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雜論
按著普通的經驗,尚有幾件事,可以幫助傳道者,茲略言之。
一 宜與年紀相同,性別相同的談道。在此也有例外之處,我們要倚賴聖靈引導。他有時也引導女的向男的傳道,幼的與老的談道,但若非聖靈明明的指引,普通有經驗的人,都承認男與男,女與女所得的效果較佳。年少的人在此要特別注意。常見午少男人,想引導年少的女人歸主,便發生了許多不幸的糾纏。但年老有經驗的婦人,自然能引導年少的男人;老年的男人,可引導年少女人,若年少寡經驗的人,必欲與一個年老較有智慧的人談道,那就只見他的愚笨了。
二 宜個人與個人在安靜處談道。若有多人同在一處,我們所要引導的人,要為驕傲的緣故,不將他的實在情形告訴我們。但個人相對的時候,他就不難承認他的過失,罪惡,及缺乏了。傳道的人,亦只可一個。若幾個傳道的,與一個未信的淡道,那個弊病也是一樣。
三 要完全倚靠聖靈並神的話。
四 引用聖經的時候,切要使聽道者自己讀。使神的話可以由他的耳,和目,進入他的心。若單單我們自己讀·,或背出來,於他沒有甚麼大益處。
五 宜專用一段聖經,使它刻在聽的人心裏。神的話就要作工。從前斯便
六 宜拿定我們的題旨,就是要使人接受基督。若他辯論到公會,洗禮,及其他問題,不涉及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事,我們要題醒他說:『那樣問題,可候別的時候談論。現時所要解決的,就是根本的問題:接受基督,或棄絕基督]。常見寡經驗的工人,在談道的時候,說到許多不應說的問題,真是可惜啊!
七 要恭敬 不恭敬的人,使他的言語失了效力!我們恭敬的時候,雖使人知道他的罪,卻不至輕侮他。我們的言語雖嚴厲,我們的態度可以溫和。若我們的態度能十分溫和,我們的言語必較易進入人的心。 因出於溫和態度的言語,必不使他生惡感。曾見熱心的工人,因態度不好,反使人驚避。我們務要小心。
八 要懇切。 因只有懇切的人,能使人覺得神的話是真實的。為此我們聽要引用的聖經,最好能先感動我們自己的心,然後說出,較有力量。有一個女傳道,他素常只用一節的聖經。就是[預備迎見你的神]。無論對何人講道,她都是用這一節聖經。她的工作卻大有效果。因這一節話,在她自己身上大有能力。我們寧可引用幾節曾感動我們自己的聖經,不必向別的書中襲取別人所用的。在本書中所有的經節,望閱者在未用之先,也要謹慎讀過,並懇切祈禱一直到你覺得裏頭的力量。徒二十章三十一節記:保羅『書夜不住的流淚勸戒各人』。其實懇切的心,較其他一切法度,更有功效。
九 不可生氣。 有時我·們所遇見的人,異常惹人發怒。但這等的人,不難以忍耐,寬容,溫和,引導他,使他認識主。若我們生氣,他必不信主,反使他放膽犯罪。愈頂撞我們的人,愈容易受我們忍耐,慈愛的言語感動。我會遇著一個最無禮的人,後卻變成一個最忍耐有能力的傳遺者。
十 不可性急爭辯。這是由肉體來的,不是由聖靈來的(加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這只表明我們驕傲,不肯謙讓。 我們要拒絕辯論。聽道者有不明白之處,只可安靜溫柔的向他講解。若不明白之處,與接受主耶穌無十分關係,就可以不必解釋。要注意我們的題旨。
十一 他人正談道的時候,不可相擾。或那個講道的人,講得不好,我們也要讓他作完他的工夫。因聽者或巳受感動。若我們相擾,便使前功盡廢。反面說,若是可行,在我們談道時,也不要容他人相擾。
十二 不可著懸。現時作工,第一大的錯誤,就是:匆促著急,貪見眼前的效果。那樣的工作,只在皮面上。我們看主耶穌所引導的人,都是慢慢而來的。 尼哥底母,彼得,保羅,都是慢慢的歸主。雖然他們歸主的時候,出於一小時決斷,但主的工夫,在他們身上,不是一刻一時的。保羅遇見主後三日,始進入光明,大膽認主(徒二十二章十六節)。一個其實歸主的,起初的時候雖領悟甚慢,但領悟得透澈,卻勝過十個立刻歸主,到底卻不真實的人!我們撒種的人,要讓種子在人心裏發長。撒在石頭上的種子,長的快,枯乾也快!
十三 若是可行,總要使聽道的跪下禱告。禱告可使他的難處解決了。有時最硬心的人,在禱告中也肯降服主。我記得有一次與一婦女談道。談至兩點鐘,尚無頭緒。最後我們跪下禱告,不過五分鐘,她巳歡喜快樂在主裏面了。
十四 我們若似乎失敗了,要回去禱告,默察失敗的緣故。若所要引的聖經,一時忘記了,就要把那段聖經讀過、並看此段聖經當如何用,然後再進前。最大的成功:常由於最顯著的失敗而來的!
十五 若有人肯悔改歸主,我們與他未分開以前,就要教他如何作得勝信徒。以下數點,是他不可不知的。
(一)無論何時,要在人前承認基督。 羅十章九節,十節;太十章三十二節,三十三節。
(二)要受浸,並要擘餅紀念主。 徒二十章七節,二章三十八至四十二節;路二十二章十九節;林前十一章一一十四至二十六節。
(三)天天讀經。 彼前二章二節;徒二十章三十二節;提後三章十三至十七節;徒十七章十一節。
(四)時常祈禱,在受誘惑的時候,更不可忽暑。 路十一章九至十三節,二十二章四十節;帖前五章十七節。
(五)除去一切罪惡,及似是而非的事,完全順服基督的道》 約壹一章六節,七節多羅十四章二十三節。
(六)要與屬靈信徒來往。 弗四章十二至十六節;徒二章四十二,四十七節;來十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
(七)若犯罪不要灰心,只要立刻認罪,並信已蒙主赦免,再努力向前。約壹二章九節;腓三章十三至十四節。
以上各項,最好能抄下交初信的人,作他隨時的指引。
十六 要隨著初信的人作工,在各方面幫助他,使他的靈性可以長大。多少初信的人,因無人照顧,靈性光景十分可憐。這是工人的大錯。繼續的工夫,與開始的工夫是一樣緊要。神常我們始終在我們所引導的人身上作工。神開始所用的人,他也要繼續用!
──叨雷《如何領人歸向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