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流散時期(The
Dispersion Period)
第一節 猶太人向世界流散的歷史過程
猶太人反抗羅馬統治的多次起義,尤其是西元70年和135年的最後兩次大起義,歷史上稱之為“猶太戰爭”。在這兩次猶太戰爭和歷次的起義中,猶太人至少被屠殺一百五十萬人以上。剩餘倖存的猶太人被迫逃出巴勒斯坦而向世界各地流散。猶太人結束從祖先開始的在巴勒斯坦約一千三、四百年的歷史,從而又進入另一個長達一千八、九百年的民族大流散的時期。
試回顧一下猶太民族所經歷的亡國。被擄與流散的簡單過程:西元前722年,北國以色列亡於亞述帝國薩爾貢王(聖經名:撒珥根)年代,北國居民被擄去亞述各地,被化整為零,日久為異族所同化,造成其民族歷史上的“丟失的十個支派”。西元前586年,南國猶大亡于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手下,南國居民先後被擄去巴比倫,另一部份則逃亡到埃及阿斯旺地區。被擄到巴比倫的眾民,在異鄉度過了半個世紀的艱辛歲月。到西元前538年,波斯居魯士王(聖經名:古列王)宣佈釋放被擄之民回歸故土,重建耶路撒冷聖殿。當時能以回歸巴勒斯坦的,只能是猶太人中的一部份,另一部份已流散定居於外鄉。以後經歷波斯、希臘、羅馬三帝國統治的漫長歲月,猶太人也必然擴大遷移在上述帝國統治下的其它地區。“猶太戰爭”以後,羅馬人徹底驅逐猶太人出聖城耶路撒冷。從此,猶太人就開始了更大規模、更大範圍向全世界各地流散的漫長過程,“流散猶太人”——英語專稱Diaspora所指的就是在各個歷史時期中散居在巴勒斯坦本土之外的所有猶太人的總稱。
第二節 希伯來宗教在流散時期中的發展
一、拉比的猶太教與《塔木德經》的形成
猶太教的中心耶路撒冷聖殿在西元70年被羅馬兵夷為平地。猶太祭司、撒都該派和奮銳黨人遭受沉重的打擊,只有堅持信仰又不積極參與鬥爭的法利賽黨從耶路撒冷轉移到外地,建立研習律法,維持宗教生活的中心。主要的兩個中心在西部沿海平原的雅麥尼亞與加利利的提庇哩亞,這是西元一世紀時猶太教的主要中心。西元二至五世紀,猶太法利賽的拉比文化繼續向巴勒斯坦以外的地區發展。到西元五世紀,在巴比倫又形成了一個相當規模的猶太拉比文化中心,這個中心研習發展律法的水準甚至超過了巴勒斯坦的猶太中心。
西元70年聖殿被羅馬人摧毀,標誌了猶太教所羅巴伯第二聖殿時期的結束。猶太教中心轉移出巴勒斯坦,而精通熟習摩西律法的法利賽派律法師,在猶太社會裡取得了領導的地位,被猶太群眾尊稱為“拉比”。拉比希伯來文讀作rabbi,意為師傅或教師,在社會上是受尊敬的宗教知識份子。他們教導猶太人學習律法、遵行律法外,還對律法進行詮釋、評注。這一時期的猶太教被稱為拉比猶太教。猶太教公會在這一時期內屬於羅馬政權轄管下的猶太人最高的立法與司法機關。公會的首領由羅馬授權的有名望的拉比擔任。
從西元70年到西元七世紀這長達六百餘年的拉比猶太教時期,猶太教最重要的發展是《塔木德經》(Talmud)的形成。《塔木德經》是猶太人的口傳律法總集,是僅次於希伯來聖經(即舊約)的第二經典。
《塔木德經》的形成有一個發展過程:西元171~217年間,猶大親王猶大拉比(Rabbi
Judah)是烏沙猶大教公會的首領。其時。猶太教除希伯來經典的成文律法外,數世紀猶太拉比詮釋律法的成果,匯總成為大量的“口傳法規”,這些法規是根據成文律法條文在實際生活案例上的具體應用。這些口傳的律法教導猶太人“可行什麼”和“不可行什麼”,才是符合摩西的律法精神的。在猶大親王的主持下,集中猶太拉比的社團,將歷來有一百多位卓越有名的拉比的十三部法規文集的成果,加以分類、整理與補充。經過二十多年集體的辛勤工作,編輯成功一部以希伯來文寫成的空前巨著,取名為《密西拿(Mishna)。這部《密西拿》是西元三世紀初年(西元200~210年間)出現的猶太教口傳律法總集。這部律法總集共包括六大卷六十三篇。其分類名稱如下:
