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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同工談話記錄

 

一 從江北來的弟兄所給我們的信息

倪先生加上的幾句話

我們對於教會的問題,並沒有自己的意思,也沒有自己的辦法,我們的目的也非設立一個新的公會,唯一的目的是歸於基督的名下,並非歸於一個地方的名下,或是歸於人的名下,或是歸於一個辦法的名下。我們不是長老會歸於一個職分的名下,不是監理會歸於一個辦法的名下,不是衛斯理會歸於一個人的名下,不是路得會歸於一個人的名下,也非內地會歸於一個地方的名下,也非浸禮會歸於一個禮節的名下,我們不把主的名放在人之下。我們所嫉妒的,就是把基督的名放在別的名之下。

我們沒有公會,沒有會友;你們也不是哈同路的教會,或會友。我們是歸於基督的名下聚會。沒有一個人可以從基督分開。

多少人想,在上海的傳道人可以靠神而活,在鄉下的傳道人就不能如此。若倚靠神而活,就要餓死。我也是信靠神而活的,我說句實話──並非羞辱你們:若靠上海的信徒來養活我,我早已餓死了。我非藉著上海的信徒而活,乃多藉著神用鄉下的信徒而活的。上海的信徒所供給我的,不過是我每月用度中的十分之一。我們的汪、劉二姊妹,從江北回來告訴我們,他們捐錢是過於他們的力量。現在不只江北是如此,就是平陽和閩南一帶,也共有三十餘處興起來歸於主的名下聚會。照我所知道的,中國現有六十多人是靠神而活的。我們的季弟兄本來欠人五百元的債,現在不只債沒有了,也沒有挨餓。順服神的人,神賜給聖靈是沒有限量的(約三34)。主也藉著他們作工引導人,也救了不少人。並且他們的仇敵變成他們的朋友。益林地方公會裏的教友和傳道人,盼望把益林的禮拜堂送給吳弟兄,他們的傳道人自願退讓。這就可見他們工作的效力如何了。並且吳、季二弟兄,在公會的地位很大,吳弟兄是長老,季弟兄是傳道人;但是他們順服神。凡順服神的,神都肯將祂的工作託付他們。我自己也受他們的鼓勵,叫我發熱心。

二 關於上海工作的幾句話

今天有一重要的報告,是我們昨天下午禱告聚會時弟兄姊妹們所定規的。在已過一月之久的查經聚會中,我們已盡力查考過關於教會的真理。因此,我們的聚會也當有一點變動。在以往的年日中,聚會裏的事,只有一二人負責。起初是作工的人在這裏傳福音和真理的緣故,所以作工的人就暫負聚會裏事情的責任。現在時候已到,工人們應當退在一邊,本地聚會的弟兄姊妹們應當起來負責。

按著聖經的教訓,每一個地方設立教會的經過是如此:神的僕人,如使徒們出去作工。比方說他們到以弗所,他們救了一些人。以弗所的信徒,是他們作工的結果。他們既作過工,有人可以聚會了,作們就退回去。作們將一切的事情交給那地的長老和執事們去管理。這樣看來,一個地方的信徒,應當負一個地方的責任。所以我們要請在上海的弟兄們起來負本地的責任。

我代表這裏同工的兄姊們,報告給和這裏有交通的兄姊們一點信息。我們在此地工作四年多,對於我們工作的性質、經費的用法、工人工作的支配,是許多人所要知道的。所以今天我稍為說一點,使大家明白。

工人也不過是信徒中的一個

沒有說工作的性質之先,請查看聖經對這事是怎樣說。我們知道按著聖經,在聚會裏一切的人都是平等的。但是,在工作方面,就有特別工人和普通信徒的分別。(然而,這個分別,實在算不得分別的。)在人所組織的會裏,你會踫著人告訴你說,那些是有職分的人,那些是平信徒。這是不是合乎聖經的呢?要知道按著聖經,在工作上是有工人和普通信徒的不同。這個不同,不是因為他們人是怎樣不同的,乃是因為他們的工作不同。但是,在聚會時候,無論如何,所有的人沒有一點的分別,不論他是工人、商人、學生、醫生或作主工的,都是信徒,同是一樣的。請記得:當信徒們聚集在一處的時候,無論那一等人,無論是如何的人,都是與你平等,與你一樣的。你看見一個作工的人在聚會裏,也許要想他比我特別點,好像他有權柄一樣。我告訴你,在聚會裏,他和你一點的分別都沒有。現在我把聚會和工作分開來說。

主對門徒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由此可知聚會裏,從來沒有大小階級職分的分別;但是在工作上就有分別。實在一個專門傳福音的人,他和別的信徒的不同,並非因為他是主的工人,別的人不過是平信徒;不過只因為他的工作和別人不同,所以有了分別。並且這種的分別,也是很自然的。大家都是信徒,大家都是弟兄,有的弟兄是作醫生,有的弟兄是作學生,有的作人的用人,有的作商人,也照樣有的是專門傳福音的。一個專門傳福音的人,和別的信徒的不同,不過和一個醫生或一個商人,和別的信徒不同一樣。再也沒有比這個多了!在聚會裏,大家一樣的是弟兄,不過在大家散開以後,各人有不同的工作而已。專門傳道的工作,和經商的工作,一樣的與教會是無關的。聚會、記念主、禱告、唱詩、運用屬靈的恩賜、教訓經義、傳神的信息、作見證,乃是教會中每一個弟兄,所同有、所同負的事。經商如何不是一個教會裏的事,照樣專門傳福音也不是一個教會裏的事。無論那一個弟兄,在教會中的地位和工作(按著他的恩賜)都是一樣的。所以保羅才說,每一個都可以作先知講道的。在教會之外的工作,就有商人、醫生、學生和專門傳福音的不同了。

當大家散開的時候,各人去作各人的工,有的人行醫,有的人經商,有的人讀書,有的人傳福音,等到大家聚會敬拜神的時候,大家都放下他平時所專門、所特別作的工,而同心合意的,在神的面前,事奉神,並受造就。大家只有平時工作的不同,而沒有聚會時地位的不同。這是聖經的教訓。

工作和聚會

當一個地方沒有人信主的時候,乃是神的工人在那裏作工,引人得救。當有人得救之後,在那個地方,就有了一個教會了。當這個教會還沒有完全被建立之先,教會的事是暫時在工人的手裏。這是合乎聖經的。但是,一個教會的事長久在工人的手裏,乃是聖經所沒有的。工人不應當管理一個本地的教會。工人所當管理的是他的工作。當教會尚未成立,只能算得他的工作時,他可以管理,一經成立,教會的責任,就在當地信徒的身上,不在工人的身上了。

我們從前已講過工作與聚會的不同了。在去年十一月的查經聚會中,我們已花兩夜的工夫提起工作與教會的不同了。工作是工人負責的。聚會是本地全體的基督人負責的。工作與聚會的不同,正如你的店與你本地的教會的不同一樣。我要問你們,在哈同路的聚會中,有誰作「傳道」呢?你應當回答說沒有。就如我如果問你們,在哈同路的聚會中,有誰作醫生、作裁縫呢?你們要回答說沒有一樣。聚會中並沒有「牧師」,聚會中只有弟兄姊妹。在聚會中,用不著工人,像聚會中用不著醫生、裁縫一樣。所以若有人問你們,在哈同路的聚會中是誰作「傳道」?你們若說是先生,我是第一個不承認這件事的。我若問在以弗所的信徒說,你們以弗所的使徒是誰?他們要說,我們沒有我們自己的使徒。但是,有一位使徒保羅,他曾三年之久在我們中間。在以弗所地方的教會,有一位地方的使徒麼?沒有。所以我們也沒有地方的傳道人。我們若問在以弗所的信徒,你們有牧師麼?他們要說,沒有。不過有時,有牧師、使徒或先知等來到我們中間作工而已。

神是把使徒、先知、牧師、教師、傳福音的賜給祂中外古今的教會。但是,一個地方的教會,並沒有使徒、先知、牧師、教師、慱福音的。在神的工作中才有這五等人。神的工作中有工人──使徒、先知、牧師、教師、傳福音的。在地方的教會中,並沒有。羅馬教中有神甫和平信徒的分別;基督教中有牧師和平信徒的分別;這是尼哥拉黨的教訓,乃是主所恨惡的。使徒、先知、牧師、教師、傳道等,乃是神的工人。使徒、先知、牧師、教師、傳福音的工人,在聚會中,記念主的時候,不過也是個弟兄姊妹,與其餘的信徒一樣。你們不要想在主日聚會中,我們不好開口禱告教訓,是要讓工人禱告講經的。

工人與教會有甚麼關係呢?工人是各負自己的責,而作神的工。他們可以幫助教會,他們可以幫助信徒;教會也可以幫助他們的工作,也可以幫助他們個人,無論是在禱告上,或物質上;但是,他們的工作,是他們負責的;聚會的事情,是全體的信徒負責的。工作與教會的不同點就是如此。我們如何不能因有一位弟兄是作裁縫的,就說他是我們教會的裁縫;照樣我們也不能因有神的工人在我們的聚會中,就說這位神的工人是我們教會的。

工人與教會有甚麼關係呢?自然有。工人以工人的資格,在教會裏是沒有特別關係的。但工人能以一個弟兄姊妹的資格來幫助教會。並且因為工人所作的工是特別為著神的,所以教會全體應當與之有特別的合作,並且給以特別的幫助。

說到這裏,就讓我再提起工作與聚會的一點不同,來幫助與我同工的人。我們已經看見,在神的教會中是沒有大小階級的分別的。但是,在神的工作中就不同。在工作裏不像在教會裏,大家都是平等的。所以我們看見提摩太、提多、馬可都是與保羅同工的;但是,保羅有的時候,竟然差遣他們。在神的工作中,我們很自然的看見,保羅比他的同工們多負一點的責任。不只屬靈的工作如此,就是屬世的也是如此。在一個醫院裏,一個商店裏,一個學堂裏,都有主體負責的人,和幫助的人。如果大家要負一樣的責任,那就大亂了。不過,說到這裏,我們不能不提起,人現在所組織的神的工作,所有的佈置、選舉、地位,與這個是大不相同的。按著聖經,我們找不到甚麼「長」,甚麼「員」的人的選舉和稱呼。乃是頂自然的,在靈性上特別長進者,特別多負一點的責。

我們看慕勒先生。他也許是前一個世紀,信心最大的人了。當他在伯賽大會所的時候,認識他的人告訴我們說,在聚會的時候,他特別坐在後背,恐怕人以為惟獨年紀和靈性像慕勒那樣的人才能開口。他要留下機會,給少年的信徒們。但是,我們知道慕勒也辦一個孤兒院。這是他為神而作的一個工。他怎麼作呢?他在裏面負總責,無論是建築,是買賣,是其他的事,都是他負總責。有幾十位與他同工的弟兄姊妹們,但是,他們都負他們一部分的責任。大家同工,但是,責任並不相同。

地方教會的負責人

難道在地方的教會中,就沒有特別負責的人,沒有特別地位的人麼?有。請看以弗所的教會,他們有長老和執事。雖然沒有以弗所的使徒、先知、牧師、教師、傳福音的;但是,卻有以弗所的長老和執事。每個教會都應當到有長老、執事與起來負本地教會的責的地步。執事和長老到底作甚麼呢?執事們,只管教會中的庶務;長老只在平時監督信徒生活的情形,至於信徒聚集在一處時,如何講道、讀經、唱詩、作見證、運用屬靈的恩賜,都是隨著聖靈的引導,如同哥林多前書十四章所記的一樣。長老和執事乃是一種職分,在平時施行的;聚會時乃是恩賜的運用,與長老、執事的權力無干。一個地方教會的特別負責人,在聖經稱之為長老和執事。但是長老和執事,並不是為著聚會設立的。又執事的興起易,長老的興起難。並且我們已看見現在可以有長老、執事的人,而無長老、執事的職分。這一點已於去年十一月查教會問題時詳細講過了,茲不多贅。

最要注意的幾件事

按著聖經來看,教會的真理是頂清楚的,我們現在總結的來看一下。

兩種不同的東西

使徒、先知、牧師、教師、傳道──
是一種恩賜;是為著全體教會賜的;是神所賜的;是不限定於一個地方的。

 

長老(即監督)和執事──
是一種職分;是為著一個地方教會的;是人所立的;是限定於一個地方的。

合乎聖經的聚會

長老、執事只以弟兄的資格來聚會。聚會時,不是人行使職權的時候,(所以不能以長老、執事的資格來聚會,)乃是運用屬靈恩賜的時候;所以,凡有恩賜的,都可以按著他的恩賜,隨著聖靈的領導,來發表神的旨意。

 

專門事奉神的工人,也只能按著他所有的恩賜,而在會中有所動作;他作工人的資格,在聚會時,並無特別的地位。

工作與聚會

在聚會裏,所有的弟兄都是祭司,都可以到神的面前來,沒有平信徒與聖品人的分別。

 

在工作裏,有不同的責任,和不同的地位。

長老和執事雖有職分,但是在聚會時和其他的信徒乃是一樣的。

 

一切關乎教會庶務的事,乃是執事負責的。

專門事奉神的人,在聚會時,和其他信徒乃是一樣的。

 

一切關乎教會大體的事,乃是長老負責的。

聚會時,無論其人平時是作甚麼,他只能按著他所得著的恩賜,而服事眾人。

 

一切的信徒,都負作見證救人的責任。不過,專門傳道的人,是以作見證救眾人作他的職業。

 

接納的事

在過去的年日中,在接納人擘餅這件事上,有一點亂。這是因為手續有點不一致。按聖經的教訓,凡是已經得救的人,我們都當接受他們擘餅。不過聖經雖然告訴我們接受的事,至於如何接受,是要我們自己定規的。就如聖經曾告訴我們應當聚會,但聖經並不告訴我們,聚會時的椅子應當如何安置。神雖然給我們自由,但是,我們卻要小心,不要陷入現今許多人意的組織的窠臼裏。我們作事應當以最簡單的手續,得著最有效的結果為目的。

若有弟兄是已經得救的,也是在別處已經擘餅的,他若到我們中間聚會,要與我們一同擘餅,就當怎麼作呢?他應當有他原來那地方的弟兄們的介紹信。這是聖經的教訓。最少要有該地的兩個信徒作見證,寫一封介紹信給此地的教會,證明他是怎樣的一位信徒。比方:我們中間若有一位由廈門來的弟兄,要和我們同擘餅,他當得有廈門二三位弟兄的介紹信,把他的光景告訴我們。但是可惜,這種手續常是人們所忘記作的事。而我們又不能強逼他們給我們這樣的信。

有的人就誤說,人來我們這裏不能擘餅,因為沒有經過我們的報告。這是個錯誤。報告並沒有甚麼權力,所凡報告過的人,就可以擘餅,這不是聖經的教訓。有人也許要說,你們豈不是說,必是報告過了的人,方可擘餅麼?不,不是報告過了的人方可擘餅。乃是二三位弟兄或姊妹,介紹他與我們認識,告訴我們,這位弟兄或姊妹是實在已經重生得救了的,他們現在介紹他與我們一同擘餅。其實擘餅首要的條件,並非報告和介紹;乃是一個問題,那人到底是重生得救了的,或是未重生得救的呢?報告和介紹並不是擘餅的條件。條件乃是那人重生得救與否。我們所拿住的唯一的條件,就是這人是否重生得救的。他若是重生得救的,我們就可以介紹他擘餅。所以,介紹和報告並不算得數。重生得救才算得數。

