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督教國的基督教
西元三一三——四七六年 三OO——八五O年 三五O——三八五年
教會與政府聯合——眾教會堅拒與政府合一——多納徒派被定罪——尼西亞會議(COUNCIL
OF NICAEA)——亞流主義(ARIANISM)恢愎得勢——亞他那修(ATHANASIUS)——信條——聖經的正典——羅馬世界與教會——西羅馬帝國的分裂——奧古士丁(AUGUSTINE)——伯拉糾(PELAGIUS)——教會地位的變化——假教訓:摩尼教派,亞流主義,伯拉糾主義,祭司聖職制度——寺院制度——仍以聖經為指導——差傳工作——離開聖經差傳的原則——愛爾蘭和英格蘭差人往歐洲大陸傳道——英國和羅馬的差傳工作間的衝突——培利司裏安(PRISCILUAN)
天主教的主教勢力抬頭,加上大主教教區的興起,使天主教會和政府機構間更易於溝通。君士坦丁本人,除保留以前所擁有的異教大祭司的無上權威外,兼攬基督教眾教會的統治大權,因此政府和教會很快便密切地聯繫起來。不久以後,國家大權更轉而聽命於在教會組織中那些執牛耳的人,使政令更利於施行。這樣,本來是受迫害的,卻搖身一變而成為迫害人的。
在接著的一段日子,那些忠於緊守神話語的教會——就是當年飽受國家教會逼迫及被指為是異端的——,都在他們的著述中不斷地指出:他們絕對不同意在君士坦丁在位和西利維斯特(SYVESTER)任羅馬大主教時教會和政府的聯合。在不少其他教會與屬世的權勢聯合的時候,這些忠心的教會並未受玷污;他們當時對真道的持守,可直追溯至新約教會使徒時代的榜樣,相沿不絕。就是這個原因,逼迫又複起,但這一回的逼迫,並非來自信奉異教的羅馬帝國,而是來自這個皈依基督的國家裏掌握大權的教會組織。
當時北非的多納徒教派人數眾多,他們當中保留了不少天主教的組織形式,但為了與天主教的歧見爭持不下,上訴于羅馬君王。君士坦丁便下令召聚雙方主教開會商議,結果裁定多納徒教派不合。這些人便馬上受到迫害和懲治,但這場衝突並未因此止息。兩派一直互相爭論,直到第七世紀回教徒入侵時期才告消弭。
天主教會第一次會議,由君士坦丁於主後三二五年在畢斯尼亞(BITHYNIA)的尼西亞(NICAEA)召開。主要討論事項是有關亞歷山大教會一位長老亞流(ARIUS)所提出的主張:他認為神的兒子是被造的,是首先被造而且也是最偉大的。但既然是被造的,就不能與父同等。當日會議有三百多位元來自帝國不同地區的主教出席,每人隨行都帶同不少的侍從,會議開會儀式由君士坦丁本人主持,隆重其事。出席的主教中,有一部份人身上還帶著在過去遭逼迫的日子裏受酷刑而留下來的傷痕。會議結果,除兩人附同亞流的主張外,其他眾人認定亞流的見解錯誤,與教會從起初所教導的真理不符。尼西亞會議的議決案成了教規,確定了 神兒子的真正屬天性和與父神同等地位的真理。
雖然這項議決正確無誤,但要經由君王和主教們的共同努力,始得達成協議,還要由國家出面執行,這種程式無形中顯示天主教會已離開了聖經的原則。尼西亞會議舉行後兩年,君士坦丁又改變看法,把放逐了出去的亞流迎回來。到了他兒子君士坦梯亞士(CONSTANTIUS)繼位後,全國的主教職位,概由追隨亞流的人出任,而政府亦轉而向天主教會迫害,就像以前迫害亞流主義信徒一樣。
當時身居高位而不趨炎附勢,亦不為威武所屈的人中,有一位名叫亞他那修(ATHANASIUS)的人。他年青時曾出席尼西亞會議,後來成為亞歷山大的主教。五十年來他雖然屢遭放逐,卻始終如一堅持地為基督的神性力辯,不屈不撓。他雖屢受譭謗,又要逃難至曠野藏身,後來又回到城中,經歷一切的艱苦,他卻堅守所信的真道,毫不搖動。
亞流主義風行了三百年之久,且成為好幾個國家的國教,尤以在北方新興的國家為甚。義大利的林巴德族(LOMBARDS)是最後放棄亞流主義作為國教的民族。
天主教最初舉行的那六次會議,(第六次是在主後六八O年召開),主要都是討論“神性”問題,涉及父、子、聖靈三者的關係。在不斷的爭論中,教會擬就各信條教義,並加以頒佈,希望從此止息爭端,確立真理,傳予後人以為明訓。但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聖經並沒有採用這種清除爭論的方法。從聖經中我們可以清楚看見,光有字句,並不能傳達真理,因為真理只能透過心靈去領會;真理亦不能透過人的傳達去領受,必須每一個人直接去領會吸收,並按照自己內心向神的心意去取用,還須在日常生活的爭戰中不斷持守,這纔能使人在真理中站立得穩。
有人以為教會光有聖經,仍不足為準繩,最低限度還得加上早期教會的遺傳,因為聖經的正典也不過是初期教會會議訂明出來的規條教訓。說到這一點,當然只能指新約聖經而言。以色列人獨特的民族性和與眾不同的經歷,使他們更易領受從上而來的啟示,明瞭受感於聖靈而寫出來的經文,並且能以百折不回的能耐去保存這些經卷。至於新約聖經,其中的教訓亦非經由教會會議決定出來的,因為聖靈早已明顯地把這些教訓啟示出來,只不過是後來再經教會會議承認,以後又為眾教會所接納。這些啟示和被人接納的真理,無論在價值方面,或所顯出來的能力而言,顯然都淩駕於其他非正典的著作之上;此後,在每一次與聖經的正典比較之下,這些偽經次卷總是相形見拙。一再證明正典裏真理的高超。
從君士坦丁在主後三一三年頒佈容忍宗教自由的諭旨開始,教會就進入歷史的第二階段。這階段意義重大,因為教會與政府的聯合作了大規模的試驗。究竟教會能否依靠與政治聯合來挽救自身呢?