(1)“種子”(共11篇),記載與農事有關的條例;
(2)“節期”(共12篇),記述宗教節期與奉獻的有關規定;
(3)“婦女”(共7篇),記載關於訂婚、結婚、離婚、誓約等;
(4)“損害”(共10篇),記載借貸、借約、刑事等事項處理;
(5)“聖物”(共11篇),記關於獻祭與捐贈條例;
(6)“潔淨”(共12篇),闡述潔與不潔的禮儀規定。
西元三世紀後,《密西拿》在實際生活中的應用,逐漸發生一些問題或漏洞,並不能適合不同地區的不同情況,於是促使其需要進一步的補充和發展。特別是巴比倫猶太中心的高級拉比,他們認為這部《密西拿》有其很大的局限性,它的許多解釋只屬於巴勒斯坦的傳統,沒有結合巴比倫的實際情況,也沒有完全包括已有的律法材料和補充的口傳法規。於是他們又整理這些補充材料並加以詮釋評注,編成了另外一部律法的釋義彙編,稱之為《革馬拉》(Germara)。“革馬拉”的含義是“補全”,表明它補全《密西拿》的遺漏部份。所以《革馬拉》實際是《密西拿》的釋義和補編,但它是用阿拉米文寫成的,兩部份在書頁上左右並列。《密西拿》與《革馬拉》合在一起,成為一部更大的巨著,稱為《塔木德經》(Talmud),在漢文譯名亦作《塔爾木經》或《他爾目經》。
西元四世紀中葉完成的《塔木德經》亦稱《巴勒斯坦塔木德經》或《耶路撒冷塔木德經》,它的內容仍不夠完整,它反映巴勒斯坦猶太教的重要史料。巴勒斯坦基督教的興起與發展,促使巴勒斯坦的猶太教學術研究走向沒落。這時巴比倫的猶太拉比,繼續進行增訂與編纂工作,西元五世紀末完成了《巴比倫塔木德經》。《巴比倫塔木德經》比《巴勒斯坦塔木德經》更加充實完備,它是一部反映巴勒斯坦和巴比倫猶太人一千年左右年代裡的宗教、文化、政治生活的巨大著作,長達二百五十萬字。內容包括聖經訓誡、歷史神話故事、詩歌、寓言等等,其中道德倫理訓誡和宗教律法禮儀占很大部份,這一部份稱為《米德拉西》(Midrash),意為釋經集,舊約聖經各卷都有各自的米德拉西。
希伯來經典(即舊約)是猶太教的聖經,猶太人常稱之“律法和先知”前者是摩西的律法,後者是三大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與十二小先知書(合為一卷)。《律法和先知》是不可廢去、不可更改的。而《塔木德經》則是猶太教宗教生活準則的“聖經”,它包括猶太人生活的全部準則與道德倫理的規範。
二、中世紀猶太宗教的理性主義與神秘主義思潮
西元630年,伊斯蘭教登上歷史舞臺,猶太人受到歧視與趕逐,猶太人流散到非洲、茅利塔尼亞、西班牙,並進入歐洲。法國加洛林王朝接受猶太人,有些則進入德國。西元711~715年間,地跨西亞、北非、歐洲的阿拉伯帝國已經形成,猶太人很多掌握了阿拉伯語,並以阿拉伯語進行《塔木德經》的注釋工作。
西元八世紀後,由於猶太社會階級的分化,下層猶太教徒不滿宗教上層拉比利用《塔木德經》控制。盤剝下層群眾,於是出現了下層群眾的所謂“卡拉派”運動。“卡拉”原意為“誦讀”“呼喊”。他們主張誦讀律法書(Torah),拒絕接受《塔木德經》,主張按照律法嚴守安息日.過清淡刻苦的修行生活。西元十世紀後,拉比猶太教的權威趨於沒落,歐洲猶太社團興起反《塔木德經》律法的潮流。為使猶太教義適應時代,歐洲猶太教的理性主義抬頭。
西元十二世紀,西班牙出現了一個理性主義的猶太神學家、哲學家摩西·邁蒙尼德(Moses Maimonides西元1135~1204)。邁蒙尼德生於西班牙科爾多瓦,出身醫生,是薩拉丁蘇丹的御醫,以後定居於埃及。邁蒙尼德努力使猶太教義和當時的科學、哲學相協調,他推崇亞裡斯多德的哲學,他的著名作品《困惑指南》(“Guide
