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十六世紀改教運動——馬丁路得
禱告:
“親愛的主,我們感謝你!我們又來到你的腳前,我們願意把這段時間交在你的手中,我們仰望你復活的大能。我們在這裏的每一位,但願都不失去你話語的片斷;我們在外面說的時候,願聖靈在我們裏面說話,讓我們不只是獲得一些知識,而是知道一條道路。求主把教會歷史指明給我們,叫我們不只聽見教會的歷史,也聽見教會歷史的解釋。願聖靈對我們每一個人說話,聽我們的禱告。靠主耶穌基督可愛的名。阿們。”
啟示錄二章十二到十五節:“你要寫信給別迦摩教會的使者說,那有兩刃利劍的說: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殺之時,你還堅守我的名,沒有棄絕我的道。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裏,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你那裏也有人照樣服從了尼哥拉一党人的教訓。”
十八至二十三節:“你要寫信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使者說,那眼目如火焰,腳像光明銅的神之子說,我知道你的行為、愛心、信心、勤勞、忍耐;又知道你末後所行的善事,比起初所行的更多。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引誘他們行姦淫,吃祭偶像之物。我曾給她悔改的機會,她卻不肯悔改她的淫行。看哪,我要叫她病臥在床,那些與她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我又要殺死她的黨類,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
二十八、二十九節:“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一 教會的墮落
講到復興史,就證明教會曾一度墮落在黑暗裏。從前面聖經經節中,無論你相信不相信是預言,就當初的七個教會中,兩個到三個教會的情形、那光景黑暗到一個地步,聖經說:“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把晨星賜給他。”這是主的應許,意思就是借著這些人,慢慢看見曙光,教會就帶進了復興。這就是我們這次交通的目的,希望我們能看到主在歷史裏怎樣做復興的工作。到十六世紀時,教會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那時羅馬教在整個世界變成非常大的勢力,歐洲有一半的土地都是他們的。因著這麼大的勢力,有人想要爬到這個世界的屋頂,很自然的要借著它的幫助;你想要在世界裏占一席地位,你一定要和羅馬教會發生關係。因此,人們對聖經裏的話慢慢就不再重視了。聖經乃是神的話,是教會的元首基督說的話,在聖經之外,沒有話是值得我們遵行的。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最多是發表基督已經在聖經裏說過的話;教會不可能在聖經之外,在神的話以外,加添什麼。
西元四世紀以後,隨著教皇制度建立起來,有人說教皇是不會有錯的,他是代表基督在地上治理教會的;慢慢產生了教皇,也就是教會不會錯的理論:教皇不會錯,教會的決定就是神的決定,教會的判決就是神的判決。教會有了無上權威,教會的組織為了更有效地控制信徒,不再鼓勵信徒讀聖經,反而希望信徒的聖經讀得越少越好。什麼都是教會說了就算,所以現在你不需要讀聖經,因著慢慢地不讀聖經,有些地方就把聖經用鏈子鏈起來了。再過了一段時間,教會只許可有聖職的人纔能讀聖經,理由就是:只有受過訓練的人纔可讀聖經,否則在解釋聖經上容易有錯誤。因此人對神的話慢慢沒有了印象,不再知道神的啟示是什麼。教會不知道到底墮落到什麼地步。