當時羅馬帝國的勢力已達全盛時代。除了對神的認識暫時撇開不提之外,人類文明當時亦已到達很高的地步,但世人的痛苦卻極端沉重;富人窮奢極欲,而人民大部分淪為奴隸。在公眾場所所見的各種不道德的殘酷的競技表演,成為大眾化的娛樂,使人日趨墮落。縱然羅馬帝國表面的國勢,在與四鄰為敵的當兒,仍能興盛不衰,然而羅馬內部的腐敗邪惡,正威脅著整個國運,使帝國難逃滅亡的命運。
當教會和世界保持分離的時候,教會就能一直為基督向世人作出有力的見證,不斷地吸引通道者進入教會中。但當人的權力冒出來代替聖靈的管理時,教會就開始軟弱,加上突然與國家政權由接觸而連上關係,於是便開始敗壞,日走下坡。教會聖職人員居然為高官厚祿而明爭暗鬥,甚至和政府官吏一樣厚顏地爭權奪利。而在教會充斥著屬世的風氣下,願意入教的人都得到物質上的好處;在這種情況下,教會漸漸失去當年受迫害時的純真,日漸淪落,失去能力,無法去挽救日趨敗壞的文明世界,也無力挽狂瀾於既倒了。
意味著審判的烏雲,在此時已在天際密集。在遙遠的中國,因著人口向西遷移,引致匈奴(HUNS)大量外徙,橫渡伏爾加河,迫近即今在蘇聯國土上的哥德人(GOTHS),把他們驅趕到羅馬帝國的邊界。當時帝國已分裂為東西兩部:東部亦稱拜占庭(BYZANTINE)帝國,定都君士坦丁堡;西部則稱西羅馬帝國。日爾曼(GERMANS)和條頓(TEUTONS)民族亦紛紛由祖居的森林地帶向外移居,他們因蒙古遊牧民族由東方迫近,又睨視羅馬帝國的財富,加上已洞悉帝國的脆弱,於是哥德人起來,(其時已分為東哥德(OSTROGOTHS)
和西哥德(VISIGOTHS),與及日爾曼人(包括法蘭克
(FRANKS),范韃兒(VANDALS)、勃艮第(BURGUNDIANS)、綏威(SUEVI)、赫勞裏(HERULI)等民族),勢如洪水氾濫,湧入羅馬國境;不到一年,大片幅員如西班牙和高盧(SAUL)等省份,先後落入外族手中。羅馬人民平日過慣了太平盛世的日子,聚居在城市中養尊處優,但一旦遭外族犯境,邊境的防軍竟然迅速土崩瓦解,人民慘遭城陷家毀的命運,平時從來不注重軍事訓練而只重文明享受的羅馬人,大遭屠殺,也有被擄去給異教蠻族為奴的。主後四一O年,羅馬城被阿拉利克
(ALARIC)所領導的哥德人攻陷,這名城備受蹂躪浩劫,主後四七六年,西羅馬帝國終於傾亡,它所管轄的大幅國土上,蠻族紛紛立國。東羅馬帝國則仍苟延殘喘,差不多一千年以後,君士坦丁堡才落入回教土耳其人的手中。
在這時期出現了一位偉人——奧古士丁(AUGUSTlNE)(三五四至四三O年),給後世留下不能磨滅的訓誨。他著作甚豐。在這些著作中,尤其是在《懺悔錄》一書中,他親切地把自己生平娓娓道來,使讀者感受如見其人一般。他生於努美地亞(NUMIDIA),在著述中他詳述自己幼年生活的環境、思維和感想。他母親慕尼卡(MONICA),為人敬虔。她為兒子的禱告、早年對兒子的期望、並後來兒子生活墮落時心裏為他的憂傷、與及她對兒子至終得救的信心等等事蹟,都在這些著作中躍現紙上。當時她因見異象而得以信心堅固,並得助於米蘭(MILAN)主教安波羅斯(AMBROSE)的明智忠告。奧古士丁的父親則較關心兒子的物質生活和屬世享受。
