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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教理的根基

 

    早在主後第二世紀初葉,教會使提到舊約的權威及基督話語和使徒話語等的權威。他們稱這些神聖的話語為經典。再者,他們緊隨著構成正典聖經之後,便構成信經。

 

第一節  正典聖經

        1. 正典聖經之構成

使徒後期諸教父承認舊約的權威、並曉得有四福音書及保羅著作之存在。在構成正典聖經這一論題上,我們要從三方面加以研討:

 

    1)有些被爭辯的書,阻礙了正典聖經之構成:有些使徒後期著作,諸如赫馬牧者、巴拿巴和革利免等著作、彼得默示書、保羅行傳等都被認為與使徒著作有同等的價值。在另一方面,直到主後第四世紀中葉為止,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後書都未被列入西方所用的聖經。從第四世紀起,才開始使用「正典」這個字,以指著那被採納的聖經主體。

 

2)有幾方面影響力,迫使教會制訂那些書應列入正典聖經。a.馬吉安刪掉凡不支持他看法的書。b.穆拉多利斷片,於主後一七○年出現。它要構成一部正典聖經,但卻不完整。c.別西大譯本:在主後第二世紀末葉出現,為要作敘利亞教會的正典聖經。d.孟他努派對聖經有曲解的看法,並要將他們的看法併入使徒啟示中之內。e.由於諾斯底派的推理,暨他們意圖用保羅的著作以證實他們許多異端之事。如此,就迫使教會制訂有權威的新約正典聖經。f.有許多啟示文獻如雨後春筍,陸續出現。所以就須要決定那些書值得列入正典聖經之內。

 

3)正典聖經之鑒驗:每當有一本書要被列入或被排出正典時,就須要多次運用這二種鑒驗方法。a.歷史性的鑒驗:他們相信基督將傳福音的使命託付給使徒。所以使徒持有那曾在舊約諸著者當中工作的靈。因此,他們先要查究這些著作是否由使徒所寫。若非由使徒所寫,則是否與使徒有密切的關係。若有,則他們的著作,便可與使徒著作列為同等的基準。b.內在的鑒驗:他們考究著作的內容,是否屬靈、是否能激勵人,並且是否值得列在使徒著作的地位上。由上述兩種鑒驗的結果,有些書就被排除,不得列入正典聖經之內。

 

        2. 正典聖經之內容

有幾位學者畢生鑽研這個題目。查恩說:「初代教會所使用的正典聖經,包括四本福音書、十三本保羅書信、彼得前書、約翰壹書。或許還包括猶大書及啟示錄等。」

 

        3. 正典聖經是受默示的

新約聖經之著作,被斷言為受默示的(注一),正如相信舊約是受默示一般。起先,默示被認為是那聖潔的著者處在一種全然被動的地位,並在神歡的狀態下而寫作的。雅典安哥拉說,當先知正在說預言時,其靈魂正如一隻笛子。殉道者游斯丁說,先知正如一隻古式七弦琴一般,被聖靈當作琴撥動敲彈。但是愛任紐卻拒絕上述的看法。他否認新約著者完全處在被動的地位。米提亞得教父說,先知不必處在神歡狀態中說話。俄利根也說,新約諸著者各有各自的文體特色,因為他們有各不相同的個性。然而,俄氏堅信新約聖經毫無錯誤。

 

        4. 新約正典聖經構成之時期

    我們要明白新約正典究成於何時何地,就必須記得它須經過相當長久的時間,才會被教會所公認、並被列入于禮拜時宣讀的正典之固定書目中。我們可說約在主後二百年之傾,新約正典的基礎業已確定。雖然從此之後,決定新約正典的工作仍繼續未斷,只是新約正典的範圍日趨穩定.第一次明裁新約正典為二十七卷的,是作於主後三六七年亞他那修的第三十九節期書.主後三八三年羅馬會議正式承認亞他那修全書目。約於主後四百年的三次北非洲會議承認了亞氏的正典。

 

第二節  信仰的標準

        1. 何謂信仰的標準

諸教父認為信仰的標準是什麼呢?按照查恩的看法,信仰的標準僅是在洗禮時的一種信仰告白而已。另有幾位著者指出,它就是捍衛教會,抵抗異端的一篇記事。我們可以這樣作結論,它是一篇簡要的記事,以信經的方式記述全部基督教的基本教訓。

 

        2. 洗禮儀文

最早洗禮是奉基督的名施行,並強調基督是「從大衛的後裔而出,由童女所生,在彼拉多任內受難,父叫他從死裡復活,坐在上帝的右邊,將來他要來審判。」最早的基督徒既然是猶太人,就不必再聲明相信上帝。他們只要表白相信耶穌基督就夠了。不過,使徒後期諸教父逐漸以三位一體上帝的名施洗。主後一三○至一四○年間,全體教會都使用三位一體上帝的儀文。此後外邦人進入教會就須要他們告白相信上帝。同時也要他們相信聖靈。

 

        3. 古羅馬信條

主後三四八年,安巴拉城的馬克拉首次引用這部信條。其次,如非努也曾在主後四百年引用過。人人同意這部信條比其他任何信條為早。加登布希把它追溯到約主後一百年。瑟伯爾說,它至少早在主後第三世紀初葉。馬克基斐特說;它在主後第二世紀末葉。最早的信條如下:「我相信全能的父上帝。我相信耶穌基督為父的獨生子,為我們的主:靠著聖靈,由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被釘十字架,且埋葬了:他在第三天從死裡復活;他升天,坐在父的右邊;將來從那裡他要來審判活人與死人。我相信聖靈,罪得赦免,身體的復活。」

