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

 

6  保羅談領導資格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一—提摩太前書三27

    還有誰能比無可匹比的領袖保羅更有資格來列舉屬靈領導的資格呢?他經驗豐富,而且滿有聖靈的光照和感動。屬靈的標准,並不隨時代而改變;從前教會創立時怎樣,現在太空時代還是那樣。保羅在這裏所批示的種種品格,並沒有那一些是可有町無的,全是不可缺少的要件。

    一般認為從前提及教會領袖時所用的兩個名詞一—“主教”  (即監督)和“長老”——可以應用在同一個人身上。“長老”關涉到他的尊嚴和地位,而“監督”卻是指他的職務而言。換一句話說,前者指他的本人,後者指他的工作。使徒行傳第二十章第1728節便可證明這—-—點;在那裏保羅對同一班人,先稱他們為長老,後來又叫他們做監督。至於“監督”現在的涵義,卻是那時以後許久才有的。

    本章首端那——段經文,列舉’了屬靈領袖在幾個方面的關係中應該具備的資格。

    社會方面的資格

    在教會內的人看來,他應該“無可指責”。他的品格應該沒  有攻擊譴責的餘地。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使誹謗他的人“站不  住腳”。縱使要控告他什麼,也是要失敗的,因為他的生活不會  留有餘地讓人指責。甚至他的敵人想要發起污蔑他的運動,也決無法找到機會。

    在教會外的人看來,他應該“有好名聲”。在屬世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或在教會外的種種活動中,跟基督徒有交往的人,對於他有無純正的基督徒品格,多時看得最透澈。所以要有這個要件的理由是顯而易見的。著者知道有一個長老,他是做生意的人,有時也應邀在主日講道,他的雇員常說,他們總是知道他那一個星期日講過道,因為講道之後的星期一,他的脾氣特別壞。所以他不能感化他的雇員,領他們來歸向基督。

    一般非基督徒,雖然對基督徒常有妄指非論,但都重視基督,教關於人格的高尚理想。當他們親眼看見信徒在聖潔的生活中實際表現了那些理想,他們也會想要得到類似的經驗。正是這個事實,使他們有理由來批評。長老的品格,應該能夠博得教會外人士的敬重,啟發他們的信心,’引起他們的志趣。實際的榜樣比空論要有力得多。

    道德方面的資格

    處在道德信念經常多方受到抨擊的社會中,一個做領袖的必須在道德方面沒有過失。他應該做“一個妻子的丈夫”,雖然他那個社會裏的常規並非如此。這句話有幾樣意義,不過,無論有什麼別的意義,總是表示他的道德生活無可責備。在婚姻關係中,他對於唯一的配偶應該有高度的忠實。他的道德必須無瑕無疵。

    他也要“有節制”,就是“不嗜酒”,以及這話所牽涉到的一切事情。這話意味著“留連於酒的人”,和難免的醉酒、滋事等結果。一個酒徒,在普通的社會裏已經是沒有體面,在基督教會裏就更不用說了。一個領袖決不可有秘密嗜好,因為那會暗害他的品格,毀損他的公開見證。

    心思方面的資格

    他必須[自守)[慎重],就是心思健全。這話表示[由於慣常的自製,有十分平衡的心思狀態],也指日常自律所產生的心靈品格。從前希臘人非常重視這種品格。在他們看來,那是有訓練的心思狀態,不受突然的衝動所支配,不走極端,只守中庸之道。例如,勇氣是魯莽與膽怯之間的中庸,貞潔是過度拘禮與不道德之間的中庸。做領袖的,有了這種好品格,便能夠控制住他的整個本性。

    在外表的行為方面,他要[端正],就是正派有體面。希臘文,這話也用來指在神命令之下由混亂中出現的秩序。心思有好規律,生活才有好規律。領袖的生活必須整飭到能夠把神的華美和條理反映出來。

    在心智和精神方面,他要[善於教導兒這話的意思是不但能夠而且樂意教導;切望並且覺得不能不把聖靈教他的聖經真道傳給別人。要教人,自己就得研讀聖經,[無論是誰,如果教導沒有成績,便不合格當長老](1)屬靈的領袖,總有責任教導屬下的人,不論教多少,而他的教導必須有自己無疵可責的生活來支持。

    有一個人(2)歎說:

    啊,但願我們中間有更多的教師,就是能觀察人心,並按照各人的需要來傳真道的領袖,有如良醫診病對症下藥一樣。心靈的病不止一種,有的明顯,有的模糊,有的急性,有的輕微,有的頑固;但耶穌的真道都能醫治。不過,同樣的真道不能滿足不同的需要,正如同樣的藥不能治百病。因此我們應該十分勤奮來研讀聖經,並祈求聖靈常給我們有力的光照。

    衛斯理便是一個滿有這些心思資格的人。他從來不輕易藐視有知識的人,並且總是設法提高他左右的人在知識,道德,靈性各方面的水準。他本人有最高超的智力:要是他願意,他能成為當時的第一流學者。他在文學方面造詣甚深。有一個著名的傳道人說過,據他所知,別人講的道,沒有像衛氏所講的那樣表現精通古典文學與一般文學。雖然如此,他卻以[懂得一本書的人]出名,他真是有智力,又肯奉獻給神用的一個卓越例子。

    個性方面的資格

基督教會的領袖,不可好喧嘩,只要[溫和];不是好勝的爭論家,而是親切講理的人,這些對比的話,顯出了理想領袖的人格能夠吸引人的地方,有人·(3)說過,“溫和”是“糾正公平中的不公平的精神”。據亞裏斯多德的見解,有這種品格的人,“所紀念的,是善不是惡,是所得的恩而不是所在地施的惠”。他不只是與人無爭,而是能夠積極的體諒,容忍;他性情和平,遇到棘手有問題或者有爆炸性的局勢,總是設法和平解決。

    其次,他也要“樂意接待遠人”,就是做陌生人的朋友。這種服務,他不以為是討厭的負擔,只當是對主的光榮事奉。從前有一本書裏說,一個監督“必須好客,就是一個時常樂意歡迎神僕到家裏來住的人”。

    當保羅寫這封信時,這種好客比現在要緊得多,雖然現在它仍然是領袖的美德——也是領袖妻子的美德,因為她得負很大的招待責任。在早期教會的時代,旅店很少,而且是不清潔不道德的地方。來訪的基督徒或者教師,又不能住到不信主的人家裏去,當迫害的運動蔓延時,基督徒進入別的城市,難免被人追捕當作奴隸出賣。因此,由教會會友,特別是教會領袖,來招待他們,實屬必要。對於同屬基督徒的也是一樣。著者從前有一個朋友,生意做得很大,在教會裏負的責任也很重。他家裏慣常在主日招待來賓或者貧苦的人。他不但對教會的生活和氣氛有美好的貢獻,自己的屬靈領導資格也提高了,生活也更富有意義,同時又使別人得到福樂。

    “貪婪”和同氣連枝的“貪愛錢財”,都使人不合格當領袖。當領袖的,做起屬靈工作時,絕不可計及金錢的報酬。派給他做的職務,不論報酬高低,他都要一樣樂意接受。

    從前英國有一個牧師(4),有人要派他擔任一個教會的牧師,告訴他說:“那個教會小,職務輕,待遇好,又是在很美麗的鄉間,有益健康,且宜於戶外運動(射獵)!

    他回答說:“啊呀,先生,這個教會錢太多,工作太少,對我不合適。”

    那個人便告訴他說:“很少牧師會提出這樣的反對理由,你不要這樣的機會,真是可惜,因為我無法另找一個這樣好的機會給你。要麼就是馬得利(Madeley)那邊的一個教會,我不難勸那裏的現任牧師跟你對換,他來這裏,多拿一倍的薪水,而把那個位置讓給了你,你要不要?

    後來這個不貪婪不愛錢的人在馬得利那個小教會做了很出色的工作;時至今日,仍然可以由他的傳記感覺到他的影響力。

    家庭方面的資格

    已經結婚的基督教領袖,必須證明他能本乎敬虔信神的心來管理他的家庭一一“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滿有尊嚴的使兒女順服”。許多牧師和傳教士的領導不能有最高度的成功,豈不就是由於這方面的失敗麼?“尊嚴”一詞,比“嚴肅”更為恰當,因它不帶一副毫無笑容的鐵板臉孔,卻仍保持應得的尊敬的意義。要達到這個理想,男人必須有一個在靈性方面志同道合而又甘願作必要犧牲的妻子。許多有才智的人,不能擔任要職,不能有屬靈的效用,就是因為他所選擇的妻子不合適。如果一個人在自己家裏都不能實施仁慈愉快的管治,還有什麼理由來期望他能夠把神的家管得好一些呢,如果他家裏秩序不好,兒女也是管得不好,他就不能好好招待客人,對其他家庭的影響力也就要打一個折扣。