奧古士丁雖然竭力要尋求亮光,本身卻沉溺於放縱犯罪的生活中不能自拔。有一段時期,他以為在摩尼教中能尋得解脫,但不久便發現這派教義的弱點和自相矛盾的地方。他的思想深受安波羅斯影響,但內心始終沒有平安。他年三十歲在米蘭出任修辭學教師時,內心極其痛苦;他的自述如下:“我在一棵無花果樹下,不知怎地全身僕倒在地上,眼淚如泉湧出來,……大聲哀歎說:‘我還要等多久呢?要多久呢?明日複明日?幹嗎不就在現在呢?為甚麼不能就在這一刻除去我的污穢不潔?’當時我一面說,一面從心底痛悔地狂泣著。突然,我聽到從鄰居的房子裏傳來男孩子也許是女孩的聲音,(我一時也分辨不清是男孩還是 女孩的聲音),那聲音不斷重複地說:‘拿起來讀!拿起來讀!’當時我臉上都變了色,腦海中竭力在思索孩子們在哪個遊戲裏唱歌時所說的這句話,但沒法可以想起和這句話相似的句子。於是,我強忍著淌下來的淚水,站起來,心裏開始領會這必定是從天上來的命令,要我把聖經翻開,翻到那兒就讀那一節經文。……我把聖經牢牢地拿在手裏,翻開了,把視線首先接觸到的那一節經文,默默地讀出來:‘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我沒有再念下去,也沒有這個必要了;因為當我把這兩節經文讀完的時候,心裏的感受就像有一線滿了平安的亮光直射進心裏一般,所有的疑惑不安馬上消失得無影無蹤。”
這就是他悔改歸主的經過,給他帶來了極大的喜樂。但那恒常為他代求的母親,卻全不感到意外。一年以後,他們母子兩人返回非洲,不久他母親亦安然去世。三八七年,米蘭主教安波羅斯為他施浸;三九五年,他出任北非洲希坡(HIPPO)即今之波拿(BONA)教會的主教。後來他因西羅馬帝國的淪亡而寫成那本名著《神的城》(CITY
OF GOD),該書的全名標誌了該書的主旨:“世上最大的名城雖傾亡,神的城卻永存。”但可惜他對神的城的看法,引出了其他錯誤的教訓,造成了無法形容的遺毒,而他的盛名竟使這些謬誤造成更深的禍害;他的看法,比其他作出同樣謬論的人的見解更激烈,極力主張救恩純然出於教會,人得救亦只能靠各種聖禮。這種謬論,把救恩從基督手中挪移到人的手中,又在罪人與基督之間強插進人為的制度,這實在剛好與救恩的福音背道而馳。基督說過:“到我這裏來。”不論神父或教會,都無權從中干預。
奧古士丁為教會合一大發熱心,不能容忍任何在形式上的分歧或教義上的差異,結果反而忽略了教會那屬靈活潑而不能摧毀的合一性質,沒有認識到所有分享神的生命的信徒,因得救重生而聯於基督的身體這個事實,因此他無法領會神的眾教會可以同時在不同的地方存在,個別教會可以直接與主及聖靈連系,同時亦與其他教會彼此有交通。事實上,各教會亦可能因人的軟弱,在聖經真理的瞭解和實踐上有各種程度上的不同的領會;對於這些事實,他也無法接受。
他既然認為教會是個地上的組織,為了要顧全它的完整性,便不惜採用各種外在及物質的方式,甚至用強迫的手段,來維持這個眼見外在的合一。他在和多納徒教派爭辯時,曾經這樣說過:“人因教導受吸引來敬拜神,當然遠比那些因懼怕刑罰或痛苦而被迫歸信的好得多。但是,雖然前者遠比後者優勝,卻不等於就此可以放棄後者那批人。事實上,有不少人起初都是出於恐懼和痛苦才來親就主。(我們有過這種事實的驗證,而且這種事實天天在發生),以後他們才因受教導而慢慢改變,進而在行為上活出他們所學習的真道。雖然那因受主愛吸引而歸信的會較理想,但事實上因懼怕而信主的人數更多。有誰比基督更愛我們呢?祂曾為羊捨命。但祂用話語呼召了彼得和其他使徒以後,當祂呼召保羅時,……祂不但開口攔阻他,還甚至用大能把他推倒在地上;為了要強迫這個正在不信的黑暗中瘋狂迫害信徒的人來找尋心靈中的亮光,祂甚至不惜弄瞎他的眼睛。既然如此,教會為何不能用武力來使失喪的人歸回呢?”