有人問,為何我是已經重生得救的,你們不讓我擘餅呢?弟兄姊妹們,你應當知道,基督的身體和神的家不同。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是隱藏的;神的家就不同,是明顯的。在神的家裏辦事,必須有兩三個人作見證。你自己知道自己是重生得救的,還不夠。因你自己只算一個人,必須兩三個人才能作見證定準。

對於理論方面,我不願意多說。因在查經聚會中,已經仔細的說過了。關於實行方面,我們在昨天下午禱告的聚會中已經定規好,若有人要來擘餅,我們當在主日上午聚會中報告說,今有某弟兄,或某姊妹,要求與我們一同擘餅,現在要請認識他的弟兄或姊妹,來證明他到底是否重生得救的。在會畢後,你們可以通知負責的弟兄姊妹。你們如果知道他是重生得救的,就可以接納他擘餅。你們如果知道他是淫亂的、貪婪的、拜偶像的、辱罵的、醉酒的、勒索的、或是不得救的,他就不能和我們一同擘餅。對於這件事,不只負責的弟兄姊妹們應當負責,每一個弟兄姊妹也都當負責。

如果要求擘餅的人,既沒有介紹信,而我們聚會中的弟兄姊妹又無一人認識他,就負責的弟兄(最少)二人,或姊妹二人,當親自去見他,與他談道,要問他是否真得救的?接受了主耶穌沒有?然後在禮拜四下午禱告的聚會中,告訴我們說,他是重生得救的,或是未重生得救的。如果是重生得救的,到了下一個主日,就可接受他擘餅。如果這人是未重生得救的,就我們在主日不能接受他。如果這二個人不能定奪,還有疑惑,就讓他等一時再說。

為何要二人呢?因為一人更易於錯誤。聖經中的見證,必須有二人,方算得數。並且若只有一人,而他是易與的,也許他要很快的以為那人是得救的。若另有一人同去,他就可以攔阻他,以為這人的重生得救還靠不住,還要等一等,慢一點定規。一人的見證怕是靠不住的。要有二人同作見證。這樣作能以免去叫不得救的人混到主的桌子前來的危險。憑著人自己說他是重生得救的,還是不夠,仍得查考過。因為有時這種人還是未重生得救的。

主的桌子是為著主的子民。凡是重生得救的,都可擘餅。不過我們應當記得,只有信主重生得救的人,才可以來擘餅;凡不信主未重生得救的人,是必定不可擘餅的。所以除了重生得救的人之外,我們不必請人來參觀我們的聚會;不過有人自願前來旁坐者,自然我們不能拒絕他們。

所以,我看主的意思,不是要我們到會場時,才把人拉出去問他說,到底他重生得救了沒有。這樣作,是紛亂的,並且會叫未重生得救者,並已重生得救而墮入哥林多前書五章的六罪者,有一個機會可以混進來。因為按著聖經,一個人的口所作的見證,是不能算的。所以最簡單,而又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先一個禮拜的主日上午通知會眾,說明某人要與我們一同擘餅,如有二三個人的見證,即可定規下個主日接納他。如果沒有認識他的見證人,就請二三位的弟兄去見他,與他一談,然後讓這二三個弟兄在祈禱會時,為他作見證,說他到底是否重生得救的。好在第二個主日時,定規到底我們能否接納他。

我還要說一句話,就是凡是真重生得救的人,必定不會急,不會氣,不會因被人多問,而問成未重生、不得救。比方我是福建人,你們無論如何問我,我仍是福建人,不會因你們的問,而把我問成一個上海人。所以凡是重生得救的人,無論如何仍是重生得救的人。因為凡是是的,仍是是;是,是不怕試驗的。當我們通知後,調查後,可於禮拜四下午禱告的聚會中,定規如何辦法。定規後,就於第二個主日上午聚會時,報告接納與否。

聚會時的座位

擘餅記念主的聚會,不是為聽道的。乃是為著讚美主、事奉主的;就是其中的唱詩、禱告等,也都是以此為中心。但是也有人希奇我們如此作,而來看看的,也有人把人帶來看看的,也有人無意中忽然走進來的。聖經告訴我們,有這種光景(比較林前十四24)。但聖經並沒有叫我們去請人來參觀。所以凡有意要擘餅的就可帶他來,凡是想參觀的,就不必帶他來。

在我們中間不擘餅的弟兄姊妹們,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重生得救而不擘餅的。他們知道當擘餅卻不與我們在一起擘餅。不過是要來看看,或者聽我們所傳的神的信息。另一種是尚未確知他們自己是否重生得救的人。我們若叫他們與我們(擘餅的人)混坐在一起,就很感不便。因為這樣雜坐,就叫我們遞餅遞杯的時候,發生極大的困難。因為我們不知道到底坐在我們鄰位上的那人,到底是否要擘餅喝杯的。如果每一人都向鄰位的人,問他擘餅不擘餅,得救不得救,聚會就太不安靜,都是聲音了。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分別座位。這種的分別座位,並非如雅各書二章一至四節的分別座位。因為座位並沒有高低貧富上下之別。不過為著便利聚會的秩序而已。所以我們特意留下兩排靠外面些的椅子,為不與我們擘餅的弟兄姊妹們坐。這兩排的椅子,並非不好,其實都是一樣的。其餘裏面的座位,是為著擘餅的弟兄姊妹們的。所以請擘餅的弟兄姊妹們,先來的,就儘先到裏面的座位上坐。

對於外來的弟兄姊妹們,請這裏的弟兄姊妹們通知他們,不要使他們誤會,以為分坐有甚麼別的意思。至於接納的問題,我們並不寬到一地步,無論誰都可接納;我們只寬到神那麼寬的地步,就是凡神所接納的,我們也接納。

聚會中管錢的事

另外關乎管錢的事,在昨天禱告會中,我們禱告定規介紹張、俞兩位弟兄管理聚會的錢。他們二位自己也有這樣的感覺。這二人要代替眾人負收支的責任。對於錢當如何用,無論那一個弟兄姊妹都可在禱告會中提及。另有一位杜弟兄,現在在山東,但我們盼望他來時,也能加入幫助這管理主日奉獻的錢的事。

我要說,關乎我們在上海工作的款項,共分為三部分:(一)聚會的;(二)工作、書報的;(三)工人個人的。這三部分各自獨立。聚會盒子裏所開出來的錢,乃是為著這裏會所的用度。凡人寄款寫明為著文字工作用,我們就用以印刷書報單張。如果只寫為著工作用,我們就看需要,有時用在文字上,有時用在別的工人的身上。工作從來沒有用過這裏聚會的錢。至於工人個人的用度,乃是神感動人寄款給他們,說明這是為著他們個人的用度的。工人個人所用的錢,就是人寄款時,特別標明是為著個人用度的錢。這三部分的錢是彼此不相混的。從今之後,因為聚會已經起首建立起來了,所以聚會這一部分的錢,要請聚會的弟兄們自己管理。至於工作的錢,自然我要和我的同工來管。至於我們個人用度的錢,那更不必提了。

現在我要把我們經濟的光景,說個清楚,給大家聽個明白。這裏的會所,就是樓下的房子,是歸聚會用,是聚會出房租的。樓上是我自己的,房租也是我個人負責的。二百十五號半是小姐、小姐、小姐共同租的。小姐也有她自己所租的房子。福音書房不過另租了一小間為堆書之用。我個人的用度是從神得來的。其他同人,也是同樣的從神那裏得著供給。我們並不叫誰替我們負責賠累。目前聚會不過每年出房租二三百元。有餘剩的時候,或者送給別的工人,或者送給主的工作用。至於文字工作方面,如福音單張、《講經記錄》、《復興報》等費用,是由我與同工的幾位姊妹,因蒙神的恩典,憐憫我們,聽我們的禱告而得來的。這與你們沒有直接的關係,這是我們與神中間的事,所以不必說出。請恕。

從前我們有一樣難處。就是弟兄們對於教會的真理不清楚(請你們恕我如此說),所以,那時只能作過渡的辦法。我們都是以信徒的資格來聚會。但是,帳目沒有人管理。我自己又不會記帳,出入的錢項,記不清楚。所以我不能管錢。如果要我管帳,真是一件頂難的事。同工姊妹不能再管了,也不該管。所以數月前我只得勉強一管。

按聖經來看,信徒聚會所捐的錢,應作(一)本地的開支,加房租等;(二)賙濟貧苦的弟兄姊妹;(三)聖經也規定當幫助工人,和工作的用費。本來地方的工人,應由該地的信徒負責供養。聚會的錢是這樣用法。至於信徒個人對於賙濟,對於幫助工人和工作的責任,是仍然存在的。這句話我說時,似乎是很難為情的。但是,這是真理,我不得不如此說。從前聚會的錢,不是用以幫助本地的工人的,乃是為著別的地方的,就如江北、英國,以及猶太等處的工作。這部分的款項,是分散給各地凡和我們有交通在那裏負責工作的工人。我們當盡力量供給地們:我們多收入,即多分出;少收入即少分出。

我們現在用兩只箱子。每一只隔為兩層。上面開有兩個口。為教會聚會用的錢,從一個口投入。為工作用的錢,另從一個口投入。這是因為從前有人把工作的錢放在聚會的盒子中。這樣作是工作厚待了聚會。所以請記得:若是歸給聚會的錢,就在上面註著聚會的那個口投入;為工作用的錢,就在上面註明為著工作那個口投入(都在箱上標明)。若有送工人個人的錢,就可仍用紙包好,在上面寫明工人的姓名。雖然盒子是在這裏,但是對於工作錢的長短,是工人們應當負責的,不是聚會的弟兄姊妹們負責的。

按聖經看,我們不應當積錢。雖然這樣,並不是說,一月的錢,都得在一月內用光。不過為著下一月去特意積錢,也是不好的。所以月月都可按所有的來分配。雖然聚會用得不多,但是,餘剩的可以作其他的用處。

聚會的錢,以前是由兩位姊妹管的。在數月前,是我管的,但是我不會管錢,又因我常出門,就私下託張弟兄代替我記帳。這裏聚會所收得的錢,雖不算少,也不算多。大概總是夠用而已。從今以後,我們工人不再負管錢的責。每月由管錢的弟兄們向會眾報告情形一次。以往是工人管錢的,短少了我們工人就貼;有多餘時,我們就把它送給人。當有短少時,我們不好意思告訴你們,向你們要錢。現在是你們自己管,盈虧可以無顧忌的通知你們了。不過雖是這幾位弟兄管理,但是關於用錢的事,你們在禱告的聚會中,儘可以提起。若有誰看見某弟兄或姊妹有缺乏時,也可在禱告的聚會中提起。從此以後,凡關乎教會的事,都可在每禮拜四禱告會時提起禱告商量。這樣,我們的禱告聚會,不只是禱告聚會,也是商量教會事務的聚會。盼望弟兄姊妹們,能好好的禱告,在凡事上明白神的旨意。

十月的聚會

關乎去年(一九三一)十月聚會的事,我早就應當報告你們。但因我休息了多天,所以遲至今天才能把情形告訴你們。感謝神,祂已帶領我們經過一切了!作椅子曾用去七百餘元。聚會用了一千五百多元。共計用了二千二百餘元。感謝神,因為我們雖然沒有直接的或間接的向誰要一文錢,我們只求我們天上的父,祂就供給我們一切的需用。此次聚會所收入的款項中,並無甚麼大數目。大概都是數元數十元。最大一次的數目是二百三十元,最小的是幾角錢。雖然加此,神已帶領我們過去了。我們感謝神,也感謝你們的幫助!

今後,工人不再負教會聚會的責。我和兩三位姊妹,要管理我們一小小的書房的事,和神所託付給我們的見證。工人要管工作;教會的事要由信徒們管的。盼望我所說的夠叫你們明瞭教會和工作的分別,工人和信徒的相同。盼望你們都能清楚聖經對於教會的教訓。

三 介紹信的寫法

問:關於弟兄來往各處之介紹信當如何?

答:請記得,介紹信在使徒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在哥林多後書中,保羅說,我難道在你們中間還得要用介紹麼(三1)?這就是說別人用得著介紹信,但是,保羅這個人,是他們很清楚知道的,所以不用。因此,所有普通的信徒,都用得著介紹信。但是有例外,「我保羅」是例外,但是別人還得要用。可是,請記得,保羅也不是從來沒有經人介紹過的。當保羅才出來的時候,人不信他是弟兄,後來經巴拿巴介紹之後,人才接納他(徒九27)。所以,我們看見當初如果沒有弟兄的通知和介紹,他們是不接納人的。因此,介紹信在今天也是一個很大的需要。

如果今天有一個人到我們中間來,要我們接納他,但是,我們不知道他到底是否一個屬乎主的人。我們與他從來沒有見面過,當然不能知道他到底是不是一個弟兄。比方說,有一個弟兄從煙臺來,我們那裏知道他是一個弟兄呢?除非有幾個弟兄聯名介紹說,現在有某某弟兄到某地去,請你們接納他。不然,如果我們要查問他得救的問題時,他就要說,「我是在煙臺擘餅的,我是一個得救的人,為甚麼你們還要問我呢?」請你們記得,在這裏沒有別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不知道他是一個弟兄。如果我們貿然接納的話,外邦人和假弟兄就頂容易到我們中間來了。所以,介紹信是十分需要的。

還有一個原因。關於我們弟兄姊妹出門來往時,必須要帶介紹信的,就是因為有許多公會裏的人,(特別在上海,)他們常來我們中間聽道。上海這樣通達的地方,公會又頂多;所以,時常有公會裏的人來我們中間聽道。如果他們中有人到別的地方去,也來到你們中間;你們問他在上海的時候,是在甚麼地方聚會的,他就說,「我是在哈同路文德里聚會的。」你們就以為他既是在上海聚會的,對於真理總是很清楚的,一定也是在一起擘餅的,於是你們就接納了他。豈知他並不是一個有交通的弟兄。所以,我們如果只憑著他一已的口說,是不能算數的。請你們記得,以後如果有人到你們中間來,說是從上海來的,若沒有介紹信的話,就必定不是有交通的弟兄。這件事是我們必須清楚知道的。我們盼望在最近的時候中,把這件事好好的弄清楚。每一個弟兄姊妹出去,必須帶介紹信,好叫別人能清楚知道他是一個屬乎主的人。

介紹信也不能一個人具名的,該有二三個在聚會中負責的弟兄薟字才可以,因為二三個人的見證才是真的。

寫介紹信,也是很不容易的,因為在我們中間所出去的弟兄不一樣。所以我們在上海的弟兄們,已經在禮拜六的聚會中,經一位弟兄的提議,和別的弟兄的更正,看見介紹信應該有三種不同的寫法。這三種不同的寫法是這樣:

(一)現在有一位與我們一同聚會的弟兄到你們中間來,請你們接納他,因為我們知道他是主裏的一位弟兄。

(二)現在有一位弟兄,他是已經脫離了宗派,是與我們同心的,是與我們一同走道路的,請你們接納他。

第二種的介紹信,與第一種的不同。第一種只是說出他是一個弟兄。第二種不只說出他是一個弟兄,又註明他是脫離宗派的。為甚麼要有這二種的不同呢?在這裏有原因。第一種的介紹信,是給那些從我們中間出去的,可是他還是在宗派之中的。我們並不能夠因為他是宗派之中而不介紹他。只要是我們中間的一個弟兄,我們都介紹。但是,如果只有這第一種的介紹信,而不註明誰是已經脫離宗派的話,我們又怕各地的聚會以為只要是有介紹信的,就對於真理總是清楚的。對於受浸、宗派、教會等等問題,一定也是清楚的。所以,請你們注意,今後如果你們接到上海的介紹信,就請你們留心:凡只介紹他是一個弟兄,或是一個姊妹,再也沒有別的話的,就是對於教會真理還沒有清楚的。如果是那些對於教會真理已經清楚,已經脫離宗派,已經與我們一同走道路的弟兄或姊妹,我們就特別的註明。這樣,你們就可以放心,可以免去許多難處。

(三)現在有一位弟兄到你們中間來,請你們接納他,他是與我們一同走道路的,並且地也是有恩賜的,他是有某種恩賜能事奉弟兄的。

我們特意把這恩賜的事提出來,就是要叫外埠的弟兄們,知道這位弟兄是可以請他講道的。或者他是有傳福音恩賜的,你們就可以請他慱福音;或者他是有牧師恩賜的,你們可以請他講道;或者他是有教師恩賜的,你們就可以請他講解聖經真理。不然,你們雖然知道他是一位好弟兄,但不知道他有沒有口才能以講明真理的奧祕。如果你要問他、試他,才知道的話,倒不如在寫介紹信的時候就註明,說他是有恩賜可以事奉弟兄的,以省弟兄的力氣。

按我個人看,這三種的介紹信,在今天是絕對需要的,否則就有許多難處。許多人是在公會中的,雖然他已經多年與我們一同聚會擘餅,但他還未脫離公會。不錯,他是一個弟兄,但是,不能說他對於真理是清楚的。所以,弟兄姊妹們,你看見麼?介紹信必須有這三種不同的寫法,才能解決許多的難處。

 

問:怎麼知道一封介紹信是正式的呢?如果有一位在煙臺的弟兄到平陽去,他帶了一封介紹信,在平陽的弟兄,怎麼知道這封介紹信是真的呢?教們怎樣可以知道那封信是從當地的聚會發出來的呢?

