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著定命人人要死
死後且有審判
死後且有審判審判
死後且有審判
(羅馬書二章一至十六節)
諸位弟兄姊妹,讀這段聖經先責備罪而後論審判。為甚麼有審判呢?因為人都犯了罪,神不忘記,彼得後書說神看千年如同一日,這是甚麼意思?人犯罪相隔千年而忘記了;但是神看千年如一日,不忘記啊。我告訴你:將來必定有審判,其原因很多:
一、萬物必有結束,神對於萬物必要算賬,如同店主過年算一算一年的生意而結賬,人是神造的,有一天,神要向人算一算賬,聖經說:自古至今有許多悖逆的人和犯罪的天使,被拘留於陰間,等候審判。
二、神有三種性情,一是聖潔;二是慈愛;三是公義;舊約表明神的聖潔:世上充滿污穢強暴,神用洪水把他們沖去。所多瑪蛾摩拉犯罪,神把天火焚滅他們。以色列人在迦南犯罪,神趕逐他們。新約表明神的慈愛,神的兒子為人的罪被釘死,祂擔負世人的罪,這可見祂的慈愛。但是神的公義在甚麼時候才顯明呢?是在審判的時候。
諸位:我們知道,若是將來沒有審判,那就沒有公義,現在許多壞人,殺人害人而逍遙自在,沒有人對付他,他平平安安而死,若沒有審判,那是公義嗎?世上很多是冤枉死的,沒有審判,是公義嗎?有一個寡婦,丈夫死,兒子亡,傷心流淚,貧窮難過,她守節不肯出嫁,到人家中做用人,主人看重她,愛上她,但她不肯,她保持貞潔,主人就很不滿意,一天主人失掉一隻戒指,就說是她偷的,於是把她送進監牢,她在牢中天天哭悲鬱而死,若是沒有審判,那寡婦永遠不得伸冤。上海一位老太太很愛主,一天她講道,一個工人聽而受感就信了主,其後她對
聖經所講論有四個審判,1. 十字架的審判,2. 神的兒女受聖靈的審判,3. 主再來工作的審判,4.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第一的審判,即是:罪人覺得有罪,來到主面前看見主釘在十架上,心裏難過說:主啊,我是該死的,你替我死,我流淚認罪信靠你。諸位,這是受十字架的審判,若不肯受這個審判,而受將來那個審判厲害得很,十字架的審判,不過是流些眼淚,神就赦免了。
其後,聖靈審判人的錯處,聖靈責備人,很多人不明白為甚麼愈親近神,愈熱心而愈多難處,愈多痛苦,因為你是神的兒女,有錯就要受管教,神用患難管教人,是把人的過錯解脫,免得把過錯堆積而受日後白色寶座的審判。
天地末日,主坐在白色寶座上死人在寶座前一一受審判而定罪入硫磺火湖永遠沉淪,所以,今天晚上每一個人,若是心裏有罪,快快在神面前拿出來,免得日後受審麻煩啊。
諸位,將來的審判是根據甚麼?羅馬書告訴我們根據真理,真理即是不能改變的事實,例如二加二是四,千年前是這樣,千年後也是這樣,那是事實,諸位,將來審判是根據事實。神根據人所做而審判,人不能強嘴。犯罪的人有記號,諸位看先知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一個長大痲瘋人名叫乃曼,他得以利沙醫好他的痲瘋,他就把衣服金銀做禮物送給以利沙,以利沙不肯要,為什麼?因為乃曼長痲瘋,衣服也有痲瘋,以利沙不要,乃曼走了,基哈西心裏說:主人真不聰明,他不要那些禮物,我去要,於是他跑去追到乃曼而說:「我的主人叫我來,因為有兩個客人來到,主人沒有甚麼禮物給他們,叫我來向你取兩套衣服給他們,」乃曼就送很多東西給他,基哈西把東西藏好,沒有人知道,回到主人面前,裝著沒有事的樣子,以利沙問:「你從甚麼地方來?」他說:「我沒有到甚麼地方」以利沙說:「我知道你去乃曼那裏要東西,我知道,你既然要那些不潔的東西,你就有不潔的表現。」那時基哈西的身上長大痲瘋了。人不能隱藏罪,因為罪痕要表現出來,審判時候更不能遮蓋,神的靈警告你有罪,你還說沒有罪嗎?一天我在家裏寫字,有事要出外,就囑咐小孩子不要弄桌子上的東西,不要動那瓶墨水,我回來,一看,見墨水倒了,小孩子的臉上有墨水,手也有墨水,我問他誰動了那墨水,他把手放在背後說:「我沒有動」。一面把手收藏,一面說:「我沒有動」。諸位弟兄姊妹,罪是不能遮蓋的,審判是根據事實,人不能抵賴。
第二,審判是根據積蓄忿怒。從前有一個母親她知道兒子不好,打他罵他也是不好,她就想出一個辦法:她把兒子的像片放大,收藏在隱密處,兒子犯一次罪,母親就用針把兒子的像片刺一個洞,犯罪多次,像片刺滿了洞,末後,母親拿像片出來,對兒子說:「現在和你算賬,你知錯嗎?」兒子說:「我沒有錯。」母親說:「你看你的像片,犯一個罪,有一個洞,根據洞來計算你的罪!」兒子害怕叫著說:「不要算啊,我悔改了!」母親赦免他。諸位弟兄姊妹,每人要知道:在神面前犯一個罪,就積一個忿怒,積滿了,就開始審判,不要說:「你看他犯很多罪,神不刑罰他,他多麼適意!」諸位,那不過是因為忿怒還沒有滿滿的時候一定受審判啊!