for the perplexde”)指引當時處於基督教、伊斯蘭教影響下的猶太人,如何堅定自己的宗教信仰。邁蒙尼德突破猶太教的繁規縟節,提出一系列上帝存在的論證。他歸納猶太教信仰的十三條款,被後世猶太教廣泛接受。猶太教原無公認的成文信條,邁蒙尼德的十三條款後來具有了信條的性質。這十三條款如下:
(1)創造主創造一切並管理一切;
(2)創造主乃獨一無二真神;
(3)創造主無形無體無相;
(4)創造主是最先的,也是最後的;
(5) 創造主是獨一值得敬拜之主,此外別無可拜之物;
(6) 先知一切話語皆真實無誤;
(7) 摩西是最大的先知,其預言是真實的;
(8) 猶太律法是神向摩西所傳,不能更改;
(9) 律法永不改變,也不會被取代;
(10) 創造主洞察人的一切思想行為;
(11)創造主向遵守律法的人賜與獎賞,向踐踏律法的人施與懲罰;
(12)彌賽亞必將來臨,要每日盼望,永不懈怠;
(13)相信死人復活。
摩西·邁蒙尼德對中世紀猶太宗教有他重要的貢獻,曾被譽為是領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民族領袖摩西之後的“第二摩西”。邁蒙尼德對基督教的聖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西元1224~1274〕的神學思想有很深刻的影響。
中世紀猶太宗教在反拉比派的潮流下,神學思想發展的兩個方向,一為理性主義,另一則為神秘主義。神秘主義產生的歷史政治背景是猶太人長期遭受的苦難,人們盼望擺脫現世的苦難,盼望彌賽亞來臨施行拯救。於是神秘者應時而出,有人編造彌賽亞來臨的年日,如1492年,西班牙政府開始驅逐猶太人,一神秘主義者所羅門·默肖爾大放厥詞,稱上帝創世後的5300年(相當西元1540年)將有彌賽亞施行拯救。此外就有人起而自稱是彌賽亞或彌賽亞的替身,來蠱惑群眾。在猶太人的流散地巴比倫、土耳其、法國、西班牙屢次出現的假“彌賽亞”事件。有一1626年出生在土耳其的紮巴泰·茨維(Shabbethai Zvi
l626~1716)就是一個生動的典型。猶太的神秘主義分子早曾有人預言西元1666年是“拯救年”,是“彌賽亞”來臨的年代。茨維因此在22歲時,就在家鄉自稱是彌賽亞,但受到家鄉人的譏笑奚落,茨維離家出走,來回於埃及與耶路撒冷之間,繼續造謠惑眾。1666“拯救年”的前一年,他回歸家鄉,竟奇跡般地受到家鄉群眾的夾道歡迎。消息不脛而走,在歐洲已盛傳茨維是1666年來施行拯救的“彌賽亞”了。猶太人為此歡歌達旦,富人分散財富給窮人,因他們認為1666年一到,地上財富再也不需要了。但當1666年來到時,竟什麼奇跡也沒有出現。奇事倒另有一件,就是那年的9月16日,假彌賽亞茨維被土耳其兵丁抓到君士坦丁堡奧斯曼土耳其的皇帝面前審訊,畏罪怕死的茨維在皇帝面前宣佈皈信伊斯蘭教,一場假彌賽亞的戲劇就收場了。一百年之後,在波蘭又再出現一個茨維的化身,他不信《律法書》和《塔木德》,只高舉一本注釋聖經的奧秘,實則充滿符咒、巫語的書,名為《佐哈爾》(Zohar),意為“光輝之書”。此人名雅各·弗蘭克,後被驅逐出境。
三、近代猶太教與啟蒙運動
歐洲進入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文化興盛時期,近代開明猶太人對拉比《塔木德經》的猶太教已格格不入。《塔木德經》統轄指導猶太教徒日常生活的一切方面。除《十條誡》之外,被拉比確認的誡命、律例、典章、規條共達六百一十三條之多。以“你當…”開始的條款為二百四十八條,“你不得…”開始的條款為三百六十五條。時代進入到現代化的生活方式,情況已發生變化。拉比們規定的條款中,有根多已不可能遵照實行,拉比們就多方進行詮釋,加以變通,使稍能自圓其說,藉以維持《塔木德》精神在猶太社團中仍居於統治的地位。但和此等《塔木德》精神無法協調的上述理性主義和神秘主義思潮,在近代猶太社團中仍繼續在發展。