答:我個人也曾想到這件事。按我個人是這樣看,我們對於各地聚會的情形,和負責者的名字應該知道。這樣,那假冒的事,就可以減少許多了。如果有一個人從煙臺來,他的介紹信是李弟兄具名的,我們就可以頂放心。這個問題可以頂容易的解決了。如們他是假造的,是他自己隨便寫幾個人的名字出面的,我們一看,就可以知道了。在這裏所有的難處,我們只能藉著來往和通信來證明這人的實在。比方說,有一個人從福建來,拿了介紹信,要我們接納,我們不能不接納他。不過我們可以在接納他之後,立刻就寫一封信到福建去說,感謝主,某某弟兄已經來到我們中間了。如果是假的,福建的聚會,就必定會來信聲明的。

但是,照我個人想起來,在我們中間,是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的。我不相信有人會造假介紹信到我們中間來,因為這又不是支票,能有幾個錢拿到的,這又不能享甚麼特別權利的。

不過我看,有一件事也許是可能的。就是如果在我們中間有一位弟兄被革了,(他對於我們中間的一切事當然是頂明白的,)他就跑到南京去以假介紹信來與弟兄們聚會。但是,我想這件事是最容易解決的。就是當你接到介紹信之後,就回一封信到上海去。這樣你就可以安心了。

介紹信也是「長老」所寫的,是那些在本地教會中負責的弟兄所寫的。如果隨便那一個弟兄都寫的話,就叫別地的弟兄們,不知道你們中間負責的到底有多少人,不知道你們中間的事是誰負責的。

我自己也常常想,如果我們的交通太少,連那些在教會中負責弟兄的筆蹟也不認識的話,我們自己就已經不好了。不必等到有假弟兄發生,我們自己已經太不像弟兄了。

 

問:是不是弟兄出去,每一次都要帶介紹信呢?

答:關於這件事,我想是應該有介紹信的,你不能因為與那裏的人熟了,所以不必帶介紹信了。因為那裏的人,不知道你在這一段的時期中,有沒有被革除呢?因為他們不知道你有沒有出了事呢?所以,只好要求有一封介紹信。這樣,如果每一次帶介紹信的話,就可以免去許多難處。請你記得,我們應該使人不踫到難處才可以。

比方說,李弟兄在我們中間,差不多已經有二三個月了。禮拜二他要回煙臺去,我們就得寫信給他帶回煙臺,告訴煙臺的弟兄們說,李弟兄在上海沒有出甚麼事。不然,如果他真是在上海被革除了,我們卻不去信通知在煙臺的聚會,那麼他到了煙臺,在煙臺的聚會,卻仍然接納他,這不是推翻了他的被革了麼?所以,每一次有一位弟兄或者姊妹從我們的中間,回到他本地的聚會裏,我們最好都有一封通知書。

 

問:如果一個弟兄一次出去要經過許多聚會,那介紹信該怎麼寫呢?

答:如果我們出門,要經過許多聚會,不是有一定的目的地在那裏長住的,那我們的介紹信,就不必交給當地的弟兄們保存,只要給他看一看,仍然放在自己的口袋裏就是了。如果有一個弟兄,他喜歡到我們所有的聚會中去看一下,(大約有一百多個聚會,)那麼介紹信就不必指明是給那一個地方的。比方說,他到那地的時候,剛好是主日,又是聚會的時間,他進去到桌子面前,沒有工夫與他們談話,他就可以把那介紹信放在桌子上,坐下,就沒有問題了。如果他們相信他,就沒有問題,如果他們不相信他,他就可拆開來看。聚會完了之後,他仍然可以把信拿回來。第二天往別的地方好了。這樣,我們的介紹信,有點像政府所發出的護照似的。

四 關於公開弟兄會

開森弟兄:

敬覆者,承詢關乎公開弟兄會到底是否一個宗派問題,茲特將所知事實列下,以便貴處弟兄們自行定奪:

(一)他們有名稱 他們有一差會,英文名字叫Christian Mission to Many Lands,縮寫作C. M. M. L.,譯作中文即「基督徒各地的差會」。無論他們是真為著組織,或者不過是為著便利,但是一個特別的名稱,已是宗派的行為了。

(二)他們有中央 他們有一個中央機關在英國巴特(Bath)地方。各地聚會所有捐項都寄到巴特,在那裏有二位弟兄將其支配,送到世界各國,給他們中間為主作工者。這愫就叫工人與巴特有好感者就多得供給,不然就少得供給。並且叫工人空口說是靠信心過日子,其實心中總知道巴特是有錢要來的。並且這樣叫巴特變作小羅馬,因為工人若非經過巴特無形中的承認,就有絕糧之虞。工人並非直接從信徒或聚會手中得著供給。他們所有在國外購置的財產,並非奉獻給主,交在工人手裏隨主的引導去支配,他們所有的財產都是歸英國執事會(Steward's Co.)管的,並且契約上也都是用這名字的。這不是中央而何?

(三)他們有雇工 他們中間的西籍工人是從巴特得著供給的,自然就叫他們中間華籍的工人從西人手中接受薪水。他們中間的傳道者,和其他的公會是一樣的受一定的薪水,因為他們以為非如此,工作就不能進行。

(四)他們有階級 祭司的階級是猶太教中的東西,基督教中是沒有的。新約和舊約根本不同的地方,就是新約信徒都是祭司,沒有一班特等的人為祭司。古教會中的尼哥拉黨、羅馬教的神甫、更正教中的牧師,都是變相的祭司階級。

他們中間的西人很普通的接受牧師的尊稱,同時在聚會中也站在太上的地位。最近熱河有一位他們的同工起來反對,卻受了很厲害的反對。他們也跟著他們四圍的宗派,有了祭司的階級。

(五)他們的行徑 我們在上海有了聚會之後,他們單獨的又設立了一個筵席。我們冬天在牯嶺有了聚會之後,他們夏季來了,又設立一張桌子。

弟兄,以上所述都是事實。你們與他們應否有交通,應否在他們中間,但願你們在主前好好的禱告定規。所有的問題,不光是外面的問題,乃是與住在我們裏面的基督到底相合與否?但願我們忠心。

 祝你

平安!

倪柝聲上 三十日

五 危難時候的腳蹤

「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徒八4

主的命令是:「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但是直到今天,依然不過是「在耶路撒冷」,連猶太全地、撒瑪利亞都未傳過,更莫說地極了。在神的使徒和門徒的滯留之中,神就藉了掃羅把「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同時興起了一個真能出使的使徒──保羅。到了這次逼迫的時候,才有「往各處去傳道」的事。他們一面固然是避難,另一面卻是傳道。

我們這幾年的工作都在沿海一帶。內地各處依然沒有神完全的見證。雖然有的弟兄曾注意過各地的工作,但是大多數依然免不了囿於一地的工作。我想神讓這一次的戰事發生於我們是有益處的,我相信今日的計劃和當日的計劃是一樣的,所以今日的結果也應當和當日的結果一樣才可以。我以弟兄的資格提議以下幾件的事:

(一)我們都知道教會是地方的,其中的行政和工作都是地方的。在這個時期是主的使徒(工人)歸政歸工於地方教會的時候,讓本地的弟兄負本地工作和行政的責任。

(二)這個時期是使徒們應當多往內地作工的時候。不要以為我們應當死守海口與弟兄們來共患難。應當知道我們不是去避難,乃是去傳道。並且在這一種情形之下去內地傳道,乃是更為難,一切也好像是更渺茫似的。但是我們應當信神,應當一點不仰望人,知道我們的供給與保護是從天而來的。一切不真實完全仰望神的人,都是不配作工的。

(三)各地負責的弟兄應當提醒所有分散的弟兄們,不應當過分注意戰事,應當在這時期特別多傳福音,多設立教會,好像腓利在撒瑪利亞一帶所作的一樣。使徒固然應當出去。門徒也應當出去的。

我個人深深的相信,神會使用這一次的戰事,使祂工作的範圍在中國更擴充、更廣闊,願我們祈求也能更深!

末了,一句提醒的話,我們的急務是傳福音而設立地方的教會,並非勸人脫離宗派。只注重宗派者不是我們的弟兄,也不是我們的同工,也不配與我們同工。

六 全國工作分區計劃

全國的同工託我將全國的工作計劃給你們看看。你們既是主在中國工作的同工,就應關心全中國的工作。以後外國如果有站立在相同的地位上者,也可將主在全世界的事放在心中,一同關心。但今天你們起碼要一同關心全中國的工作。

今天主在我們中間的工作,可說僅限於沿海及東北。最近一二年中有許多行動伸展至內地,我們在主面前有把握的地方有以下各區(包括備用區)。這樣的分區好像使徒時代,不僅耶路撒冷是中心,安提阿也是中心。他們分猶太人區和外邦人區,彼得等負責在猶太人中間的工作,保羅等負責在外邦人中間的工作。工作雖有分區,但交通還是一個。

我們計劃中的分法是這樣:

第一,平津區(都有聚會,北平強些),李弟兄、小姐去平津區負責,華北的工作就由他們負責。

第二,煙臺、青島、濟南為一區,在山東有弟兄們負責。徐弟兄也能用上。

第三,濟南以南一帶,因人少暫時放下,待以後再積極工作。

第四,浦口下至南京,並江北區,有季弟兄及其他四五位弟兄負責,這一區是很好的區,大可積極往前。

第五,南京以下:無錫、鎮江、蘇州等,由欒弟兄等負責,上海有江弟兄、小姐和我本人。

第六,浙江省中心在杭州、浙江北區由小姐、許弟兄、張弟兄等負責。浙南、平陽、泰順等地,光景也很好。

第七,閩南光景比較難,閩北、閩西也難。南部的工作如何,你們負責。閩南是一區,由福清到南部為一區;潮州、汕頭、香港、廣州有一點情形,但暫時不能作甚麼,必須有剛強的人去那一帶。

第八,東北三省為一區,目前有七個聚會,開展工作的機會非常好。

第九,華中區,工作不多,溪口、武昌、長沙目前不能開展。

今天我們的展望乃是循四條線往前:第一,關於地方的工作,由本地人負責。第二,關於文字的工作,書報要廣發到全國,領全國的人歸主。今天我們發行的書報不比他人少,明年正月起就有定期的刊物出版,各報印行一萬分以上;別人的報,一期只印數千或數百分而已。第三,關於開展至內地的工作,每個區好像機關、差會一樣的,將人送至內地、新疆、蒙古、西藏等地。現在已經有一個弟兄去四川。第四,關於栽培少年人的工作,本地必須就地為政。地方教會不能聯合,但工人必須聯合作工。把少年人預備好,就送出去作工。

今後我們的工作就照這四條線而去,每個人都要在神面前負自己的責任。你的責任是在閩南,但你的眼光和交通乃是全國的,你乃是和所有的同工一同來興旺福音,為主作近代的見證。我們所一直要作的就是盡力傳福音、奉獻、工作。不僅自己這樣作,也要帶人這樣作。

十一 談話記錄(三)

這一次我們所要交通的重點是:第一,我們見證的性質;第二,神在聖經中教會的立場、工人的責任、地方的聚會、本地弟兄的責任,以及長老的責任;第三,福州的工作和同工的問題。

{\Section:TopicID=519}工作的原則

我們要先看使徒行傳十三、十四章。這二章的背景乃是主吩咐門徒說,福音必須傳遍地極(一8),但門徒沒有遵從。在五旬節的時候,門徒們在耶路撒冷,福音也只在耶路撒冷。因著門徒沒有出去傳揚,所以主允許許多的逼迫來催逼他們出去(八1)。在耶路撒冷、撒瑪利亞和該撒利亞的傳揚,都不是傳福音的正軌,只有安提阿的傳揚才是正軌。保羅在十三、十四章的工作,乃是中外古今傳福音的正軌。十三章記載保羅第一次出去傳福音,這頭一次的出去,乃是主留下作為原則的。請你記得,聖經裏每當頭一次提到一件事,都留下作為那件事的原則。

各種人一同配搭

十三章提到五個人,路求是黑種人,馬念是貴族人,巴拿巴是好人,西面是有學問的人,掃羅是逼迫教會的人。他們代表各式各樣的人,表明主所揀選的人都是各式各樣壞胚子的人。(在這名單裏,巴拿巴擺在頭一位,這是掃羅自己說的,因為這時路加還沒有加人工作,這段歷史應是路加根據保羅的口述整理記錄的。)

由聖靈差派

這裏的出去,乃是基於主的呼召,他們之所以禁食禱告,乃是恐怕自己有錯。為工作的前途,我們常常需要禁食禱告。四節說到,「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西流基,」開始去作工。這裏的「就」字非常的好,他們一旦清楚聖靈的差派,「就」開始去作工。