在教會歷史開始的時候,基督徒對救恩是非常清楚的;特別是經過二、三百年的大逼迫,基督徒的心裏面是明亮的,都清楚明白神的救恩是什麼。他們願意把自己的命為主擺上,他們的生活、追求,很自然的使得在早期的教會的見證非常剛強。經過三百多年,雖然基督徒被逼迫,到處被追趕、被捉拿,但福音仍舊傳揚。大逼迫後,據說每兩個羅馬帝國的公民中,就有一個是基督徒。所以,福音是在最困難的時候傳揚出去的,他們一面讀聖經中神的話語,一面為福音做見證。到了第四世紀,君士坦丁皇帝看准了要殺絕基督徒是辦不到的。撒但用恐嚇威脅,像吼叫的獅子一樣,但陰間的門不能勝過教會,所以就裝作光明的天使,君士坦丁皇帝接受基督教為國教。一夜之間皇帝變成了弟兄;許多的士兵都受浸,一受浸就發給幾兩銀子、兩件衣服;許許多多的人因此加入了基督教,信了耶穌。表面上看來,逼迫沒有了,教會的地位高升了;但羅馬接受基督教做國教,這不是高升的開始,而是墮落的開始。
如果你仔細讀教會的歷史,教會墮落就是從第四世紀慢慢演變的。到了十六世紀,雖然大家都知道有一本聖經,但要讀聖經必須到少數場合纔能找得到,有的聖經甚至於是用鏈子鏈住的。所以到了十六世紀,教會是在黑暗之中。因為人沒有了神的話語、沒有了啟示,怎麼能明白神的話(當然是沒有神的話,就不能有信心),怎麼能相信耶穌。
“別迦摩”——原文就是“結婚”的意思;第四世紀以後,教會的確和世界結婚了。不僅如此,教會也逐漸異教化,明明是聖經的東西,但慢慢變質、改觀,完全脫離了聖經原來的教訓。例如:擘餅是主所設立的,餅和杯是主要我們常常這樣行,為的是紀念祂。這百分之百的聖經中的教導,“要如此行”,但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就把餅、杯和桌子變了質,原本明明是主的桌子(林前十章),不知從何時開始,莫名其妙地使餅、杯、桌子變成祭壇。有祭壇就要有祭司,聖職人員就成了祭司,聖品階級的人要做祭司。為什麼要做祭司呢?因為猶太教有祭司。進到會幕,第一個看見銅祭壇,聖所裏有香壇,只有祭司可以進去,祭司要獻上祭,他們所獻的就是餅和杯,只有祭司纔可以祝福餅、杯;就像猶太教獻祭帶牛羊,現在他們每次則是獻上主的身體、主的血。所以,在許多大教堂裏面,在長方形大廳的前方,有個半圓柱形的地方,他們說那就是至聖所。舊約有祭壇,聖所,至聖所;所以在大教堂裏,你會發現那半圓形的至聖所;在它前面有大桌子,他們說那個桌子是祭壇,就叫主的桌子;實際上完全變了質。現在他們每次來到主面前紀念主的時候,聖品階級就來到主的面前,他們把祭物獻上。如果那是祭壇,祭司獻上祭物,那麼這禮拜堂就變成聖殿了,你看不清楚這教會是新約的還是舊約的。擘餅也不再叫擘餅了,他們叫彌撒,來望望彌撒就可以。拉丁語是主持彌撒的早期官方語言,即使在英語或德語世界,他們也如此行。結果大家都不懂,但只要來禮拜、望望彌撒,你就可以得到祝福。他們把基督教變得和所有宗教一樣,到基督教禮拜堂好像到猶太教一樣,祭司一定要穿特別的衣服。所以從第四世紀以後,教會就猶太化了;表面上是聖經的東西,但已經離開了新約,變成了猶太教的樣子。從那以後,所有的弟兄姊妹就完全被動了,在教會黑暗時期,有罪就向神父告解;到禮拜堂去好像猶太人一樣,把牛羊牽來,有罪的就以牛羊由祭司就替你獻祭贖罪。這樣,整個教會逐漸遠離了聖經,因此人對救恩就不清楚了。教會既完全離開了聖經,加進許多根本是聖經裏特別是新約中沒有的東西。望彌撒之時有祭司,佛教則有和尚,不知不覺使人以為全世界的宗教都一樣,基督教或教會和他們差不了多少,人對救恩就越來越淡。