這樣的教導,出自這麼一位權威的口中,很快就促成羅馬天主教會不惜採用高壓迫害手段來引人入教的作風;這些手段的殘忍程度,不下於昔日信奉異教的羅馬帝國。就這樣,一位充滿強烈感情、對人溫柔同情的人,一旦離開了聖經真理,儘管用心良苦,到頭來就給牽連到這項影響廣大、冷酷無情的迫害運動中去。
和奧古士丁始終格格不入的,有伯拉糾(PELAGIUS)。他出生於不列顛島,五世紀初葉前往羅馬,那時他年不過三十。他雖然身為平信徒,卻被人公認為滿有能力的聖經學者。他為人嚴謹正直:雖然奧古士丁後來成為他在教義爭辯上的死對頭,也不得不承認他為人嚴謹正直。以後耶柔米(JEROME)所發表詆毀他的報導,看來並不全然根據事實,倒是受當年彼此激辯、爭持不下的影響因素居多。伯拉糾在羅馬認識了色勒斯丟(CELESTINUS),後者成為擁戴他的教訓的最活躍份子。伯拉糾提倡改革。當時不少自認基督徒的人,生活放蕩不羈,他深以為憾,極為傷痛,因此竭力主張實行公義和聖潔的生活。
他過份強調公義和聖潔,反而令他只著重人意志上的自由,而忽略了聖靈恩惠的運行。他認為除非人效法亞當所為,否則不會受亞當犯罪的影響。他認為亞當就算沒有犯罪,總歸還是要死亡的;他又認定沒有所謂原罪:每人所作的事,都基於自己的抉擇,因此人可能絕對的公義。他又主張嬰兒出生時,並沒有帶著罪,與天主教的見解,適得其反;他也主張為嬰兒施洗,但否認這是令嬰兒重生的方法,只下過是能使嬰兒進入蒙恩的地位,得以進入天國,並因此可以得救重生、甚至成聖,和基督聯合。奧古士丁為了反對這種論調,曾在聚會中宣讀了一段引自一百五十年前居普良的著作中的教訓,指出嬰兒必須受洗,纔能使罪得赦;他因此呼籲伯拉糾放棄這種基本上與教會教義和實踐相砥觸的見解。伯拉糾在祈禱時,從來不說“赦免我們的罪”
,認為這句話與基督徒身份不相稱,因為他認為基督徒無必要犯罪。假如我們犯罪,那只不過是出於自己的意志和揀選;所以如果祈禱時說這句話,就等於是假謙卑。
奧古士丁為了伯拉糾和色勒斯丟所持的見解,和自己所見大大衝突,而且影響所及漸漸擴大,於是耗費不少精力和時間去謀求對策,出版了不少著述,教會亦召開了不少次會議。東方天主教會宣稱伯拉糾並沒有犯錯誤,但西方天主教會因受奧古士丁的影響,直斥其非,當時西方天主教會,對神的旨意和人的意志兩者間的關係的探討,比東方天主教會較易接受一些肯定但武斷的定義,這一點明顯地也是深受奧古士丁的影響所致。當時天主教會向羅馬教皇英諾森(INNOCBNT)請命,英諾森正樂得炫耀一下自己的權威,於是宣佈把伯拉糾和他的追隨者逐出教會。但不久以後,他的後繼人佐息末(ZOZIMUS)教皇,又恢復他們的地位。後來西方教會主教們在迦太基開會,贏得了政府的支持,結果把伯拉糾及他的追隨者驅逐出境,又沒收他們的家產,此時教皇佐息末望風轉舵,隨而宣佈他們的罪名。但其中有十八位義大利的主教,拒絕附從這項諭旨,其中有一位益格蘭南(ECLANUM)的主教祖利安(JULIAN),以非常冷靜的態度,有力地繼續和奧古士丁辯論,指出借助武力,又利用教皇改變主意的時機,去消弭教義上的爭論,決非善策。
伯拉糾所教導的,內容多屬真實和有益的,可惜他的基本教義基本上與聖經真理有違,而且亦與人的天性不合。人根本上自知本性墮落敗壞,被罪惡所捆綁,現實的生活更將此顯明出來。我們分享了一人(就是首先的亞當)的生命和本質,也就分承了他的罪,和他一樣受死亡的轄制,因此我們亦可以因著各人的揀選和信賴,真正聯於另一人,就是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而藉此分享他的永生和屬天的性情。
最初三百年的教會歷史,證明了一件事:沒有任何一種屬地的權勢,可以摧毀教會;亦沒有任何一種力量,可以從外面攻擊教會而令她崩潰。不少目睹基督徒受苦的人,甚至親自迫害基督徒的人,後來都歸信基督。教會不斷壯大,遠勝過世人所給她的傷害。接踵而來的二百年,教會與政府聯合。教會雖然掌握了強大帝國的實力,卻不能把日趨滅亡的國家挽救回來。“教會”這名字的意思,正是“從世人中呼召出來”
,分別出來,歸於基督。因此當教會一旦放棄了這個地位的時候,她就失去了因順服基督而得來的能力,換來歸地的權勢,而自取敗壞。
基督教會不但要忍受外來暴力的殘害,和屬地權勢的吸引,還要抗拒異端教訓的侵蝕。自第三世紀至五世紀期間,興起了以下四種異端,它們的本質對基本真理影響至大,直至現在不但不少教會仍深受其影響,且亦波及世人。