 

        4. 從古羅馬信條到現今的使徒信經

我們現今的使徒信經與古羅馬信經,並不完全相同。有些附帶的話被增添在使徒信經之內。因此,我們不得不追問這些改變是如何產生的。直到第五世紀羅馬教會才開始使用使徒信經為洗禮的信條。不過,當教會與亞流主義相衝突時,使改用尼西亞信經。因為尼西亞信經的記述很清楚,足以抵抗亞流主義。經由三個世紀之後,羅馬教會再改用使徒信經。在洗禮時、在教堂崇拜時都使用使徒信經。茲將使徒信經全文抄錄如下:「我相信全能的父神,天地的創造主;我相信他的獨生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是由聖靈懷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的手下受害,被釘十字架,死了而且埋葬了;他下到陰間;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了,他升到天上並坐在全能的父神右邊;將來他還要再來審判活人與死人。我相信聖靈:聖而大公的教會,眾聖徒的交往:罪得赦免;肉體的復活;以及永生。阿們。」

 

        5. 使徒信經內容之研討

在此,我們只要提到幾句與教理史有相關的話。第一條,加添「天地的創造主」。其目的在於對抗諾斯底派,因該宗派區別真神與得繆哥。他們認為得繆哥才是世界真正的創造主。第二條將「由聖靈懷孕」這句話加在古羅馬的信條上。這是主後三五七年首次出現。由正統派諸監督所作的信經記事而來。它被引入我們現今的信經,因它與路加一:三十一、三十五相符合。他們寧可用「由」(OFex)童貞女馬利亞,這個「由」字,而不用「藉著」童貞女馬利亞的「藉著」(Through dia)這個字。這是為了要清楚說出基督道成肉身之事實,並避免幻影說之危險性。「受害」與「死了」這些字也被增添上去。目的僅是使它顯得更完整而已,「他下到陰間」這句話在古羅馬信條中沒有。它乃在主後四五○年被加添上去的。它是根據聖經和第一世紀信仰之基礎而加添上去的。意指基督在未復活之前,先下到死人之境界裡。第三條:「大公」這個字加在論述教會之部份。這是約在主後四五○年出現的。「我相信聖而大公的教會」。這包含有一個普世性教會的內涵,而不是指羅馬天主教的意思。全世界不管那裡有基督徒,那裡便有基督的教會。「肉體的復活」這句話寧可在初代教會的頭幾個世紀使用,以便抵抗馬吉安派與諾斯底派。不過,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裡,卻喜歡用「身體的復活」這句話。並且最近這幾個世紀以來,教會也喜歡用「身體」這個字。

 

        6. 結論

    我們已經查考洗禮信條的來源。我們也知道洗禮信條在以後如何逐漸發展為使徒信經與尼西亞信經。這些信經內容指出當時教會面臨到兩個問題:(1)既然說有聖父與聖子,那又怎能說只有一位神呢?(2)耶穌既然是神的兒子,那麼他怎能又說是馬利亞的兒子呢?為要解決上述的問題,便占去了初代教會對討論教理問題的大部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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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        聖經之受默示:現今默示(靈感)有四種理論。茲簡述如下:

第一、    原知論。(The Intuition Theory)這個理論認為,所謂靈感,只不過是人對真理的自然識見之更高發展,而這識見又是一切人或多或少所具有的;換言之,靈感只是一種關乎道德與宗教的智慧,就是產生神聖書卷的智慧,猶如一種關乎凡世真理的智慧,產生了哲學與藝術方面的傑作那樣。這一款的智慧,是人自己智力的產品,毫無特別的神聖影響,即使是有的話,那也不過是出於沒有位格之神的內在運行而已。

第二、啟發論(The Illumination Theory)這個理論,認靈感純是基督徒宗教概念的提高與擴展,與聖靈對各信徒的啟發,雖有程度上的差異,倒沒有種類上的不同。它主張,聖經不是神的話,卻含有神的話;它又認為,受靈感的,不是著作,而是作者。這就是說,聖靈所賜的啟發,只叫那受靈感的作者充份運用他的正常能力,卻沒有把他能力所不能發現或瞭解的客觀真理,傳達給他。

第三、口授筆錄論(The Dictation Theory)這個理論認靈感為聖靈全盤控制著聖經作者的身心,以致我們完全成了神的被動工具,是神的筆而不是神的執筆人。

第四、動力論(The Dynamical Theory)。真確的看法,卻認靈感不只是一件自然的,也是一件超自然的事實,它又是位格的神直接在人心靈中所作的工。這是與第一個理論相反的。它又認為,寫作聖經的人固然有靈感,以致我們把聖經合起來看之時,聖經就組成神聖啟示可信而足夠的記錄。這個與第二個理論相反的。它又認為聖經含有人的要素,也含有神的要素,所以,聖經雖然把神所啟示的真理體系提供出來,這真理體系卻是在人的模型中成形的,也是與尋常人的智力相適應的。這就與第三個理論相反了。簡而言之,靈感絕不是自然的、局部的、和機械的,卻是超自然的、十全的、和動力的。─ 蕭江祥《基督教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