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奇妙的救主
唱詩:主耶穌 真奇妙 主耶穌 真奇妙 主耶穌我救主 真奇妙
眼曾見 耳曾聽 清楚在聖經記明 主耶穌 我救主 真奇妙
經文:太廿八章十六至二十節。
認識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我們的主從死裏復活後,他還在世上四十天,過了四十日,他才升天。為何主不立即升天?其中或有很多的原故,最大的原因我以為主要與門徒同住,給門徒機會認識他。主將他自己顯與門徒,我們讀經時見到主在四十日中給門徒的印像。當日門徒怎樣認識主,今天來聚會弟兄姊妹也照樣認識主。
主給門徒的印像──
(一)他是一位活的耶穌
不錯,主為我們死於十架,三天三夜在墳墓裏,但他復活了,他是一位活的耶穌。耶穌說:「……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啟一章十八節)他是永活的神,今天我願把這事放在各位心中。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分別,就是我們所信的主是活的主,其他宗教可以用個「死」字來形容他們。杭州有間大廟,香火很盛,據說這廟香火極盛的原因,是因為這廟供奉釋迦牟尼的牙齒。這些人到廟裏拜甚麼?他們拜死人的牙齒,那宗教是死的。回教人以拜穆罕默德的墳墓為榮,他們到亞拉伯朝聖,誇耀穆罕默德的墳墓是何等美麗,但信主的人說:「我的主不在墳墓裏,墓裏是空的,主耶穌已經復活了,我們所拜的耶穌,是一位活的救主。」
感謝主,他是活的,我們若有兩三個人奉主的名聚會,主就在我們中間。
我們的主是活的。有不信者問:「有何證據?」最大的證據,就是請看當日耶穌的門徒。
當門徒見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他們就都灰心失望,以為跟從了三年的主,現在死了。救主死了比較父母死了更可憐,救主死了,就沒有盼望,怪不得當日門徒傷心失望。但後來門徒大大的改變,不再灰心失望,有勇敢,放下一切,不顧性命,到各處傳道。從前是失望的,如今因何有此大改變?因為他們親眼見到了復活之主,知道主不是死的,乃是活的。巴不得今晚我們都見到活的耶穌,若耶穌不是活的,我就不拜他,感謝主,耶穌死了一次,活到永永遠遠。門徒見到活的主就大大改變,今晚見到活的主的人,也有大改變。
(二)他是一位得勝的主
我們的主是一位得勝的主,他勝過魔鬼,勝過罪惡,勝過世界,勝過死亡。今日信主的人,我們不但得救,也做一個得勝的人,因我們的主是得勝的,我們因他的得勝我們也得勝了。正似馬來亞在日治時代的日本僑民,他們沒有槍,但走路似個得勝者,為何?因他們的軍隊得勝了。我們本來是軟弱無力的,但因主的得勝,我們都能在魔鬼面前說:「我是個得勝者。」似日本的平民一樣。
因耶穌的得勝,我們也得勝了!
「然而靠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章卅七節)
1. 得勝的範圍,一切事情,完全得勝,不是在一些事上,因此得勝很大。
2. 得勝的程度,得勝有餘。
3. 得勝秘訣,靠愛我們的主。
他已經得勝,藉他得勝,在一切事上都得勝了。他死是消極的拯救,為要除去我們的罪。他復活,是積極方面的拯救,叫我們能勝過罪惡。感謝主,他替我們解決罪,而且日日幫助我們,叫我們勝過魔鬼,勝過罪惡,勝過自己。
從前有一個人,因為沒有飯吃,妻子也餓死了。現在只有他自己一個人,他想不久也是餓死的了,他就跳海。有一過路的人把他從水裏救上來,等到他醒了,他就對那救他的人說:「你救我做什麼?」那人說:「你快要死了,因此我把你救上來。」他說:「我死,就是因為沒有飯吃,連妻子也餓死了,你有飯給我吃麼?」那人說:「我也沒有飯吃。」各位,這人能救人,但無法養他,到底也要餓死。
主從地獄裏救我們出來,是藉他的死,他復活是永活,他得勝叫我們信主的人也做一個得勝的人。耶穌的救恩是完全的救恩。
(三)他是一位權柄的主
耶穌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廿八章十八節)能力與權柄不同,比方交通警察有權指揮車輛的往來,他不要用力來停止他,他的手一動,車就要停。為何?因為他有權柄,是政府給他的權柄。主也是一樣,他不但有能力,也有權柄,奇妙不奇妙?
