摩押人驕傲,是極其驕傲。」在這裏可以看見,當一個人在神的管教之下不肯悔改時,他就落到血氣的狂傲裏去了。他想要在人的狂傲裏得滿足,而不肯服在神的管教之下謙卑悔改。他以為這樣就可以逃避神的管教,逃避饑荒,到了摩押地還可以有所享受。但是神管教的手,卻跟著他,所以到了摩押以後不久,以利米勒就死了!

以利米勒的兩個兒子,娶了兩個摩押的女子為妻。當然,人墮落到肉體裏去的時候,就做出許多違背神的事情來。本來,神曾命令以色列人不可與摩押人通婚;但以利米勒的兩個兒子,竟然娶了兩個摩押的女子為妻。所以神管教的手,就加在兩個兒子身上,他們也就都死了。結果是:他們在摩押住了十年以後,所剩下的只是一門三寡—拿俄米和她的兩個媳婦。

恩典的第一步—拿俄米身上的見證

就在這個時候,拿俄米聽見「神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的消息,所以就決定要回猶太地去。她的兩個兒媳婦很愛她,要跟她回去。但她告訴她們說:「我女兒們哪!你們回娘家去罷,你們若跟我回去是毫無前途的。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拿俄米在這裏看見了神的手。很多的時候,神的手在人身上,人卻不知道;甚麼時候我們知道這是神的手,甚麼時候就有盼望了。拿俄米在這時候知道是神的手攻擊她,就謙卑俯伏在神的面前。她承認這是全能的神使她受苦;是神在這裏管教她。而在她的苦勸之下,大媳婦回去了。

但二媳婦路得卻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降罰與我。」(得一16-17)因為路得是這樣的堅決,拿俄米就把她帶到猶大的伯利恆去了。

在這裏我們可以看見,恩典開始工作了。路得怎樣會被吸引到神這裏來的呢?是被她婆婆拿俄米所吸引的。這吸引是由於路得看見她婆婆,在神管教的手下能這樣的服下來而不反抗,這就摸著了她的心。世界上的各種宗教,都是福利主義;如果今天蒙福,就去拜拜;如果遭殃,就棄絕了它。但路得在拿俄米身上所看見的,是她在神管教之下,不離棄神,反倒俯伏下來;這叫路得看見這位神的不同。因此路得說:「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她願意撇棄自己的國、自己的同胞和自己所拜的假神,而以拿俄米的國為她的國,以拿俄米的神為她的神。這是她蒙恩的開始。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如果要被神用、要吸引人到神面前來,話語雖然是需要的,但我們的生活更要緊。光有話語而沒有生活的見證,人是不會被吸引到神面前來的。如果我們在神的管教中,能服在祂大能的手下,這光景才有能力,才能吸引人來歸向神。如果我們與神常有交通,滿有主的恩膏,那就更能把人帶到神的面前來了。所以在路得的身上,恩典的第一步,是藉著拿俄米的見證。許多人所以能蒙恩,實在說來,第一步並不是因為他聽見了甚麼;人可以聽許多的福音而不相信;但是當他看見福音顯在人身上的時候,他就不能不信了。許多的人相信福音,都是由於有人用自己的生活,將福音見證了出來。

恩典的第二步—拾取麥穗

他們回到猶大伯利恆的時候,全城的人都驚訝說:「這是拿俄米麼?」拿俄米說:「不要叫我拿俄米(『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苦』的意思)。」「不要叫我甜,要叫我苦。因為我滿滿的出去,空空的回來;全能者使我受苦。」他們回來的時候非常的貧窮,婆媳兩人過著貧苦的生活。

