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貧窮,順服權柄
讀經:馬太福音六章二十一至二十四節
「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自願貧窮
脫離瑪門才能事奉神
馬太福音六章給我們看見,我們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我們的眼睛需要專一。講完這件事以後,下面一節主就提到事奉主的事。在事奉主的事上,人需要專一,一個人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上文說到眼睛要專一,下文說事奉要專一。瑪門乃是一件厲害的事。一個人若要事奉主,就必須從瑪門脫出來。沒有從瑪門脫出來的人不能事奉神。
專一的眼光,就是一個脫離瑪門的眼光,只有這種專一的眼光,才能叫人看見真理。真理乃是絕對的,與人是不發生任何關係的。人不認識神,乃是因為他的眼光污穢、不純一。人若要認識神,就必須要有一個脫離污穢的眼光。一個不純一的人,不能看見真理。在污穢人的眼中,凡事都是污穢的;這樣的人,不能看見神。
因救恩而自願貧窮
基督徒對瑪門需要看作是害人之物,需要趕快把它扔掉,如同把紅煤球從手中扔去一樣。基督徒的貧窮乃是自願的貧窮。有人貧窮是因環境,有人貧窮是因祖傳,或者是因遇見特別的遭遇。但是有人貧窮,乃是因遇見了救恩,而自願貧窮。這兩種貧窮大不相同,這就如同有人是被徵召當兵的,有人是志願當兵的一樣。
為甚麼需要自願貧窮?因為聖經裏面說財主得救是困難的。財主要進天國,比駱駝穿過緘的眼還要困難(太十九23-24)。沒有一個財主能夠進天國。
瑪門就是偶像;貪財的與拜偶像的一樣(弗五5;西三5)。假如你在一處上班,人以偶像或者金牛犢給你當薪水,你要不要?當然不要。但是今天許多人看不見,瑪門與偶像是一樣的。不管是硬幣或軟幣,只要是瑪門就是屬於該撒的。
在使徒時代,門徒們都是放棄一切來跟隨主的。在歷史上,Franciscan的修士們數目有幾千幾萬,都是自願貧窮的。在這事上,我們的思想常常過分小心,懼怕作得太過。其實你一生作過太多過分的事。你如果不誤會我的話,今天你不妨多作一次,在奉獻上作一個過分的人。摩爾維亞(Moravians)運動的發起人新生鐸夫(Zinzendorf)是個有學問的人,他乃是在錢財上擺上一切的。他們所差出去的傳教士,在過去幾百年中,數字是最多的。弟兄會的人不喜歡作宣傳,但他們當中許多人也是自願貧窮的。
舊約裏,拉結離開拉班時,帶偶像離開,因此就被定罪(創卅一32)。今天基督徒對付瑪門要好像對付偶像一樣。基督徒在家裏不能擺偶像,基督徒在家裏也不能積蓄錢財。神的兒女積蓄錢財就如同碰偶像一樣。今天教會的需要太大,至少有三方面的需要。第一,工作的需要;第二,貧窮弟兄的需要;第三,常有窮人的需要。主的話說,常有窮人在我們當中(太廿六11)。我們需要顧到這三方面的需要。
瑪門比偶像還要厲害。教會強的時候,就能站在自願貧窮的地位上。這樣,假弟兄就不敢進到教會裏,因為一進教會,就是賠上自己。凡是憑口才、憑頭腦、憑智慧來的人,都不能留在教會裏面,這樣就叫教會能夠乾淨。錢財出去才能拯救自己。你要你自己乾淨,錢財就得從你身上出去。
在聖經裏,主曾兩次與錢發生關係。第一次是在納丁稅的事上(太十七24-27),我們看見主的口袋裏是不存錢的。第二次是在主把錢託給猶大的事上(約十二6,十三29),這裏我們看見主的口袋裏也沒有錢。只有猶大才是最合適摸錢的。
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沒有缺
保羅所給的原則乃是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沒有缺(林後八15)。這乃是在工作上配搭的原則。如果多收的有餘,少收的有缺,這個就說明沒有配搭。
今天我們對於奉獻這事,不是十分之一,或二十分之一的問題,乃是每個人都當盡自己所能的節省,除了自己需用的以外,餘數全部奉獻。事奉主比此更少的,都搆不上水準的。不達這個水準的,教會與主都不要。每一個事奉主的人,都需要撇下一切來跟隨主。除了個人日常需用的以外,其餘的都拿出來。積蓄的人就是事奉瑪門的人。
請看事奉偶像的人,要有多少的手續,他們需要跪下、燒香等等。事奉瑪門的也那麼複雜。馬太福音說,財寶在那裏,心就在那裏(六21),下文接就說積存財寶的事。我們要心能夠得救,就必須脫離積存財寶的事。沒有脫離財寶的人,他的心還沒有得救。
今天有人受世界捆綁,但是受錢財捆綁的,比受世界捆綁的更厲害。為甚麼要賙濟窮人?賙濟窮人不是為窮人,乃是為叫你脫離瑪門的勢力。這樣作,就叫錢在你的手中早日解決。有人以為花費錢財給窮人是為窮人;固然,窮人因你的施捨能夠得救是好的,就是他不得救,對你也有益處。一個重錢財的人,到永遠裏去的時候只有自己一人,並沒有人謝謝他;但是為人花費錢財的人,就能有人在天上歡迎他。費力的人必須同時也費財。窮是一件事,但是有一種的窮,保羅說是能夠叫許多人富足的(林後六10)。今天我們手上有餘多少,就是有罪多少;有餘多少,就是有偶像多少。
關於順服身體的權柄
問:如何才能看見身體的權柄?