舉個例子就知道教會墮落到多麼黑暗。在第四世紀時,他們就向馬利亞禱告;後來到了第五世紀就向馬利亞敬拜,說馬利亞沒有原罪,馬利亞後來也升天,也得榮耀。教會告訴所有世人說,父很嚴厲,主也很嚴厲,因主說人若不舍己,不背十字架就不能跟從祂,而且祂將來還要審判世界,不信的人就滅亡,信主的得永生。教會就畫一些圖畫,帶給信徒一種錯誤的觀念,父嚴厲,子嚴厲,誰有恩典呢?就是馬利亞,馬利亞充滿憐憫。現在“憐憫”這個聖經裏的字,和馬利亞完全連在一起了;人不只尊敬馬利亞、向馬利亞禱告,甚至敬拜馬利亞。他們把聖經所說的:“蒙大恩的女子”,拿來解釋說她沒有原罪(其實聖經裏有好多蒙大恩的女子),最後說馬利亞一直都是童女,主耶穌之外,她其他的兒女只是表親;又說馬利亞是榮耀的,沒有經過朽壞,第三天就被接到天上。這一切都不是出於聖經的!因為所有的宗教都有女神,所以他們就把異教的女神,變成了教會裏的馬利亞。
不但如此,他們還向使徒、以及遺物等膜拜,迷信十足,對救恩完全不清楚。比方說,他們去找了很多聖徒的骨頭,他們說每一個聖徒都有許多功德,為主殉道聖徒的功德更是用不完的;這些功德可以分出去,你如果摸一摸他們的骨頭,你的罪就可以得著赦免,也可以拿他一點功德積在自己身上。這些功德觀念,有的從佛教來,有的是從別的宗教借來,都不是聖經裏的。他們不但喜歡找聖徒的骨頭,還找摩西的杖,那可是不得了的事,這表示可以解決很多問題;他們還找到最後晚餐的桌子,主耶穌荊棘的冠冕;主耶穌釘十字架只有三、四根鐵釘,他們卻找到了十四根;還有找到四枝是紮主耶穌肋旁的槍…。從這些地方,可以知道教會到了最黑暗的時候。
對於罪,不是根據聖經所說,而是照教會的說法,把罪分兩種:一種是大罪,是致死的罪,不可赦免的罪,是一定要下火湖的;另一種就是小罪。但聖經裏並沒有大、小罪之分。如果犯了大罪,怎樣纔可以獲得拯救呢?就要向神父懺悔、告解,這樣就可以解決了。至於小罪,因你不是與神為敵,是無心的,不至永遠滅亡。所以犯罪的時候要小心,是大罪呢?還是小罪?但問題是,這很難分清楚,而且我們多半犯的都是大罪。所以神父很重要,因為得救不得救有兩個門檻,一是受浸,一是望彌撒,都在祭司手裏,沒有他們是不行的。受浸時,原罪和過去所犯的罪才通通沒有了(這也不是聖經的說法);所以你必須受浸,否則在教會之外根本沒有救恩,要得救一定要受浸,讓神父為你解決原罪和以前所有的罪。受浸以後所犯的罪就要告解,由祭司判斷你的罪是大罪還是小罪;這需要根據事實,因此你要把所犯的罪告訴他。不要忘記,中古世紀時,神父也好、教皇也好,他們本來不知道什麼是罪,不知道如何犯罪;就是因為聽這些人告解,才曉得原來犯罪有這麼多學問,結果自己也進入到黑暗裏去,犯了很多可怕的罪。
不久以後,又多了一種說法,很明顯是從其他宗教來的,卻說是根據聖經。他們說,壞人要下地獄,好人上天堂,不好不壞的要下煉獄。這就是“煉獄”的開始。煉獄不是為好人預備,也不是為壞人預備的,是為不好不壞的人,要把他們放在煉淨的火裏,一直等到煉淨以後,他才能夠見神,纔可以到天堂。所以煉獄是天堂和地獄中間的地方,這裏的人不好不壞,要等罪煉淨以後纔能見神。為此教會就告訴人們怎樣積功德纔能幫助家人或自己脫離煉獄,你要望彌撒、做好事、做善事多積功德,這樣就可以完完全全從煉獄出來。所以今天如果有罪,不需要主的救恩,已經離救恩很遠了。
十一世紀時有人做了一次計算,根據教會的定義,每人一天可以犯三十個大罪,一個大罪必須在煉獄裏呆一天。換句話說,你活一天就要在煉獄裏呆三十天,假定一個人活六十年,那就要在煉獄裏一千八百年。所以在這種情形之下,許多人良心受捆綁,因為他們對神的話根本不認識。
馬丁路得從小就是在這種環境裏長大,他父親對他很嚴格,在學校裏老師也很嚴厲,所以在他的印象裏,主也是很嚴厲的。他一直想要做好,但做不好,所以他的良心一直控告他,使他一直覺得自己有罪。有一次他在曠野突然碰到雷雨,雷好像就要打到他,他覺得他完了,就呼喊說:“馬利亞救我”。在他最危險的時候,他不是說“主啊、救我”,而是說“馬利亞啊、救我”。後來他回頭的時候做這見證,為自己當時的無知非常後悔。生活在這種情形下,壓力一直在馬丁路得裏面,他覺得自己一直都做不好,所以他就去了修道院,以苦修贖自己的罪,希望能不下地獄,脫離神的審判;因為他覺得神要追殺他,修道院是最安全的地方。
