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分別為聖(第七講)
讀經:尼二1-8,17-20
以色列國分為南北二國之後,北國以色列犯罪遠離神,先亡給亞述。南國猶大也因悖逆神,終於亡給巴比倫,作奴僕七十年。期滿後,神感動古列王釋放他們回國。回國後經歷許多艱難,然後把聖殿重建起來。可是有九十年之久,耶路撒冷的城牆城門仍然是倒塌的。
有一個猶大人,名叫尼希米,他是在波斯國的皇宮裏作酒政的。他從耶路撒冷來的同胞中,得知耶路撒冷荒涼,城墻倒塌,同胞遭受極大的痛苦,尼希米聽了心中難過,就禁食祈禱,向波斯王請假回國,修建耶路撒冷的城牆。
尼希米修建耶路撒冷城牆的事,是今天教會有極重要的信息。這信息叫我們看見今天的教會如何失敗?為甚麼神不能彰顯他極大的權能?乃因為信徒沒有和世界分別出來。
今天教會很少講分別為聖的道理,一般基督徒也不喜歡聽;只有每年,
耶路撒冷的城牆被拆毀,城門被火焚燒,就利於仇敵出入。那些閒雜人,撒瑪利亞人,亞捫人,他們混居在耶路撒冷,使猶大人常受他們的凌辱。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為甚麼要有分別呢?
(一)生命的分別。聖經說:「有神兒子的就有生命,沒有神兒子的,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基督徒接納耶穌基督作他們的救主,所以有神的生命,許多人加入教會,沒有悔改重生,不知何為耶穌基督的生命。一個真實的基督徒,有神的生命,即屬天的生命,能生活在神的國中。非信徒的生命,是父母所給的生命,屬地的生命,不能生活在神的國中。
神的生命是聖潔的,聖經說:「從神而生的就不犯罪。」(約壹三9)不是從神而生的人,你勸他行好,他也想行好,卻無力量行出來。有神生命的人,喜歡聽神的話。一個跟隨世俗的人,別人以為快樂的事,他也以為快樂;別人犯罪,他也跟他們犯罪,不覺得難過。但重生人,不但不喜歡罪,而且憎厭罪。所以人人都當省察一下,若沒有神的生命,將來要落到地獄去。
今天有生命和沒有生命的信徒,真信徒和假信徒,可以混在教會裏;但到主再來時,卻要將他們分別得清清楚楚;敬虔的外表可以欺騙人,但不能欺騙主。
歌羅西書三章三節說:「你們的生命與基督同一藏在神裏面。」基督徒最寶貴的是有神的生命,如果今晚有人還沒有神的生命,應趕快接受耶穌為你的救主。
有一個傳道人,他有幾個兒子,在家庭祈禱會中,先為信主的兒子們感謝神,然後為未信主的幼子祈禱,求神拯救他。幼子聽了,心受感動,哭抱父親的腳,表示也願意悔改信主。
基督徒與世人最大的分別,就是生命的分別。一個信靠神的人,是神分別為聖的人;我們裏面的生命不會污穢,在神眼中看極為寶貴,這生命一直活到永遠。
(二)生活的分別。有了不同的生命,應該表現出不同的生活,當尼希米修建耶路撒冷城牆時,城有範圍;我們的生活也應該有範圍。城牆被仇敵拆毀,尼希米將它修建;基督徒的生活與世人生活亦當有牆隔開。但請問今天基督徒的生活,有多少是與世人有分別的呢?一禮拜之中,只有一個多鐘頭分別。當他入禮拜堂之時,不得已與世人要有分別,到了禮拜堂,就把香煙丟在門口。進入禮拜堂,坐下,拿起詩本,口裏唱詩讚美神,坐下聽道,樣子像一個基督徒,很像神的兒女,一離開禮拜堂就與世人一樣,神不要這樣的分別,神要的是每一個基督徒行事為人,要以聖經為標準,凡是出於神的話,要完全遵從。
當城牆修建之時,高度厚度都有一定的標準;不夠高度,仇敵就容易進去。這城牆不一天時間被人拆毀的,而是一塊塊拆掉的,先有小小的洞,不修理,漸漸擴大,終於倒塌下來。基督徒的生活,也是這樣,先是一點小小的罪,不留意,給魔鬼留地步,漸漸就犯大罪了。屬世的人比基督徒認識更清楚,他們知道甚麼事情是基督徒不應該做的,基督徒反而去做,主的名受到羞辱。因為基督徒的生活不夠標準。
有一位青年姊妹,禮拜六不去禮拜堂聚會,而去跳舞,想在那裏為主作見證。在舞場她的朋友問她:「你是不是基督徒?」她說是。她的朋友說:「你是基督徒為甚麼竟到這個地方來?」她覺得很慚愧!至今福音受攔阻,就是因為基督徒的生活沒有見證。
有一次我在南洋一間教會講道,那個為我傳譯的弟兄,老是將雙手放在背後,不敢舉起手來。我覺得奇怪,會後我發覺他的手指是黃色的,我曉得是被香煙薰成的,所以他的手不舉起來。教會中也有人一面來守禮拜,一面在家暗暗打牌。生活失敗的基督徒,比不信的人更會攔阻人就近主。
當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人看見祂,就覺得自己是個罪人;因祂有聖潔的生活,能夠感動人,請問我們的生活如何?