近代理性主義的代表人物是德國猶太人摩西·孟德爾松(Moses Mendelssohn
l729~1786)。摩西·孟德爾松1729年生於一個貧困的從事抄寫律法經文《妥拉》的家庭,他從小就學習《妥拉》、《塔木德》,長大鑽研摩西·邁蒙尼德的哲學,後在柏林學習德語和拉丁語,結識了當時有名的基督徒戲劇作家戈特霍爾德·埃·萊辛。萊辛的名劇《猶太人》和《智者納坦》的主題都是為猶太人和猶太教辯護的作品,勸導基督徒要友好公正地對待猶太人。在萊辛的鼓勵下,孟德爾松寫出《哲學講話》的論文,在當時柏林科學院舉辦的論文比賽中獲一等獎。孟德爾松被德國皇帝提升為“有特權的猶太人”,享受不受驅逐的特權。孟德爾松主張並宣導猶太人掌握歐洲的文化,藉以取得猶太人在法律上的平等並提高社會地位。孟德爾松主張信仰應以理性為基礎,他認為猶太教僅僅是猶太人所特有的律法與禮儀,它並沒有獨特的信仰體系,所以猶太人應放棄文化孤立的傳統,廣泛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在孟德爾松的推動下,形成了一股猶太人的“哈斯卡拉”運動,“哈斯卡拉”希伯來文意為“啟蒙”,“哈斯卡拉”即猶太教正統派的啟蒙運動。它不反對猶太教,反對的是猶太拉比的權威,和傳統保守的生活方式,反對專門注重《塔木德》的傳統教育而提倡傳播新知識,學習現代新的生活方式。“哈斯卡拉”運動促使猶太教的開放與世俗化,反對狹隘與保守。馬克思稱猶太人的“哈斯卡拉”運動使猶太人的神成為世俗的神和世界的神,(《馬恩全集》第1卷第449頁,《論猶太人問題》)。
摩西·孟德爾松最大的貢獻之一是他把《摩西五經》(即《妥拉》)翻譯為德語,使猶太人掌握歐洲的語言,作為進入更廣大世界生活的門徑。孟德爾松全名摩西·孟德爾松,他繼十二世紀的摩西·邁蒙尼德之後被譽為希伯來民族歷史進程中十八世紀的“第三摩西”。
四、現代猶太教的派別發展
現代猶太教主要形成三派。即:正統派、改革派與保守派。正統派堅持猶太教信仰和傳統,要求謹守安息日和猶太教曆所規定的所有節期,遵守規定的飲食戒律和道德規條,服從拉比法庭根據猶太教律法所作的裁決等;改革派則繼承猶太教的思想啟蒙運動,主張消除任何使猶太人與眾普通人不同之處,注重接受科學文化與現代生活習慣,不拘守猶太教的龐來傳統,可以改變原有的猶太風俗習慣,此派在美國特別流行;保守派則介於正統派與改革派之間,他們原則上接受猶太律法與傳統禮儀,但也主張可靈活運用,不嚴守割禮與飲食禁忌,此派把猶太宗教和猶太文化與民族融為一體,認為猶太教既是宗教,又是民族文化,也是猶太民族的主要標誌。所以保守派比改革派更加支持猶太複國主義,而改革派原來已蛻變為民族虛無主義,願意猶太民族融化于所在國民族之中。二次大戰中,猶太人受德國法西斯大量屠殺,改革派的態度才顯然有所改變,轉而支持猶太複國主義。
第三節 希伯來民族歷史的總結
一、民族的歷史遭遇的回顧
西元70年和135年的兩次猶太戰爭之後,巴勒斯坦的猶太人絕大多數離開本土向世界各地流散,這個流散過程是漫長的,猶太人的足跡遍及世界各大洲的主要國家。甚至東方的中國,歷史上也發現有猶太人和猶太教會黨的蹤跡。中國境內發現的猶太人,人數最多、歷史最久的是早年居住在河南開封的猶太人。他們在開封建有猶太教會堂,藏有古老的猶太經書,其教稱為“一賜樂業”教,即希伯來文“以色列”的相似譯音。又由於這些猶太人剔除牛羊腿筋不吃的習俗(來自祖先雅各與神較力的故事典故,見《創世記》32:32),所以也被稱為“挑筋教”。猶太人進入中國的時間,至今眾說不一,多數研究開封猶太人問題的專家學者認為,開封的猶太人來自印度,大概是西元前二世紀七十年代離開巴勒斯坦進入印度孟買區域,定居一千一百多年後,於中國北宋年間(西元960~1126)由海路到達中國,以後定居於當時的都城開封。猶太人總數約二、三百家,後來逐漸與漢人同化,至今僅有若干會堂遺址的碑刻存留下來。
