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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的恢復

 

「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有利未人遠離我,就是走迷離開我、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為民宰殺和平安祭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作其內一切當作之工。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結四十四9-16

 

以西結書第四十章至第四十八章,記載先知以西結在神面前得了異:有一天,神要在祂百姓中作恢復的工作,神要恢復祂的殿和殿中的事奉,恢復君王、國度、地土和節期,其中有一件就是事奉的恢復。這是我們剛才所的聖經。

當以色列人遠離了神,事奉上便出了很大的毛病。他們甚至事奉偶像,連神所分別出來的利未人,也在偶像面前伺候神的百姓。感謝讚美主!當全體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撒督的子孫們,仍然忠心的看守神的聖所。等到恢復事奉時利未人因為與全體以色列人一同走迷了路,雖然神赦免了他們,但是神說:因為他們曾在偶像面前伺候百姓,所以不配進入聖殿到聖所中直接事奉我;只能照管殿門,以及殿中的一些事務;只可伺候在人面前,而不能立在神面前。惟有撒督的子孫,因為忠心的緣故,到了恢復時,他們可以親近神,並且立在神面前。這是以西結在異中所看見的。

事奉主的恢復

事奉兩面的恢復

今日,我們感覺神在兒女中間作恢復的工作,其中有一部分的恢復,便是事奉,神要恢復祂所要的事奉。事奉的恢復有二方面:一面是利未人的事奉,一面是祭司的事奉;一面是殿的事奉,一面是神的事奉;一面是事奉神的百姓,一面是事奉神的自己。以西結書第四十四章是把這兩樣作出比較:我們應當事奉神,不可停留在事奉人的地位上;事奉人的條件,可以隨便一點,只要罪得赦免便行了;但事奉神,就必須忠心。

今日是恢復的時候,所以我們不單要事奉神,也要事奉殿;不單要事奉殿,也要事奉神。以前這二方面是分開的,現在我們身上則是合一的。但是要注意:事奉神是主要的,事奉人或事奉殿是附屬的,這點我們必須清楚。

不錯,我們今日在神的家中事奉,必須事奉神的兒女,也就是事奉神的殿;但不可停留在這裡,必須回到基礎上;就是說:即使我們是事奉殿,也是根據於我們是事奉神,否則在我們的事奉裡頭,便有了殘缺。我們若要在事奉上有真正的恢復,必須清楚這二方面的事奉,以及如何彼此配合。要清楚甚麼是基礎的,甚麼是加上去的。否則我們便會落到只留在事奉殿的範圍中,因而只作利未人的工作。這樣,我們越作,越活動,裡面卻越軟弱。即使是事奉殿,也是受了極大的虧損。所以,我們講到事奉,首先必須注意如何事奉主。

安提阿教會的事奉

有一天,我讀到使徒行傳第十三章第一至三節:「在安提阿的教會中,有幾位先知和教師,就是巴拿巴,和稱呼尼結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馬念,並掃羅。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保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

當時,在安提阿教會中,有五位先知和教師;他們在當地教會中,負責話語的職事。神的家有治理行政的,也有作話語供應的;這二方面配合起來,教會便會得著極大的祝福。教會若只有話語的職事,而缺少管理行政的職分;雖在話語上是豐富的,但教會還是不能被建立起來。若只有行政管理,而缺少話語的供應,教會也不能被建立。安提阿教會實在是蒙祝福的,因他們不但在行政管理上有人負責,也有五個先知和教師,負責話語的職事。

照人看來:這五個人裡面的情形,是完全不同的。巴拿巴是利未人,是從耶路撒冷來的,他的名字是安慰之子,心胸廣大,有先知的恩賜。此外還有西面、路求、馬念,馬念的出身是貴族,稱呼尼結的西面是人,最後是掃羅神把不同的人放在當地的教會中,起用話語來事奉弟兄姊妹。我們常常認為,話語的職事是事奉神,其實是事奉人,因為是對著人說的

這裡有五個人用話語來事奉殿事奉神的家及弟兄姊妹;但有個特點在當中,因第二節說:「他們事奉主。」這句話很摸著我的心。這是告訴我們,他們的職事雖然是向著人,卻是事奉主。我有個感覺:人若要用神的話語來事奉神的兒女,卻不曉得如何先事奉主,即使有恩賜,有許多的話語,但屬靈的價值及能力,都是不足夠的。話可以很多,生命的供應卻不夠滿足。但他若是在用話語供應弟兄姊妹之前,曉得如何先事奉神,我們就看見。即使他是用話語來事奉人,他還是在事奉神

