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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超世與入世

 

基督徒是超世的呢?是入世的呢?這是很多人要問的問題,也是每個基督徒應當明白的問題。

如果說是超世的,那麼,超在哪里?如果說是入世的,試問,又入在何處?

我們先從主耶穌說起。他是超世的呢?是入世的呢?我們手中的《聖經》是如何介紹他的呢?

約翰福音1章1節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如所周知,這裏的“道”是指耶穌說的。既然這樣,意義就十分清楚,我們所信奉的主耶穌基督是超世的,而且是永遠的超過世界,高過世界的。

然而,約翰福音1章14節又有話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四福音用了大量的篇幅敍述耶穌怎樣腳踏實地,進入世界,進入群眾,甚至進入“稅吏和罪人”中間,為他們講述真理,解除痛苦。當時有些自鳴“清高”的法利賽人曾為此而議論紛紛,耶穌卻對他們明白宣告說:“我喜愛憐憫,不喜愛祭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9∶12-13)。“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主耶穌的身份地位和生活行動,向全世界證明:他是超世的,又是入世的。

那麼基督徒是怎樣的?回答是:也當像主一般,既是超世的,又是入世的。讓我們簡略地看一下,我們超在哪里?又入在何處?

(1)超在屬靈生命上(參約1∶12-13)。經上告訴我們,凡是真實信靠主的人是“從神生”的。我們有一個屬靈的生命,而這生命乃是超世的。

(2)超在屬靈地位上(參西1∶13)。“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裏。”這個地位是一切與主無關的人所不具備的。

(3)超在屬靈認識上。由於接受了聖靈和聖經的感化與教育,我們作主信徒的人有一些獨特的認識,而這些認識卻是超越世界常識的。

例如約伯說得好:“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伯19∶25-26)。保羅也曾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參提後1∶12)。彼得也曾提到自己的認識與態度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6∶68)?雅各也按自己的認識勸勉信徒說:“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又說:“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以上所舉,只是幾個極為明顯的例子而已,說明基督徒在屬靈的認識上是超越人世的常識的。超越的生命,帶來超越的地位,同時也帶來超越的認識。在恩典中,這是十分自然的事。

超世,是“餅”的一面;還有另一面,我們又是入世的(不是屬世)。可是,入世也有一個如何入法或入到何處的問題。對此,《聖經》至少給我看見三點:

(1)入在物質世界裏:創世記2章8節“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又在另一處說:“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3∶19)。這節聖經一共用了四個“土”字,特別表明:我們以一個物質的人進入了一個物質的世界,在度過一生之後,又將身體歸入物質的土地裏。

(2)入到社會群眾裏(參羅12∶17-18):聖經用“群眾”這個詞大約20次,有時指教會群眾(參啟19∶1),有時指教會以外的群眾(參耶13∶17)。保羅在講論信徒美德時,說過二句話:一句是“愛弟兄要彼此親熱”,另一句是“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12∶10、18)。前一句與以弗所書中的“親愛眾信徒”相呼應(弗1∶15);後一句與彼得後書中的“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後1∶7)相合拍。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要和睦群眾,熱愛群眾,而不是離群孤立。箴言書裏有句很嚴肅的話:“與眾寡合的,獨自尋求心願,並惱恨一切真智慧”(箴18∶1)。試想一想,一面說“作鹽作光”,一面又“與眾寡合”,處處同人格格不入。這豈是我們應有的光景?一個常常“與人合不來”的信徒表明,他“超世”沒有超好,“入世”也沒有入好;這很像野地裏的螞蚱,飛也不像,走也不像,只能跳來跳去,損害農田禾稼。

(3)入到真理實際裏:我們是入世的,但是不可與世俗同浮同沉,同流合污,成為一個無原則無脊骨的人。我們要以真理為帶,約束自己,督促自己用行動進入真理的實際裏去。這纔是最可貴的(參太5∶13-15,林後2∶14)。然而,誰能在此自誇呢?誰也不能!惟有“戰兢恐懼”作成我們得勝的功夫。── 盛足風《要做翻過的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