行走各處,不駐留

他們下到西流基,從那裏坐船往居比路去。他們進到猶太人「各」會堂裏傳講神的道,並且經過「全」島。這是使徒留下的榜樣,就是一直走,不住在一處。他們經過全島,直到帕弗,那裏的方伯得救了。以後保羅又起身到別加,再到彼西底的安提阿。今天許多弟兄有的是「坐傳」,不是「行傳」。保羅在那裏講道,是記到四十一節為止。結局在四十二節,他們出會堂,眾人就請他們下一個安息日再講。這時已經證明保羅的地位比巴拿巴為高,所以在四十三節時,聖經把巴拿巴和保羅的位置換過來,保羅被擺在前面。主呼召他們的時候,聖經的記載是「巴拿巴、保羅」;當工作推展上顯明保羅是更好、更能為主說話時,聖經的記載就變成「保羅、巴拿巴」。然後他們立刻作造就的工夫、勸門徒們務要恆久在神的恩典中。

到下個安息日,合城的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神的道。但猶太人看見人這樣多,就滿心嫉妒,並且毀謗,所以使徒就轉向外邦人去(44-46節)。保羅對外邦人講道,外邦人就多有得救的。上一個安息日是猶太人得救,這一個安息日是外邦人得救。四十九節接著說,「於是主的連傳遍了那一帶地方。」「一帶」二字很好。五十一節末句和五十二節說,他們就往以哥念去,門徒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今天許多門徒不喜樂,乃是因為牧師坐堂太久。我們千萬要記得,神不要祂的工人長住一個地方;人的約束太多,主的手就停止了。今天有許多地方,聖徒不能被聖靈充滿,乃是因為有傳道人在那裏,限制了聖靈的工作,所以他們就不能被充滿。只要以利亞在地上一天,以利沙就沒有雙倍的聖靈。以利亞在這裏,就會代替聖靈,所以,以利亞一去,以利沙就需要雙倍的聖靈。

工人是超地方、超聚會的

然後他們在以哥念作工,又得著一個聚會。十四章四節說,那城裏的眾人分為二黨,有附從猶太人的,有附從使徒的。可見人數很多。六節說,使徒因著有人要凌辱他們,就逃往呂高尼的路司得、特庇兩個城,和「周圍」地方去傳福音。所以按聖經來看,主始終沒有叫一個工人到一個地方去看守一個聚會。工人是超越地方、超越聚會的,使徒乃是全教會的。保羅在路司得醫好一個跛足的人。到十八節時有許多人相信,二十節說門徒「圍」著保羅,這證明當時門徒很多。保羅雖然被打傷,但只睡一晚,就到特庇去。他不是去養傷,乃是去傳福音。

保羅與巴拿巴經過這許多地方,一旦一個地方有人得救,他們就起身到另一個地方去,他們並不坐堂造就。保羅一直出去作撒種的工作,然後回頭造就;他們是出去建立教會,然後再回頭堅固他們。

十四章二十三節說,二人在各教會中設立長老。他們是在「各」教會選立長老,沒有遺留一個教會。我們是想一個聚會,必須十年或二十年,聖徒中有人又長又老時,才設立長老。但他們是很快的將聚會的責任交給本地的弟兄。工人所管的是超地方聚會的工作,本地的責任必須交給本地的弟兄們負責。

關於長老

長老的設立

關於長老,聖經裏所記的很簡單。工人到一個地方去,不能立即設立長老,而是在他從那裏到別地去,再回來時,看見有一班人還在,他就知道那些人是靠得住的,就在那些人中,自然而然有些是在靈性上有特別追求的,就選立他們作長老。

長老的工作

長老不是包辦教會一切的事,長老所作的乃是,第一,管理教會行政的事,帶領別人接納、安排聚會、收集捐項等。第二,在本地看顧信徒,負經常講道的責,並培養弟兄姊妹的靈性。行政與講道都是長老要負的責任。根據提摩太前書五章十七節,長老可分為二種,一種是善於管理教會的,一種是那些不只管理教會,也是勞苦傳道教導人的。地方教會裏,經常講道牧養的工作,乃是長老的工作,不是工人的工作。

提多書一章九節說,長老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這給我們看見,長老不只負行政的責任,也負屬靈的責任,而工人不負地方聚會的責任。換句話說,每主日、禮拜三、禮拜六的講道,都應當是本地弟兄姊妹共同的責任。上海教會沒有工人,我為此感謝主。汕頭有弟兄說,教會沒有工人不行。這乃是笑話。保羅和巴拿巴兩個人建立了十幾個教會,如果他們要坐堂,該如何分配呢?

工人與長老之工作的區別

工人的工作,乃是為特別的傳福音與特別的造就。至於每禮拜平常的講道和造就,乃是長老的工作。換句話說,長老就像今天的牧師,工人就像今天開奮興會的人。凡打算坐下來的工人,都不能作使徒。工人的工作乃是:在沒有福音的地方,傳福音建立教會;在有福音的地方,作特別造就的工作。所以工人沒有自己的地方。長老好像妻子天天煮菜作飯,供應三餐;工人好像廚夫,有時請來煮幾道大餐,煮完就離去。但你如果常吃豐富的大餐,遲早你需要看醫生。你要甘於吃平常的飯菜。所以每位弟兄姊妹,頭腦裏都必須滿意於無工人的聚會。

在第一世紀,當教會開始三、四十年的時候,工作和地方教會的關係是正常的。等到第四世紀時,羅馬皇帝作了基督徒,後來甚至把基督教定為國教,鼓勵人加入教會,嬰孩時就可以接受洗禮,於是教會裏開始滿了假信徒。因著教會裏有名無實的人大大增加,而在上位的人又不能負屬靈的責任,也沒有辦法叫平信徒作屬靈人,以致皇帝就叫一些在靈性上比較深的信徒,包辦屬靈的責任。結果他們就變作特別的一班人。這班人每週作工七日,一般人只作工六日,他們作七日,那些教友每禮拜去投錢,供給教會和聖品人的需用。所以後來,在天主教裏就有神甫是專負屬靈責任的;更正教把神甫改良為牧師,比較進步一點,但原則還是一樣的。

我們這十幾年的工作裏,可以說已經把牧師拔去,但不知不覺工人又塞進來,好像工人成為變相的牧師。這是不對的。工人應當去開荒,或去幫助各地的教會,而不該坐守在一個地方,取代了長老的工作。各地方的弟兄們應當受長老的支配,就是有一個工人住在福州,他也不過是一個在福州的弟兄。在工作上有工人,但在教會裏沒有工人。九年以來,我都是對上海的弟兄們說,我不是以工人的身分在那裏作工。這是工人在工作上絕對的原則。對於工人的工作,聖經裏只有栽種與澆灌的原則;並沒有說坐在那裏看信徒長大。使徒行傳十三章以後都是如此行。

上海原來有一位不大長進的弟兄,後來他到龍崖去,卻作了長老,而且靈性大有進步,他作得很好,人也很喜愛他。

另一面,長老要受工人的指導。保羅勸哥林多人將犯罪的人趕出教會(林前五13),但他不代替他們作這事。假如你們看見一個工人不好,你那裏的地方可以拒絕他,同時,工人也要甘心被拒絕。長老的數目是多數的,監督與長老相同,都是多數的。

關於交通

如果一個地方的聚會是站在教會的立場上,就一定要接納所有的基督徒。地方教會必須包括所有得救重生的基督徒。你能夠把在上海租界地的外國人逐出,但你不能把那裏的中國人逐出去。教會只能除去未得救重生的人,不能除去真正得救重生的人。上海教會所收的錢,百分之七十用在軟弱的弟兄身上,因為他們雖然軟弱,仍是弟兄。各個地方的聚會之間,也該有交通。至於工人之間來往的關係,別地方的人既承認一個弟兄為工人,你就不能不承認他是工人。

十二 同工

我們工作的範圍,斷定我們可以找著同工的範圍;所以在我們解決同工的問題以前,我們必須先解決這個問題:我的工作是甚麼?在我們自己工作的問題解決之前,不可能解決我們同工的問題。我的工作符合神永遠計劃的要求麼?我的職事完全應付神的需要麼?若是這樣,我對任何同工的要求就不能少於這個──客觀一面,他必須有清楚的看見;主觀一面,他天然的生命必須有基本的破碎。

在福音書裏我們的主給我們看見,選立同工的是祂。祂揀選了十二門徒,祂差遣這些人分為六對出去。我們讀到西門「還有」安得烈,雅各「和」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馬太,雅各「和」達太,西門「還有」猶大(太十2-5)。十二門徒都是一同勞苦的人;每人都與其他十一人一同勞苦,但就著更特定的意義說,每人都有一位特別的同工。

我們的主指派他們特別的工作,為著實行這工作,祂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所以我們在福音書裏讀到二乘六。但在使徒行傳二章十四節我們讀到,「彼得和十一個使徒。」二人六組現在成了十二人一組。門徒在各地勞苦的時候,他們分為一對一對的同工,但他們聚集在耶路撒冷的時候,他們在那裏不是對未得救者作見證,乃是為主的復活作見證。他們不能在教會聚集時作同工,所以六對就解散了。但甚至在這之後,當有特別的職事要盡的時候,我們還是看見特別的合作。在使徒行傳三章我們看見彼得和約翰一同出去,在八章我們看見同樣的二人出去,作特別的同工。對特別職事之特別託付的管治原則是六乘二,但對基督徒生活的管治原則是所有的門徒合而為一。

十三 第一期鼓嶺訓練簡介(一九四八年年五月至十月)

第一期鼓嶺訓練所要學習之功課的概要如下:

 一 個人生活方面──要學習在自己個人的生活上有操練、受約束、受對付。

 二 聽話──要學習會聽別人的話,會絕對順服別人。

 三 作權柄──要學習怎樣代表元首的權柄,就是作別人的權柄。

 四 傳福音上的訓練──學習福音的品質,以及傳福音的方法。

 五 造就少年信徒──自己先受造就,並學習如何造就少年信徒。

 六 屬靈的判定──要學習用靈審判別人屬靈的情形,並如何叫人得拯救。

 七 親手作事──不只以祈禱傳道為事,也要學習會作事情。

 八 管理教會的事──教會的事項複雜,要在各方面學習如何處理教會的事務,例如寫介紹信這樣小的事,都要學習。

 九 認識人──要學習憑靈裏的感覺認識人,不只憑思想認識人。

 十 讀經──在讀經上要有路,有竅,能得著亮光,得著供應。

十一 在自己的職事上服事神──要學習怎樣在自己的職事上服事神。

十二 得著啟示──要學習怎樣得著啟示。

這十二項可以分為兩類:

 一 受訓練──關於生活問題、關於順服問題、關於帶領問題、關於教會問題、關於職事問題、關於事務問題、關於啟示問題、關於審判問題、關於感覺問題。

 二 訓練別人──關於福音問題、關於初信問題、關於讀經問題。

{\Section:TopicID=532}哥林多前書十四章聚會的原則

我們的聚會,乃是照著哥林多前書十四章的聚會原則,就是先知的聚會原則。一個作先知的人,在全教會的聚會中,當別人作先知說話的時候,要慎思明辨,彼此學習作先知。作先知的人不是盡個人的職事,乃是許多人一起盡職事。作先知的人要使用靈的感覺,來摸著正在說話之人的話,是否神的啟示。然後才有「我們的」教訓,就是「教會的」教訓。

十四 如何處置變賣的一切

今天的聚會是特別的,我們要談談對於交出來的人所奉獻的財物要如何處置。我信在教會中,聖靈的流已經流向變賣一切,這個潮流如大水越漲越高。使徒行傳四章說,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並且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今天信徒們也必須起首交出一切,來為著教會。關於處理信徒變賣的一切,我們要注意幾點。

處置的要點

變賣所得不與同工發生關係

首先,變賣一切所得的任何一文錢,都與你這個人不發生關係,你一點不能用。凡是你個人或與你個人有直接關係的工作,都不能動用變賣的錢。如果有人用了,我們要記下他,不再與他來往。一個作工的人,如果動用變賣所得的錢,我們要看他是大失敗的人。在錢財上操守不潔,是使主蒙大羞的事。這是大錯誤,是一樁不可饒恕的事。

弟兄姊妹交出一切,教會只處置有餘的

其次,所有的弟兄姊妹都要將一切帶到神面前,使徒行傳四章是說把所有的都賣了,但我們盼望弟兄姊妹能開出清單。這是因為在使徒行傳的時代,教會裏不僅有真理,也有復興。因著在五旬節時,有聖靈的工作,所以有復興;因著在五旬節時,有使徒的教訓,所以有真理。變賣一切,乃是持續的教導和實行。到提摩太時,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五章說,信主的人若家中有寡婦,就當自己顧念她。若自己實在無法顧念時,才由教會來顧念。我們明顯的看見,提摩太前書比使徒行傳進步,我們由寡婦的事上,就可以看出。使徒行傳七章的七執事,乃是因著寡婦的事而出來的,使徒行傳六章的怨言,是由於忽略了寡婦的供給,那時是由全教會一起負責供給的事。提摩太書是保羅最後的著作,與使徒行傳五、六章時,大約差了三十餘年。寡婦代表窮人,是無依無靠的。人忽略了寡婦的事,就遭來批評。但人批評很容易,事實上辦理這些事有困難。一百二十人一起來辦理教會的事,忽略是難免的。當時約有二萬餘基督徒,以一百二十人來事奉這樣的大家庭,不是容易的事。但到提摩太時,保羅吩咐他說,有人家中有寡婦的,應由家中的人顧念。由十二使徒進步到由七位執事負教會之責,由全教會照顧進步到由個人家庭也必須負責。這一件事由複雜變作簡單,是在處置上有進步。

所以一面有教會的負責,一面有弟兄姊妹的負責。這樣,教會就容易治理,處置事情也容易。在弟兄姊妹方面,應當變賣一切;在教會處置方面,我們不一定叫弟兄姊妹變賣一切所有的。在復興時所作的事必須有進步。真理不能進步,但作法上可以進步。使徒時代有復興與真理,由十二使徒照顧教會,進步到由七位執事管理;由教會進步到家裏頭去。到提摩太時,有的寡婦由自己家裏的人負責。處置與以前不同了,不再是全部變賣出去送給窮人,否則無法照顧寡婦。所以我們叫人寫條子、開清單,就是不叫人把財物都搬出來,乃是要按實際情況處置。

哥林多後書八章十五節說,「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保羅不是說,多收的有缺。神乃是把有餘的除去,叫人沒有餘,但不是叫人有缺。所以教會乃是處置有餘的。人把一切都交出來,教會必須交一部分給變賣一切的人,好叫他們負責家中有需要的人。為甚麼要這樣作呢?低一點來說,可以為教會省去許多事。比如說,教會如果有五百位弟兄姊妹,都變賣一切,把錢財送出去,那麼教會就有五百位窮的弟兄姊妹需要看顧。這樣不如叫多有的三百人自己負責,將他們有餘的一部分分給二百人,補上他們有缺乏的,這樣就均平了。教會也可省去許多的事。教會也不要特管飯食的事,教會主要乃是以話語職事為主;所以要盡力量讓弟兄姊妹自己負責。但這不是說,教會發還弟兄姊妹的奉獻。誰說是發還?這不是稅收錯了,退還給你;乃是教會送給你。如此,有人也許問說,這樣不是還是個人生活麼?不,我們乃是說養生之物由教會分派,寄在你家裏,讓你處理,東西還是神的、是教會的,不是教會發還給你。我們乃是過身體的生活;所有弟兄姊妹都事奉神,也都管吃飯。為這緣故,聖經才有管家;從前這些東西都是我個人的,現在是教會分派給我,託我作管家。這味道完全不一樣。從前我是家長,現在我是管家。我們要這樣在身體的生活裏,學習事奉神。

