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如何對付知道救法且願意得救但有難處的人
曾見許多人,實心願意得救,且曉得救法。但因有難處阻擋,使他們不能立刻歸主。這樣難處有幾種。
一 有的人想我的罪孽太重我是太大的一個罪人提前二早十五節,可以解決這個難題。某禮拜日上午,有I放蕩無羈的人來聽遺。他因犯罪,失了三萬五千金鎊,且與他的妻子分離。是一個很壞的人。我問他『何以不作基督徒』?他回答說:[因我的罪太重,不堪得救』。我立刻請他看提前三早十五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他看了就說:『我實在是一個罪魁』。我說:「不錯,這話就是對你說的」。他就回答說:[這是一個美好應許」。我說:[你肯不肯接受這個應許』。他說:[肯』。於是我們就跪下禱告。他向神承認自己的罪,並求神赦免。禱告後,我又問他:[你曉得你已經得救麼?』他說:『是。]後來他果然成了一個好基督徒,到處為主作見證。白日他雖工作,晚上他總作主工。他的妻子後來也和他聯合,他的家庭變成一個喜樂的基督徒的家庭。
路加十九章十節,也是對付這一等人所常用的。他若自己覺得是失喪的,這節聖經,就更有效力了。我們可直接告訴他,有一段聖經,是特意為他寫的。[人子來,為要尋找失喪的人。』他若是失喪的,就是主耶穌所要尋找的人。
羅馬五章六至八節,也是一樣有效力的。一夜聚會的時候,有一人匆忙的從會門出去。我看見他,就問他說:『剛才舉手請禱告的,不是你麼?現在為甚麼趕快的跑去?你豈不曉得神愛你麼』?他說:『你不曉得我是甚麼人』。我說:『我不管你是甚麼人,但我曉得你是神所愛的』。他說::[我是米泥波利城裏一個最壞的賊]。我說:[你若是山個賊,我就知道神愛你]。我就將羅馬五章八節請他看:『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踢明瞭』。看完了,我又說:『你既是賊,便是罪人;這裏說,神憐愛罪人』。那人遂和我進入一個房子裏,把他的歷史都告訴我。且說:那天晚上,打算和他兩個同伴,在那城裏,作一回空前的偷竊。但在路上遇見露天佈道會,就站在那裏聽道。以後又離開他的同伴,到禮拜堂裏來。他把他的來歷講完了,就和我跪下禱告。他流淚求主憐憫。後來因主的 話,深知主的慈愛,未嘗棄絕他。
馬太九章十二至十三節;羅馬十章十三節;約翰三章十六節,(注意凡字);以賽亞一章十八節;約壹二章一至二節,四章十四節,以賽亞四十四章二十二節,四十三章二十五等節;也可對付這等的人。羅馬一章十八節;詩五十一篇十四節;更相宜對付兇殺的人。但萬不可對人說:[你的罪不重,不要緊]。只要說:[你的罪是重的,且過於你自己所能曉得的;但主已把你一切的罪解決了]。 以賽亞五十三章六節,彼前二章二十四節,可引為證據。
從前有一被罪壓害的婦人來見我。她為她的罪十分害怕憂愁。我雖用盡各樣法子也不能使她得安慰。因她十四年前殺了一個人,她的良心常責備她,甚至要使她變成癲狂。她把她的來歷全告訴我。我和一位主裏的弟兄,就請她看以賽亞五十三章六節。看畢,就問她說:[神對你的罪已經如何解決了』?她想了幾分鐘,就回答說:『他把我的罪歸於基督身上』。
那時我就拿一本書代表她的罪,以我的右手代表她,左手代表基督。她把書放在我的右手上,就問她說:『你的罪在那裏』?她說:[在我身上。』我又問她說:『神對於你的罪已經如何行了]?她說:『歸基督身上』。於是我把右手上的書,放在左手上。又問她說:[現在你的罪在那裏]?她等了許久,戰戰兢兢的說:『在基督身上]。慢慢的,她的臉上就發出光榮喜樂的樣子,大聲的說,[不在我的身上,都歸於基督了]!