(四)他是一位表同情的主
復活後的主耶穌,每次見到門徒,他總是說:「願你們平安。」他他多次講過這樣的說話,因為門徒心中失望懼怕。還有一件事,每當主叫十一門徒前來的時候,他特別提及彼得的名字,為何要特別提及彼得?因彼得曾三次不認主。他失敗了,但主用眼睛看彼得,主的眼目是慈愛的,彼得受了感動,就憂傷痛悔,走到外邊大哭。彼得以為主不要他,他想自己是何等軟弱,不忠心,我現今失敗了,主還愛我嗎?因此主特別叫彼得前來。
主耶穌要挽回彼得,叫他回頭以後,就能堅固眾弟兄。後來彼得果真愛主,為主作工,曾在一日之中,有三千人,五千人悔改,主大大的用他。
今日的耶穌和從前的耶穌一樣,能與你表同情。今日有人曾經失敗,對主不忠,你不用失望,因為耶穌仍與你表同情,他肯赦免你的罪。(約一書一章九節)跌倒的可以起來,主耶穌還是愛你,他是罪人的朋友,是一位奇妙的救主。
(五)他是常與我們同在的主
耶穌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章二十節)
讀馬太福音第一章,見主耶穌有兩個名字。第一個名字在廿一節:「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第二個名字在廿三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在馬太末章,有主的應許,就是他要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馬太福音的中第十八章那裏提及,若有兩三個人奉主名聚會,主就與他們同在。
馬太福音是一本奇妙的書,開始,末了,中間,都記主耶穌與我們同在。這表示到有很多的意思。
少年的時候,主與同在。老年時主亦與同在,中年時主與同在,一生一世,主都與之同在。
主的應許都是寶貴的,但比較一下,那一個是最寶貴?照我以為是「我就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應許為最寶貴。比方神對人說:「我不丟棄你。」這應許好不好?神又說:「我不忘記你。」好不好?但合起來,不如同在之好。因為同在就包括了不丟棄,不忘記了。
我常出外傳道,一年去了半年,我出門的時候,可以對我的家人說:「我不丟棄你。」我還是愛他們。或說:「我不忘你們。」我實在沒有忘記他們,我常常寫信寄錢回家。但我不能說:「我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感謝主,主常與我們同在。你在香港,主與你同在,你的家人在二千里外,主亦與他們同在。主與我們同在,表示有平安,有保護,有供給,有快樂。主在何處,何處就是天堂。詩十六篇那裏說,在主面前有永遠的快樂。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詩廿三篇四節)
比方我要到英國,我從來未有去過,不敢一個人去,我就請太太陪我去,她不肯,我就請我的兒子,兒子也不肯,請兄弟朋友,沒有一個人肯同我去。後來我想到一個辦法,我登報徵求,說王某人到英國去,徵求同行的人,肯應徵的,不用出路費,一切由我王某負責。報紙一刊出,就有無數的人應徵。個個都願意免費遊英國。
又比方現在我要死了,走過死蔭幽谷,我又登報,徵求同行的人,相信報紙一登出,人人都罵王某胡塗,沒有一個人肯報名。
各位,當你死的時候,行過死蔭的幽谷,父母不能與你同去,丈夫不能與你同去,妻子不能與你同去,只有你一個人走。
但信主的人,有主與他同在。雖然行過死蔭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主與同在,奇妙不奇妙?
誰人未認識主,開你的眼睛,認識這位奇妙的主。他是一位活的耶穌,是一位得勝的主,他有權柄,他又與你表同情,又是常與人同在的主。我的耶穌,我的救主,成為你的救主,你要不要?這位奇妙的救主,要和你做朋友,只要你求告他,他便立刻答應你,和你做朋友,他要拯救你。──
王峙《基督徒是甚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