    這個含義很清楚,就是做領袖的,一面關心教會的利益或者其他屬靈的事工,同時也不忽略他的家庭,因為那是他個人的首要責任,在神的經濟國度中,對於神所派給的諸般義務或責任,決不能盡了一樣,便忽略其他,總有時間來完全履行所有的正當義務。保羅的意思是:一個人能在自己家裏實施有智慧有愛心的管治,便證明了他有能力來對別人行使屬靈的權柄。在這方面的失敗,曾經常常使人失去領導的資格。

  長進成熟的資格

  好的領導必須有成熟的靈性。初入教的,就是新近才信主的人,決不可居於負責的地位。新教友,好比自然界中“剛剛栽種的植物”。植物生根長大,需要時間,不能揠苗助長。它先要往下生根,然後纔能向上結實。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10節,保羅捉及執事的資格時,極力主張,“這等人也要先受考驗”。這就是要證實他們是否有資格來充任教會裏負有責任的職位。

    當提摩太接任以弗所教會牧養職務時,那個教會已經成立了十多年,有過許許多多有纔能的牧者和教師,因之會裏就有許多經驗成熟的人。所以保羅堅持,那個教會的領袖必須有這個品格。根據傳教士指導新興教會的經驗來看保羅,很有意思,他總是很:現實的,對於創立不久的革哩底教會,他並不要求要有這種資格,因為那邊還沒有這樣的人·(多一、5-9)。在教會成立的初期,不能堅持這個理想;只是在選擇負責人時應該萬分小心,以確保所選擇的都是品格穩定,顯得有靈性,又不熱中於職位的。

    關於這個要求,保羅提出了一個能令人信服的正當理由:“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新入教的,缺乏成熟穩定的靈性,而它卻是有智慧的領導所必需的。甚至太快把重要位置給那些在纔能方面顯得很有希望的人,也是不智的,恐怕反而害了他們。這個可能性,在教會和傳道差會的歷史上已經有許多可悲的例證。這樣的選派,對新入教的和教會本身都不會有多大益處。按照人性現狀,初學的會友,若突然被提升到一個有權力的地位,高過其他會友,便有感覺到自己很重要而得意自滿的大危險。話說回來,雖然不宜太快把重要位置給新入教而有希望的會友,卻應該給他越來越多的機會來做較低級較不重要的工作,使他屬世屬靈兩方面的纔能都可以得到發展。不要把他升得太快,恐怕他得意洋洋:也不可壓抑他,免得他失去勇氣。

    有人(5)指出,保羅第一次出門傳道,並沒有在什麼地方委派過長老,只是再次訪問各教會之後,才選立他認為在靈性方面有進步的人當長老(徒十四23),那正是和他上面的規定相符。就連提摩太也不是一入教便受按立。他雖然在保羅第一次出門傳道時入教,但最早也是在保羅第二次出門傳道時才被按立受聖職。

    “長大成熟的人有一個標誌,與初出茅廬的青年不同,那就是他不論處在什麼境地,都能持重,無論多麼渴望他想要的東西,仍能留在原來的崗位上盡他的本分”(6)。這個正是新入教者所難做到的,也就是隨著經驗增加而來的一個特徵。

    上面所提在基督教會裏做領袖的諸般要件,連俗世人士也認為是領袖所必須具備的。有一個不信教的人(7)曾這樣描寫理想中的司令官:“他必須是能謹慎自製,不醉酒,能節儉,能耐勞,.有智力,不愛金錢,年紀不少也不老,最好是一家之父,能言善道,、有好名聲。”這些,跟保羅所列舉的真是非常相似了。如果連世人都要求他們的領袖具備這些標準,那麼,要求神教會的領袖具備這些以及其他更好的標準,豈能說是過份麼?

1HAKemt的話。    2Samuel Logaan Brengle

3RCTrenCh    4JEletcher

5William Hendriksen  6Dietrich Bonhoerrer說的。

7Onosander  (Willian Barclay)

── 孫德生《屬靈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