許多時候,我們以為個人,要有話語的恩賜、能用功、肯操練,自然就可以作話語的職事了;但在主的眼光中,卻不是如此。所以,我在這裡的感覺,就是說:我們恐怕事奉殿容易,也多,但卻常常忽略了事奉主。

事奉的權利

即使我們是在事奉殿,基礎仍應打在事奉主的上面;否則,我們的事奉,就會落在利未人外面事奉的光景中,而沒有在聖所中的事奉。以西結書第四十四章給我們看見,撒督的子孫向著主是忠心的。當全體以色列人走迷了路,甚至連事奉的人,也跟著百姓一起走迷時他們卻守住了。因此,神就把事奉的權利賜給他們。世上沒有任何權利,比這權利更寶貝、更榮耀,個人竟然能夠事奉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要我們事奉,這是我們所得著的最大權利,也是在我們身上的最大憐憫。

若要事奉主,光是罪得赦免,是不夠的。許多時候,我們的經歷只是罪得赦免,故我們只能到事奉殿為止。單是經歷罪得赦免的人,只能事奉殿;而真正事奉主的人,則必須有忠心。當全教會都走迷了,並且所謂工作的人,也都走迷了路時,神需要班忠心的人,能守住,在面前不搖動,這樣的人,才有資格事奉主。

事奉主的幾件事

以西結給我們看見事奉主的幾件事:

1)親近主

要親近主。希伯來書第十章說: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是因羔羊的血,是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也因作了我們的大祭司,坐在神的右邊,我們代求,拯救我們到底;所以,我們能夠有充足的信心,來到面前親近。這是蒙恩信主的親近,這樣的親近,是要到面前得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以西結書這裡所指的親近,是更進一步的,這裡的親近,不是單單為著從主那裡得著好處,而是為著事奉主。因為接下去就說:他們要事奉我。他們親近主的目的,就是為著事奉。我們親近主的目的,也不可只想從主得著好處,而必須是為著來事奉。我們裡頭實在是需要看見這個。

2侍立主

要待立在主面前。以利亞是立在耶和華面前的人。立,對我們的肉體說是困難的,因為肉體喜歡活動,而不願意等候。所以,我們常常以為,只要是宗教活動,而不是社會活動,就是事奉;以為東奔西跑,為主汗流滿面,就是事奉;安靜不動,就是懶惰,浪費時間。

和受恩教士是位幫助倪弟兄很多的姊妹,她是很認識主的人,她第一次來中國,是差會差她來的,第二次,是主差她來的。到了福州,福州的宣教士不容納她,於是她便退到鄉下去。許多人為她可惜,以為像她這樣認識主的人,住在鄉下,沒有甚麼大活動,也無甚麼大作為,實在是浪費年日;卻不知道,她正是在安靜中,立在主面前。因著她的禱告,帶進了當時福州的大復興,也就是我們的主在中國復興工作的開始。人的肉體都是喜歡活動,靜不下來,並且還以為活動得越厲害,事奉就越豐富;但這不過是事奉殿。事奉主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學習親近,要與有親密的交通,能事奉。當我們親近時,態度就是立在面前。

詩篇第一二三篇說:「僕人的眼睛怎樣仰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樣仰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仰望耶和華我們的神,直到憐憫我們。」當時東方的風俗是這樣:富翁宴客時,他們是在大廳設,僕人們就立在客廳的四圍,等候吩咐,他們的眼睛是盯著主人的手;因為當時的習慣,僕人若是等主人開口吩咐,就是羞恥的事。證明這僕人未受過訓練。所以,當宴客時,主人不必發出命令,只要以手示意,僕人看見主人的手勢,就知道當作甚麼了。故此,他們的眼睛就必須一直注目主人的手;今天我們事奉主,也是如此。我們的態度應當是:晝夜不息地立在主面前,注目主的手。

如果沒有主的命令,沒有差遣而有的事奉,這事奉就定規不是事奉主,而是事奉自己,是為著滿足自己的意念。真正的事奉,必須先明白神的心意。我們如何明白主的心意呢?就是必須立在面前。立,對於肉體來說:是困難的,但卻是事奉主所必須學習的功課。