猶太人流散於世界各國,到西元六世紀後,由於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興起,由於宗教信仰和生活習俗的歧異,更由於經濟上的原因,客居異國的猶太人逐漸不受歡迎。歧視、奴役,進而迫害殘殺的事件不斷發生。西元700年以後,西班牙首先宣佈奴役猶太人,法國也發生火燒猶太人的事件。1026年,英國開始趕逐猶太人出境,英王獅心理查(Richard
Lion-Heart ll57~1199)舉行加冕禮時,猶太人被大批屠殺。據說有一千五百狂熱的猶太人在殺了自己的妻子、兒女之後,縱火自焚,被集體埋於約克城的宮庭附近。十一世紀至十二世紀十字軍東征時,猶太人已成為十字軍殘殺的對象。1291年英王愛德華一世(Edward
I,1272~1307)將十六萬猶太人驅逐出境。1358年,法國也實行徹底趕逐猶太人的政策。1492年,西班牙、葡萄牙開始驅逐猶太人。到十六世紀歐洲發生宗教改革運動,基督教的天主教派系和新教陷入教義紛爭之中,這時期的猶太人算是獲得了暫時安寧喘息的機會。但總的說來,世界上的猶太人已成為被歧視、被趕逐的、不受公眾歡迎的種族。每逢猶太人的居留國發生經濟危機或其它社會動亂的時候,猶太人都首先成為衝擊的對象與替罪的羔羊。西元十至十三世紀,西班牙的猶太人處境改善,當時阿拉伯穆斯林在西班牙當權,阿拉伯人對猶太人友好,於是西班牙一度成為猶太教新的活動中心,通過阿拉伯語接觸到亞裡斯多德的希臘哲學,由此進一步發展猶太教的神學。但到西元十五世紀末年,阿拉伯人在西班牙的統治結束。取代的天主教諸侯厲行政教合一政策,設立異端裁判所,審訊迫害猶太人,把猶太人驅逐出境。大批猶太人流散到北非、西亞等穆斯林國家,多數從事農業勞動,這一類猶太人稱塞法爾德人(Sephardi),文化一向較為落後,具有東方人的氣質。另一類輾轉進入歐洲波蘭、俄國、東西歐等國,這批猶太人後來發展為“阿什克納茨人(Ashkenazi),具有歐洲人的氣質,文化程度較高。這兩類猶太人構成為今日以色列國內的主要民族成份。
流散的猶太人在長達千年的中世紀歷史階段裡,經歷了深重苦難,受到歧視、趕逐與屠殺,被隔絕於世界社會的政治、文化生活之外。西元1516年,義大利威尼斯共和國將全市猶太人驅入一座鑄造槍炮的工廠內,使與外界隔絕。這種經驗後來被各國仿效推廣,在城市設立猶太人專住的隔離區,此隔離區特稱為“格托”(Ghetto)。“格托”一詞的來源典故,一說1516年,義大利威尼斯城的“鑄造廠”,義大利語讀作ghetto,另一說為希伯來語的“隔絕”,讀作“格特”(ghet),“格托”指隔離區,因而得名。以後歐洲各大城市都沒有“格托”區,猶太人後來也情願住進格托區,這樣可免於與外族混雜,也便於保持猶太人獨有的風俗習慣和保障生活的安全。後來由於格托區範圍面積的限制,猶太人新添的樓房只能向高層發展,所以每見格托區猶太人的房屋多高聳於市區其它建築樓房之上。作為格托區的中心是猶大會堂與其附屬的猶太學校。今日捷克布拉格的格托,保留著一座西元十三世紀的古猶太會堂。
二、民族苦難的轉機和陷入更深重的災難
猶太人後來地位和政治待遇的改變是西元十七、十八世紀英國、法國的資產階級革命和以後美國獨立革命所發生的影響。英國的改變是在1723年起,猶太人可以佔有土地,1753年之後,經過政府批准,猶太人可以加入英國國籍,到19世紀中葉,猶太人也可當選為國會議員。