有一天晚上他和朋友彈琴作樂,他認為這是他在世界上最後的一天,到十二點的時候,他說要進修道院(他的朋友非常驚訝),就拿了很簡單的行李,到一個教派的修道院敲門,半夜時門打開了,從此以後他就在修道院裏,把世界遠遠的丟在背後。他以為進修道院苦修,就能得到神的歡喜,所以他就用盡各種方法,不但常常禁食苦修,以至骨瘦如柴;而且還借著許多教會所告訴他的方法,進行各種的屬靈操練,以求能夠獲得神的歡心。馬丁路得進修道院,就是要問誰能拯救我脫離這些罪,他也是被煉獄、告解這些觀念所害。他家裏很窮,他父親希望他好好讀法律,但他還是進了修道院,使他父母非常失望。但他沒有辦法,因為他一直掙紮在良心上的控告中。如果當時進修道院前他有聖經可讀,就知道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靠著行為,他就不一定會進修道院中去修行。當時他連聖經都沒有,教會所告訴的方法,通通是聖經以外的方法,以致他一直想要用自己的行為以求得到神的歡心。
那時,要解決罪的問題,大家要念經,念玫瑰經。念經時心中要默想聖經中的幾段奧秘,口中所念的經,其實是念禱告文。這樣也就把禱告簡單化、規條化;不會禱告不要緊,念就可以,念多少次,就可以解決多少罪,得著多少赦免。所以念經也好,告解也好,都是當做屬靈操練,幫助修改你自己,使自己進步。黑暗時期在教會裏“奧秘”常被提到,他們最喜歡用的字就是“奧秘”,把一切都“奧秘”化了。至於一般的信徒,當你念玫瑰經時給你幾段經文,就當做是禱告,你要背。比方說,有一個禱告叫聖父頌,這完全是敬拜天上的父的;還有聖母頌、榮耀頌。你一進去教堂時要先劃十字架,念經時一定要把禱告文背一遍,然後開始念聖父頌一次,聖母頌十次,榮耀頌一次。希奇不希奇,聖父頌只念一次,天上的神不夠大;聖母頌則念十次,總共十二次。平常念一個迴圈約一至二個小時,全部十五個迴圈。你怎麼記住次數呢?他們就發明瞭串珠,每串五十個小珠,五個大珠,一面念一面摸珠,你就知道自己念了多少遍。所以,人就不需要讀聖經,親近神只要照這個方法,許多罪就能夠得到解決;而且還可以積一些功德,這些功德不只為自己,也能惠及你的家人。所以,這些東西慢慢就侵入到每一個人的思想裏面。
在十六世紀馬丁路得時期,聖彼得堂要重建,但因為教皇口袋的錢不夠,所以就想出了賣贖罪券。人買了以後,他的罪就可以得贖,但赦免的程度不一樣,有的是今生的,有的是煉獄的,有的免罪十天,有的是二十天、或三十天,完全看你出錢多少的。贖罪券是經由最高權威簽過字的,你只要把錢投進奉獻箱,聽見奉獻箱裏叮噹響,你就可以知道自己有多少罪得著赦免,就可以聽見那煉獄門開的響聲,並認為你的親人被釋放到外。因此有許許多多的人就去買贖罪券。
那時有一個專門推銷贖罪券很出名的大臣,有人問他說:我想“修理”一個人,想把他打個半死,我有沒有可能買到贖罪券?兩人經過討價還價,最後賣的人答應簽一張贖罪券給他。隨後不久,這賣贖券的推銷大臣在路上就遭到圍剿,被打得半死,賣贖罪券所得的也被搶走。搶的人後來被逮到了,他就出示他買的贖罪券,果然就被判無罪,因為他已經花了錢贖罪。這是教會歷史上的的確確發生過的故事,由此可知當時教會黑暗低落到什麼程度。人不知道救恩,要解決罪嗎?就要望彌撒,要做這個、做那個,然後買贖罪券。
二 黑夜中的曙光——馬丁路德的興起:“義人必因信得生”
在那黑暗的時候,神興起了馬丁路得,神在他身上做工作,好幾次借著聖經羅馬書第一章裏的:“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這句話感動他。有兩次他得到了這句話,一次是在去羅馬的路上,他感覺快要死時;還有一次是他在修道院時,他清楚得著這話。雖然如此,但他仍很納悶,他當時一直認為自己不夠好,應該去羅馬朝聖一趟,以便求得更多功德。他真的去了,而且一定要去爬一個梯子。這梯子今天在聖約翰堂的附近,據說是君士坦丁皇帝的母親用她的權勢,打發人去耶路撒冷找到並運回羅馬的。