3)獻上脂油和血

將脂油和血獻給主,這是主耶和華所說的。當時,祭司是把祭的脂油和血獻給主。利未記告訴我們:脂油與血人不能吃,因為血是為著贖罪脂油是作為馨香之祭,獻給神作食物的。祭司獻祭時,必須先把祭的脂油全取出來,燒在神面前;血則是為著贖罪。

倪弟兄在《事奉神呢事奉殿呢》這本書中說:「血是為著滿足神的聖潔與公義,脂油是為著滿足神的榮耀。」真正事奉主的人,就是獻上脂油和血。以色列祭司在祭壇上獻祭,是有時獻有時不獻。但今天我們事奉主,乃是一生都要把脂油與血獻上。這是彼得前書所說:你們是君尊的祭司,靠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基本來說:血是指著主耶穌的寶血,祂為我們流血,滿足了神的公義和聖潔;我們是靠著寶血來到神面前。在事奉主的道路上,沒有一刻可以脫離寶血。許多時候,我們以為個人屬靈的身量長大了,便可以不需要寶血了;但有屬靈經歷的人都知道,越是親近主,越是認識主,越是覺得主寶貴的人,就越知道無一時刻是不需要寶血的;甚至連悔改的眼淚,也需要寶血的洗淨。所以我們一生的事奉,不能沒有主耶穌的寶血來潔淨。

我們若行在光明中,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了我們一切的罪。我們的神是「住」在光中;我們則是「行」在光中。這樣的行在光中,是一天比一天更進步的,逐日蒙更多的光照,繼續不斷的需要主的寶血來潔淨,好叫我們與神之間,沒有任何的間隔。若是有了間隔,便能事奉;良心有了控告,也能事奉;所以,我們一生之久,都要看重主的寶血

「脂油」是代表「生命」,代表「豐富的生命」。我們吃下去的東西,消耗掉了,成為我們的能力;多餘的便成為脂肪,這是代表生命的豐富。主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不是僅僅地夠用,並且是有多餘的積蓄下來。「脂油」在聖經中,是代表我們的主在地上的生活,是超越的生活,成為神的食物,滿足了神的心意,故此天開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的生活成為神的食物,滿足了神的榮耀,叫神的榮耀能顯現出來。甚麼是「榮耀」?神的顯現便是榮耀,神的心滿意了、滿足了,所以顯現了。所以,脂油是為著滿足神的榮耀;我們來到神面前,是不斷地獻上我們的主。

從表面上看來,一個事奉的人,是獻上自己,羅馬書第十二章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把我們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便是事奉這裡的身體,不是指著未蒙救贖的身體,神不會悅納未蒙救贖的身體,那是該隱的祭,神並不需要這個。

根據羅馬書第一至十一章,我們的身體是已經蒙了救贖,我們應當把這個已蒙救贖的身體獻上。換句話說:外面看來,好像是獻上我們的最好,但不是我們的脂油,這是主而不是我們。外面好像是獻上我們的身體給主使用,實際上,就是主豐富的生命從我們裡頭流露出來。這能滿足我們神的心,這是事奉。事奉不是把我們的最好獻給神,我們自己的最好,都是該隱的祭,神並不悅納,我們把神作在我們裡頭的基督獻上給;這樣的事奉,能滿足神的榮耀。

4)進入神的聖所

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可以來到外院獻祭,所以在外院的人很多;你在外院所作的一切,人人都看見了,並且可能都稱讚你,你便得了你的獎賞。但百姓不能進入聖所,只有祭司能進去。在聖所裡,一切的熱鬧都沒有了,人的榮耀也沒有了,沒有人看見你,也沒有人欣賞你,你只能在暗中服事。這就是馬太福音第六章所說的「暗中的父」,禱告給你暗中的父聽,施捨、禁食給你暗中的父看。事奉主是應當有暗中的生活。

今日基督教中的難處是:事奉是很吸引人的,你事奉殿,人人都看得見,這樣的事奉,是得人的稱讚、得人的榮耀,而不是尋求神的榮耀。真正事奉主的人,輕看熱鬧,不求從人來的榮耀;事奉主沒有人知道,只在神面前,暗中事奉我們的主。暗中的事奉,是事奉主的人所必須的。許多時候,連那些所謂全時間事奉的人(我極不願意用全時間事奉這名詞,因為每基督徒,都應當是全時間事奉的人),事奉到一個地步,連暗中的生活都沒有了;這是因為缺少進到聖所裡面的緣故。每事奉主的人,都應當進到聖所裡頭,因為這是我們事奉能力的源頭。