約翰一章二十九節;使徒行傳十章四十三節;希伯來七章二十五等節;也是幫助這等人所常用的。
二 有的八怕中途失敗不能信主到底
彼前一章五節,可用以指明:不是我們能保守自己,乃是神的大能要保守我們。約翰十章二十八,
三 有的人如前段所記的說我太軟弱不能信主到底對於這等的人,可用林後十二章九節十節的話幫助他。我們要問他:『基督的力量在誰的身上顯得完全』?他要照聖經說:[在軟弱的人身上』。那時我們可以安慰他設:『既是如此,你若是軟弱,便有基督的力量。你愈軟弱愈好』。阱四章十三節說,無論我們何等軟弱,我們可以靠著那加給我們力量的主夕作一切事。林前十章十三節說,主必不使我們受試探, 過於我們的力量。
四 有的人說我不能離開罪途和一切惡的習慣我們要用加拉太六章七至久節指示他們,必要離開罪惡,不然就要敗壞。並用腓立此四章十三節指示他們,靠著基督的能力足能離開。此外,尚有一好法子對付這等的人,就是使他們曉得基督是復活的主(林前十五章三節)。前有一人問我說:[你有甚麼法子,可使我離開我壞的習慣呢』?這人年少的時候,就已歸主。後來因與惡人為伍,就墮入罪惡,難於脫開,所以到我這裏來問法子。我對他說:『你只曉得一半的救恩。知道信死在十字架上的主得赦罪,不知道靠復活的主得脫罪。我們的主是復活的。天上地下一切權柄,都在他手裏(太二十八章十八節)。他必能給你力量,勝過罪惡。你相信麼』?他說:『我信』。於是我們就跪下禱告。禱告完了,他的瞼上滿有光榮的說…『我異歡喜,今天得了這個秘訣』。後來我也常接到他的信說:如何靠著復活的主勝過罪惡。
五 有的人說我若作基督徒恐要受逼迫
我們千萬不可告訴他們,不至於受逼迫。只要照著提後二章十二節,三章十二節,太五章十至十二節,可八章三十五節,使徒十四章二十二節等段聖經,指示他們,受逼迫是進入榮耀的門徑。並使他們確實的曉得現今所受的苦楚,不足與將來的榮耀比較(羅八章十八節)。 我們也當按徒五章四十一節,及彼前二章二十至二十一節,使他們知道為基督受苦是神的特恩。並按來十二章二至三節指示他們,在受苦中,如何得勝。
六 有的人說我若作了基督徒我的職業要受虧
或說在我現在的職業上我不能作基督徒
我們要使這樣的人看可八章三十六節:[人若賺得全世界,失去靈魂,有甚麼益處呢』?既使他領悟了,就要再引他看太六章三十二,三十三節;使他知道神如何應許供給一切尊神為大,並尋求神國的人。太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路十二章十六至二十一節,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等段的聖經,也是對付這等的人所常用的。
七 有的人因恐損失過多不敢為基督徒
我們要按可八章三十六節的話指示他們,寧可失去萬事,不要使靈魂滅亡。腓三章七至八節,詩十六篇十一節,也可使他知道我們為主所丟下的,無一足以與我們將來所要得的比較。詩八十四篇十一節,羅八章三十二節,可指示他們:神要我們丟棄的,乃是那些有害我們的,凡有益我們的,神沒有不賜給我們的。有一婦人不信耶穌,推辭說:『我若信主,要丟下許多的事物,恐怕我的損失太多了』。我就問她說:『你想神愛你麼』?她說『是』。[神怎樣的愛你呢]?她想了許久就回答說:『他愛我甚至以他的愛子賜給我,為我捨身』。[神既如此的愛你,他豈要你丟下與你有益的麼]?『你還願把輿你有害的留下麼』?她說[否]。於是她就聽從我的話信主了。約壹二章十七節,路七章十六至二十一節,要指示他們,世人所要留下的是何等的劣賤。
八 有的人說基督徒的生活過於艱苦
我們可以說他們的思想錯丁。要用太十一章一千幾,三十節,箴三章十七節,詩十六篇十一節,約壹五章三節,指示他們基督徒的生活,是何等喜樂。並按箴十三章十五節說:罪人的生活,是真艱苦的。