按摩西律法的定規,人在收割莊稼的時候,不可把田角的麥穗割盡;要留下一些麥穗給貧窮人、孤兒寡婦以及外邦人,叫他們也能得一點糧食。這表明我們的神是何等的慈愛憐憫。許多人以為說:舊約的神是嚴厲的,而新約的神才是慈悲的;這是不合真理的說法。神的律法規定說:收割的時候不可割盡田角,剩下的麥穗要留給窮人。所以等收割麥子的時候,無論是收大麥或小麥,總有許多窮人、寡婦、外邦人和寄居的,他們跟在收割的人背後拾取麥穗。因此路得也對婆婆說:「容我往田間去,拾取一些麥穗」。婆婆說:「你只管去。」在神奇妙的安排下,路得被帶到波阿斯的田裏來。「波阿斯」是誰呢?是以利米勒至近的親屬;他是一個大財主。

「波阿斯」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在他裏面有力量」。路得就在他的田間,跟在使女們的背後拾取麥穗。波阿斯來了,問說:「那是誰家的女子呢?」他們告訴他說:「這就是摩押的女子,跟著她的婆婆拿俄米回來的。」波阿斯就對路得說:「女兒阿,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裏拾取麥穗……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裏喝僕人打來的水。」於是路得俯伏在地叩拜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波阿斯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我們看見路得就在波阿斯的田裏拾取麥穗,這是恩典的第二步。

你知道波阿斯,乃是預表我們的主耶穌。我們的主乃是大財主,祂極豐富,祂的田產沒有限量。當我們被吸引的時候,雖然我們還不認識祂,但可以先到祂的田間拾取麥穗。拾取麥穗與收割大不相同;收割是將整個的田收穫起來,那是豐富而又豐富的;而拾取麥穗是將遺下的一點撿拾起來,但雖然是遺下的一點,也是非常豐富的。聖經上有個故事:有一個迦南的婦人,到主的面前來說:「主阿!可憐我的女兒!」主說:「不可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你記得這個故事嗎?兒女當然是坐在桌子上,享受父親所預備一切的豐富。但這個婦人很有信心,她說:「不錯,我不是兒女,我是一隻狗,狗總也可以吃兒女們掉下來的零碎罷!」

弟兄姊妹!這叫我們看見,在我們信主以前,因著一班信主的人對於我們有點吸引;雖然我們還沒有真正的認識主,就在那一段時間,神對我們就有了恩典。我們雖然還沒有成為兒女,不能坐在桌子上,享受神家裏一切的豐富;但最少我們可以拾取一點碎渣兒—麥穗。很多人還沒有信主,但當他遭遇患難的時候,求告主,主也拯救他脫離患難;這就是收拾麥穗的意思。也有人因患病在神面前求神醫治,神也聽他的禱告,把他醫治好了。這是甚麼?這不是收割,乃是拾取麥穗。所以你就看見神的恩典太豐富了,豐富到一個地步,即使是零碎的麥穗,也足夠我們拾取的。甚麼人是貧窮的、是寡婦、是寄居的、覺得自己可憐的,都可以到祂的田裏來拾取一點東西,以弗所書第一章三節說:「神把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在基督裏都賜給我們了。」波阿斯的田裏實在是太豐富了,我們可以來收割;即使我們還不夠認識祂,也可以來拾取一點麥穗。

恩典的第三步—救贖

等到大麥小麥都收盡了,拿俄米就對路得說:「我豈不應當為你設想麼?」按利未記第二十五章二十五節的條例:若有一個以色列人貧窮了,要把自己的田地賣掉,他的至近親屬,就有權利把這田地買過來,叫這田地留在本族的人中間,而不致流到外人手上去。這是舊約的律法。同時申命記第二十五章五節也說:「如果有兄弟同居,哥哥娶了妻,沒有生子就死了,他的弟弟有義務要娶他的嫂嫂,生下來的長子,必要歸他哥哥的名下,為他的哥哥留下名分。」這就是舊約裏所表明的救贖原則:救贖人和產業;也就是存留兒子的名分。