5)就近主的桌子前

就近主的桌子前事奉。事奉主,就是就近主的桌子前事奉。這桌子可能是指陳設餅的桌子,因為祭司的工作,就是把陳設放在桌子上。「陳設餅」原文的意思是「同在的餅」,它代表我們的主,主是一直陳設在神面前,滿足神的心;這餅放在那裡,一個禮拜之後,就撤下來,作為祭司的食物。所以,它一面是神的食物,一面又是祭司的食物,我們的主也是這樣。我們一面在神面前陳列我們的主,在我們的生活中、生命中陳列主,叫神得著食物、得著飽足。當我們這樣陳列基督時,我們裡頭也就得了飽足

另外一個說法:根據以西結書,這桌子是指著祭壇說的。我們如同以撒一樣,把自己獻在祭壇上,天天過祭壇的生活。這就是事奉,是理所當然的事奉,不在乎你有多少外面的動作。事奉的基礎是在祭壇上不動,這是真正的事奉。

6)守住主的見證

守我所吩咐的。這是指著見證說的,守住耶穌基督的見證,就是事奉主。當主的見證在地上受到許多衝擊時,許多人放棄了主的見證,但有一班人仍舊守住主的見證,承認主耶穌是主。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祂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是萬有的主,是一切的一切。這樣的見證,便是事奉主。

這裡有一樣是很基本的,就是每當我們提到事奉時,我們所注意的,總是殿的事奉,而忽略了殿的事奉只是輔助的東西,也可以說是流露出來的東西,那真正的事奉,乃是事奉主自己。因著我們忽略了事奉主自己,因此在事奉殿的時候,往往發覺是用力多而收效少。這是因為裡面缺少屬靈的分量和價值。我們今天一同在這裡事奉的人,應特別注意這一點。並且求神憐憫我們,叫我們不單是被赦免的人,也是忠心的人。

當教會荒涼時,神呼召忠心的人來事奉。這樣的事奉,可能會被人誤會或輕視。因為今日世人所注重的,多是外面的活動熱鬧,教會中也注重大、熱鬧、成功、有成果。草木禾皆的工作是人的,但主所要的是金銀寶石的工作。我們既然都在這裡學習事奉,還得回到當初去,回到基本上,要在事奉主的事上,多多地注意。

事奉殿的恢復

這不是說:我們今日光是事奉主夠了,就不必事奉殿了。舊約的時候,這二部份工作,是分開二種人來作;但到了新約,這二部份的工作,只由一人來作;我們每一個人都得有這二部份,就是說:我們不單要事奉主,也必須事奉殿。那麼事奉殿作些甚麼工作呢?

看守殿門

他們要看守殿宇。利未記是祭司的手冊,民數記是利未人的手冊;你要看祭司的事奉,就讀利未記,要看利未人的事奉,就讀民數記。民數記告訴我們利未人在作甚麼,接下去列王記上下及歷代志上下,都是講到利未人所作的工作,其中一項就是看守殿門。看守殿門是很重要的。以色列人因為在這件事上軟弱了,所以讓許多不屬於神的東西進來了,把整個聖殿的見證都毀掉了。所以利未人第一件的工作,就是看守殿門。今日是指著每位弟兄姊妹說的,因為每一位信主的人,都是事奉主的人。

摩西要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他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可見我們每一個得拯救的人,都是事奉主的人。我們都要學習事奉主,也要學習事奉殿,這是我們人人都要學習的功課。並不是只有少數人事奉,而是每一個得救的人都要事奉,一面進到主面前事奉主,一面到人面前去事奉神的家。看守殿門是每位弟兄姊妹的責任;換句話說:人人都必須負起這個責任,不讓世界的東西進來,不讓神以外的東西進來。