動產與不動產的處置

第三點,使徒行傳的時候,所注重的是變賣不動產,不注重變賣動產。二章四十四至四十五節、四章三十二至三十五節的田產加房屋,就是不動產。家產如古董、特有積藏的東西,非變賣不可。我們對不動產必須不留戀,要徹底解決。不動產解決了,我們在地上就沒有根、就一了百了。不動產是叫我們生根在地上的。我們要叫弟兄姊妹們,痛痛快快的在地上作沒有根的人。當然我們要顧到實際的問題,就是變賣不動產的人,自己的住所需要解決。要不要變賣田產,我們不為人定規。特別我們觀察現在的情形,有些或許要留給弟兄姊妹住。

至於附屬的動產,我們要回頭看施浸約翰對猶太人所教訓的。他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一件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是如此。所以按照聖經的榜樣,動產是送出去的多,不動產是變賣。弟兄姊妹之中有衣裳的,可以託教會送出去。教會能幫助你知道甚麼人需要甚麼,這樣就能把許多多出來的東西分給人。外教的人貧窮的很多,我們現在管不了,不能幫助他們,慢慢再說,但教會中的弟兄姊妹,我們不能不管,不能讓他們有缺乏。弟兄姊妹吃不飽,穿不暖,這是羞恥的事。今天我們所有的財物,一半是動產,一半是不動產。處置的原則,總是賣不動產,送動產。至於股票是介於動產與不動產之間,但還是比較近不動產,因為是屬於投資的。有田產的,需要看情形來處置,或者仍交給弟兄去耕種。原則我們要拿牢,至於作法需要看實際情形而定,我們不作過度的事。過或不及,都要害了人。

自己變賣

第四點,關於變賣的方式,弟兄姊妹必須自己變賣一切,教會不開拍賣場。我們要叫弟兄姊妹自己變賣財物,抯錢帶到教會來。五旬節時,信徒們把田產房屋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信徒自己變賣,得多少錢,損失多少錢,自己清楚。並且自己的東西,自己知道得最清楚。如果東西交給教會變賣,教會也許對那些東西是外行的,處置得不好,就要叫交出來的人埋怨。教會千萬不要替任何弟兄賣任何東西。我們要弟兄們自行變賣一切,著重點是:一個人所特別擁有的東西,是他花錢買進來的,是他多年積蓄的;他對那些東西心裏有特別的味道,他愛那些東西,他享受那些東西,這些是他的根。所以緊要的地步要留給他自己作。好像老年生小孩,特別寶貝,現在要他自己處理。我們要讓弟兄姊妹自己在神面前下手拆。你花工夫建造的,主要叫你自己拆了。神可以叫亞伯拉罕把兒子送給人,比方過繼給羅得,或者在摩利亞山時,叫天使殺他。但是神要亞伯拉罕自己拔刀殺以撒,這樣在亞伯拉罕身上就留下傷口,他就能流出生命。弟兄姊妹變賣一切也是如此,必須自己下手殺自己的以撒。這樣在他們們身上就留下傷痕,這一刀要他們自己刺,這樣祝福就要從創口流出來。

開清單

第五點,為甚麼我們要開清單?因為這件事,我們不願意有人作得過度。過度與不及,都不好。教會要順真理而作,一步一步往前進。憑情感的人,巴不得作極端。但我們不照情感而行。我們要讓弟兄姊妹與負責人有交通的處置。開清單就是為著考慮用的。我們要用清單,與奉獻的弟兄姊妹仔細談過,甚麼地方是太多了,那些東西是可用的,就拿出來,譬如有人的田地若適合教會開聚會地方用,就請他交出田地。像在福州,我們盼望最少有四個聚會所才夠用。也許有的東西是別人需用的,我們不盼望你賣掉。開清單不是使徒行傳所有的,是多出來的,這是手續的問題。開清單的意思是說,我怕作錯,所以用這清單,請教會負責弟兄幫助我作。單子只是手續問題,開了清單我們就能很順的作。

持續的交出

第六點,人一次交出之後,不是就了了;關於奉獻以後所有的收入,除了自己養生之外,其餘繼續交出。每個月或每禮拜,除了生活必需之外,一切要擺在神手中。人一次交出來之後,定規是更富足,因為多種的,必定多收。所以我們奉獻,必須是繼續不斷的。

關於作生意者

第七點,對作生意的弟兄姊妹,我們要問:他們是不是有全盤交出來的心?有的人把以撒帶回去,沒有難處;有的人把以撒帶回去,他在交出來的事上就了了。亞伯拉罕的刀還未扎在以撒身上之前,必須先扎一刀在自己身上。如果你把以撒還他,也把原本的亞伯拉罕還給他自己,他一點沒有改變。如果刀還沒有扎在身上,傷口還沒有,你就抹上油,你就是害了他。沒有傷口,就沒有祝福。作生意的弟兄們,或者商場上的弟兄們,必須處置的,就處置。輪流的處置,好過留著。我們寧可把人的財物處置過後,再給他。如果沒有處置,就先用油抹好的話,這不太好。處置過後,他或者繼續作生意,或者變換職業,可按需要而定。

處置變賣一切的原則

我們在這裏開刀,與你們作醫生的開刀不同。醫生開刀,是先用麻藥,但我們開刀,乃是要人痛。屬靈的對付不用麻藥開刀。我們不是要人的財物,乃是要不顧一切的人。所以我們的處置的原則,是要叫人得著最大的屬靈益處。我們不會也不能有其他的原則。你也許要說我狠,我是要狠。我們總要叫弟兄姊妹有創口,有創口乃是大祝福。我們要叫人變賣到一個地步,有傷口留下來,是帶著眼淚奉獻,是心痛的。這不要緊,這樣祝福就能流出來。你要先倒最厲害的酒,不要先抹油。有大的傷口,就要有大的事發生。

另外,我們要人看見教會有最可靠的安排。也許教會就在你身上有錯,你也得忍受;教會會錯,但聖靈的管治不會放鬆。你若不能得著教會好的安排,至少要得著聖靈的管治。在這件事上,你們總要按神的話語好好的作,這樣才有祝福。

十七 鼓嶺的工作與今後全國的工作

我想應當盡早通知弟兄姊妹前面的道路。有的弟兄姊妹還不知道他的路應該如何,有的已經知道了。各位還不知道的,可在主面前禱告。如果沒有引導,請盡早通知我們。現在我想談談嶺上的工作,以及今後全國的工作。關於工作,我們想分為十個單位或區域。其中至少有兩區的工作已經起頭了。

工作+區域

一 上海區:重在滬杭鐵路一帶,中心是上海。

二 福州區:重在福建、臺灣,中心是福州;閩北頂和閩西南不在內。

三 溫屬區:閩北頂屬於北區。這區非起頭不可,因為已經有一百數十個聚會。

我們的強點是地方教會的立場清楚,我們的弱點是工作沒有中心。因著我們地方委會的立場清楚,就使我們在抗戰中,各地的聚會沒有停止;雖然我們沒有牧師、傳道,但擘餅敬拜、傳信息都能繼續。但另一面,因為我們的工作沒有中心,就變成散漫。這錯是在我們自己身上,我們願意找出這痛處。現在我們由聖經清楚的看見,工作是有區域的。

四 平津區:我們目前盼望華北、平津有工作區。並且漸往山西、緌遠、寧夏,或者甚至到內蒙古去。

在抗戰前,天主教徒有四百萬,更正教徒不到六十萬;抗戰後,天主教徒只剩三百萬,更正教徒約四十八萬,不到五十萬。現在雖然有增加,但不多,另一面,丟的也多。(這些數字乃是指所有的教友而言。)天主教徒約有三成是在內蒙古,他們的工作是向西走,往山西去。

五 青島區:由膠濟路朝西,由津浦路向南。

六 廣州區:華南的地區,以廣州為中心,包括香港。這區域往南邊的地方越不牢靠、人越輕浮,見證越難。這區主要是負兩廣的責任。

七 客屬區:我們在海關巷時,覺得要以汕頭為中心。江西西南、福建東南等地,有三十餘處聚會。福建西南也算在這區內。

八 文字工作:文字工作要算一個獨立的單位,如出版書報等,這些工作在上海辦理。

九 鼓嶺工作:鼓嶺工作也是單獨的,在福州。

十 遊行佈道:從前我們著重地方教會的安提阿路線,忘了耶路撒冷的路線;今天我們要同樣重視耶路撒冷的路線與安提阿的路線。以往幾個月你們是對付個人屬靈的問題,今後你們在工作上要在主面前有些交涉。你們有甚麼感覺,可以通知我們,好叫我們所作的事不錯。

各區工作方向

上面所說的十個單位不是那麼容易作,因為我們的人力、財力都不夠。現在我們再稍微詳細來看這十個單位的工作。

溫屬區:這一區必須立即開始進行。平津、廣州、汕頭(客屬)三區可以暫時等一、二個月,幫溫屬的忙。你們可以請那些有心事奉的弟兄姊妹集中在溫州,給他們訓練二、三星期,訓練後,把他們分散到各地去工作。你們要將在鼓嶺所看見的道路傳出去。還有,必須要蓋聚會所;現在已經有的聚會所只能坐二、三百人。姊妹方面,在這裏受訓練的只有三位。

盼望今後對於工作,應當擴大南北交換。

青島區:這區現在是有特別情形,因為外面被包圍。這區是好土,人不少。恐怕煙臺的弟兄們會回青島去。今後煙臺與濟南的工作要掛於青島。平津的弟兄姊妹暫住青島、往廣州或往溫屬。這不過是大體上的原則。

客屬區:這區現在似乎還太弱,這區要由汕頭出發。客屬來的弟兄姊妹也許回去開始工作。在客屬的地方,情形與溫屬不同,因為必須開荒、立根基。目前盼望暫時維持一下。也許必須等溫屬的工作開始後再工作。

廣州區:這區必須有屬靈分量重的人,釘住屬靈的情形。對於弟兄姊妹,工人必須加強他們。那裏也需要有強的姊妹。廣州除了宣道會得些人外,其他沒有人興起。神的道路是建立在人身上。財力、物力的問題還少,人是更要緊的。天主教徒在廣西最少,天主教在那地區很難作工。我們必須加強兩廣的工作。

平津區:平津區到底是洋場,這區以北平為中心更好。北平是教育中心,在學校工作最好,機會也好。但現在北平的聚會還趕不上在天津的。北平聚會所必須建起來。弟兄要多在那裏負責。東北來的弟兄姊妹,暫時在北平。但這區的工作,必須在青島的工作起頭後再作。

遊行隊:若有四、五位弟兄姊妹同工出去更好。那裏有地方教會請他們,或來通知他們去作工,他們就去。每一次出去,最少要有三位弟兄、二位姊妹。這些弟兄姊妹的住家,或者在山上,或者在福州城內。

文字工作:這種工作的需要很大。《執事報》是為著通消息與工作情形。《道路報《是為著初信,《見證報》是為著年長的弟兄姊妹:(盼望每週能出版一分報。)《福音報》是對未信的人。還有參考文字,這不是普通的書,乃是特別為著認識聖經用的。我們盼望能繙譯一些書,如阿福德(Dean H. Alford)的《新約字研》,達祕的《聖經略解》,我們盼望把它改寫,就是用我們自己能領會的話寫出來。這不是為著我們讀書用,乃是為著參考、比較。因為他們寫的不一定全對。另外,格蘭特(Grant)的《數字聖經》(Numerical Bible),盼望最少能繙譯其中的新約部分。阿福德是看見聖經的各個字,達祕是知道聖經的意思,格蘭特能使我們認識解經的道路。文字的工作,不是大祭司的工作,乃是利未人的工作。如果有七、八位姊妹幫助,我們就可以繙譯《聖經彙編》(concordance)。

至於繙譯新約,我想最少我們要繙四種版本:第一,新約意譯(paraphrase),就是用我們自己的話來繙,不理一個一個的字,只重意思。第二,新約修訂本,就是重譯(Revise)目前的新約。這一本要重上下文,以及各個字意義的準確,這是繙譯。第三,我們還要有一本比第二種更直譯,如Kai等於英文的and,像在馬太福音十五章三十三節裏的。這一本是以希臘文法為準,用中文來寫。第四,以上這三本還不夠,還要有第四本。第四本要找一些特別的字,如冠詞等。希臘文裏,許多名詞在有的地方加冠詞,在有的地方不加。如果你用英文,就有的地方應是「the Paul」。我們要用十年的工夫繙這些特別的字,譬如把「the」繙為「該」,「the Paul」繙為「該保羅」。這一本是將每一個希臘字都用一個中文字繙譯。

如果我們能在幾年內作這些事,下一代要讀聖經,就能讀得更好,因為有工具書可以參考。以後的人讀新約,只要把以上四本一對,就能知道聖經正確的意思。今天人所缺的,乃是參考書與聖經本身。今天我們所用的聖經中文譯本,建立了屬靈語言,這是最好的事。

作文字的人必須非常殷勤,不可懶惰,必須學習聖經體裁的辭句。過去我們出版屬靈的文字多,參考書不夠。吳德先生(Mr. Wood)的《聖經百科全書》(Dictionary of the Bible)已經絕版,我們可以寫信去問可否再出版。

鼓嶺工作:在鼓嶺這裏,我們注重向兩種人工作:第一,同工;第二,地方教會的負責弟兄。我們盼望在訓練中心寄宿的,能夠早起。分散在各地的房屋可預備給受訓的人住,並作為休息所。鼓嶺山上只有十二月或正月時天氣不太好,其他時候都很適合作訓練。

在這裏,我們盼望能按使徒行傳十五章的方式來聚會,每個人可以提出意見,最後有斷定。

以上這些乃是大概的輪廓,不是最後的決定。一面我們有團體的看法,一面我們也注意個人的感覺,團體與個人的看法必須平均。

附:其他幾件事

關於使徒與長老的關係:在一個地方的長老如果夠強,可以與使徒一同工作。關於中心區:工作到相當的時候,弟兄姊妹必須向外送。我們相信,人送出去,立刻有別人能補上。譬如香港人常常換,但他們的人並不減少。

關於福音與初信造就:我們應當已經有五十餘題福音材料,以後盼望能再學些別的材料。我們盼望初信造就和福音,全國同時一律。這樣,弟兄姊妹由某地到某地,都能接得上。初信與福音的信息,負責人必須活在那些信息中,不然就變成聖公會的公幬文了。在初信造就上,必須釘牢弟兄姊妹,不放鬆他們。

關於移民:教會有弟兄姊妹移民出去,本地教會的人不會少。我們應當鼓勵移民。

關於教會的事奉:在天主教裏,抗戰前悔改的人有十幾萬,受浸的人共有五十幾萬,這數目等於更正教一百年所得的數目。但無論更正教或天主教,福音的工作在中國還是差太多。如果今天教會能全體傳福音,主就要在中國作一件新事。你們回去時必須作到一個地步,叫教會裏個個弟兄姊妹都能作。不然,你們的工作乃是失敗。你們要作到一個地步,教會的事是每一個弟兄姊妹作,傳福音、看望、造就等,都是教會全體作。所有有一千兩恩賜的,都必須拿出來。我們要作到教會全體事奉、教會全體傳福音,否則,我們就是大失敗。你們要很忙,但乃是叫個個都能作。我知道這很難得。如果你們忙,只是你們自己作,這是錯的。如果將來有人寫信來報告說,教會的事都是他一個人作。我們就要宣告說,我們七十人出去作工,墮落了一個。盼望弟兄姊妹清楚我們的路,我們必須所有的弟兄姊妹都動起來,全體事奉,這才是主所要的見證。

十九 問答聚會談話記錄(一)

恢復五旬節的福音

問:如何恢復五旬節時大能的福音?