拿俄米知道這律法,所以對路得說:「今夜,波阿斯在場上簸大麥,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路得就照樣行了。當波阿斯在夜半醒過來的時候,問說:「你是誰?」她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來遮蓋我,因為你是我至近的親屬。」「用衣襟來遮蓋」,另外一種繙譯是:「你有救贖的權利。」波阿斯就答應她說:「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我要盡我的本分,只是有一個比我更近的,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罷;倘若不肯,我必為你盡本分。」這是恩典的第三步—路得來到波阿斯的禾場上。

甚麼是「打場」呢?就是麥子收割以後,要在那裏打麥子。打場就是打麥子的地方。就著屬靈的意義說:乃是十字架;因為打場是把麥子和殼子分開的。外面的糠秕與裏面的麥子,藉著打場把它分開。打的時候經風一吹,就把糠秕吹開了,留下來的就是麥子。所以這裏的故事,乃是代表我們來靠近基督的十字架,向主要求救贖。

我們和神原是不配,也是不該的。我們犯了罪,自作自受,在神面前是毫無地位的。我們不能到神面前來求恩典、求憐憫,神也不能向我們施恩典、施憐憫;因為這與祂自己的公義和聖潔不合。如果神不差遣祂的兒子來到地上作人,如果沒有道成肉身,我們就沒有救贖。神不能向我們施恩典;我們向祂也不能有要求。但感謝神,祂差遣祂的兒子到地上來作人;我們有骨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為骨肉之體;我們是人,祂也來作人,與我們一樣。祂來作我們至近的親屬,是為了叫我們能得救贖。祂在那裏救贖我們呢?是在十字架上。祂在十字架上救我們的甚麼呢?不但把我們這些失喪的人救贖回來,也把我們所失去的產業贖回來。我們這些人因犯罪的緣故,是失喪的,祂來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就把我們這個人救了回來。不僅如此,並且把我們所失落的產業,就是神所定規賜給我們的天上產業,主在十字架上也都替我們贖回了。所以聖經才說:「神在基督裏,已經將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都賜給了我們。」這就是主在十字架上替我們贖了回來的。

但這個救贖的工作還有一個攔阻,那個攔阻是甚麼呢?就是還有一個親屬,比波阿斯更近。所以波阿斯說:「如果他肯盡他的本分,就由他罷;他若不肯,我必為你盡了本分。」感謝神!聖經裏沒有告訴我們:這個更近的親屬名字叫甚麼,所以我們不知道他是誰。聖經既沒有題他的名字,我們也不必去追究。但人總是好奇的想要問問究竟他的名字叫甚麼?所以有的人說:比主更近於我們的,必定是律法;因為先有律法然後才有恩典。律法是先給人的,所以就與人更近一點。不錯,律法不能救贖我們,若律法能救贖我們,它自己的產業也要發生問題了,律法的公義就要受損了。所以律法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得四6)這證明律法是不能拯救人的。

有人說:那個親屬不是律法,應當是肉體;我們的肉體當然與我們更近,它和我們是與生俱來的。人在那裏,肉體也就在那裏。肉體能拯救我們嗎?肉體當然不能救贖肉體。所以感謝主!只有主才是能救贖我們的至近親屬。

恩典(救贖)在於與主聯合

到了第四章就給我們看見,這救贖是如何完成的。第一節說:「波阿斯到了伯利恆的城門口。」因為當時解決事情都是在城門口—審判在那裏,開會也在那裏,所以波阿斯一早就到了城門口。剛好那至近的親屬也來了,他就坐在那裏。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個作見證,把光景告訴他們。他說:「現在我們的親屬拿俄米回來了,她要把以利米勒的產業賣掉,你與我都是她至近的親屬,我們當盡這本分;你肯不肯贖這產業呢?」那人回答說:「我肯。」波阿斯說:「那麼你要贖這產業,也要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那人說:「這樣我不能贖了。」因此他就把鞋脫下來,交給波阿斯(這是當時的規矩,如果作買賣交易,只要將鞋脫下交給對方,這個買賣就成功了。)所以波阿斯說:我今天要把以利米勒的產業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同時娶路得為妻,為要存留死人的名。這樣,他就把路得娶了過來。