第九節:「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換句話說:就是不讓肉體進來。今日教會中肉體太多,因為沒有看門的。看門的首先要不讓自己的肉體進來,如果人人都看不住自己的肉體,教會的門戶就要大開,所有的肉體都會進來。世界、肉體、人,這些神之外的東西都進入教會中,教會就當然要混亂了。教會乃是基督的延長,教會中只有基督;沒有外邦人、希利尼人、化外人,西古提人;沒有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也沒有自主的和為奴的;只有基督是一切的一切,這纔是教會。教會中沒有人、沒有肉體、沒有中國人、美國人,只有基督。

但是因為沒有看好門,肉體、世界都進來,把教會的見證破壞了。看門是每位事奉的人的責任。我們首先要對付自己,嚴格看守,不要把自己的意見、聰明、辦法、經驗及世界上的東西都帶進教會中。我們自己在神面前學好了這功課,眼睛就明亮了,就會幫助別的弟兄姊妹,不讓主之外的東西進入神的家,這是第一步。

宰殺牛羊

利未人所作的第二步工作,便是幫助獻祭的人,宰殺牛羊祭牲,這樣的工作是很吃力的。但即使是殺牛宰羊,卻不是在屠宰場中,而是在神的院子中;好像是世俗的工作,但也是幫助弟兄姊妹奉獻,把弟兄姊妹帶到神面前;表面上是洗腳,實際上是使他們與基督有分。這些事奉殿的工作,都帶著屬靈的價值在內,我們是不可輕看的。擺椅子、分詩歌、招待、探望、幫助顧念窮人等,這些工作就好像是利未人幫助以色列人殺牛宰羊,好像是俗務,但若因著主的生命流露出來之故,就能把人帶到主面前。

辦理殿內一切事務

要辦理殿內的一切事務。當時的利未人幫助祭司,要預備水、柴、清潔等雜務。神家中這樣的事情很多,各種能夠幫助神的兒女,把他們帶到神面前的事務,包括話語的職事在內,都因著有主的生命流露的緣故,就藉著這樣的工作,把基督分給他們。這二方面實在是分不開的,一分開就出毛病。

我們既然一同在神的家中事奉,最基本的事奉,就是事奉主;但也不能說事奉主而整天在密室中,不出來見弟兄姊妹,教會的事也不管了,也不探望了,這樣就是另一個極端。若真有密室的生活,並且是真正事奉主的人,那同時也是事奉弟兄姊妹的。我們的主是事奉祂的門徒,主說:「我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我們的路若是對的話,這二者(事奉神和事奉殿)就不是衝突,而是並行的。

附:問題解答

問:在聖經中,有真理部分及榜樣部分,真理部分我們要持守,榜樣部分我們要實行。到底那些是真理?那些是榜樣?比方受浸、擘餅,對基要派來說:是很基本的真理,但貴格會的弟兄姊妹並不看重這些,而他們的屬靈生命,也是很長進的。

        倪弟兄在關於《教會的立場》這本書中提到,聖經中有的,我們要從正面去持守。但因著我們的有限,不是人人都作得到,如果有其他的信徒有看見,他們要照著聖經作,我們都得接納。如果這樣,在教會的治理上,便有很多問題,比方有人要靈恩,有人要按手,有人說親嘴要聖潔……。

答:我們今天是說:聖經中有的是真理,也可以說是命令;有的我們找不到明顯的話語,但有榜樣。實在說來,聖經中的真理與榜樣是相連的。

        換句話說:如果聖經中的榜樣與真理沒有關係,這樣的榜樣我們不必遵守;但榜樣若是與真理發生關係,這樣的榜樣我們應當效法。所以,這二者並不衝突。比方說:神向摩西顯現時說:「這是聖地,你要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印度有位巴新弟兄,是神大用的僕人,他晚年時,每次站起來講道都要脫鞋,因為他覺得這是聖地。那麼我們是否要效法他脫鞋呢?這是不需要的,因為我們不是重在這裡。比方說:地方教會的榜樣,是一個地方,只有一個教會。

        但在聖經中,你找不到「地方教會」的教訓,只有地方教會的榜樣,這榜樣是從身體合一的教訓出來的。我們今日把地方教會當作教訓來講,是大錯特錯;也是因為把地方教會當作教訓,結果反而分裂了神的兒女。聖經中地方教會的榜樣是: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在安提阿的教會、在以弗所、加拉太的教會。這榜樣是從真理來的,因為地方教會的教訓,是從身體合一的真理來的。因為我們是合一的,我們要在這個地方見證我們的合一。用甚麼方法來見證呢?就是用地方教會來見證,這是榜樣與真理的關係。

