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課 民
數 記
(原文聖經是以頭三個字命名∶ 『在曠野裡...』)
緒論
日期∶ 從出埃及的第十三個月開始至四十年漂流的結束。(民1∶1;申1∶3)
靈訓∶ 神的子民必須經過在曠野地的磨練才能進入應許地。
主旨∶ 全書的主旨是『神的引導』(9∶15-23)。(重點在於神子民的客旅進程,對神的忠信)
物件
∶ 全書的物件主要是兩班人∶
[1]出埃及年老的一代,廿歲以上(1∶45-46)(人數有603,550);
[2]曠野出生年輕的一代,廿歲以上
(26∶51)(
人數有601,730)。
地點
∶ 主要是在西奈半島的漂流;其後在通往應許地的綠洲加低斯。
成書的目的∶
1. 歷史性的目的∶記錄以色列人約四十年從西乃山到尼波山的漂流,並神對不信的一代的懲罰,同時神又預備信心的一代去承受應許之地。
2. 教義性的目的∶ a. 神的引導;
b. 神的保守 [要得著神的祝福是沒有捷徑的];
民數記的內容重點∶
I. 以色列從神而來的引導
(1-10章)
1.
子民的位置 (1-4)
以色列人分佈環繞神的會幕。
2.
從神而來的戒律(5-6)
教導以色列人怎樣處理在營裡的不潔及罪惡。
3.
有關潔淨的規定(7-9a)
在以色列人前進之先有關潔淨的處理,在逾越節中到達高峰。
4.
前往應許地的旅程(9b-10)
II. 以色列人的不信
(11-14章)
1. 不滿神的供應(11-12)
a. 不滿神在食物上的供應(11)
b. 米利暗和亞倫對摩西的領導不滿(12)
2. 不信神的應許(13-14)
探子回報的不信(民14∶33,34『你們的兒女要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按你們窺探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
III. 以色列人從神得管教(15-36章)
1.
舊一代的過去(15-26)
a. 神勉勵他們紀念遵行神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神(15);
b. 可拉帶領叛逆神的僕人摩西(16);
c. 神藉亞倫的杖發芽維護 的僕人(17);
d. 一連串對亞倫的規則(18);
e. 一連串對子民的規則(19);
f. 因再度的不信而來的懲罰(20-21);
g. 巴蘭對子民的咒詛反為他們祝福(22-24);
h. 在舊一代的詔去,以色列人重點人數。
2.
新一代的預備(27-36)
a. 摩西對神子民得應許地杜應有權利的訓示(27);
b. 在應許地要遵行的條例(28-30);
c. 戮曾敗壞以色列人的米甸人(31);
d. 流便和迦得兩支派求業於約但河東(條件是先過河西攻打當地的人)(32);
e. 摩西回顧以色列人每一個階段的漂流(33);
f. 預先定出迦南地的境界(34);
g. 命以色列人建邑給利未人並設立逃城(35-36)。
以色列各支派安營圖
(Asher,Naphtali,Dan)
亞設、拿弗他利、但
* 瑪拿西
*
以薩迦
(Manasseh) 米拉利族(Merari) (Issachar)
(參民3∶20,33-37)
[西]* 以法蓮 革順族(參民3∶17,21-26) * 猶大 [東] (Ehpraim) (Gershon)
[會幕] (Judah)
*
便雅憫 可轄族(Kohath)(參民3∶19,29-31)* 西布倫
(Benjamin) (Zebulon)
西緬、流便、迦得
(Simeon,
Reuben, Gad)
以色列人支派的起營前進
東 革順族 南 可轄族 西 北
約櫃 支 米拉利族 支 [會幕的擺設] 支 支
派 [會幕的物料] 派 派 派
研讀民數記特有的困難
1. 所統計的數字
a.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數目∶廿歲以上的男丁約有六十萬人。
[1] 當時擁有大批軍兵的埃及和亞述都是以『千』為單位;
[2] 約書亞的軍隊有四萬(書4∶13)(可能是指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而書8∶3,11,12似是指到四萬人的總數。),若挑選了三萬五千人而留下五十五萬人作觀眾的話,似是不合理。
[3] 在曠野餵養二至三百萬人似是不可能的事。
[4] 從考古的研究,當時的迦南地人不超過三百萬人,若以色列人是有二至三百萬人,迦南人怎可能制得止以色列人的攻佔。
b. [1] 在以色列人數字上的意思,對我們今天的人已找不同完有的意思。
[2] 『千』(pla)與領袖chieftain是同一個字的響音,所以如民1∶39 便可會為但的支派有六十個領袖,二千七百人而不是六萬二千七百人。
[3] 『千』原本不是千的意思,而是指一支軍隊的單位,後來才將軍隊的單位成為『千』,指一支軍隊裡有六百單位。
2. 在顯野漂流的路程
現今重組這路程甚有困難,原因有∶
[1] 現今各城的名稱與昔古有別,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名稱;
[2] 有困難去組合聖經中的資料。
按民數記卅三章有四個不同的階段∶
[1] 埃及到西乃
(33∶3-15)
[2] 西乃到以旬迦別
(33∶15-36)
[3] 以旬迦別到加低斯
(在這裡過了卅七年)(33∶36)
[4] 加低斯到摩押
(33∶36,37)
a. 雖然與申1∶46,2∶1很配合,但有三個困難∶
[1] 民33沒有提及在迦低斯的安營
-- 引起一些學者認為沒有安營的事;
* 相信20∶1 是承接14∶45
[2] 多次的安營∶但按 11∶34和12∶16只有兩個安營便去到加低斯。
[3] 14∶25沒有在卅三章中解釋。
b.
解決∶
[1] 33∶18,19[利提瑪]指 Wadi Abu Retemat[是加低斯的南部](利提瑪是以色列人窺探迦南的出發地);如果是的話,19 -
36所提的十七個安地點就是卅七年漂流的地方。
* 以色列人在加低斯起行(13∶26; 33∶36,37)從南從東到以旬迦別(33∶20-35),最後回到加低斯(20∶1; 33∶36)。再到東北經以東到紅海再各南(21∶4),進以旬迦別的北部,從那裡到摩押。
圖表四∶十二支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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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舊約歷史與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