(三)工作的分別。每個基督徒的工作,都是分別為聖所工作。尼希米記三章一節兩次提到「分別為聖」,從誰開始分別為聖呢?是從大祭司開始。教會分別為聖的工作是從傳道人開始的。修建城牆時,第一個洞門叫「羊門」,很有意思?在約翰福音第十章,主耶穌說:「我是羊門。」教會的信仰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這個門要好好守住,勿被敵人拆掉。
今天教會工作的失敗,不是因為沒有人傳,乃是因為有些人太隨便傳道,有些人入神學院,不是出於神的揀選,而是想找出路,以為傳道人的工作很清閒,吃一碗容易飯。這是錯誤的,作傳道人不是找出路,乃是神所分別為聖的人;傳道的工作,是一生一世的工作,也是分別為聖的工作。
在舊約時,亞倫作祭司,先用膏膏他;意即使他分別為聖,然後配得事奉神。
舊約做拿細耳人的人,如果中途受到玷污;以前的日子通通不算,再要從頭做起。神要我們分別為聖,不單是傳道工作,連教會中的職務,也要分別為聖,有錢的人,若還未悔改歸主,他們負擔教會的職務,不能叫教會長進。求主憐憫!當我們選人擔任教會的職務時,應當十分謹慎;因為他們在教會內事奉神,那職務就是分別為聖的職務。
(四)講台分別為聖。教會講台是傳神信息的地方,應該好好的保守,但許多教會若見有大學問,留學外國回來的人,或是政界大人物,就請他上台講話,實際上沒有神生命的人,不能講出神的話來。講台應分別為聖,如果那人沒有神的託付,沒有神的信息;不管他有甚麼資歷、經驗、不要讓他上教會的講台。
神學院是造就傳道人的地方,在信仰上應分別為聖,城牆要堅固,城門要鎖好。第一個門是羊門,是代表信仰以基督耶穌為中心。可惜有些神學院,沒有分別為聖,不信聖經,不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神學院不分別為聖,就沒有人追求聖潔生活,因聖潔生活是從純正信仰而來。
(五)家庭的分別。神看重基督徒的家庭,因為家庭是生命的結合。神起初為人類造一個家庭。在尼希米三章十節、二十三、二十八、二十九節多次提到對房屋修造,基督徒應注意各人家庭,家庭中有溫暖、有快樂。但應與屬世的家庭有分別。
第一、兒女的婚姻,應與世人有分別。聖經說:「信與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林後六14)基督徒的婚姻應行在神的旨意中,信仰應該相同。世人選擇婚姻的條件,以經濟、學問為首要。但基督徒的婚姻最大的條件,應該要信仰相同。今天教會有為信的與不為信的舉行婚禮,為他們祝福,皆不合聖經教訓。
有人說,只要男的信主就可以了,因為男子是家主,可以帶領女的信主。但我們知道所羅門,因為娶了外邦的女子,以致年老時信仰破產,後來國家分裂,這是前車之鑑!基督徒怎能娶一個不信的女子,以致背違神的命令呢?
有人說,教會中青年都是女的多,男的少;女的那裏去找許多信主的男子呢?在荷蘭有一信徒有六個女兒,他為女兒擇婿,但附近信主的男子,都是掛名信徒的多,難找理想愛主的對象。但他堅決要將女兒許配有生命的信徒,雖然許多人嗤笑他,他卻有信心堅信神的話,果然神就為他們從別處選擇得有美好靈性的男子做她的女婿了。
有人說,信與不信結合不要緊,只要生活處得好就沒有問題。不信的人,等於死人,死人和死人生活在一起,不算希奇。可是一個有生命的人與一個死人在一起,怎能有好生活呢?
婚姻以信仰為第一條件,這是神的命令。
第二,家庭的經濟方面也應分別為聖。信徒家庭經濟的收支,應該讓主有權柄,先拿出所收入的十分一奉獻給主,這是神的命令。在我們有缺乏時,神會負責,我們若先神的國和他的義;這一切的東西,祂都會加給我們。甚麼是神的義,我們信神的兒子,祂就成為我們的義。神的國在地上要擴展,神的事工有需要;我們是神國的子民,要奉獻給神。許多教會,天天叫窮需要外國差會幫助;其實在外國真正支持傳福的都不是有錢人,乃是中下階級者為多。因他們的奉獻,神就愈賜福給他們,他們就愈富有了。
求神幫助我們,這世界是一個變動的世界,財產不能久保安全。今天你手中每分錢都是神給你們的;你的家庭,在經濟上應分別為聖。
第三,基督徒的家庭,所看書報,這些精神食糧,應分別為聖。我們到信徒的家裏,看他們所購買的書報,就知道他們是不是敬虔的家庭了。許多信徒,不看屬靈書報,以世俗情慾的書報作為他們的精神食糧,以致靈性生活方面,毫無見證。
有許多信徒家裏有電視機,不去電影院,卻將電影搬到家裏來。家長應帶領家人有靈修的生活,訂屬靈的書報並且好好的用時間去讀。
(六)將來的結局有分別,人人都有一個結局。信與不信的人各有結局。基督徒死後被接到榮耀天家,那裏沒有眼淚,沒有黑暗與痛苦。屬世界的人,在世有權柄、地位、金錢、享受,結局是到地獄裏去,哀哭切齒!地獄裏有不滅的火,不死的蟲,不信的人要在那裏永遠受痛苦。
人人應以將來結局為念,我們有不同的生命,就有不同的生活;有不同的生活,就有不同的結局。──
薛玉光《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