        如果我們在聖經中,看見當時猶太人所作的事,就以為我們也要照作,那就是進猶太教,猶太化了。在美國就有一班這樣的弟兄姊妹開始猶太化,比方他們也受割禮……等等,搞得一塌胡塗。聖經中有許多東西是有猶太背景的,但神無意要我們猶太化。但與真理發生關係的東西,則是我們應當看重的。

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保羅講到復活時,他說:「你們為死人受洗,如果不相信死人復活,為何為死人受洗呢?」有的人就說:哥林多人替死人受洗,我們也要替死人受洗,因為有榜樣在。但這不是聖經的教訓,因為保羅是批判他們,而不是教訓他們,我們不能把諸如此類的東西搞在一起,這必須要分清楚。

        關於第二個問題,我喜歡用這樣的比喻:一個輪子中間有個軸心,旁邊有許多車輻,外面是圓圈,這很能代表今天的情形。那中心是基督,每根車輻都代表各種真理,外面的圓圈是代表教會。基督是中心,所有代表車輻的真理都是平衡的,開始於基督,停止在教會。教會所接受的真理,都是從基督來的。基督是中心,任何人或任何真理都不是中心。

        如果有一根車輻,略為長一點或是短一點,輪子便會出問題,所有的輻都是不長也不短,相對而且平衡;這樣,輪子便能往前滾動,這是神的工作。我們今日的難處,是常將注意力放在某個真理上(關於異端,不必提了),而不是放在基督身上;若在基督身上,真理便不會有問題。今日為真理打架,都是因為人將某個真理當作中心,而非以基督為中心。

        以弗所書告訴我們說:要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直等到達到真道與認識神兒子上的合一。可見合一是有二端的,開端是聖靈的合一,結束是真道的合一。也就是猶大書所說: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這真道包括了所有的真理。

        同時,認識神的兒子,原文是:Of the knowledge of the son of God,這是真理的問題;你完全經歷了基督,就要達到這樣的合一。今日我們尚未達到,我們只有在聖靈裡頭的合一;我們要守住這個合一,即使在真理的認識上及經歷上有相差,我們仍要守住這個合一。我們要學習交通,你把你有的交通給我,我把我有的交通給你。沒有一個人堅持、關閉,都肯尋求主,這樣自然就慢慢達到認識真道及認識神兒子的合一了。

        如果今日有人以為這段真理是神給他看見的,那麼他就堅持教會全體都要跟著他,這樣就已經不是以基督為中心了,這是錯的。教會應在神面前打開,如果有甚麼真理是我們今日還未有,還末看見的,我們應當打開,應當接受;因為我們還未完全。雖然大家所看見的不同,我必須照著神所給我的向主忠心,你也必須照著主所給你的向主忠心,這是我們每個人應有的光景。盼望我們不要因為有不同,而斷絕了交通,否則永遠不能達到真道與認識神兒子上的合一。大家都向主忠心,維持交通,有一日神要把我們帶到那個合一的裡頭去。

        所以,今日我們不可說我們已經完全了,所有屬靈的真理都在這裡了,其他的東西我們便一概拒絕,這不是我們的態度。我們的態度應當是:如果是出於主的,我們都願意接受;但這工作應當是由聖靈來作。若聖靈沒有作,而是人用人工強迫來作,非但無益,而且有害。有的人看見了一點東西,他不等聖靈來把這東西實行出來,便立刻想出方法來推行它;結果所出來的,便不是神所要的東西了,這也是今日基督教中的難處。

 

問:有幾個關於事奉殿的問題:

        (一)    地方教會的原則。通常我們接受的教導是:教會應當以地方為單位,但甚麼是地方單位?香港是不是?尖沙咀是不是?尖東、尖西是不是?香港有好幾個組織,自稱是「香港教會」,或是「香港神的教會」。今天的亮光與一九五○年關於地方教會的亮光是否一樣?

