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二 課
護教者加爾文
加爾文的崛起
在路德改教運動的帶動下,丹麥、挪威和瑞典不久便加入了改教的陣營。這時候法國仍猶疑不決。法國的國王法蘭斯一世自路德改教後的十五年,一直保持中立的態度,這極可能是因為他與鎮壓改教運動的查理五世在統治、軍事上是對敵,便任由改教運動分散查理的心力,甚至牽制他。因此,他一直不清楚地表態。而他的妹妹瑪格麗特積極的支援改教運動,因此路德的思想便漸漸有很大的影響力。看來改教運動快要在法國展開了,然而在國會中的舊有勢力卻非常強大,改教運動受到很大的阻力,要不是法蘭斯國王的調停,國會已對改革派作出嚴厲的迫害。法蘭斯一世一直盡其所能保護發動改教運動的人,但到了主後一五二七年,他要求國會通過撥出一筆龐大的費用向查理五世贖回受脅持的兒子。國會乘機要求他准許教會鎮壓改教派,他不得已批准國會的要求。雖然如此,他依然儘量給改教派很多方便,在主後一五二九年甚至冊立一位溫柔的改教派人士為巴黎主教。到了主後一五三三年,形勢卻又轉變了,為了取得教皇革利免七世的政治支持,他不得不答允教皇請他鎮壓改教分子的要求。然而他剛開始鎮壓改教派,德國就聲明願意與他簽訂一份對法國極有利的和約,於是他的宗教政策便又改變了;他甚至派人到德國與改革派取得神學的協議,要不是在主後一五三四年突然出現一些激烈攻擊天主教的言論,大概改革派會有更多時間建立一個好的基礎,這激烈的言論使法蘭斯一世改變態度,決意鎮壓改教派。
第二代改教領袖加爾文便是在這種不穩定的情況下成長的。加爾文生於主後一五O七年,父親是諾陽(Noyon)主教的秘書,自幼受到極良好的教育,並於奧爾良(Orléans)大學及波格茲(Bourges)大學修讀法律,精通古典文學,深受當時的人文主義影響。他起初對於宗教沒有多大的興趣,但在主後一五三二年,當他完成他的第一本古典文學注釋的書後,突然在屬靈上有很深的覺醒。他開始埋首研讀聖經,漸漸地體認到人的罪孽及神的聖潔,也同時贊成改革派的看法。於是在改革派當中也慢慢活躍起來。改革派當時主要的思想領導者是尼弗拉(Jacques
Le Fèvre, 1455-1536 A.D.),他所寫的保羅書信注釋影響甚大。有不少人追隨尼弗拉,其中一位日後對加爾文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他便是法惹勒(Guillaume
Farel)。法惹勒在加爾文逃命時勸他留在日內瓦幫助他改教,加爾文便這樣一生留在日內瓦了。
主後一五三三年,加爾文的一位好友柯布(Nicholas Cop)也是尼弗拉的追隨者,被選為巴黎大學的校牧;在就職的演講中,呼籲教會勵行改革,恢復初期教會的模式,宣揚純正簡單的福音。這篇演說詞據說是加爾文為他寫的。保守派對於這種大膽的呼籲極其憤怒,將講稿當眾焚燒,並派人四出緝捕柯布和加爾文。他們只得落荒而逃。這時風聲很緊,加上主後一五三四年一些極端的改革派四出派發鼓吹改革的傳單,並將類似今日的大字報釘在法蘭斯王的宮門上。法蘭斯王在各方面的壓力之下不得不鎮壓改革派,將幾十人燒死。加爾文覺得不能在法國久留,便逃到瑞士。在逃亡中他專心研讀聖經,並於主後一五三六年寫成他的神學巨著《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他將這本書獻給法蘭斯王,希望他能清楚瞭解並支持改革派的觀點。當《基督教要義》出版,加爾文隨即被譽為改革派的領袖
本來加爾文打算往瑞士的巴色定居,過著安定的生活,然而神卻對他另有安排,在往巴色的路上,他路經日內瓦,打算在那裡留宿一夜便繼續前進。當正在日內瓦推動改教的法惹勒聽到加爾文在日內瓦時便立刻到旅館見他。法惹勒向加爾文挑戰,請他留下來,助他完成改教的大業。但加爾文卻推辭說自己仍未夠深度,需要學習一段時間,並且說自己需要休息一段時候。法惹勒以極嚴厲的口吻責備他,說他像約拿一樣,逃避主的呼召。他很清楚的對他說,是神呼召他留在日內瓦,假若他繼續前行便是抗拒神的旨意,他一生便不得安息。最後他目不轉睛的望著加爾文說:"我最後一次問你,你是否願意聽從神的呼召?……你關心你的身體需要休息,你只顧自己的興趣,讓我奉全能神的名向你宣告,你若抗拒祂的命令,無論你作什麼,你一生都不會得到安息。"加爾文經這位屬靈長者的督責,終於順服,留在日內瓦,將一生的精力擺上,為主燒盡,從法惹勒向加爾文所講的一番話,我們可以看到這位改革領袖真是充滿屬靈的權柄,他向加爾文講話時,就如昔日的先知一樣,仿佛是代表著萬軍的耶和華。
