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課 尼希米記
[有關尼希米記的導論請參以斯拉記。尼希米是波斯的酒政亞達薛西王(主前464-423)]
全書的重點與內容∶
1. 聖城的重建(1-7章)
a. 為聖城代求(1)
[1] 尼希米的關注藉禱告表達『耶和華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啊!你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願你睜眼看,側耳聽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為你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 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1∶5,6)
b. 細查聖城(2)
[1] 得亞達薛西王的允許尼希米親回聖城查看『見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繞』(2∶13)
c. 重建聖城(3)
[1] 在尼希米的鼓動下,不同的群體起來修造直至耶路撒冷完全被整理。
d. 反對重建聖城(4-5)
[1] 外來的反對
[a] 撒瑪利亞的領袖參巴拉。『...他們所建造的可牆就是狐狸上去也必 倒。』(4∶3)
[b] 尼希米等不理會而『...修造城牆,城牆就都連絡高至一半,因為百姓專一作工。』(4∶6)
[c] 參巴拉聯合鄰族起來攻擊耶路撒冷,尼希米將猶大人分成『一半作工一半拿槍、拿盾牌、拿弓、穿鎧甲』(4∶16)
[2] 內在的反對
[a] 百姓因要出賣家產繳稅給王而呼號嗟怨(5)
[b] 尼希米以身作則禱告並『...不要省長的俸祿,因為百姓服役甚苦。』(5∶18)
e. 重建聖城的完成(6-7)
[1] 尼希米四次(6∶4)拒絕當地領由的邀請,『...我現在辦理大工不能下去,焉能停工下去見你們。』(6∶3)
[2] 就這樣的決絕,猶大人就於『以祿月廿五日城牆修完了,共修了五十二天。』(6∶15)
[3] 按第一次上來的家譜安排各歸各城『於是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民中的一些人、尼提寧,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裡。』(7∶73)
2. 子民的復興(8-13章)
a. 向子民宣讀律法(8)
[1] 當百姓聽到神的話語就哭泣起來(8∶9)
[2] 據利未記廿三章守往棚節,『從頭一天直到末一天,以斯拉每日念神的律法書,眾人守節七日,第八日照例有嚴肅會。』(8∶18)
b. 以色列眾民認罪(9)
[1] 『那日的四分之一,站在自己的地方念耶和華他們神的律法書,又四分之一認罪敬拜耶和華他們的神。』(9∶3)
[2] 利未人帶領禱告認罪回憶從亞伯拉罕至現今神的慈愛。
[3] 敬拜的內容∶宣讀教導神的話;焦點在神的大能、聖潔和慈愛;認罪讚美。
c. 子民與神更新「約」(10)
[1] 真正的復興是重新與神立約履行責任(10∶28-29)
[2] 將初熟的土產及十分一獻與神。
d. 子民再進佔各城(11-12a)
[1] 每十人有一人住耶路撒冷(11∶1)其餘各回自己的城邑。
e. 子民重新將聖城獻上(12b)
[1] 立司庫儲祭司利末人所需(12∶44-47)
f. 在民間的改革(13)
[1] 聖殿得潔淨;遵守安息日;不與異族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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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舊約歷史與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