1848年,德國、奧地利給予猶太人以公民權。1917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羅馬尼亞宣佈給予猶太人平等的權利。
1791年,法國國民大會通過賦予法國猶太人可以用國家公民的身份進行宣誓的權利。拿破崙皇帝批准恢復猶太教公會,允許法國猶太人“可以在法國土地上找到一個耶路撒冷”。
西元1654年,猶太人初次遷人美洲大陸。在美國獨立戰爭時,在美洲的猶太人只有二、三千人,但從1881年到1924年,遷居到美洲的猶太人已約有三百萬人。
處在沙皇俄國的猶太人的處境沒有得到大的改變。1881年,發生了俄國沙皇被陰謀殺害的事件,猶太人成為嫌疑的對象,暴虐政權大肆屠殺俄國猶太人。從此掀起1882年俄國猶太人向巴勒斯坦大遷移的浪潮。遷移到巴勒斯坦首批俄國猶太人在巴勒斯坦成立第一個“比盧”(Bilub)農業開發小組。“比盧”一詞是根據《以賽亞書》2:5的“雅各家啊,來吧!我們在耶和華的光明中行走”這一句希伯來詞語的首字輔音字母組成的,即Bilub。早在1882年遷入耶路撒冷的“比盧”小組,竟成為以後猶太複國主義的先鋒。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發生,有進步思想的猶太人參加布爾什維克隊伍,因而被指控猶太人策劃國際陰謀要建立猶太人的世界統治,在俄國南方,猶太人大批被屠殺。
二十世紀前後,歐洲各國由於種族主義抬頭,再加上政治動盪、經濟危機等等原因,現代的反猶主義浪潮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又再度被掀起。
歐洲的某些人類學家和歷史學家為日爾曼民族是優秀民族,猶太人是低劣民族提供生物學的論證,說在同樣的生存和繁殖條件下,劣等種族在數量上發展更快,因此應加以限制和消滅之。
德國早在(1871)年,俾斯麥的民族主義已經抬頭,俾斯麥要建立的是一個反猶的基督教德意志國家。
猶太人二十世紀在世界經濟舞臺的成就,也是現代反猶再度興起的重要原因。法國反猶人物寫的《法國猶太人》一書,公開聲言法國經濟蕭條和社會貧困是猶太人的罪過。因為據他的統計,猶太人占法國人口的百分零點二十五(0.25%),但他們所掌握的財富占總財富的百分五十(50%)。所以國家應採取限制、驅趕、以至消滅猶太人,沒收其財產的政策。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德國法西斯具體而大規模地執行消滅猶太人的國家政策。1933年希特勒上臺的第一年,在德國即發生殺害猶太人的事件,希特勒除了從種族的荒謬論據執行反猶、排猶的政策外,主要還加上政治和經濟的原因:他通過反猶來穩定國內的政局,並將猶太人的財產收歸國有,強迫猶太人從事奴隸勞動。希特勒由反猶開始,發展到排猶、屠猶。最首先是消除猶太人在德國文化領域的影響,包括音樂、美術、戲劇、電影等各個方面的清掃行動,甚至象猶太人畢卡索的畫幅也被清除。1935年9月通過《紐倫堡法》,不承認猶太人為德帝國公民。1938年,併吞奧地利,四十萬奧地利猶太人遭到迫害。在這段時期內,從1934到1935年間,東歐的國家,如波蘭、立陶宛、拉脫維亞、羅馬尼亞、匈牙利,也仿效德國開始推行反猶政策。
二次大戰期間,德軍佔領區內,大批大批猶太人被關進集中營屠殺,如奧斯維辛集中營至少處死二百五十萬猶太人;波蘭的猶太區全被摧毀,百分九十的猶太人被消滅,原來波蘭有三百三十萬猶太人,到戰後只剩下七萬四千人。總計猶太人在整個二次大戰中被殺六百萬人,相當於當時全世界猶太人總數的三分之一。希特勒的血腥屠殺,產生的後果之一,就是使流散的猶太人都變成強烈的猶太民族主義者。二次大戰後的猶太倖存者強烈地要求遷居巴勒斯坦,企求建立一個屬於猶太民族的國家。
三、希伯來民族千年流散時期的終結與現代的“錫安主義”