傳說當時主耶穌就站在這梯子上受彼拉多的審判,主耶穌的血一滴一滴地滴在梯子上。所以許多來朝聖的人,一定要去爬那個梯子,因為他們說,當你順著主耶穌的血跡慢慢往上爬,一面爬一面默想主耶穌怎麼受審判,那麼你爬一級就可以積多少功德、能赦免多少罪。好多無知的人就如此行了。據說馬丁路得在梯子爬到一半的時候,忽然聽見有聲音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後來,馬丁路得就趁一年一度萬聖節,大家都來膜拜的機會,在大教堂門口,他發出了有名的九十五條宣告。他認為人憑著贖罪券不能贖罪;人必因信得生。他找到了人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借贖罪券進天堂是荒唐沒有聖經根據的,是不可能的事。於是就把他的九十五條信念,放在大教堂門口。他是個學者、也是個教授,他所希望的是能夠引起人們對真理的辯論(這是書生本色),認為真理能越辯越明。沒想到神就使用了那天,那時候印刷術剛好也發明瞭,不僅印刷了聖經,馬丁路得的九十五條宣告,也因印刷的方便,很快的傳遍了歐洲。在當時,這的確是轟動世界的大事。馬丁路得曾這樣感慨的回想:他沒想到影響如此之大,更沒有想要挑戰教皇的權力的意思;他原本只關心到救恩。雖然這件事情他自己沒有準備去做,但神自己在那裏做。
在此後的兩年之內,他勤讀主的話,天上的亮光像洪水一樣傾倒下來。開始時,他只知道贖罪券是錯誤的;後來他發現整個教會都成問題。他讀聖經後發現,原來坐在寶座上的教皇就是敵基督;三年以後他發表了一篇文章,大意是說,今天的教會已經被擄到巴比倫去了。意思就是,當初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去,教會也像以色列人一樣,被擄到巴比倫去了(羅馬實質上就是另一個巴比倫)。馬丁路得讀到啟示錄的時候,從他的良心裏認為,根據啟示錄,教皇是“敵基督”;教會被擄到巴比倫,巴比倫就是羅馬教會,人被擄到羅馬教會去,就好像當初歷史裏面的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一樣。
弟兄姊妹看見嗎?從前馬丁路得沒有讀聖經,他讀了很多神學、哲學的著作;現在因著他讀聖經,讀了啟示錄,主的話開啟了他的心眼,現在他明白了,他的眼睛開啟了。“巴比倫”就是“混亂”的意思,他曾寫了一篇文章,講述教會怎樣被擄到巴比倫。現在很清楚,教會是始於五旬節之時,但從第四世紀起,教會被擄到巴比倫。
所謂的馬丁路得改教,他原先並沒有準備推展成一種運動;他只是為了反對販賣贖罪券,並沒有反對整個教會的意思。不錯,那時的教會讓他覺得憂傷,但他還是尊敬教皇,還是尊敬馬利亞;在那時候,我們不可能期望他做什麼。神開始時給他一點點的亮光,讓他看見“義人必因信得生”;他真的得救了,真的得著了主的話,就在隨後那兩、三年,啟示的光像洪水一樣的倒了下來。原先他只講贖罪券錯,他沒有說教會是錯的。因為他以為教會是不會錯的,你如果在教會之外,你就失去了救恩。所以馬丁路得有一個很大的矛盾,以為如果他從此以後離開教會,他就會失去救恩。許多人說馬丁路得偉大,他當初並不敢說教皇是敵基督,教會被擄到巴比倫;他只說贖罪券是錯的;等主的光來到,他才慢慢清楚神所託付他的工作。你們讀傳記或歷史,知道馬丁路得實在很勇敢,但這是從神來的,沒有人敢或能做這樣的事。因為與教皇為敵,在歐洲、以至全世界是最大的事件,所有皇帝的靈魂都歸他管,如果教皇把門一關,沒有人能進天堂。所以,一個人如果不是蒙了主的恩典和揀選,他不可能做這樣的事。連所有的皇帝都不敢挑這個戰,但是他靠著主的恩典,等教皇召他時,他請求在德國受審,審判的人要他收回他的話,他不肯收回,他說:你能指明到底我在什麼地方違反神的話嗎?當時德國的皇帝是聽教皇的,他為了討好教皇,也召了馬丁路得要他收回,但他不收回,最後更斷然的說:我堅持,願神幫助我,我在此站住。那時他非常危險,因為他失去了教會,是在教會之外,不只是沒有救恩,連性命都非常危險,因為一旦被裁判為異端,就只有死路一條。