加爾文在日內瓦起初教導保羅書信,但漸漸,他覺得這類學術性的解經對廣大的信徒沒有多大的影響,於是便與法惹勒合力寫成通俗易明的《基督教信仰綱要》,也編了一本要理問答,幫助青少年瞭解信仰。他們也致力改革崇拜的程式,將崇拜的儀式簡化,講道成為崇拜重要的項目。除了這些工作,他們也推行道德的改革,清理信徒中一些敗壞的事。他們的目的是要建立一個完全聖潔的神治社會。但由於他們極其嚴厲,很快便引起信徒普遍的反感,認為他們過於專橫,更有很多權貴人士采不合作的態度。當議會中支援他的人一個一個的失勢,他們終於主後一五三八年被命令離開日內瓦。
當加爾文離去之後,教會紀律變得鬆弛,而過份強調個人自由的社會風氣使日內瓦瀕臨混亂的邊緣。天主教人士便看准了這個機會,企圖恢復天主教。在這危機之際,日內瓦的市民急忙召回加爾文。加爾文在主後一五四一年重回日內瓦。回到日內瓦後,加爾文首先將一些主張自由放任的宗教、政治領袖從省議會中除去,這樣他便完全控制省議會。他覺得作為宗教領袖他不能不參與日內瓦的政治,因為整個日內瓦的市民是基督徒,因此,整個州便像是一個教會一樣。作為日內瓦的領導,他必須按神的旨意使日內瓦整個社會變成公義、聖潔的社會。於是他與其他五位牧師及十二位長老組成一個審裁議會。負責督導日內瓦的市民實踐榮耀神的聖潔生活。他管理日內瓦非常嚴厲,星期日不到教堂崇拜便要罰款,跳舞、賭博者會被監禁,犯姦淫的被處死,子女毆打父母的,也會被處死。
雖然執法極其嚴厲,加爾文卻沒有獨裁;相反地,他極重視民主精神,教會的領袖及政治領袖全都是市民選出來的,並且這些領袖不分等級,他們集體以民主方式領導平信徒及市民。這種民主精神漸漸在日內瓦確立起來,以後歐洲很多地方都參考這種教會制度及政治模式。歐洲的民主制度的發展與加爾文在日內瓦推行的政策有很密切的關係。
加爾文神學簡介
加爾文神學的整個體系在他的《基督教要義》裡,表達得最清楚,因此要掌握這神學體系,我們非要細心研讀這本巨著不可。我們要知道,主後一五三六年寫成的《基督教要義》,日後被加爾文修改好幾次,最初的版本字數只有修訂版的五分之一。無論如何,加爾文早期的思想與後期的思想是相當一致。
《基督教要義》以認識神作為起點,而加爾文劈頭便說,當人認識神時,他便會更深的認識自己,而當他越深的認識自己,他便不能不更深的認識神。因此,對加爾文來說,我們對神的認識與我們自己的生命是息息相關的,而不是一種純客觀、抽象的知識,當人真正的認識神,他便不可能不看到自己的墮落;看到神的榮耀便反映出他自己的罪汙;同時,當人真的認識神時,他就不可能不愛祂和敬畏祂,脫離現有的反叛,因此,認識神便等於接受救恩,進入神的豐盛生命之內。所以,對神的認識與救恩是分不開的。
如何認識神呢?對加爾文來說,神在整個宇宙以至在人的心裡都為祂自己留下了見證,述說祂的榮耀,整個大自然便仿佛是一個舞臺,將神的榮耀、智慧、權能展示出來。在人的內心,人對神有一種自然感應(sensus deitas)。知道神的存在,這種感應是與生俱來的。
雖然神的永能和神性如此清楚的展現出來,但人卻視而不見,因為人的心眼瞎了。不單如此,當人抗拒神,背叛神後,神便任憑他們存邪辟的心。於是人內心本來有的對神的自然感應不單沒有開花結果,叫人認識真神,反而叫人造出各種偶像和各式各樣的宗教。如此,人便在不自覺中用敬虔的宗教表現敵擋神。在另一方面,罪性在人心裡發動,叫人陷溺於情欲中,不理會天上的審判,只顧滿足現今情欲的需要。因此,大自然中及人內心對神的見證反成為定人罪的指證,叫人無可推諉。