㈡摩尼教派對聖經的教訓,和宇宙萬物明明顯出神是創造主宰這兩點真理,一併加以抨擊。但聖經開章明義說:“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l)。又說:“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1:27),顯示人是在神所創造的一切中為首。神察看了一切被造之物以後,便說:“一切……都甚好”(創1:31)。摩尼教卻把一切肉眼可見的屬物質的創造,推說是出於一種黑暗邪惡的勢力,認為只有屬靈的一切,纔是出於真神,這一點說法,直接攻擊聖靈啟示的根源,包括神的創造、人的墮落,和主的救贖,這一連串的事實,都是基本而又不能分割的真理。由於這一點對人肉身的錯誤認識,一方面產生了極端的禁欲主義,認定肉身邪惡,
一無是處;另一方面,因為認為人的肉身尤如其它動物的身軀,只能作出卑劣的行為,就否定了人屬靈的本質,也否定了人能被挽回,恢愎與神兒子的模樣相像的可能性。
㈡聖靈榮耀的啟示的極峰,就是指出耶穌基督是神在肉身中顯現,成為人的樣式,使人認識祂。又因著祂犧牲受死,為世人贖罪,使人與神和好。但亞流主義的主張,卻否認基督的神性,認為基督不過也是被造的,雖然是首先的及最高的被造,卻始終是被造之物。這樣的見解,只有使人無從親近神,無從認識耶穌作為救主,結果人就只剩下虛渺的祈望,指望有一天能改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品格。
㈢伯拉糾學說,否認聖經中論及世人都給圈在亞當的罪過中的啟示。他認為亞當的罪的影響,只涉及他本人和他與神的關係,又認為人出生時原本都沒有罪。這麼一說,就把人急需一位救主的必要性大大削弱了,也攔阻了人真正的認識自己,令人以為可以靠自己得救。事實上,從聖經中可見:認識自己在人的墮落上有份,是與人在基督(末後的亞當)的救贖大功上可以有份的這個事實,有密切的關係。我們自然也強調個人的責任和自由意志,但不等於就不提及神的旨意和世人密切的關連,這兩者必須相提並重。這樣,既然世人都被定罪,也就同被圈在救恩裏。
(四)祭司僧侶制度,引致一種歪風,就是認定人只能在教會內憑神甫所施的聖禮下纔能得著救恩,這裏所說的教會,當然是指羅馬天主教而言。但在許多其他組織內,或多或少也有這種觀念,以前如是,現在也如是。事實上,主和使徒們的教導是再清楚不過地堅定指出:罪人得救,全在乎他對神兒子的信靠,相信祂替死贖罪,而且從死裏復活。若有教會或團體認為只有在他們那裏才有救恩;若有人僭稱擁有接納人入天國或把人驅出天國的權柄;又如果自己認定某種聖禮方式纔是得救之道;這一切一切謬論,都給人帶來了說不盡的災害,掩蔽了那向所有世人敞開的,通到基督救恩的真正途徑;這途徑原是只要人憑信心就可以進入的。
教會在屬靈方面日漸衰敗,遠離新約聖經教會的樣式,必然的趨向世俗化,隨從世界的樣式,縱容罪惡,結果不但引起了多次的改革,信徒另外建立教會,例如當年的孟他尼主義和多納徒教派等;同時亦令不少追求聖潔和愛慕與神相交的信徒,相繼自動的離開了天主教會,不再與他們有交往。當時歐洲各地正慘遭蠻族蹂躪,教會又失去了向世人應有的見證,這些愛主的信徒,不能維持每日與神正常的交通,亦無法與眾教會的聖徒相交,結果他們只好遠走曠野,過隱居的生活,期望能脫離日常生活中的各種困擾和引誘,藉著安靜默想,以求達到心靈內所渴求的與神面對面的相交。他們深受當時流行的“物質盡惡”這觀念所影響,所以主張生活極度簡單,實行禁欲,以期克服因肉身的限制而得不著屬靈豐盛生命的種種攔阻。
第四世紀時,埃及的隱士安多尼(ANHONY)因離世獨居而出了名,許多人紛紛效尤,還搬到他住的地方附近蝸居,學習他那種生活方式,還請求他為眾人定下一些生活準則。隱居者人數日增,其中有些自律甚嚴,有一位西免施泰拉(SIMEONSTYLITES),就因在一根柱子的頂上獨居了多年而名留後世。隱士的風氣不久又引起另一種新運動:在埃及南部,帕科繆斯(PACHOMIUS)在四世紀初期創立了寺院,凡願離世隱居的人,一起聚居,不再個人單獨行動。這種寺院生活,在東西方教會蔓延開去,不久就成為當時社會生活裏相當重要的一面。到了六世紀初葉,義大利努西亞(NURSIA)的本尼狄(BENEDICT),大力推行這種運動,而他給寺院生活所立下的規矩,比其他人所立的更具影響力。他指令僧侶們減少對克苦己身的注重,而把精力轉移至主持各種宗教儀式和服務人群方面,尤重農事。七、八世紀期間,基督教得以傳遍條頓族國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本尼狄派的寺院興起。同時,愛爾蘭的科倫賓(COLUMBAN)寺院,也差遣了傳教士,取道愛安拿島和蘇格蘭,進入歐洲北部及中部。
當羅馬的主教們壟斷了天主教會內的大權,且正在與屬地的權勢互相勾心鬥角之際,那些屬靈追求親近神,亟欲過聖潔生活的人,就漸漸被寺院生活所吸引。可惜寺院究竟不是教會,與新約教會的樣式相去太遠,因此雖然這些人被迫離開屬世的羅馬天主教,加入寺院修道,但在那兒,他們仍然找不到真正的教會,反而多受了一重組織的捆綁,經歷不到聖靈自由運行的工作。