當時教會是不會殺人,但借著政治單位來殺人,教會裁判了異端,由政府執行;皇帝為討好教皇,只有順從教會的裁決。所以那時他實在是非常危險,他受審所在的省份,是皇帝選的,正好在那省裏有幾個好朋友支持他,這些愛他的人就召集在一起,在他受審以後,他回家的途中,他莫名其妙的被這班人綁走了。後來他才曉得綁他的人就是省長,省長把他放在古堡裏面軟禁了一年。在那一年中,一面是主叫他安息,脫離外面的危險;另一面他得以把聖經譯成了德文,因著印刷術當時已經發明,所以第一本德文聖經很快就印出來了。
馬丁路得的貢獻,大概有下面幾點:
第一,他給我們看見“因信稱義”的真理。
第二,他給我們看見每一個信徒都是祭司;主的寶血買了多少人,多少人就是祭司。這是聖經裏的教訓。在羅馬天主教裏神父纔是祭司,你來到神面前認罪,一定要向神父告解。但馬丁路得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祭司,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來到神面前;在我們和神之間沒有仲介,我們都是祭司。
第三,教會今天的荒涼的確是被擄到巴比倫,走了樣。
第四最重要的就是,他給了我們一本公開的聖經,讓每一個人都可以讀、講聖經。這象徵愚民政策時代已經過去。宗教上的愚民政策,只要念念經就可以了,這是最有效能的控制。但感謝主,借著馬丁路得給了我們一本公開的聖經,就是人們最早能讀到的德文聖經,這是他被軟禁的那一年所翻譯成的。神將他放在古堡裏,一面使他得以脫離外面的危險,一面讓他可以有更多的默想,翻譯了德文聖經。從此每一個人都可以讀聖經,每個人都能夠做明白神旨意的人。
神的僕人最大的危險就是忙碌、成功,一個人越成功就越忙碌,甚至忙到連讀聖經的時間都沒有。所以,無論是馬丁路得、加爾文、或是慈運理,他們被神興起,就是要給我們看見我們不是根據遺傳而行。多少年來,教會都是根據遺傳,教父說了算。現在馬丁路得、加爾文說,不是遺傳,不是教會怎麼說,要問聖經怎麼說。馬丁路得說,只有聖經是無上的權威,神的話是最高的法則。這就是十六世紀神開始在德國以及其他地方做的恢復工作,“因信稱義”是其中最大的恢復。恢復了因信稱義,人就開始明白救恩,知道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靠著自己的行為。贖罪券不能救我,行善不能救我;各種人手所做的工,永遠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今天要蒙恩得救,只有信靠祂(耶穌基督);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從此救恩完全恢復,信徒的地位也得到了恢復。
多少年來,信徒沒有地位,每次到神面前來一定要借著祭司——就是神父,他是在神和人中間的聖品階級。現在感謝主,我們每次擘餅,看見主的桌子不是祭壇。馬丁路得說,主一次獻上就坐下了,不是每次獻祭,聖經裏面沒有擘餅是獻祭的觀念(他們為著要和世界結婚,為著整個教會,所以神的兒女只要每次來望彌撒就可以了。擘餅本是聖經的教訓,我們都是祭司,所以無論什麼時候,或是主日時間,我們應當來到主的桌子前紀念主。而不會說要等到神父或祭司祝福的時候,杯裏的葡萄酒或葡萄汁真的就變成了主的血,餅因祝福之後真的變成主的身體。這是教會的說法,不是聖經的說法。他們擔心主的血,平信徒喝杯時不小心滴在地上,因此有一度平信徒只可以領餅,不可以喝杯。但馬丁路得說,我們每個人都可以來到主的桌子前,我們是來紀念祂。這是很大的轉彎。
事實上,當時已經失去了教會的本質,被擄到巴比倫。從前信徒以為離開教會就沒有救恩,誰離開教會就是可咒可詛的;現在離開巴比倫是神的旨意,所以你們應當從他們中間出來。因為現在教會應有的性質完全沒有了,已經變成一個體系,成了另一個大巴比倫,反而不討神的喜悅,要和巴比倫一同滅亡。所以,今天人在主面前的順服是什麼呢?很清楚,應該要很勇敢的從巴比倫出來。