主的救贖是怎樣臨到我們的呢?我們看見這裏有一個原則,就是「聯合」。我們回頭看基督教的歷史,在黑暗的時期,信徒們都不知道因信稱義的真理,以為一個人若要稱義就要立功積德才行。到了十六世紀,神就興起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等一班人,他們就起來傳講因信而稱義。雖然在那個時候對因信稱義的解說還不夠清楚,他們說:「如果你相信,神就把義給了你,加給你,你就稱義了。」稱義好像是你得著一件東西似的。這是改教時對因信稱義的講法。但感謝神!到了十九世紀,當弟兄運動開始的時候,他們把因信稱義看得更清楚了。他們說:「人因信稱義,乃是聯合。」不是說人信了主,主就把「稱義」加給他,他就得以稱義了。不!神稱我們為義的時候,乃是要你與主完全的聯合。所以你在這裏看見救贖的工作是怎樣作的呢?乃是憑著聯合。波阿斯把路得娶了過來,這就是聯合。因著這樣的聯合,凡是波阿斯的,也都是路得的了。甚至連波阿斯的名字,也成為路得的名字了。波阿斯與路得聯合為一,這樣,救贖的工作就完完全全的成功了。

所以弟兄姊妹!我們蒙主的救贖,是根據甚麼呢?是根據與主聯合。我們因著信,與主聯合為一了。祂的名就成了我們的名,祂的一切也成為我們的一切。在這個聯合裏,是何等的豐富。這是恩典。

恩典的結果—成全神旨

這個「聯合」有甚麼結果呢?感謝神!因著這個聯合,我們看見路得和波阿斯就生了俄備得。「俄備得」的意思就是「敬拜」。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親,耶西是大衛的父親;這叫我們看見,因著這個聯合,把大衛帶進來了。大衛作王,他是代表神在以色列人中作王的。他們確實是回到了神原初所定規的旨意裏來了。所以神恢復祂原初所定的旨意,是藉著路得開始的。藉著路得就帶進大衛;而在大衛的時候,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完全的應驗了,神在以色列中也真正的作了王。

感謝神!不但因著這個恩典的聯合帶進了大衛,並且帶進了大衛的子孫;就是那位比大衛更大的,我們的主耶穌。所以這聯合的恩典所產生的結果,是沒有限量的。當神的恩典作工的時候,是無法限制的,我們不知道神的恩典能作到一個甚麼程度。很多時候我們得到一點點恩典就滿足了,以為甚麼都有了;但是我們應當看見,神的恩典是何等的豐富,祂的恩典要一直作到祂自己完全滿足,祂自己所定的旨意完全恢復才可以。這是恩典的功效。從起頭到末了,都是恩典。

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我們如果盼望神在地上作恢復的工作,恢復原初祂在基督裏向我們所定的旨意,第一要認識的,就是「恩典」。我們要把自己完全放下,承認說:我們不配、我們不會,我們也不能;必須完全仰望神的恩典。如果我們能完全仰望神的恩典,到恩典作工的時候,你要看見那是無可限量的。願神用這一點點的話語祝福我們。

禱告:我們的主,我們的神,我們感謝讚美!因為是滿有憐憫、滿有恩典的神。我們要感謝讚美,的恩典就是的兒子;在兒子裏面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主阿!我們真是求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我們今天成了何等樣的人!乃是恩典所賜的,我們沒有一點可誇的地方。主阿!因著恩典的緣故,叫我們這個人能起來。因為我們沒有一點能力,我們也不配,我們的主,讓我們永遠站在不敢、不配的地位上,讓我們永遠接受,仰望的自己,直到恩待我們。當恩待我們的時候,有誰能攔阻的恩典?當恩典作工的時候,是作得何等的全備!主阿!我們要感謝讚美,把一切榮耀都歸給!求賜福自己的話語!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江守道《屬靈恢復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