第三、審判是根據行為。諸位,我們在世一舉一動,神都鑒察,要小心行為啊!一回,我從外面回來,領聚會之前一個姊妹進來對我說:「我看見你在路上向車夫發脾氣。」我說:「主啊,我發脾氣神你管教我。」一天水大,坐車到外面,給了錢之後,另外叫一架車,他要太多錢,我又想發脾氣,我說:「你真是沒有良心,路不遠而要我這麼多錢?」不久,有一個人來問我說:「那車夫很沒有良心嗎?」我說:「主啊,我以為沒有人知道,那知我發脾氣又被人知道了」。我們很像一封公開的信很多人讀。很多人看傳道人的行為。諸位親愛的弟兄姊妹啊,教會不興是因人不謹慎所行,看見基督徒不好,所以不肯接納主耶穌。勸他信主,他說信與不信是一樣的。那真是錯了,我們實在要和人有分別,有很多事雖然不是罪,但是為著主和人的關係,自己願意不作,例如吃煙喝酒看戲,為主為人的緣故情願不做,使人看見是有分別,不要給人說信與不信是一樣的。
第四、審判是按著良心。很多人問我說:「牧師,有很多人從來沒有聽過道,那怎樣審判?」那是按著良心受審判,十六節說神審判人的隱密,心中多隱密,所以特別要按這樣審判,人多是看外面的行為;但心中隱密處的動機不好,神要按這樣審判,諸位弟兄姊妹,要留心作事的動機怎樣。
巴不得每位弟兄,姊妹,朋友,趁著機會要悔改,還沒有信主的請快快到十字架前受審判;已經信主的被聖靈感動而知罪,快快把罪拿出去。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像亞拿尼亞那樣不受聖靈的感動而死於使徒的腳前。諸位,今天晚上引導我們,不要失機會,撒該要見主耶穌,主說:「今天我要到你家裏。」「今天」不是「明天」,那強盜求主耶穌得國的時候記念他,主說我今天要同你到樂園,主不說明天,怕人失機會,諸位,失掉機會,悔也不及了。有一個教友清早來找我,她說小女兒被人拐去,拐子不肯承認,請你來看看,替我勸她」,我就去問她勸她,她肯承認,她說出小孩放在甚麼地方,和她一同坐車去到了,她又不肯承認了,和她見官,官問我說:「你是牧師嗎?」我說:「是的」。官說:「快把小孩子拿出來,」她不肯承認,她說法官我也不怕,」於是把她送到地方法院,我也被傳上去,法官問我認識這個女人嗎?我就把一切的經過述說出來,法官說:「牧師是不說謊的,小孩在什麼地方?快些交出來,」我請求法官叫她把小孩交出來就釋放她,法官對她說:「牧師請你承認」。但是那女人想說又不想說;又說不知。法官說:「現在再賜你一個機會,就要把你釋放了。」那女人又不肯說,法官即時下命令把她押進監牢!我出的時候,那女人說牧師啊,請你幫忙我,我現在承認了,」法官說:「早給你這麼多機會,你都失去了,定了罪還說甚麼?」於是一手把她推進監牢中!諸位弟兄姊妹,我心裏想多少人失掉機會啊,神的僕人受聖靈責備而不肯認罪,失掉機會,悔也不及了,巴不得我們每一個人受聖靈的感動,在主的面前受審判以免將來的危險啊。──
戚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