有一次教皇下令要定馬丁路得罪的時候,他在郊外燒起了一堆火,他的朋友也在那裏,他就把教皇的禦旨投進火裏面焚燒掉;從那天起,馬丁路得和羅馬教會一刀兩斷,從巴比倫出來了。我們讀教會歷史,許多時候只注意到馬丁路得帶給我們因信稱義,注意到我們每個人都是祭司,其實神給馬丁路得看見的,就是教會成了巴比倫,教會成了個組織,教會已經異教化了,他不應該留在裏面,應當從裏面出來。
在馬丁路得的貢獻中,第四點非常重要,因著他,我們有了一本公開的聖經,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讀、都可以懂。聖經可以自己解釋聖經,神的話可以解釋神的話;聖經中有一些原則在裏面,有馬丁路得找到的原則,有加爾文找到的,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把神的話讀清楚,所以要回到聖經裏面,我們纔能明白神的旨意。那麼經過這麼多年黑暗,現在馬丁路得指明了一條路,從此跟隨他就可以了,跟隨加爾文、或慈運理就可以了。但若仔細讀教會歷史,就知道這些人在神面前的不完全,在有的地方趕不上神的旨意,對有些聖經的話看不清楚。他們跟不上並不要緊,留給我們這本公開的聖經,纔是最高權威,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應該謙卑的說,馬丁路得的確從神得著了許多,雖然從整個歷史記載來看,有些他沒有看見;但是不要緊,聖經纔是我們路上的光,是我們腳前的燈,真正指引我們的不是馬丁路得,乃是“聖經”自己。羅馬教怎樣依靠組織是錯的;我們依靠屬靈偉人也是錯的。今天如果我們要走這條路,要跟著神復興的腳步往前走的話,要記得,聖經永遠是無上的權威。不論做什麼,我們每個人、包括馬丁路得、加爾文、慈運理等,都要先問聖經上有沒有?能不能這樣做?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神借著他們給了我們一個曙光,現在教會有了希望,教會回到神的面前——回到聖經,救恩就更清楚顯明瞭。
我們每個人都是祭司,來到聚會不應該再是被動的。一個肢體、兩個肢體不能動時叫中風,中風時只能一半身子動;教會今天就是這個樣子,在禮拜天動的就那麼幾個肢體,其他的都被動。所以讓我們記得,我們每個人都是祭司,按理講,我們今天回到聖經,基督的身體就該恢復她的運作。不只如此,我們知道教會是屬靈的,我們要很小心,不能把世界的東西帶進來,不能把自己的意思放進去;不管我們今天如何能幹,可以辦工廠或開創多少事業,但不能用來辦教會,這是非常嚴肅的問題。當初十六世紀把教會辦成那樣的人,都是非常能幹的;羅馬教會許多理論根據,都是大思想家的研究結果。這些教會的歷史,只有當我們看見天上的曙光時,纔能明白過來。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回到當初,神的旨意要把我們帶到約但河的上游,這樣我們對神的旨意和教會纔能有更清楚的認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不是一座建築物。一棟房子的觀念是教會在黑暗時期存留下來的,裏面有祭壇,祭壇一定擺在聖殿裏,禮拜堂前面就是至聖所,直到今天,無形之中、不知不覺就把教會當做建築物。這是教會黑暗時期所留下的東西。我們不也如此說:我昨天把傘放在教會裏,忘記了拿。把傘放在“教會”——基督的身體裏,是不可能的;這麼簡單的道理,但我們不知不覺地就被卷到這可怕的傳統裏了。