那麼如何才可以認識神呢?人要認識神必須透過神主動的啟示。大自然中雖然充滿了神的啟示,但由於人的眼目昏花,便視而不見,因此,神特別透過聖經向人啟示。聖經仿佛是一副有效的眼鏡,叫眼目昏花的人透過它,可以看清楚事物的真相。不單如此,聖經還帶著聖靈的大能改變人心,叫人聽得明白神話語的真義,並願意接納遵從神的話語。聖經中一切的律法,先知的講論及福音的內涵都是指向主耶穌基督的啟示,神按祂自己的旨意,不用別的方法,而是定意道成肉身,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住在人的當中,將自己具體地彰顯出來。神既如此定意,人除了透過基督以外,便沒有其他途徑認識神。而聖經的總結和中心便是基督,因此,透過聖經,我們才會認識基督。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分別,便在於基督徒在基督裡認識神,我們不妨再三重覆,從宇宙、從我們自己的內心,我們可以認識到創造主神的存在;但由於罪使我們心靈的眼目昏花,我們根本視而不見,所以單單從宇宙的奇妙奧秘,人內心的感應,人是不可能認識造物主神的;唯有當人認識基督,認識救贖主神,人才可以真正認識創造主。
人怎樣可以接受由基督而來的恩典?答案是很簡單的,那便是透過聖靈的工作。聖靈仿佛一位在我們心裡的教師,將救贖的應許滲入我們的心內,聖靈開我們的心眼,叫我們看見天國的真理,叫我們知罪,也懼怕罪的刑罰,以致我們深切痛悔,在聖靈的感動下仰望耶穌基督在十字架為我們成就的救贖。
以上我們一直在討論如何認識神,到底我們要認識的神是怎樣的呢?加爾文在一面陳述認識神的途徑時,也一面將神的本性具體的介紹出來。讀《基督教要義》,我們不可能不感受到神的絕對主權在加爾文的體系中是何等重要。加爾文認識神是一位元大而可畏的立法和執法者,從亙古到永遠,祂的旨意就是法律,而祂的旨意是完全的,因此是永恆不變的。從亙古到永遠,一切事與物的出現與運作,都在祂的計畫之內。人的墮落、救贖也是祂永恆計畫的一部分,加爾文稱之為神聖的諭令。由此引伸,人是否得救,也是神在永世以先定下的旨意。加爾文相信神在永世以先揀選了一些人借基督得救,另一些人祂便任由他們在罪中沉淪。於是神的揀選便非常重要了。教會是一群被神揀選的人,真正的教會只由被揀選的子民組成。但那真正的教會是肉眼所不能見的(invisible Church)。而現時的教會,在被揀選的子民中也摻雜了沉淪的人。然而我們既不是神,也無從判別誰真正被揀選而誰沒有;我們只有用一種仁慈的心態,接納每一個宣認基督並遵行祂教導的人是被揀選的子民。無論教會中有多少人是沒有被揀選的,只要教會保存三大特徵,就是宣講福音、聖禮及教會紀律,這教會便配稱為教會了。在這裡,值得一提的就是加爾文非常重視教會紀律,他認為教會紀律仿佛人身體內的神經一樣,神經麻木了,教會便癱瘓了。因為教會一個重要的功能是幫助個別的聖徒成聖,因此教會必須保持聖潔,為了榮耀神的名,叫神的名不會受損,也為了叫好的信徒不致受到敗壞分子的影響,同時也叫那些偶然為過犯所勝的人因受紀律感到慚愧,而知罪悔改。
教會中的聖禮只有兩種,就是洗禮和聖餐禮。對於瞭解聖餐的意義,加爾文有他獨特之處。他不贊同慈運理認為聖餐只是一種象徵。聖餐中的餅和杯固然不是真的變了質,但那些餅和酒是屬靈的素質,是神用來餵養我們的靈,因此,餅和酒帶著屬靈的能力,我們吃後、飲後,真的會領受屬靈的福氣。至於洗禮,同樣地也不單只是一種象徵。當人受洗時,人從神接受了神應許的恩典,也同時向神立約,而神則與人堅立所立的約。亦即是說,受洗是一個人與神立約的時刻,是一個極其莊嚴的時刻。不過所立的約,只是對於那些真正被揀選的人才有效,那些未被揀選的,立了約,也一無所有。
至於教會的組織,加爾文認為必須要返回聖經來發現治理教會的原則,而不應按時代、環境而定。在聖經中,教會的組織純粹是一種恩賜的配搭,教會中的牧師、長老、教師、執事,各按其職,完全沒有等級之分。
以上所談,只是很粗略地將加爾文一些比較重要的思想描述出來。加爾文以後,追隨他的人將這套思想發展成一套嚴密的體系,稱為加爾文主義,有五大要點,這個後面再討論。──
佚名《教會二千年歷史速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