西元十八、十九世紀,隨著資本主義自由化的發展,猶太人的境遇得到改善,在多數國家裡得到平等自由的權利。由此產生的傾向除了促進猶太人在居留地與所在國的人民相互同化外,另一方面則是加強了複國的民族意識。猶太複國主義,也稱“錫安主義”(Zionism)就是在這些年代裡在歐洲發源的。
猶太複國主義思想的奠基人是摩西·赫思(Moses
Hess西元1812~1875),他在1862年出版了《羅馬與耶路撒冷》一書,影響深遠。他在書中向全世界猶太人闡明一條在巴勒斯坦建立一個模範社會國度的理想道路,這就是動員流散世界各國的猶太人向巴勒斯坦移居。其後在俄國的猶太複國主義者的代表人物、猶太醫生平斯克(Leo Pinsker l821~1891)也於1882年發表《自我解放》一書,提倡猶太人遷居巴勒斯坦。此時正是由於俄國沙皇被刺事件,猶太人因涉嫌而遭到迫害的時期,猶太人興起“希巴特錫安”的熱潮,“希巴特錫安”希伯來語即“熱愛錫安”(錫安為耶路撒冷的別稱)。1882年首批俄國移民到達巴勒斯坦,即上文提到的“比盧小組”農業墾植隊。
猶太複國主義運動進入具體有組織運動的領導人是希歐多爾·赫茨爾(Theodore
Herzl l860~1904)。1860年赫茨爾生於匈牙利布達佩斯,父親是匈牙利銀行經理。赫茨爾青年時代在維也納學習法律,1884年當律師,以後改行為駐巴黎的新聞記者。他作為一個猶太人,在法國目睹猶太同胞的艱難處境,並接觸到在法國的猶太人著名人士,逐漸他由猶太人的“同情者”變為“當事人”,投身于猶太人複國的事業。1896年,他寫的《猶太國》一書出版,書中號召世界上的猶太人共同努力建立一個民族的國家。在赫茨爾的組織下,1897年8月29日,第一屆世界猶太人代表大會在瑞士巴塞爾(Basel)召開,正式成立“世界猶太複國組織”。在第六屆大會上,英國政府曾建議在非洲烏干達一塊土地建立一個猶太國家,替代在巴勒斯坦建立這樣的國家,但此項建議遭到俄國、東歐猶太人的強烈反對,甚至退出會場,使會議面臨分裂、解體的危險。1904年7月3日赫茨爾病逝,1905年第七屆大會,重申在巴勒斯坦建國的主張。1917年第一次大戰期間,英國外交大臣貝爾福發表《貝爾福宣言》支持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一個猶太人民族之家。1917年12月已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組織“猶太軍團”參加戰鬥,第一次大戰結束後,巴勒斯坦成為英國的“委任統治地”,從此世界各地流散的猶太人紛紛向巴勒勒坦遷移。1940年蘇聯再度出現反猶運動加速猶太人遷移巴勒斯坦的進程。從1919至1948的三十年中,巴勒斯坦猶太人從六萬人激增到六十多萬人。大量猶太人的湧入,引起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強烈反對,於是兩個民族的糾紛不斷激化,甚至發生多次武裝衝突。1947年11月29日第二屆聯合國大會通過巴動斯坦分治決議,規定在巴勒斯坦建立以色列國和巴勒斯坦國兩個獨立國家,耶路撒冷城由聯合國託管。1948年5月14日英國總督離開巴勒斯坦,宣佈英國委任統治結束,在這同一天,以色列國在特拉維夫宣告成立。以色列國成立之後,與阿拉伯國家爆發多次中東戰爭,曠日持久的中東問題至今尚未得到妥善的合理解決。獨立的巴勒斯坦國於1988年11月15日在阿爾及爾宣告成立,得到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承認。中國和以色列兩國也於1992年1月24日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四、聖經舊約希伯來語的“復活”