九 有的人說我怕我不信的朋友或說我若信主我的朋友要離開我
箴二十九章二十五節,可以指示他們,怕人的有何等結局,但倚靠耶和華的,何等安穩。箴言十三章二十節,可以指示他們不離開惑友,有何等危險。詩一篇一節,可以指明離開惡友,是何等福祉。約壹一章三節說,信主的人,有更美的交誼,就是與主相交。
十 有的人說我的心太硬
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六,二十七節可以指示他們,主要給他們一個新的心。他們自己的 心雖硬如石,也不妨礙主的救恩。
十一 有的人說我沒有甚麼感覺
我們可問他要先有甚麼感覺,然後才來信主?若說要有平安的感覺,即信徒所有的平安,我們就以加五章二十二節,弗一章十三節,徒五章三十二節,彼前一章八節,太十章三十二節等段聖經,指示他們,這等的感覺,是信主後的結果。人若未接受耶穌,未承認他為救主,他必不能得著平安。若說他要先覺得他是一罪人,我們可用賽五十五章七節指示他們,神不是要我們覺得我們是罪人,乃是要我們離開我們的罪。或以徒十六章三十一節,約一章十二節等經節指示他們。神不要我們感覺得是罪人,乃要我們承認是罪人,來信靠救主。賽五十五章一節,啟二十二章十七節,可以指明世人所要有的感覺,就是他們需要一位元救主。
有時可以對付無心求道的人的法子,來對付這一等的人。使他們知罪,並知救主之必需。
十二 或說我正尋求基督但尋不著他
耶二十九章十三節證明說:若你們專心尋求他,必能尋見。 一日晚聞,我和一婦人談道。她說:[我尋求基督,已將兩年,至今尚未尋見]。我同答說:[我能告訴你,何時你 能尋著]。婦人甚為詫異。我遂將耶二十九章十三節給她看。並問她說:『你曾否專心尋求主』?她說『否』。我們就跪下祈禱。不久她便覺得十分喜樂在主裏面。路十五章一至十節,十九章十節等經節,亦可説明這等的人。因在那裹說明,基督正尋找罪人。若他們實在有心尋求基督,必不難與基督相遇。
十三 或說我不能信
這等的人,多是不願離開罪惡的人。他們不能信的緣由,就是在此。約五章四十四節,及賽五十五章七節,均可幫助他們。若用賽五十五章七節,當使他們注意,神所要的,就是他們離開罪惡歸向神。
十四 或說神不收留我我蒙恩的日子已過恐怕我已犯了不能赦的罪
凡誠實說這話的人,多是不容易對付的。約六章三十七節最為合用。因在那裏主明明說:他必收留一切來到他面前的。我們要念這一節聖經給他聽,並求聖靈使主的話發出亮光在他心裏,直到他領悟了。許多失望的人,因此節聖經得著救恩。啟二十二章十七節亦為合用。賽五十五章一節證明尋求救恩者必能得救。賽一章十八節證明無論何等的罪,主都要赦免。約三章十六節,徒十章四十三節亦說,無論何人信服基督,必蒙赦罪得永生。羅十章十三節說,無論何人求告主名,必能得救。這幾處經節,均是説明這等的人。
來六章四至六節,太十二章三十一,三十二節言明何為不能赦的罪,及犯此罪者的結局。我們可把這兩段聖經給他們看,並與他們說:『神非不願救罪人,但罪人不願悔改。凡願意得救的罪人,必未曾犯不能赦的罪。他蒙恩的日子,必未錯過』。
十五 或說太遲了
對付這樣的人,可用林後六章二節,並與他們說:[神說;現在正是得救的時候]。路二十三章三十九至四十三節,可以證明主願意拯救臨終悔改的罪人。彼後三章九節證明主不願一人沉淪,所以遲延審判的日子,欲使多人得救。申四章三十,三十一節說:『就是在末後的日子若肯悔改,主亦必施恩』。賽一章十八節,啟二十二章十七節,亦極合用。──叨雷《如何領人歸向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