        (二)    教會在政府註冊的名稱和章程的問題。

        (三)    教會與其他基督教團體(比方葛培理佈道會、福音傳播中心、突破等等機構)的合作。

答:        首先我對地方教會要加以解釋。剛才我說過,地方教會是聖經中的榜樣。它的教訓是根據基督身體的合一,因著有這教訓,便帶進地方教會的見證。何謂「地方教會」?地方教會既是以地方為範圍,那就是耶路撒冷是一個地方,以弗所也是。地方教會是包括當地所有神的兒女,這在第一世紀是沒有難處;即使是哥林多教會開始有了難處,也沒有到分裂的地步,裡頭已經有了派別,但仍沒有分開。

        但是到了今日,已成了很大的難處了,比方說香港,香港教會是包括所有在香港神的兒女,這纔是香港教會,因此沒有一個團體可以專用(地方教會)這名稱。這名稱是所有在香港的基督徒都可以用的,我們都是香港教會的弟兄姊妹;所有在香港的弟兄姊妹,都可以用地方教會的名稱,但是沒有一個團體可以專用。你一專用這名稱,就把地方教會的性質改變了。

        換句話說:我是地方教會,你們便都不是。這樣,許多弟兄姊妹都給你隔掉了。今日的難處,是人沒有看見地方教會是神為著見證祂身體的合一,而由聖靈這樣實行出來。我們因為不明白,大家就持著這個作為專用,結果反而把神的兒女分裂了。我們要記得:香港的教會,是包括所有在香港神的兒女。神的兒女有的在天主教中、有的在所謂公會中、有的在那些獨立的團體中,有的在自稱是地方教會中,所有在香港神的兒女都是在香港教會中,這個是我們所必須認清楚的。

        (一)以地方為單位:在聖經中是以城鄉為單位的。主耶穌在地上時,曾走遍各城各鄉去傳道;因為當時城鄉是人民聚居的單位。到了今天情形就不同了,我們拿香港作比方,香港有香港島、九龍、新界等,以及許多離島,那麼香港教會是一個呢?還是分香港、九龍、新界等好多個?這問題,當時倪弟兄在英國也講過。他說:在大倫敦,弟兄會的行政是一個。

        但在這樣的一個大倫敦,包括好多社區(Communities),甚至其中的一個郵政區域 (Postal lone)都可以成為一個單位,因為這是個Community。所以,你要記得,聖經所重的是Community,不是重在Locality。我們忘記了Locality也是Community。倪弟兄說:一個也可以,幾個也可以,要緊的是,不可因為爭論的緣故,我與你意見不合,就搬到遠一點的地方(District),另外開設一個會,這樣就沒有見證了;因為這是個合一的見證。外面可能很合法化,但裡頭的東西不對,問題就在這裡。

        在香港開頭就有一班弟兄姊妹在一起,後來人多了,大家經過同心合意的禱告,覺得有人路遠,盼望在當地有個見證,為著傳福音等的方便;這是增多(Multiplication of Cells),而不是分開(Division)。但如果因為意見不合而分開,就是分裂了。所以,這是活的,真理一定要在聖靈中運行,真理不能用人工來實行。今天的難處是,人一聽見地方教會,就用人工來實行;結果組織雖然是合法化,卻是死掉了。屬靈的真理要在聖靈裡運行,要等候在主面前,讓聖靈來帶領,這樣出來的東西纔是真的。

        今天在香港,也有幾個地方,都自認是站在地方教會的立場上,究竟那個是呢?那個不是呢?有甚麼辦法嗎?這是個大問題,我個人感覺都不是。因為,如果你說:你是站在地方教會的立場上,你得接納神所有的兒女。你若不接納神所有的兒女,就不是站在地方教會的立場上,並且失去了那個立場。我常對弟兄姊妹說:我們今日只能作合一的見證,但沒有辦法恢復「地方教會」這名稱。神原諒我這樣說:照著歷史和人來看,教會永遠無法恢復到外面的名稱,以及外面的東西。神今日所要的恢復,是裡面屬靈的實際;實際是能恢復的,外面的東西就恢復不了。

        我個人覺得,聖經中有足夠的證據,歷史也有足夠的證據。所以,我覺得我們不必太注意外面的東西,要注意屬靈的實際。究竟我們今日聚集在這裡,是不是以身體的合一為我們的立場?稱不稱呼「在香港的教會」無所謂,不但無所謂,不稱呼也許更好更對。你稱呼了反而不對,要緊的是多注重屬靈的實際,我們若都注重屬靈的實際,神就看為這是祂的恢復。