各種不同的寺院僧侶組織的發展經過大致相同:起初修道者都自甘淡泊,克己禁欲,但慢慢地他們富裕起來,漸漸擁有勢力以後,紀律性就鬆懈了,開始過放縱的生活,貪愛世界,漸漸成了歪風。有人就離開寺院,自立門戶,決心絕對克己,自甘卑微,但不久也重蹈覆轍。從事這種改革的人中,有十世紀初期在克呂尼(CLUNY)地方的伯爾拿(BERZARD),和十一世紀中在西托薛(CITEAUX)的司提反哈定(STEPHENHARDING)。貝拿達早期在西托薛的雪司突西安(CISTERCIAN)寺院內修道,後來被按立為克雷華(CLAIRVAUX)寺院的主持。當時的君王和主教,都深受他的影響。但留存更長遠的,是他所寫的幾首聖詩。
當時亦有不少婦女在女修道院內避世而居。在那一段黑暗混亂的時期,這些宗教組織,就成為那些軟弱的人之避難所,也是在蠻族入侵下,學術和古籍得以保存的地方,聖經書卷也在此被人抄繕、翻譯及念誦。但在修道院中,人變得終日無所事事,並且更落在教皇手中,被他利用,逼迫那些企圖把神的眾教會恢愎原來應有的樣式的信徒。
新約教會漸漸由原來的樣式,改變成為一種組織,面目全非,幾乎叫人難以追溯到當日使徒時代的樣式,情勢看來似乎這種改變可能繼續下去,直至不可收拾。當時想憑藉主教和神甫以挽救教會從分裂的危險和異端中回轉的努力,不但一敗塗地,而且引起不少惡劣的後果。原來以為可以藉著與政府聯合,幫助那些受迫害的教會,但這些希望亦告幻滅。寺院制度的興起,要替代教會的地位作為逃避世俗的避難所,結果也是不成功,寺院本身也受了世俗污染。但是,在那時還存留了一樣東西,叫人藉此得以在靈裏復蘇的,這就是——聖經。聖靈藉著聖經,大有能力地運行在人心內,攻破一切謬論,領人歸回真道。同時真正的教會,一直維持聚會,以聖經為信心及信仰的依歸,也是個人行為和教會秩序的準則。這些真正的教會,雖然是隱藏不露,不為人所見,亦未受重視,但所引出來的影響,至終結出了果子。
在當時的混亂世代,傳福音的活動不但沒有中止,反而日益蓬勃。傳教士既熱心,亦忠心耿耿。事實上,在十一世紀十字軍興起,激動起天主教國家的熱心之前,基督教的見證,一直未有中斷,而且更把那些蠻族征服者慢慢感化過來,將基督的真理,遠揚各地。聶斯托利派(NESTORIAN)(即景教,譯者按),教士的足跡,遠及中國及西伯利亞,並且建立教會,遍佈撒馬爾罕至錫蘭一帶。從君士坦丁堡來的希臘教士,經過保加利亞,並深入俄羅斯國境;而從英國及羅馬各地教會來的教士,則紛紛往中歐及北歐傳道。在北非及西亞,信奉基督的人,比今日的還要多。
但是,最可惜的,是傳教士們的工作也蒙上了各人信仰上的各種謬誤的色彩。昔日純粹傳揚基督、建立教會的日子,已一去不復返了。教會中雖仍保留一部份真理,但也摻雜了對禮儀和律法的墨守成規。當君主皈依基督教時,在政教合一的原則下,大量人民被迫歸依各種新國教,還要參加那些以羅馬或君士坦丁堡為中心的龐大宗教組織;不像以往的情況,信徒在各城各鄉自立教會,直接聯於基督,不受任何中央組織的控制,正如使徒時代的情況一樣。這種轉變影響所及的範圍,無遠弗屆,甚至禍及個人。罪人不再是給引到基督面前來,學習以聖經的教導為準則,而是被迫加入由外國傳入的宗教公會組織,不然就是轉向那些外國差會求助,結果在信徒中間聖靈恩賜的顯明大受攔阻,而他們向本國同胞傳福音的工作,也受到抑制。
此外,有一股傳福音的活動,比以羅馬為中心的傳教活動更為純全。這活動發源於愛爾蘭,經蘇格蘭,開展至歐洲北部及中部。遠自第三、四世紀,首先由商賈及軍人,把福音傳到愛爾蘭;到了第六世紀,愛爾蘭奉基督教為國教,傳福音工作亦已由北海及波羅的海峽,傳到康士坦思湖(即今瑞士北部,譯者按)。
從愛爾蘭來的修道土,要覓地避世而居,於是在愛爾蘭及蘇格蘭之間的島嶼上,設立了寺院;其中有愛安拿島(I0NA),眾稱“聖徒島”,正是科倫巴(COLUMBA)隱居之地。傳教士自這島出發前剛往蘇格蘭。後來這些愛爾蘭和蘇格蘭的僧侶,到英國各地傳教,還橫渡海峽,到歐洲大陸向異教徒傳道。
他們傳教的方式一般是這樣:傳教士到了某地,如果認為合宜,便動手建造村舍。村落中心是一座用木料蓋造的簡陋教堂,周圍蓋課室和僧侶們住宿的茅舍。僧侶們一身兼數職:蓋房子、傳道、教書。如果有需要的話,在這中心四周,也為學生們蓋房子,使他們安心讀書;以後,學生們的家人,也會陸續遷來聚居。整條村落用牆圍起來,但居民的活動範圍,往往展伸至牆外。僧侶們出外傳教時,十二人成為一組,由一位主持率領,分往四方開闢福音工廠。留居村落的,便負起教學任務。當他們學會了當地的語言時,便著手翻譯那份聖經,滕寫下來,也編寫詩歌教導學生們唱。憎侶們可自由決定成家立室,但大多數寧願獨身,方便工作。有人歸信以後,傳教士從他們當中挑選有才幹有作為的青年加以訓練,尤重手藝技術和語文學習;也教導聖經,教他們如何向人講解,使他們能在同胞中層開傳福音的工作。信主的人,通常要等到接受了一定程度的教導,且能表現堅穩的信心以後,纔能受浸。傳教士都避免抨擊當地人民的異教信仰,寧願專一宣揚真理;他們認為這樣作,效果要遠勝於給異教徒揭瘡疤。他們承認聖經是信仰和生命的根源,亦傳揚因信稱義的真道。他們不過問政治,也不向政府求助。這些活動的基礎和開展,雖然在某些方面與新約的教導和使徒時代的樣式有異,但他們卻能脫離羅馬天主教會,自成一家,而且在某些重要的教義上,也與羅馬天主教會所主張的,大不相同。