答:我們要救甚麼種的人,就需要甚麼種的能力。我不敢絕對這樣說,不過我有這樣的思想,就是或許我們將來傳福音時,需要用神的大能大力來傳,就像使徒在五旬節時傳福音那樣。那時人一信主就變賣一切交出來,完全奉獻,絕對事奉主。今天我們傳福音,隨便講兩三個故事,就救來兩三個隨便的人;我們用不三不四的態度傳福音,所救的人也是不三不四的基督徒。這樣恐怕要等到十幾年之後,你才敢對他們講奉獻。我們必須有人厲害的傳福音,才會有人厲害的得救。我相信遲早我們的福音都要變成天國的福音。天國的福音來到,人就要從一切的捆綁裏出來,從罪出來,從世界出來,也從錢財出來。

神要一步一步的作,叫我們整個人的擺進去,也叫我們整個人的出來,好成為教會的祝福。我們要被恢復到五旬節時的光景,傳福音像那時的光景,得救的人像那時的光景,奉獻也像那時的光景;就像撒該一信了主,兩手就空了。他原是訛詐人的,現在他把所有的一半賙濟窮人,並且他訛詐了誰,就還誰四倍。這是真正天國的福音。今天我們傳天國的福音,只敢說赦罪一條,其餘的留著不傳,這是最低的限度了,就是赦罪的福音。

今天神要走恢復的路,我們不可輕看主今天復興的工作。教會是進步的;使徒時代不過只有幾十年的歷史,我們今天已有二千年了。今天的福音真理是比使徒的時代清楚,雖不能比保羅清楚,卻是比彼得時代清楚。今天教會的經歷比使徒的時候還多。使徒時代,猶太教的殼子還沒有脫,直到希伯來書時,猶太教的殼子才完全脫去。教父革利免(Clement)也寫信給哥林多教會,但我不佩服,因為他的福音還比不上我們今天的福音。在主後六十多年,福音就變得不清楚,於是就有約翰,在主後九十年出來再為福音表白。教會在一面是荒涼的。到了上一世紀,達祕是頭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講教會荒涼的。今天基督救恩真理的根基,建造得比從前更清楚、更堅固,但失去了五旬節時的能力。

我們可以看見,基督教因著荒涼墮落,產生了五種制度。第一是天主教,就是羅馬公教會,他們自稱是由使徒彼得傳下來的,他們不承認教會是荒涼的。第二是弟兄會,以達祕為代表,達祕是唯一敢起來講教會荒涼的人,但他自己是教會不荒涼的證據。第三是公理宗(Congregational),以堂會為單位。我們看不見他們愛教會,他們不信天主教,也不信更正教,僅以堂會所定規的為教會的定規。第四是監督宗,主要是從提摩太書引據說,提摩太是監督,由保羅所立,來監督長老,所以監督是長老長。長老的主席是監督,使徒乃是把權柄交給監督,所以他們有許多牧師的按立。他們沒有看見在聖經裏長老與監督是相同的。第五是長老宗,他們說,新約聖經所提的使徒們死了,使徒時代過去了,但長老沒有斷,現在事奉的人全是長老。他們不信教會的荒涼。在這五個不同的制度中,天主教是極端的專制,弟兄會是極端的民主,後三者乃是夾在天主教與弟兄會中間。各個制度中又生出許多派別。達祕這班弟兄們興起後,對教會真理有美好的見證。除了使徒保羅外,沒有一個神的僕人認識神的福音像達祕那樣透徹的。他是唯一不荒涼的,他是進步的證據。

主在地上時,曾預言聖殿要被羅馬軍隊所破壞。在使徒時代,猶太宗教仍然存在,有物質的聖殿,也有牛羊的祭祀。就是使徒保羅上耶路撒冷,也到聖殿獻祭還願。這種屬靈的和物質的混雜,叫當時的信徒無所適從。因北,主必須把這些物質的東西交給羅馬兵去毀壞。羅馬兵毀壞聖殿乃是我們的祝福,不然,我們今天也要一年一次上耶路撒冷去敬拜。人總是喜歡抓物質的事物,就如聖殿、祭壇、祭司等;人不喜歡屬靈的。若是聖殿、祭壇、祭司還在那裏,信徒就很容易回到猶太教去。所以羅馬軍兵必須來毀壞聖殿,拆掉祭壇,廢去祭司體系,使基督教會的根基能夠牢靠。但天主教卻把猶太教的東西帶進基督教裏。今天許多基督徒裏面中還有佛教的克苦已身、人倫道德這樣外面的東西。就如使徒時的基督徒,對聖殿、祭司、祭壇、祭物等尚存依戀,一面緊緊抓住舊約摩西的律法和牛羊的血,一面卻又牢牢拉住新約使徒的教訓和羔羊基督的寶血。今天基督教會的根基比以前牢靠,建造比以前多,但同時能力卻失去了。

雖然神對教會復興的工作,在福音真理上的進步,乃是個事實,但今天教會中傳福音的人不對,所以,福音的果效沒有使徒時代那麼強。教會在進步,我們不能故意退步。今天擺在我們面前的有兩個豐富,一個是恢復的豐富,一個是教會兩千年來進步的豐富,我們不能踐踏。今天福音的果效與五旬節時不同,乃是教會的問題。我們不能傳一種福音,讓下一代的弟兄姊妹難為。主若是早來就不用說,主若遲延,下一代的弟兄姊妹會說,上一代是如此作法,我們這一代就照樣而行。下一代如何,乃看我們從主如何領受。所以我們的恢復要徹底,路要徹底,作事要徹底。我們要有脫去佛教、儒教、猶太教色彩的基督教會。

要人把財物交出來倒不難,要人把自己交出來才難,而要外面的人被破碎,叫神在人身上有路更難。今天的要求是頂高的,我們需要順服權柄,需要配搭。我們要能順服權柄,和別人有配搭,就得在神面前,每一步都不放鬆才可以。我們要看準甚麼是新約的教會。一切全在於我們被打破有多少。我們只能要基督所要的。這些日子是緊要的,求主叫我們徹底受對付,好有徹底的事奉。

自願貧窮

問:撒該變賣一切分給窮人,現今的基督徒為甚麼作不到?

答:主說要變賣一切跟從祂,與五旬節的事不過隔了二年多。主是顧念窮人的,但祂又著重的對付那有錢的人。主對付那有錢的,並不是為著窮人(猶大說要變賣香膏,賙潸窮人,但主不贊成他),乃是因為祂知道人把錢財抓在手中,總不會作好基督徒。把錢財分給窮人乃是方法,解決瑪門才是目的。五旬節時,教會中有窮人,門徒們把變賣所得的一切,都即刻送到使徒腳前,好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這是解決錢財唯一的方法。但主對付錢財最重要的目的,是解決錢在人身上的霸佔。所以今天在教會中,對於瑪門的事也要有所解決。所有的錢都應當帶到教會裏。教會裏固然有許多需要和缺乏,但假定今天教會沒有缺乏,我們仍要把錢財拿出來,我們要從瑪門得拯救。

在使徒行傳二章和四章裏,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到了十一章,有大饑荒發生,就有安提阿教會送捐項到耶路撒冷。瑪門的事總必須解決。我們不是把錢財當好東西拿出來,乃要像保羅摔掉手上的蛇一樣。基督徒要懼怕把瑪門抓在手中,基督徒要自願貧窮。這是基督教會裏的基本教訓、基本思想。

我們變賣一切,不只是一次的,乃力是多次的。多種多收,少種少收。主看變賣一切乃是種,多種的就多收。有的弟兄姊妹變賣奉獻了二、三次。過了三、五年還得再作一次,一次過一次的作,不能停在那裏。因瑪門本身是不義的,乃是偶像。我問你,你敢不敢把偶像存在家裏?你們都要說不敢。但你如果是貪財的人,你每存一元,就是多存一個偶像。在錢財的事上,同工們也是一樣,要全部交出去。這事在我們身上,如果作得不徹底,在別人身上也不能作得徹底。我們要看見,錢財對人的捆綁是比罪還厲害的。

今天撒但若是拍著胸說,「我是撒但,你們來拜我。」每個人都要害怕而逃走。他這樣擺出本來的面目,人人都要懼怕。但是倘若撒但把瑪門掛出來,人人都會去拜。錢能夠買一切,連人也能買;能買男的,也能買女的;大人能買,小孩也能買。但我們今天的福音,必須大有能力,一個罪人只要一信,一進門就能將一切全摔光。有人就說,這樣傳太危險了,誰能得救呢?不要說你怕,就連彼得也怕。不過我們今天要叫駱駝穿過緘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今天我們就是要叫駱駝穿緘眼。

在上個世紀,達祕和五十多位的聖徒,乃是完全變賣了一切,來事奉主,他們的事奉就大有能力。聖方濟(St. Francis of Assisi)是在天主教裏,他對福音有負擔,卻沒有福音的恩賜,總是講得很糟榚。後來他就跑出去,到曠野對鳥講道,到海邊對魚傳福音。他原是個財主或財主之子,在幾天之內,他把一切都變賣了,去賙濟窮人,而開始過自願貧窮的生活。他所建立的方濟會,是天主教三大派之一。後來凡是要加入方濟會的人,都得先賣掉一切所有的,才能進去。他們對福音不清楚,但他們自願貧窮的實行是對的。摩爾維亞運動(Moravian Movement)的辛生鐸夫是在達祕之前,他因著在政治上受人注意,所以教會也受人注意。他努力不到西歐,都是在東歐。辛生鐸夫是個大地主,他也是把一切擺上事奉神的人。

二十 問答聚會談話記錄(二)

聽話必須不主觀

問:聽話的細則怎樣?

答:我們能不能聽話,主要的問題還是在主觀上。只有客觀的人,聽話時才能「繙譯」所聽的,而不是「解釋」所聽的。我們要客觀,我們的已就必須受對付。我們的己一受對付,就能變為客觀的人。惟有客觀的人才能聽話。人的態度一主觀,在神的工作上定規沒有用。因為主觀的人,不能聽人的話,更不能聽神的話。所以你要能聽話,基本的條件,就是要不主觀。懶的人固然在神面前沒有用,主觀的人在神面前也沒有用。

一個人要明白神的話,基本的條件也是不主觀。對於神的話,甚麼樣的人就讀出甚麼意思來。人一主觀,讀經就把自己的意思讀到神的話裏;只有客觀的人,才能從神的話裏讀出神的意思。

沒有一個主觀的人,能夠真正認識別人的感覺。比如有三、五個人住一起,感覺本來相同。但這時若有一個主觀的人來了,他一進來就自顧自的說起話來,就把其他人的感覺完全抹煞了;他只在自己的感覺裏,他沒有辦法摸著別人的感覺。但是客觀的人到別人中間,乃是先去摸一摸,然後他就能接得上別人的感覺,接得上別人的靈。主觀的人接不上別人的靈,也不能感覺別人的感覺。主觀的人,作不來神的工作:因為他只顧自己的感覺,不能摸著聖靈的感覺。主觀的人只管自己,他要叫別人的感覺都來服自己的感覺。所以有許多難處,都是因為有主觀的人在那裏,因為主觀的人是破壞別人的感覺的。

人所以主觀,基本的問題就在於他的己沒有被破碎。主觀的人都是膽子大的人,也都是在神面前沒有屬靈知識的人。主觀的人只看見他自己,並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所以主觀的人,他的己非徹底被拆毀不可。

斷事要不主觀

我們作主工的人,要斷定一件事是非常不容易的。我們也不知要費多少時間來禱告和思想,才能稍微斷定一點。如果有人能夠五分鐘內就斷定一件事情,那顯明他是太主觀的人。我們要對付事情,必須有歷史,否則不能解決事情。比如門徒有一次問主說,為甚麼他們趕不出鬼?主回答說,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牠就不出來(太十七1921)。但主自己馬上就把鬼趕出去了,這叫作「屬靈的預備好」。這是為神作工基本的條件。有許多弟兄姊妹的膽子實在是大。外國有句話說,天使都怕的,愚昧的人就闖進去了。一個人若能服在神大能的權下,站在順服的地位上,不敢隨便說話,不願意多作師傅,不隨便作事情。這樣的人,才能行神的旨意,才能斷定事情。

主觀是被定罪的。所有分門別類的事,都是因為人的主觀而產生的。主觀的人不能順服別人。許多的事,要在神面前斷定,並不是簡單的;但是許多少年弟兄根本沒有禱告,(或者說是沒有能力禱告,)他五分鐘裏就斷定了。他的膽子真大。他這樣大膽,因為他是愚昧的人。這樣的人沒有辦法叫他敬畏神,沒有辦法叫他順服別人。

不主觀,才能有建造

人只要一離開他所該站的地位,教會就亂了。教會要有建造,就每個人必須要順服。必須一塊石頭留在一塊石頭上的,才是聖殿;如果一塊石頭不留在另一塊石頭上,那就是拆毀。主觀的人乃是不能順服別人的人,所以主觀的人無法與別人建造起來。他不能和別人配搭在一起。還有許多的難處,是從姊妹身上產生出來,她們以為自己能教聖經,能斷定事情,就叫教會生出難處來。一個驕傲、眼瞎的人,恐怕一生除了主之外,沒有順服過一個人。一個人順服主是很便當的,而順服別人是很不便當的。假如我有一件事,求保羅弟兄為我禱告。我禱告說該作,保羅禱告得著光說我不該作。我就應當順服年長弟兄保羅的引導。這就是教會的原則。若所有的弟兄姊妹都說,你不該作這一件事;而你自己卻老是說自己是對的,那你就是像外邦人一樣,而不是教會人了。你不能說,你自己是完全對的。你總要聽從比你有學習的人,順服在他們底下。比如蓋恩夫人,她是與神極有交通的人,但她仍是服在康伯的權柄底下。因此今天才有她寫出來的自傳,叫後世教會得著她許多的供應。她自己是不願寫自傳的,乃是康伯叫她寫,她才寫的。

身體的引導和供應

所有的引導,都必須是經過交通的引導。身體上沒有一次的引導,是不經過肢體的。所以在此,人的主觀就是個極難的大問題。人一主觀,就無法接受別的肢體的引導。我們要學習順服教會,順從別人的意見。你如果一直光看見自己對,那是無限的驕傲。許多時候,在不同人身上,身體的供應和引導就是同一個。提摩太常藉著保羅的引導而行事,他就等於作了保羅的事。因這緣故,保羅的好處就臨到提摩太身上。在教會中,如果一個少年人不順服年長的弟兄姊妹,他乃是捨掉了供應。因為年老的好處,不能臨到他身上。所以年輕的弟兄姊妹總要接受年長弟兄們的話,年輕的總要順服年長的。因為年長的弟兄姊妹不知道費了多少年的追求,才有今天的得著;今天你只要一順服、接受,就得著他們所有的。所以我們若學會順服的功課,則一個保羅可以當作一萬個保羅用,因為每一個人都可以得著前面的人的豐富。

更正教多少年的紛亂,就是因為太個人主義了。你若是認識教會,就必須接受執事的供應,接受肢體的供應,這樣你就豐富了;因為你一接受別人的,那些便成了你自己的了。在身體上,眼睛看見了,就是手看見了。你如果是手,你若能接受眼睛所看見的,你也就明亮了;你若不肯接受眼睛所看見的,你就黑暗了。身體的配搭是豐富的,我們若都肯站在身體的地位上,就別的肢體所得的都是我的。人如果不認識教會的供應,他就是貧窮的,靈命就會漸漸枯乾了。只憑著自己的人,便是主觀的人。一個人也許是剛信主的,他若肯接受年長的弟兄姊妹所看見的,不堅持自己也要去看見,那他所得著的乃是豐富極了。

教會主要的不是掌權,乃是供應。我們若都走上教會交通的路,全世界的教會將要有一個極大的改變。有些人若肯接受別人的豐富,那對他、對教會,將是多豐富呢!但願我們都自甘貧窮,都能接受別人的豐富和看見。一個人若認識身體交通的原則,就元首所有的支配,就能供應身體一切的需要。元首和身體不要分得太清楚,身體的供應就是元首的供應。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那裏,我們看不見身體和元首的分別(1221節);頭就是身體,身體就是頭。頭和身體是分不開的。

我們總要學習認識身體的合一。教會越活在屬靈的實際裏,就越是豐富。年輕的弟兄姊妹,能在年輕的時候就得著年長弟兄的引導和供應,這是上算的事。若他們自己要得著年長弟兄所得的引導,就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並且你敢說,自己所得的引導是靠得住麼?不僅天主教統一的路是錯的,更正教自由的路也是錯的。不錯,誰都可以讀聖經,但不一定誰都能講聖經;講聖經乃是執事的事。我們若肯接受執事的供應,那是極豐富的事。我們都必須學習不主觀,好叫我們能夠成為豐富的人。

二十一 問答聚會談話記錄(三)

問:何謂聖靈的記性?