前不久有一個龍捲風席捲美國芝加哥附近,牧師就站在被摧毀的禮拜堂的地方聚會,那天牧師的話非常感人,他說:雖然龍捲風卷了我們的房子,但是陰間的門不能勝過教會;龍捲風摧毀的只是房子,不是教會,教會仍舊在這裏,因為教會不是房子,教會乃是我們這些基督徒。神的話不是清清楚楚告訴我們,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嗎?主的話是夠清楚明白的。從馬丁路得以後,我們有了曙光,對教會有認識,我們可以回到聖經去。感謝主,給我們一本絕對的聖經,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來到神面前,從祂的話語中得著亮光和説明。
在教會歷史中,有一位最能按著科學的方法、正確解釋聖經的,就是加爾文。他生在法國,比馬丁路得年輕一點,神借著他在日內瓦興起了很多工作;在讀聖經方面,很少有人像加爾文那麼嚴謹,除了啟示錄,他對新約聖經每一卷都有註解。他在臨終前說:感謝主,我一輩子能忠於主的話,我沒有一次憑著自己的意思糟蹋了神的話。看見了嗎?這是他服在神的話語底下,不是神的話服在他底下。我們每次讀主的話,不知不覺比神的話還大,如果我們真的服在神的話底下,就會發現不是神的話改變來遷就你,而是你的改變、順服神。像馬丁路得、加爾文這些弟兄,給我們留下好的榜樣,聖經在他們身上有完全絕對的權威,他們會說你們不要跟從我,要跟從主,遵從聖經。感謝主,這就是十六世紀時給我們所看見的曙光。神的光不只在馬丁路得和加爾文這些弟兄身上,也能在今天把教會帶回到聖經永遠的旨意裏面去,教會的曙光會越來越強、越照越明。
在那時期,神的工作不只是在德國這地方,借著馬丁路得興起了復興的火焰;在歐洲的其他地方,如瑞士、英國,神也興起了其他的人,使復興的火焰燃燒開。在這復興的過程裏面,我們要看看到底這些屬靈偉人帶給我們多少恢復,我們要做一些屬靈的檢討。就如當初馬丁路得雖然看見很多,但因著環境的逼迫,使他不能實現他的夢,而他的夢,我們能看得出是出於聖經所啟示的。那時他很危險,需要保護,而且是省長他們來保護的,所以有許多改革,因著人的因素不能照著聖經來做,使他深感痛苦。我們相信他所看見的,比他實行的要多得多,因他當時受了許多限制,不能不聽諸侯的話,他受他們的支配,所以在德國這地方,世界和教會還是連在一起,分不清麥子和稗子。羅馬教也分不清麥子和稗子,因為整個教會就是世界。到了馬丁路得時,不錯,發現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按理應該帶回到聖經中的起初,但教會仍然充滿不信的人,許多人根本還沒有得救,以致他們不能談“活在基督的身體裏”。這是他的痛苦,他構不到那些地方,他心有餘而力不足,他說,巴不得有一天可以找到一班基督徒在一起擘餅。現在很清楚,教會歷史上的難題,仍舊在那裏。
神在日內瓦使用加爾文,但他也陷到另外一種情形,也是叫他身不由己,很自然的把他推到另外一個痛苦。從他們身上,我們一面看見神的祝福,另一面也看見他們都不完全;光是大的,但在教會實行出來的卻沒有多少。但感謝主,這只是開始,只是看見晨星的時候,沒多久天就要亮了。後來神借著清教徒,借著衛斯理約翰,敬虔派、貴格會、救世軍等等,讓我們一步步對教會、對神的話,有更清楚的認識。“義人的路越照越明”,經過四百年,神的光越過越強,把我們帶回到原初的旨意,這就是復興。復興不是指著人數的增多,復興是指終於可以回到神的旨意,能實行祂所要實行的,使祂的旨意行在我們身上,如同行在天上,那就是復興的光景。主借著這些,讓我們明白教會在最黑暗的時候,神怎樣興起馬丁路得做奇妙的工作,福音的火怎樣燃燒開;我們從他們身上吸取對我們有幫助的,從這些歷史中學習寶貴的功課。
禱告:“親愛的主,我們把這些話恭敬交在你的手裏,我們謝謝你對我們深處說話。求你自己做翻譯的工作,不讓我們輕易過去,像當初你不讓馬丁路得過去一樣。你賜何等奇妙的亮光,今天你把這光傳遞給我們,我們向你敬拜。無論我們去哪裡,願你與我們同去;願你征服我們,你的話也征服我們。禱告靠基督耶穌可愛的名。阿們。” ── 陳希曾《教會復興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