在西元五九六年,羅馬教皇貴鉤利一世(GREGORYI),差遣奧古士丁和四十位本尼狄派僧侶,前往根德(KENT),向英國的異教徒傳教,成績十分美滿;但不久就和原來在該地舊有的傳教團體發生衝突。教皇封立奧古士丁為坎特伯雷(CANTERBURY)大主教,全權統管全英國的主教,包括在該地原來的那一批,於是引起衝突;但這場衝突,因為加上了民族因素,更形複雜。不列顛人,凱爾特人(CELTS)和威爾斯人,反對盎格魯撒克遜人(ANGLO—SAXON)。羅馬天主教會堅持該國境內只能容許羅馬控制的系統存在,但不列顛派的教會,堅決反抗,到了十三世紀,這些份子才被吸收納入羅拉德(LOLLARD)運動潮流中。
愛爾蘭和蘇格蘭的傳教士,在歐洲大陸的傳教工作,開展得如火如荼之際,也遭遇到羅馬天主教會的攻擊。當時由一位來自英國的本尼狄派教士波尼法修(BONIFACE)發起攻擊,主張強迫所有在英國傳教的教士們服從羅馬教皇,並指出最低限度表面上也要做到這一點,否則要被除滅。他受了羅馬的指派,又取得政府的協助,開始進行他的陰謀,但在主後七五五年他為法勒斯人(FRIESIANS)所殺害;他所發動的行動,慢慢消滅了早期的傳教團體,結果卻反而更堅固了不少接踵而來的改革運動。
約在主後八三O年左右,出現了一本四福音合編,書名叫海利晏(HELIAND),(意思就是“救主”),是一本押頭韻的史詩作品,用古撒克遜文字寫成,顯然是出於歐洲大陸上不列顛派傳教士的手筆。書中內容,是把福音書的記載,以一種為當地居民易於接受的文體寫成。其中完全沒有提及對聖母馬利亞和眾聖徒的敬拜,也沒有當時羅馬天主教教義中的其他特色。
在四世紀中葉,興起了一位改革者;他所提倡的改革運動,在西班牙影響至大,且及于路西坦尼亞(LUSITANIA)(即今葡萄牙)和法國的阿奎坦尼亞(AQUITANIA),甚至波及羅馬。
培利司裏安(PRISCILLIAN),是個有錢有地位的西班牙人,他滿腹經綸,能言善辯,成就非凡。他也像其他同階級的知識份子一般,無法接受舊社會的異教信仰,但亦未受基督教所吸引。他寧願研讀經典古籍,卻雅不欲翻閱聖經,所以曾經嘗試在當時流行的哲學思潮中,諸如新柏拉圖主義(NEO-PLATONISM)和摩尼教義等尋求心靈的慰藉。後來他結果歸信了基督,受浸以後,開始過奉獻給神的生活,遠離世俗,熱心鑽研聖經,愛慕神的話語,過嚴謹克己的生活,務使己身成為更合乎聖靈內住的居所,與基督更緊密地聯合。他雖然身為平信徒,卻常常講道,殷勤教導人,不久更成立聚會地方,經常聚會,教導信徒在行為上活出信仰的實際,吸引了不少人加入,尤以知識份子為甚。後來他成為阿維勒(AVILA)的主教;但不久他遭受一部份西班牙天主教教士們的敵視,其中為首的是路西坦尼亞城的赫德修斯(HYDATIUS)。主後三八O年,在凱撒奧古斯德(CAESARAUGUSTA)(即撒拉哥沙SARAGOSSA)舉行的聖教會議中,控訴培利司裏安奉行摩尼教和諾斯底主義等異端,但過程並不順利,此次以無結果而告終。到了羅馬皇帝馬塞麥斯(MAXIMUS)的時候,他因謀殺了格拉齊安(GRATIAN)而纂位,極力拉攏西班牙天主教的教士們;因而到了三八四年,在勃迪加拉(BURDGALA)(即波爾多BORDEAUX)舉行的聖教會議中,聲名狼藉的益太古司(ITHACUS)主教,加入抨擊、控告培利司裏安和跟隨他的人——(他們給人家起了個“培利司裏安主義者”的名號)——指他們行法術和有傷風化的事,於是被控的人,給帶去直裏維斯(TREVES)(即直拉亞TRIER)受審,被教會定了罪名,交由地方政權執行處決(三八五年)。當時有幾位著名的主教,如都爾TOURS的馬丁和米蘭的安波羅斯,群起極力抗議無效。培利司裏安和其他六人被斬首示眾,其中包括一位聲譽出眾的貴婦歐曹露絲亞(EUCHROTIA),是一位已故著名詩人和演說家的遺孀。這是天主教會第一次公開迫害基督徒的事例,以後各地紛紛效尤。此事發生以後,馬丁和安波羅斯拒絕與赫德修斯和其他有份參與迫害的主教們來往。到了馬塞麥斯皇帝倒臺以後,眾人對這次迫害信徒的行動,都感到痛心疾首,而益太古司亦因此被免除了主教的職位。培利司裏安和他的同工們的屍首,亦給運返西班牙安葬,且被奉為烈士。但無論如何,當時直裏維斯聖教會議表示同意這事件的執行,等於是正式批准羅馬教會迫害信徒。一百七十六年以後,伯勒格(BRAGA)會議更進一步肯定了天主教會處決這些所謂培利司裏安主義者的事實,還指斥培利司裏安和與他持定同樣信仰的人奉行摩尼教和諾斯底主義異端,行為不當,作為史實記錄在案,以後幾百年相傳下來,為一般人所公認。