答:你從前所遇見過的東西,你才能記念,記念的意義是第二次想起。那麼聖靈的記性是甚麼呢?聖靈的記性,就是聖靈把從前已經給你看見的,再給你看見一次。每一次聖靈給人啟示時,好像是把一幅圖畫給人看;而聖靈的記性,乃是把從前那幅圖畫再給人看一次。聖靈的記性不只是叫人記得話,聖靈的記性乃是叫人「仿彿的」再看見,「啟示的」再看見。

聖靈的記性也就是保守已過啟示的新鮮。比如說擘餅記念主,有兩種不同的紀念,一種是個人的啟示,一種是聖靈的啟示。第一種就是你個人知道主是救主,聖靈的啟示乃是叫你再看見主救恩的圖畫。我們擘餅時,不只個人要知道主是救主,並且要再看見主救恩的那一幅圖畫,這樣擘餅才有能力。盡話語職事也是如此,你必須在頭一次有所看見和啟示,但當你這次說話時,你必須再看見那個啟示。這樣你的說話才有能力。這就是聖靈的記性。盡話語職事的人不只要記得啟示的字,也要再看見那幅圖畫,否則便不能作話語執事。如果沒有聖靈的記性,你以往的啟示乃是死的,是個人的啟示,也等於是別人的啟示。沒有聖靈的記性,你的啟示等於聖經的啟示;這些啟示都是以往的啟示。你如果沒有聖靈的記性,只重述這些啟示,就沒有甚麼用。必須聖靈把那個啟示再照亮一次,才有用。保羅先說到因信稱義,而路德必須看見因信稱義,他才能說出去。我個人的啟示,也必須再看見一次,這樣說出去,才能產生效力。你要再看見自己身上的啟示,這便叫作有聖靈的記性,這樣你才能有事奉。

 

問: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六節裏的啟示、知識、預言、教訓,各是何意?

答:預言就是先知講道,而教訓是根據先知的講道而說的;啟示乃是聖靈給我們光照,讓我們看見的,而知識是在神面前所學習的。這頭兩樣,就是啟示和知識,是裏面的、內在的;後兩樣,就是預言和教訓,是外面的、外在的。預言和教訓是交通的,就如啟示和知識也是交通的。還有,啟示和知識的關係,就像預言和教訓的關係。啟示和知識在人裏面的比較,就像預言和教訓在人外面的比較。啟示是人的裏面在光中看見了的,知識是啟示所餘下來的。當神光照時,人就有啟示,人得著啟示過後,知識就留在人身上。這都是裏面的。有啟示的人就能說預言,有知識的人就能教訓。啟示擺在一個人裏面,對個人有用,對教會沒有用;啟示必須交通給人才有用。將啟示交通給人,就是預言。知識在一個人裏面,也只對個人有用,對教會沒有用,知識也必須交通給人才有用。將知識交通給人的,就是教訓。預言的根據是啟示;照樣,教訓的根據是知識。但如果教訓沒有根據啟示過後的知識,僅僅是教訓,就會出事情。神給一個人啟示,而一個人根據目前的啟示說出去,就叫作先知講道。另一面,當一個人根據過去的啟示向人說話,這就叫作教訓。以往的啟示,留下來叫作知識,說出去叫教訓,而目前的啟示說出去叫作預言。有啟示就有預言,就像有知識,就有教訓一樣。

 

問:我們本身的記性有用麼?

答:記性是有用的。但最重要的是,我們盡話語職事時,不可用記性打岔靈。我們作話語執事的時候,應當把所有的精神、力量都集中在靈上;我們要完全使用靈,不可有任何的打岔來擾亂靈。這樣,靈才能出去。靈是頂細嫩的,一受打岔就不能出去。所以我們固然有時需要記性的幫助,但我們用記性時,絕不能打岔靈。

二十二 問答聚會談話記錄(四)

{\Section:TopicID=579}對付閒話

問:我們作工時,若遇到有人說閒話,應當怎麼辦?

答:一個為主作工的人,基本的學習就是要能不聽閒話。一個喜歡聽閒話,並且喜歡打聽人閒話的人,就不能作神的工,也不能盡職事。因為他思想、腦力浪費在無關痛癢的事上,他的職事自然就不能集中。在作工的事上,聽閒話可以說是最壞的事。

以弗所書是神的僕人保羅所寫的,的的確確是神的話,並且話中的啟示爬得相當高。這乃是因為神的話在以弗所的教會中,完全被接受,使保羅沒有顧忌,能夠自由、不受攔阻的釋放出來。反觀哥林多書,雖然也是使徒保羅所寫的,也的確是神的話,然而就是不能爬得高,這乃是因為保羅是在對付哥林多教會中一些低的事。這給我們看見,我們若注意低的事,神就不能給我們看見高的事。所以我們總要注意高的事、大的事,這樣我們的靈出來,我們的話出來,才是高的,才是大的。

靈能參透萬事,知道萬事;若是我們到了一個地方教會,即使是完全陌生的,靈的感覺也能叫我們知道這地方教會的情形。所以,我們要憑靈來事奉;靈必須是我們接觸人的器官,不要憑著耳朵聽別人的話,來對付人或對付事。耳朵敞開的人,定規是散漫的人;口敞開的人,定規是話語不受約束的人。但話語若是神讓我們聽見的,那是另一件事。我們要學習主耶穌的榜樣,作個「耳聾眼瞎」的僕人(賽四二19)。作話語執事的人,要緊的乃是不打聽人的話,不助長閒話,並且還要多多培養靈,憑靈事奉。

靈的出來在於外面之人的破碎

問:怎樣使用靈?

答:在使用靈的事上,我們要認識,我們總得在基本上先把外面的人打碎了,我們裏面的靈才能出來。基本的倒下來、軟下來,外面的人被打碎,總是我們的需要。若是我們的意思、情感、意志不被破碎,那麼,我們的靈還沒有出來,思想、情感、意志就先出來了。這樣,我們就無法使用靈。我們的靈必須強過一切;我們的靈要成為我們全人最強的部分,我們的思想、意志、情感才能有用。就如有的弟兄有口才,但他如果是個沒有破碎過的人,他一動就是他的口才出來,那麼他的靈也就不能出來。

也許你會問,為甚麼有些人的思想、情感,神不打碎?這是比例的問題。神所要打碎的,神所要對付的,乃是先出來的那部分。一個人先出來的是情感,神就要對付他的情感;一個人先出來的總是思想,就神要破碎他的思想。神總要把人先出來的那部分破碎了、對付了,人的靈才能先出來。但一個人若有極強的靈,他的情感跟在靈後面,那情感就能使用。但如果一個人的靈不夠強,而讓情感在前,靈反而在後時,就不行,靈就不能使用了。

不僅如此,人若不破碎,外面的人就容易出事情。外面的人如果能被破碎,便能與人有靈裏的合一,自然就不會出問題了。人身上的特強點一出來,人的靈就會受阻擋,所以人的特強點非被破碎,他就不能使用靈。我們不能使用靈,也就不能有事奉。因此,我們不羨慕有恩賜的人,我們不羨慕有口才的人;我們乃是羨慕那些落在神手中、受過神擊打、身上有十字架印記的人。只有這樣的人盡職事時,他的靈才能先出來。乃是這樣的人,在神面前才有用處。

靈與魂的分開在於外面之人的破碎

問:靈的感覺和魂的感覺不同在那裏?

答:人若要分析魂和靈的感覺如何不同,就會越分析越不明白。必須是有經歷的人才能分辨靈與魂的事。魂和靈的分開乃是神的事。新約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這乃是神特別作一次拆毀的工作。神把我們外面的人破碎了,然後我們就清楚了,就能知道靈和魂的分別了,我們每一個人的身上,都有我們的特點;這特點一被打碎,靈就能出來,魂也就可以使用了。外面的人一破碎,裏面的人就出來了。

我們外面的人不過是一個殼字,活在這世上,不過為應付外面的環境而已;但裏面的人反倒是我們的真我。靈和魂分開的人,他外面的人和裏面的人就好像隔著一道鴻溝。靈和魂分開的人,外面的人儘管可以忙,但裏面的人卻可以不動,不受外面的世界的影響,而一直在神面前。譬如有位弟兄,遇見了非常痛苦的事;卻因著神特別的憐憫,他外面雖然痛,裏面卻仍然有平安。這就是神用祂的平安劃了一道鴻溝,給了一個隔斷的牆,把外面的人隔在外面。

外面的人被拆毀,乃是神莫大的憐憫,使我們能永遠保持在裏面的人裏。外面的人拆毀了,就好像裏面的人搬了家,不再受外面的人的影響。裏面的人是自己的,是深的,是屬靈的;外面的人是淺的,是屬肉體的。但如果外面的人沒有被打碎,我們就無法知道裏面之人和外面之人的分別。

基督徒的美德與世人的刻苦

問:基督徒的美德與世人的刻苦有甚麼不同?

答:在一個正常基督徒的身上,常能讓人感覺神的味道,能讓人敬拜神,歸榮耀給神。而世上有涵養的人,不過是在建立人的自己,只叫人感覺人的味道,而讚美人的自己。世人越刻苦自己,人的自己就越大;品格越高的人,就越讓人感覺也的人越大。然而基督徒越受破碎,人自己就越算不得甚麼,就越卑微,也越只顯出神來。世人所謂無我的,他的我就越大。這種情形在印度頂多,印度人的哲學高於普通人甚多;但他們不能讓人摸著神。然而無論是中國人、日本人或英國人,只要是背十字架的基督徒,就都能讓人感覺神、敬拜神、歸榮耀給神。

靈的出來與沒有自覺

問:何謂靈出來與沒有自覺?

答:當我們為神說話時,裏面的靈就爬起來;並且你每說一次,靈就爬起來一次。當你為神說話,而裏面的靈爬起來時,你要自己定規把靈送出去。當你的話越說越重時,如果你的靈是輕的靈,就不能把話送出去;你要用重的靈把話送出去,你要用意志使用靈,把話送出去。所以我們的靈必須和神的話相合才可以,我們的感覺也必須和神的話相合才可以。為此,我們要在聖靈的管治底下,接受神的拆毀,好對付我們外面的人,使我們天天被潔淨。這樣,我們的靈才能自由的使用。無論如何,基本的拆毀總是必須的,好叫我們的靈能夠自由的出來,否則魂就會出來了。

沒有自覺的人,是天然屬靈的人。自覺就是魂,自覺強的人就是魂強的人。沒有自覺的人,自然容易使用靈。所以沒有自覺的人,神能用他。沒有自覺乃是傳福音的基本條件。

此外,我們的聚會強不強,乃在於話語執事說話時,是不是樂意花費他的全人,他的感覺、思想是否擺在他的靈上,一起出來。一個話語執事花費越多,他的話語就越準確、越有能力;反之,他若花費得少,他的話就攙雜,就不會有能力。

基本的啟示

問:何謂基本的啟示?

答:我們知道,彼得認識主是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他認識自己則是在彼拉多的外院子。這是把認識主和認識自己這兩件事分開了。但保羅乃是在往大馬色的路上,忽然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他這一仆倒,就同時認識了主,也認識了自己。這是標準的得救。我們所得基本的所示,應該像保羅一樣,是一下子認識了主,也徹底的認識了自己。這才是標準的得救。但今天因著傳福音的人所給的光不夠,所以人認識得也不夠:認識主不夠,認識自己也不夠。所以,我們現在再說一些話,不過補傳福音的不足而已,甚至也可以說我們仍然是在傳福音。

許多屬靈的東西,本來可以在得救時同時得著的,但因著光不夠,就拖延了時間。除了生命的長大需要時間之外,其他如奉獻等,本可在得救時立時作的;但因著沒有夠強的光,以致有的人過了十年還沒奉獻。你可以看見,因著沒有夠強的光,沒有夠多的啟示,就沒有一件事比基督徒得救的情形更亂的。有人蒙了十次恩典、一百次恩典,合起來都比不上保羅一次認識主、認識自己。我們今天在這裏所作的一切,都不過是補課。保羅在書信裏,總是告訴我們,主給了我們多少,他是已經把主所給我們的都說出來了。但是今天我們所得的,總趕不上保羅所說主給我們的一切。所以,從使徒到現在,教會所作的總是補課。向來教會都是丟東西,把主所給的丟了。主所要為我們作的,是已經全作了。今天我們說啟示,啟示就是主讓我們看見祂所已經作的,所謂基本的啟示,是因我們以往缺了課,不過只得著啟示的一角;今天藉著神的光,要得著全部四個角。這就是基本的啟示。有人得救是十成的,有人得救是一成的。今天我們所作的,就是要恢復主所給我們那十成的、完全的。

二十三 問答聚會談話記錄(五)

關於事奉

問: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八節,知識的言語和智慧的言語是甚麼意思?

答: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八節說,「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知識的言語,就是聖靈給我們的話,使我們能說出事實來;智慧的言語,就是聖靈給我們話,使我們能說出理由來。知識的言語就是說出「是甚麼」,智慧的言語就是說出「為甚麼」。

 

問:哥林多後書七章一節,肉體、靈魂的污穢是甚麼意思?

答:肉體的污穢,是從肉體出來的污穢;在這事上,肉體是主動的。靈的污穢,是從外面的污穢進到靈裏去;在這事上,靈是客觀的,是被動的。肉體一污穢,靈就受到沾染,被玷污,靈也就爬不起來了。

 

問:如何能使用超然的能力?