        (二)關於登記問題:教會是屬靈的,不是屬地的;是有機體,而不是組織 (Organization)。教會在地上不登記,教會登記在天上。在地上所登記的是個組織,只有組織纔能登記,政府也要求你是個組織。但你沒有組織,如何登記呢?你一定要有個公司(Incorporation),有組織條例(Byelau),要有名稱,否則如何登記呢?教會是沒有特別名稱的,因為她是眾聖徒的教會、是神的教會、是基督的教會。這是公用的,我們不能用這名稱來登記,政府也不會接受,教會沒有辦法在地上登記,也不受地上政府的管理,因為教會是受聖靈管理的,基督就是元首。

        但我們今日仍在地上,仍必須服從地上的法律。而地上的法律規定,有產業就必須登記,否則不能有產業。因此,我們的感覺是這樣:比方在 Richmond,我們因為有聚會所,便要向政府登記。我們為應付政府的要求,應當順服政府的命令,所以我們有個組織叫Richmond Christian Fellowship,我們就用這個名稱向政府登記。並且一年還要開一次會,是政府規定的年會,會中我們選舉董事等。這樣的年會通常是在禱告聚會之後,花十多分鐘就完成了。我們對弟兄姊妹是這樣說:這不是教會開會,而是組織開會,目的是為著應付政府的需要。這樣的會是在政府面前開的,為著是支持教會的,如果出事情,就由組織去負責,與教會無關。然而我們聚會的門口一個字也沒有,只有門牌四四二四;如果有人問說你們在那裡?回答是四四二四,甚麼名字也沒有,因為教會不是這麼回事。

        同時也因著曾在香港、菲律賓等地發生過的事情,我們便受了一個警告說:雖然組織是支持(Sponsor)教會的,但在政府面前,這個組織是有力量的,因為產業是由他們來管理的。所以,如果我們這些受託管理財產的人(Trustees),和教會的負責人起了衝突,他們可以把會所收去。這是在香港及菲律賓都出過事情的。所以,我們學了一個功課,我們對弟兄姊妹說:我們選舉時,這些受託人大部分是負責弟兄,這樣就沒有問題了。開會選舉時,有人提議再選上一任的,大家舉手通過,會就開完了。這樣,在真理上沒有衝突,在教會實際行政上,及產業的管理上,也沒有衝突,這是個變通的辦法。

        (三)教會與其他基督教團體的合作問題:教會是屬天的東西,與地上任何團體都不合作。因為一合作就變作地上的團體了,也變成組織了。簡單的說:我們與甚麼團體都不合作,但我們與所有的弟兄姊妹合作。這其中是有很大分別的。

        一九五七年葛培理在紐約的麥迪遜廣場(Medison Square)有六個月的佈道大會,他召集了全紐約的各團體來談這件事,我也被邀請。他們的作法,是各團體都來成立一個委員會,所有在佈道會中簽名信主的人,都由委員會派送到各團體中去。我們覺得這工作是神所祝福的,因為他們先有人來和紐約的牧師、傳道人談話。那天,有位弟兄談話時,這樣說:「今天所以有我們,是因為教會沒有盡她的本分;如果教會盡了本分,就不需要我們。」這話說得很對,我們覺得教會在福音上失去了他應盡的本分;所以,神興起了葛培理這樣的團體來傳福音,這是出乎神的。

        但這團體我們不加入,我們不以教會的名字加入,但鼓勵弟兄姊妹都去幫助;那時,我們約有一半的弟兄姊妹都在那裡作看守的事,我也在其中。因為我們覺得這是神的工作,我們可以作,但不加入他們的團體。當然,我們一個人都沒有分到;因為我們不是團體,我們也與任何團體都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我們看見這是神所用的,便應當竭力扶持;不是說與它合作,而是扶持它,不加入它的團體。

 

問:        關於葛培理這個人,比方他本人出了問題,而他的職事,他的福音工作還有,我們應當有甚麼態度?

答:        感謝主!照我所知,他本人還沒有出事情。但他的作法是有點問題,因為他要大,要切合所有的人,所以新派、不信派他統統找在一起。這個作法,今天有一些愛主的弟兄姊妹通不過,但這是他的作法,就著他個人來講,我感謝主!他是位敬畏主的人,他的生活一切都是很敬畏主的,所以沒有難處。今日若是到了一個地步,這個人本身發生了難處,這便是我們需要考慮的。── 江守道

一九九一年二月十一日在香港事奉聚會所釋放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