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教皇最高權力之增展
第一節 教皇主權之建立
當羅馬帝國權勢趨向衰微時,羅馬天主教會之權柄反而增強。其情勢有如德國國立教會之建立。在大貴鉤利教皇時代,大貴鉤利還不能將全部新設立的教會使之即和羅馬教會聯合起來。直至第八世紀以後,加羅林諸王和羅馬教會發生密切的關係。遂即先產生了一種帝王的神權政治,而不是一種教皇的專制統治。不過當加羅林諸王的王權崩潰之時,羅馬教會即取得和基督徒人民的密切的連系關係,而不再和一般人民(指非基督徒)有連系關係。因此,教皇之主權便能順利的被建立起來。教皇高過皇帝的觀念,雖然在這時還沒構成教義,但卻是成為教會法規所要求的,而且成為中世紀發展之潮流。
第二節 偽伊西多爾文獻考(The
pseudo-Isidorean Decretals)增強教皇最高權力
伊西多爾(Isidor)原為西班牙的大主教,逝世于主後六三六年。在他的著作裡,他論述許多事,並闡明初代諸教父的許多原則。他是一位富有聲望並權威的著者。在第九世紀時,有人假藉他的名義,作了下列虛偽的宣佈:伊西多爾曾寫了一部初代教會大會之文獻考。這些文獻考被認為是從主後三三五至六OO年之間的初代教會大會的決議錄。這部偽文獻考曾被描寫為「歷史上最大膽,最堂皇的偽造物。」它有三方面的目的:
(1)注重教皇之最高權力。(2)壓抑大主教的權勢而增加主教和低級教牧的威望,藉以使教皇有更大的權力。(3)改良教會的道德生活和屬靈的生活。
這部偽文獻考的出版年代,大約在主後八四四年至八五七年之間。著者可能是一位名叫歐特卡的大主教。偽文獻考詳細內容如下:
(1)教皇所有屬靈的權力比皇帝和王侯的屬世的權力高到無限。(2)主教對教皇之關係正如其他使徒對彼得的關係一樣。(3)各省的大會若不經教皇召集,就不能舉行,而且大會的諭令必須經教皇批准以後才有效力。(4)教牧職者組織「神聖家庭」而為「屬靈的人」,然而平信徒卻是「屬肉體的」。(5)沒有一個教牧可以被傳到國家法庭去受審;一個平信徒連神父也不可控告,至少必須有七十二個可靠的見證人才可證實一個主教的一種罪。
公佈偽伊西多爾文獻考當時,曾有大主教加以反對。大主教興克瑪律因它是偽書而加以拒絕,並稱它為「捉省主教的捕鼠機。」但是,教皇尼哥拉第一(Nicholas 1)在主後八六四年早已正式利用它,直到中世紀末期還沒有人懷疑它的真實性。庫薩努(Cusa)的紅衣主教尼哥在第十五世紀曾有關於它為偽書的暗示;到了第十七世紀,改教的神學家布倫得爾(Blondel)也證明它是假的。然而在這時候它業已大有貢獻於羅馬教會。在一個迫切需要的時候,他們曾在某種教理和常規上假借昔日的使徒和初期羅馬教的權威,直到這些教理和常規深深的隱藏於羅馬教之中無法動搖或滅沒為止。
第三節 克呂尼的教會改革運動反而增強了教皇的權力
在天主教會裡隱藏著許多需要改革的弱點。在第十世紀時,興起了克呂尼的改革運動。起初他只要改革修道院。但後來卻逐慚拓展為一般性的改革運動。克呂尼運動攻擊修道院的不道德之事,神父的婚姻和教職之買賣等。當時有一段時期是國家控制著教會。但教會因著克呂尼的攻擊力爭脫離政府的轄制,不再讓政府任命主教,乃要由教皇任命主教。此舉終於成功地增加了教皇的權柄。
第四節 貴鉤利第七(主後一○七三年 - 一○八五年)之宣言
教皇貴鉤利第七宣佈說,教會起源於上帝。但國家卻基於那有罪的世界條令之上。教皇是普世教會的元首。主教是教皇的代表,僅對教皇負責。教皇有天堂鑰匙之權柄。諸王隸屬于教皇。皇帝從教皇領受榮耀猶如月亮從太陽領受光輝一般。教皇可免職諸王及皇帝。但沒有任何人有權柄可免教皇之職。貴鉤利第七(Gregory
7)自稱是上帝所呼召的,上帝住在他裡面,並為他著想和動工,並要藉著他在地上建立天國。他和皇帝亨利第四(Henry
4)之衝突是富有戲劇性的。貴鉤利第七逝世後,改革運動便走向低潮。教會對以前的聲明開始妥協,並在主後一一二二年和皇帝訂立了沃木斯的康科爾大特(Concordat
of Worms)。這是教皇和皇帝所締結之約。其內容如下:(1)一切主教與修道院院長之選舉都應當按著教會法規施行,但須在皇帝的監督之下;(2)戒指與手指所代表屬靈的受衣禮之權柄屬於教皇;(3)皇帝應藉那作為屬世權力的表徵王杖之一觸,而實行受衣禮之權。── 蕭江祥《基督教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