古希伯來語是《舊約·聖經》的文字,也曾是希伯來民族長期使用的語言。到西元前六世紀,波斯帝國統治時期,改用阿拉米語(Aramaic即亞蘭語)為官方語言。西元前四世紀希臘帝國統治時代,亞歷山大帝在希臘世界推廣希臘語,於是希臘時期以後,一般猶太人已不熟諳希伯來語。希伯來語只用于猶太會堂誦讀舊約聖經時使用,它口頭上只成為儀禮的用語,希伯來聖經的文字也成為日常生活不使用的經典死文字。
西元十九世紀,隨著猶太複國主義運動的發展,從世界各地遷移到巴勒斯坦、耶路撒冷的一些仍熟悉經典希伯來語的老年猶太人宣導恢復使用古希伯來語,以期後代不至於混沒這種僅僅存留在舊約聖經上的語言。在恢復並復活希伯來語歷程中最著有偉大功績者是俄國猶太人埃利澤·本·耶胡達(Eliezer
ben Jehudah 1858~1922)。耶胡達1881年從俄國移居巴勒斯坦,他熟諳聖經希伯來語,從此畢其餘生於恢復發展希伯來語的工作,在家庭中堅持與妻子、兒女用希伯來語對話。到1904年,本·耶胡達編出新希伯來詞典(第一卷),創造了千百個近現代的希伯來語新詞彙,用以表達現代人使用的新事物與新概念。此後,在巴勒斯坦用希伯來語作為口語的人越來越多,他們以能夠使用希伯來祖先時代的語言為榮。歸回巴勒斯坦的兩類猶太人背景不同,已如上述。塞法爾德人的用語近於希伯來語,他們容易通過所熟悉的舊約聖經來掌握希伯來語,而阿什克納茨猶太人來自歐洲,長期以來,他們使用“意第緒語”(Yiddish),意第緒語是希伯來語、德語和斯拉夫語的混合語,書寫印刷仍用希伯來語的輔音字母,是歐洲猶太人所通用的語言。他們來到巴勒斯坦後,就得從頭學起希伯來語,因而出現老一輩祖父爺爺向在小學讀書的兒孫幼輩學習希伯來語的怪異現象。
本·耶胡達所創造、發展的希伯來語為現代希伯來語(Modern Hebrew),此語的大量新詞彙來自英語同音詞,如電話(telephone),電視(television),咖啡(coffee)、沙發(sofa)、公共汽車(autobus)以至科學新詞原子(atom)等都與英文詞語發音相同,不過改書希伯來字母而已,大量日常詞言仍保留原來的舊約聖經詞彙。因此曾有人戲言說:如果大衛、所羅門王復活,今日漫步於耶路撒冷街頭,他倆無疑能基本聽懂周圍他們的民族後代人的對話,並向人們致意說:“Shalom!”(沙龍!意為:平安!)。
五、以色列的宗教現狀
今日以色列是世界上唯一的猶太人國家,470萬人口中,猶太人占80%以上,其它為阿拉伯人(約14%)等。居民約80%信奉猶太教,13%信奉伊斯蘭教,其餘信奉基督教和其它宗教。希伯來語為國語,但阿拉伯語亦為官方語言,並通用英語。
現在耶路撒冷和其它城市共約有六千所猶太會堂,分別為構成猶太人兩種主要民族成份的塞法爾德人和阿什克納茨人所使用。猶太會堂一般早晚都有祈禱儀式,安息日(星期六)早上,猶太會堂人頭擠擠。
猶太教事實上是以色列的國教,但國家與宗教的關係並未明確解決,即有主張國家法律應根據猶太法典制訂,亦有主張應政教分離。因此,以色列迄今尚未有一部國家的成文憲法。以色列的議會制,除兩主要政黨外,還有以維護宗教利益的全國宗教黨、正教黨等小黨派,成為兩大黨拉攏的對象,以增加大黨各自的議席。根據現行法律,國家賦予宗教機構掌管公民的婚姻公證的職權,即結婚、高婚必須到所屬宗教機構進行登記和領取證書。猶太教全國最高機構負責任命宗教法庭的法官,負有解釋猶太法典在現代情況下如何運用的任務。
猶太教的三主要派別中,正統派勢力較強,排斥改革派與保守派,但它們之間始終存在矛盾與衝突,而國家政教問題的適當處理,仍是今日以色列作為現代化國家潛在的隱患。──
許鼎新《希伯來民族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