雖然培利司裏安著作頗豐,但一般人認為這些著作均已失傳,因為當時天主教教會對燒毀他的作品,不遺餘力。但在一八八六年,喬治雪比氏(GEORGSCHEPSS)在武殊堡(WURZGURG)大學的圖書館,發現了十一篇他的著作,“藏在一本珍貴的安色爾字體(UNCIAL)手稿內,……一直未被人發現。”這些作品都是用古拉丁文寫成,是現存已知的最古老的拉丁文手稿。該份手稿共有十一篇短文,(其中部份殘缺),頭四篇詳細記載當時他受審的經過,其他七篇就都是他本人的著述。從這些短文所見,相傳下來有關培利司裏安的評論,實在全不正確。他的為人事實上十分敬虔,教訓亦無懈可擊。他熱心致力改革,而和他一起聚會的人,都是真誠忠心跟隨基督的信徒。當時天主教會把他們或殺害,或放逐、或將他們的家業充公,還嫌不足,竟仍要不斷詆毀中傷他們,使他們遺臭萬年。
培利司裏安的寫作手法活潑生動,報導詳盡,經常引用聖經支持他的論調,無疑地他熟念新舊約聖經,但他並不反對基督徒閱讀其他經卷記載,因此有人詆毀他,指他把偽經也納入聖經的正典內,其實他並沒有這樣作。他為自己和同工們辯護,解釋為何在查經聚會中,平信徒和婦女們都可以參與交通分享;他也解釋為何要反對與玩世不恭和戀慕世界的人一同守主的晚餐。對他來說,教會中一些對神學問題的爭論,意義不大。他本人深識神的恩賜,用活潑的信心接受下來,所以從不辯論有關神是三位一體的真理,他認為只要認識在基督裏可以藉聖靈得著那位唯一的真神,那就夠了。他教導人說:救贖的目的,是叫我們歸回轉向神,因此人必須極力遠離世界,否則與神的交通就會受阻;不錯,教會負責向人宣揚懺悔之道,給人施浸,傳講神的話語和命令,但是信徒本身,每人都必須作出自己的決定,自己相信並接受。假如信徒和基督的交通斷絕,信徒本人必須悔改,纔能恢愎與主的交通。他指出:沒有任何人是預定承受某種特殊的恩賜,每一位平信徒都可以接受聖靈,與聖品人所接受的無異。他評論摩尼教派的謬誤;他那些根據聖經寫出來的著作,亦與摩尼教謬論大相逕庭。他又認為禁欲本身並不重要,只不過為了人可以與神及基督完全聯合,人的肉身就必須接受節制,因為身體是聖靈內住的居所;如此,人纔能在基督裏享受安息,經歷聖靈的大愛和引領,這實在是永不朽壞的無比福氣。神已經把自己彰顯出來,信祂的,必須是出自個人 信心的行動,包括把他自己整個生命和一切,都投靠在神裏面;有了信心,好的行為就隨之而來,因為信徒接受了新的生命以後,在他裏面就有了行善的德性。聖經不僅是歷史性的真理,同時也是得恩惠的途徑。人的靈以聖經為食糧,所以人能從其中發掘出所蘊藏的啟示、教導和對日常生活的指引。人要明白聖經中的比喻含意,無須先受任何技術訓練,只要憑信心就成。舊約聖經指著彌賽亞所寫的話,和新約聖經一切歷史記載,都不是為了人的知識而寫的,而是指出所有聖徒,(不是單指一部份聖徒),都必須全然成聖。
就是因為以上的教訓,就引起了與羅馬大主教會的衝突,尤其是在當時天主教教會裏為首的正是那詭計多端、好弄權術的赫德修斯主教。那些教士們,認為平信徒所活出的聖潔生活,會構成對他們本身特殊地位的威脅;他們自稱是“使徒的傳人”,享有祭司職份的特權;而培利司裏安極力主張信徒要聖潔,藉聖靈與神相交,不斷叫生命更新;這種教訓,會使教士們的特權地位大受動搖,而他們和平信徒間的分野就會消失,對他們本身大為不利,尤其是在聖禮的魔力被攻破以後,代之而興的是因信而活活潑潑地得著救恩這事實。
這兩批人中間的分裂,一發不可收拾,因為基本上大家對教會的見解截然不同。問題已不僅限於要壓制不同見解的聚會,或反對一種脫離羅馬天主教而獨立的教士體系,而是主要的癥結在於彼此在原則上的完全分歧。赫德修斯主教的政策,重在加強代表羅馬教廷的大主教區的權力,目的在促成以羅馬為中心的組織系統;但當時西班牙教會,並不歡迎這種組織制度,有部份名聲不大的主教們,更極力反對,培利司裏安那批人的主張,在原則上正好與這種以羅馬為中心的制度背道而馳;他們專心研讀聖經,在凡事上完全信賴聖經的指引,因此他們所致力的,是個別教會的獨立;他們就是依照這原則去實行的。
培利司裏安和他的同工們受害以後,追隨他的信念的那些人的小圈子,迅速擴大,信徒日益加添。可是基督徒受迫害的事件迭起,都爾的馬丁主教雖然協助抑制了這些迫害,但逼迫並不因此終止,反而變本加厲。一直在二百年以後,持守培利司裏安教導的聚會,才逐漸星散。――
博饒本《走天路的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