答:超然的能力若與我們裏頭的靈相合,就可用,這能力就是可靠的;但超然的能力若與我們裏面的靈不合,就不可用。

 

問;恩賜、職事、功用,有何不同?

答:恩賜乃是聖靈將自己分給人,是人本來所沒有的,是客觀的。恩賜乃是聖靈直接擺在人身上的。人得著恩賜,人就有能力事奉。職事是主觀的;在每一個得救的人身上,都在主所分派的職事。恩賜乃是為著成就職事的。每一個人都是得著聖靈的恩賜,來成就他的職事。恩賜和人沒有關係,是客觀的,是聖靈直接擺在人身上的。然而,當一個人用恩賜來事奉主,那就是職事。但這裏有一個問題,就是有的人是有恩賜的,卻不一定用在職事上。一個人不在主的權柄下使用恩賜,他的恩賜就不是用在職事上,因為職事必須服在主的權柄底下。譬如哥林多人有恩賜,但因著他們不在主的權柄下,就沒有職事。一個人必須先服在主的權柄底下,然後才能用恩賜來成就他的職事。在對的情形中,恩賜成功職事,而職事成功神工作的一部分。功用就是神工作的一部分。

關於臨時來的話語

問:臨時來的話可以說麼?

答:人在神面前如果有學習,雖然是臨時說的話,也是聖靈所給的光餘留下來的。在神面前有學習的人,能將聖靈所給的光餘留下來的,當作知識而來教訓。否則,一個人在神面前如果沒有學習,就臨時來的話,恐怕是出於他自己的思想,出於他自己的頭腦,或者不過是聖經的解釋而已。這樣的話,並不能叫人得著供應和益處。

今天教會強不強,從話語的職事就可以知道。一切的難處都在作執事的人身上。執事沒有把神的話帶到人面前,執事貧窮,致使教會也貧窮。哥林多教會只有方言的恩賜,所以只有方言的職事。保羅乃是用啟示來說預言,也就是作先知講道;他也用裏面的知識來教訓。這是神在教會中所注重的。在教會中說話,最低也得憑啟示所留下的知識來教訓,更好是用聖靈的記性來說話。這樣的說話就能把亮光帶到教會中。

我們在這裏所說話語的職事,是完全主觀的。我們有神以往的話要說,有神今天的話要說。所以我們的話說出去時,要夠強、夠豐富。你把那個話一句一句的送出去時,就好像生命流出去一樣。你越說,你裏面的擔子就越卸掉,你這個人也就越輕省了。至於神看我們這個職事如何,或這個職事能否讓人受感,那都是客觀的事。要緊的乃是,我這人到底如何,我得著了啟示沒有,這是極為主觀的事。我們自己要清楚我們裏面的路,我們在神面前必須有學習。我們要先從自己身上作起。我們自己受了對付,學了功課,那就組成我們的職事。若是我們自己沒有學習,我們所得著的都是空的真理。這問題不解決,甚麼都不能解決。

關於封閉的問題

問:封閉的問題是怎麼一回事?

答:關於封閉,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封閉心,一種是封閉神所已經給的。我們先說第二種,就是封閉神所已經給的。當神揀選一個人作執事,並且他所得的啟示能爬得很高,那他就是那一時代的話語執事。但以後如果這人因著自視甚高,就任意解釋神的話,以致神封閉了他,就不叫他再看見光。神為著祂自己的目的,在每一個時代,都揀選了大的器皿。他們因著多方的學習,並且受對付,就著見了那一時代中的人所沒有看見的。比如說,神在一個時代中揀選五個弟兄,使他們看見同時代的人所沒有看見的,他們所看見的就是一種啟示,是超然的啟示。但人有了這種超然的啟示後,神就可能要有封閉,這意思是說,當人有了大啟示後,若是他自己作主,在那裏任意支配神的話,隨意宰割神的話,以後他就再也看不見神的啟示了。雖然他仍然說話,仍然教訓,但他再也看不見新的光了。神就封閉他了。這是一件頂嚴重的事。

凡是認識神、敬畏神的人,誰也不敢處置神的話。但許多人對神的話,心裏不恐懼,不戰兢,隨便定規神的話,隨便宰割神的話。這樣的人,神要封閉他。但神是寬大的,祂也許不立刻封閉他。雖然人有悖逆,神仍有小恩典、小祝福。但人因著不認識神是寬大的,就因著乃有小恩典、小祝福驕傲起來。這樣的人乃是愚昧的。在人悖逆的時候,神雖然不馬上把把有的恩典拿去,但人得罪聖靈到一個限度,神就要將他封閉,他就再也爬不上去了,再也得不著任何啟示了。許多時候我們雖然得罪神,但神是很慢的對付我們;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馬上施行祂的對付。神越是這樣,我們就越是應當小心,祝福不能擔保我沒有錯;恩典和果子也不能擔保我沒有錯。我們無法知道,神要在甚麼時候封閉我。也許是這一次,也許是下一次。在得罪祂而被封閉的事上,神並沒有限定三次或五次。有時神是很快的對付,有時神是很慢的對付,所以我們對神的話一定要很小心,不可隨自己的意思去定規。有許多人因目前的祝福而受欺,卻不知道那可能只是神的忍耐。我們必須認識,神的忍耐不是許可,神的忍耐也不是神的旨意。

因著我們不知道神甚麼時候封閉人,所以我們才越當恐懼戰兢。只有愚昧人才說前一次的悖逆沒有關係,這一次的悖逆也沒有關係。請你記得,有人就是因著隨便處置神的話而倒在那裏,被封閉了。並且人若悖逆到一個厲害的地步,就連神給祂普通的兒女在這時代中所看見的,也看不見了,也被封閉了。這樣的人不只高的啟示得不著,就連普通的啟示也得不著了。人因著不認識神,以為悖逆不要緊,膽子就大起來,這是何等的可憐。許多人一再悖逆,但不知道神的手甚麼時候會動,神的封閉甚麼時候要臨到,這樣的危險實在太大。神讓人錯誤,這是最大的刑罰;神讓人留在黑暗中,這是最高的刑罰。

你若是神的執事,就是神的光的託付者,你就要保守光的價值,不能讓光落下去。當你盡職事時,人若看不見,是人最大的損失;但人若接受光,那不是優待你,乃是優待他自己。人若藉著你的職事看見光,你不要替自己歡喜,乃要替別人歡喜。因為誰得著光,誰就蒙了祝福;誰得不著,誰就受損失。所以別人如果接受光,你不要為自己歡喜,乃是要為得著光的人歡喜。我們作話語執事的人,一旦看見被神封閉的人,就要戰兢,惟恐我們也要被封閉。沒有一件事,比被神封閉更可憐的。罪惡的可怕,還趕不上黑暗的可怕。有人看不見就是看不見,腦子左了就是左了;任你怎麼說,他也轉不過來,他也看不見。我們不怕罪人,只怕在黑暗中的罪人。人一被封閉,就永遠看不見光。有人就是這樣,一經封閉,他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心裏也不能明白。所以,我們要戰競恐懼,心存敬畏,作個敬畏神的人。

所以在黑暗中的人,都以為自己是行在光中,這是基本的難處。如果我們的情形是對的,光就會一直在我們身上。人甚麼都能爭,惟有職事,人不能爭。所以有職事的人不怕人的反對。啟示所在的地方,就是神所揀選的見證。不管人怎樣說,怎樣反對,啟示在那裏,光就在那裏,印記也在那裏。因著天向我們是開的,這就是我們的力量,就是我們奉差遣的權柄。我們看見了啟示,就要滿足。維持我們的力量,乃是天上的異象。天開的地方,就是神所喜悅的地方。有職事的人,前途雖有為難;但只要有光,那就是他的權柄。

另一種的封閉乃是封閉心。在馬太福音十三章十五節主說,「因為這百姓油蒙心,耳朵發沉,眼晴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三章講比喻,因為神不能將自己顯明給聰明通達的人。馬太福音十一章所說的聰明通達人,神將他們的心封閉了。他們不能盼望看見神的啟示,神的啟示對他們乃是封閉的,因為他們是驕傲的。一個人越是像嬰孩一樣,越是樂意在主的面前得幫助,他的靈越是向神開起來的,這樣的人越能夠得著啟示。一個越是自以為聰明通達,越是驕傲自恃的人,神越向他封閉;神要給他昏迷的心,叫他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羅十一8)。神給他們昏迷的心,就是封閉了他們的心,叫他們不能得著啟示。這是嚴重的事,所以我們要求主保守我們的心、我們的靈,是謙卑的、溫柔的,這樣我們就能一直得著光。

二十四 談話記錄(四)

關於按手

按手與擘餅、受浸有些不同。在使徒行傳二章、四章的三千人、五千人得救,以及在哥尼流家聖靈澆灌的事例中,聖經都沒有記按手的事。因為聖靈的浸,把所有的肢體都浸成一個身體,這是很明顯的。就如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所說的,信徒都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所以不必再多此一舉。但在撒瑪利亞和以弗所(徒八14-17,十九6)有按手的事,因為那兩次都是特別的情形。撒瑪利亞人原來與猶太人沒有來往,所以那裏的信徒得救了,需要藉著按手,把他們帶進身體的交通裏。在以弗所的幾位門徒,因著他們所受的乃是約翰的浸,所以要再藉著按手,把他們帶入身體的交通裏。

希伯來書六章的「各樣洗禮」,是多數的,乃是指猶太人許多洗潔的事。寫希伯來書的時候,聖殿還在,並且在希伯來基督徒中,還有那個時候的猶太背景。使徒行傳二十一章潔淨的禮也是同一原則。

謙虛,是實在的事,並不是圖畫(illustration)。並且主在約翰福音十三章十四節所說的話,更顯明主要他們學習有自甘謙卑的心。另一面,這是個人的表示與動作(參提前五10),並非一個團體集合所作的事。對於親嘴也是這樣。當主耶穌在世的時候,洗腳乃是猶太人一種普通風行的事。猶太人穿通風的鞋,進入屋裏必須先洗腳,這是僕人一定要作的事。如中國人吃飯後請客人洗臉、倒茶給客人一樣,在外國就沒有這件事。主如果在中國,祂就可以說,「我是主人,今天拿面巾給你們洗面,這原是僕人的工作,盼望你們也要照我的榜樣行。」

關於杯

對於喝杯的事,若能一個,就用一個好。若有人怕,就可用紙管吸。

關於認識同工

認識一個人是不是同工,最高的標準乃是用你的靈去摸人。我們必須用靈認識人,不然,我們就要受欺。

二十五 與同工談話記錄

如何對待神的兒女

在上海租界或香港範圍內,一個人可以因犯某種行為的罪,被解出境。但一個在中國境內的中國人,若有不規矩的行為,人不能如此對付他,因為立場不同。無論你把他趕到那裏去,都是在中國的地界內。有一次有一個傳道人很厲害的說,「你看你的同工某某、某某,是怎樣的一個人!……。」我的態度是以神的態度為標準:神所要有的人,我們不能沒有;神所不要有的人,我們不能有。雖然我們有不三不四的弟兄,問題是,他是不是一個弟兄?若是,除了犯了被革除的罪以外,我們不能趕他出境。一個學校的學生可以被開除,但一個家庭裏的一個弟兄,你不能趕他出去,你不能不要他。若有人說,他能揀選弟兄,我也曉得揀選;但是弟兄就是弟兄,你不能把他割斷關係。教會根本的原則是為挽回,不是為革除。

我在白牙潭時,有一次與和教士爭執,她說,她要選擇一班得勝者在一起。我說,「不對,如果是這樣揀選人,就是宗派。」我們相信得勝者的真理,但我們不能揀選一班得勝者,作為得勝者的團體。有一個弟兄,是我頭一個認識他,別的弟兄幾年後才認識他。別人認識之後,就問我為何容讓他作麼久?我心想:「宗派能揀選自己所喜歡的人,但在神的兒女中,在教會中,就不能揀選。」(當然,如果一個人自己要出去,那是另外一件事。)

如何對待同工

帶領同工,不是揀選同工

在工作上,原則是一樣的。神所有的僕人,都是我們的同工。我們的道路,不是在乎揀選,乃是要帶領弟兄姊妹到好的地步。所有作工的人,所有要作領袖的人,不能單單揀選你以為有用的弟兄姊妹。工人是帶出來的,不是選出來的。在哥林多教會裏,磯法、亞波羅、保羅三個人沒有偏待任何弟兄姊妹,或揀選任何弟兄姊妹。但有些人想要產生宗派,就說他們是屬於某某人的。這樣,如果磯法、亞波羅或保羅他們自己有所偏待,那將如何?我們帶領人的,只有斷定人是怎樣的還不夠,我們的心必須大,人也要大。戴德生(H. Taylor)的長處,就是對所有的同工都有興趣。作工的人必眉一花一切的力量與代價,帶不行的人成為行的人。一個好的工頭,乃是能帶人的人。在四福音裏,主耶穌也是將祂所有的分給十二位使徒,其中最少十一位得著了。

你們出去與同工們一同作工一些時候,你若覺得這個不對,那個也不對,寫信來要我換人給你,我告訴你說,沒有那麼多人可以換。有一位弟兄對我說,在山上許多同工中,都不夠資格作神的僕人。我說,「主用的,我們也用。我們的責任乃是帶領人。我們只能用神所給我們的人,我們不能用神所沒有給我們的人。」前次我說過,你們出去工作,作一區的帶領人,存心必須說,「如果有一個人在我之上,我要讓他。」小姐對我說,這話白說,因為今天還沒有人!這話是對的。神只用已經有的僕人,我們也是如此。我們不等還沒有產生出來的夠標準的人。主用猶大,乃是用到十字架的前一夜。在那時之前,沒有別人認識他是要出賣主的。

我們審判人不是為作談話資料,乃是為自己用為權柄。作工頭是不容易的事。教會乃是為造就,不為拆毀;我們對任何人都不可失去造就的心。我們對教會看見得清楚,但對於同工,這一點看得不清楚。我們相信,沒有一個人是不可造就的;若有,就是你不對。每一個人天天都保養自己的身體,我們對於基督屬靈的身體,也該是這樣。

盡可能帶領人、成全人

我們在原則上要拿準,方向要看準。如果你看見一個人,主有一次用他,有一次他事奉主,你就必須帶領他。我們有一個大試探,就是喜歡把一個人扔掉。你不能說十二門徒在你手裏,有十一個是猶大。我們在積極方面帶領別人必須強;這工作很難,需要出代價。我說一句狂話,若要扔,我有許多所認識的人都要扔掉!存心扔人的事是會傳染的。對於帶領人的事,你不可說,「我的忍耐用光了。」你必須有恒久忍耐的心。忍耐如果無窮,造就與挽回也是無窮,教會就能建立起來。好像所有作母親的心都是被刀扎過的,每次心被扎,就叫她的心被擴充、擴大了。我們成全人,該像母親待她的小孩一樣。

再比方說,在上海醫院的醫生,看見有警司或紅十字會的救護車,送來被車撞傷腿或手臂骨的人;通常若情形嚴重,都是鋸斷手或腿。但若是有傷者的家人來要求接骨,也能作到。不過醫生必須多花幾倍的時間和精神。我問你,教會是要多學為人接骨,或者人送來,就把人的腿鋸斷呢?當然是先接骨。把手腿鋸去,乃是萬不得已的事。我們必須盡可能的帶領人、幫助人、成全人。── 倪柝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