先找出代表權柄
答:有些人的順服似乎是有揀選的。我們要實行順服,第一要問甚麼人在我上面。在世界上作事,第一要問,誰是頂頭上司。這個問不清楚,事就作不好。還要受責罰。在公司、在機關,原則都是一樣。許多人一坐下,就想自己是主人,這樣的人需要厲害學習順服的功課。順服乃是人在神面前必須要學的一個功課。我們需要受管教到一個地步,使我們有順服的性情。所有的弟兄姊妹和同工,每到一個地方,就需要先看看誰是我的權柄。
舉例來說,弟兄姊妹住在接待所,就需要順服那裏的權柄。來到聚會,招待領你坐那裏,你就要坐那裏。你每住一個家,那一個家就有它的權柄。基督徒需要學習找出權柄,順服權柄。一切冒失作頭的人,根本不知道甚麼叫作身體上元首的地位。
順服權柄,沒有揀選
我從來沒有看見一個人認識元首,而不順服基督代表的權柄。一個認識主的人,絕對不會在順服的事上有挑選的。就如我們的兒女,不能挑選要在那一件事上順服父親。一個弟兄或姊妹,若是沒有想過學習順服神一切安排的代表權柄,他乃是落在最大的欺騙裏。聖經說,所有的權柄都是神所立的(羅十三1)。
聖經裏,恐怕只有少數地方講到直接順服神,大都是說到順服人。我們到任何地方,所要作的乃是順服,而不是用舌頭隨意批評。人如果給你特別的權柄,那是他給你的;你所要學的乃是順服。許多人是沒有學過功課的,他們到處拆毀權柄,沒有勒住舌頭;這種人乃是不順服的人。求主憐憫,叫我們不要作野的基督徒。人不只不應該揀選的順服,更需要積極的去找順服的對象。
我在倫敦時,起居都是由主人定規的。早上六時起床,十二點吃中飯,三時喝下午茶。一位由日本來的瑞典弟兄,他天天搖頭,長吁短歎。我問他,你為何不快樂?他比我大十五歲,一年賺好幾萬英磅,在他底下有幾千個工人。他對我說,他覺得很為難,他已經有二十幾年沒有作學生了,現在住在招待所,而管招待所的人乃是沒有甚麼學問的,他要受那樣的人管理,覺得很不痛快。我在倫敦住了十八個月,如果我不學習順服,在那裏批評、抵擋,裏面如何能夠舒服?順服乃是主生命的性情,順服神的權柄乃是我們的保護。
在教會裏學習順服權柄
基督徒需要學習配搭,而配搭乃是由順服來的。不順服的人,獨立的人,就是沒有配搭的人。基督徒需要學習彼此順服,沒有背叛的行為、批評的話語或毀謗的事情。不但是在教會裏,在身體裏,就是自己一個人的時候,也需要有權柄的感覺。今天要學習順服,需要在教會裏先學起。在教會以外學習順服權柄比較難。在教會裏學習順服是自然的,這個乃是神的保護,叫我們不顯露我們的自己。我們這樣學習就除去所有敵基督的靈。
關於順服政府
關於順服當地政府的問題,我們知道基督徒在一個地方,不能推翻當地的政府。如果某地有某種的政治是與我們的信仰不合的,我們只能逃走。就如主耶穌所說的,我們要由一個城逃到另一個城(太十23)。「逃」在聖經裏不是羞恥。有不好的政權,我們可以逃。但在此同時,所有的基督徒都需要為不好的政權禱告。
問:如果有些政府的命令,連政府自己都不守,基督徒要不要守?
答:仍然要守。但是在有些情形之下,某些命令是基督徒無法遵守的。潘湯(D. M.
Panton)弟兄說過,如果有一個律法本身是不法的,這一個律法我們就不考慮實行與否。例如法老命令希伯來人殺所有的男子,摩西的母親不順從法老的命令(出二1-2),希伯來書十一章就稱讚她的信心。這原因乃是法老的命令本身就是不法。在新約使徒行傳裏,彼得和約翰不服祭司長的命令,也是同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