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名與權柄的關係
讀經:路加福音十章一節、十七至十九節
「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在祂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地方去。……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
【權柄勝過能力】今天我們要說到耶穌的名和權柄的關係。耶穌的名所包括的是何等的大,我們的認識是何等的少。路加福音二十四章四十七節說,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敬罪的道,這意思是,赦免乃是藉耶穌這名,門徒們叫人得生命、趕鬼、要人起來走路、給人施浸,信徒蒙稱義、禱告,神賜下聖靈等,都是藉這名。但是我們要看見,這些重點,乃是聖經用耶穌這名代替權柄。路加福音十章說到七十個門徒出去傳道,在十七節他們回來報告主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在十九節主回答他們說,「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十七節的名字,就是十九節的權柄。主的名字就是祂的權柄;蛇就是撒但,蠍子就是撒但的能力。
權柄和能力不同,這是一件很大的事。二十年前我看見權柄與能力的分別,我曾在上海提過,新約裏的能力(dynamite)就是炸力,這不是普通的能力,乃是相當大的能力。但權柄能管住能力,權柄能夠勝過最強的能力、最厲害的能力。權柄此能力更有力。即使是炸力,權柄也能勝過它。主說,祂給我們權柄,能夠勝過撒但的能力。
在全世界中,都是權柄勝過能力。例如有一個老人七十歲,走路都走不動了,咳嗽駝背,柱枴杖。他的兒子三十多歲,身體很強壯。但父親講話,兒子就聽父親的話。以能力來說,兒子勝過父親,但兒子卻聽父親的話。兒子所以聽父親的話,是因父親的權柄,不是因他的能力。再如學校裏的先生一人教一班學生。一班少者有幾十個學生,多者上百個學生;這麼多學生,都聽一個先生的話。按能力來說,幾十個學生聯合起來,能力比一個先生大得多;但學生聽先生的話。先生要學生作作業,學生就作;先生要考試,學生就得預備應考。學生所以聽先生的話,也不在於能力,而在於權柄。如果講能力,就是先生身體再大,也要幾十個坐在臺上,才能抵擋上百個學生。但在此不是講能力,乃是講權柄。先生有權柄,能夠管住學生。這乃是權柄勝過能力。
整個宇宙中,神所注重的乃是權柄;撒但所用以轄制人的乃是能力,牠用能力叫人害怕,但牠沒有權怲。我再引一個比方,是二十年前我在上海的一次聚會中說過的一個比方。上海有一個很熱鬧的路口,車子很多,多的時候有一百輛車來來往往,都在那路口交會;但只有一位警察在那裏指揮。他一人管理一百輛車。以能力來說,一輛汽車如果有一百匹馬力,不要說一百輛,就是一輛也能把警察軋成肉餅。但是在那裏,你看見警察一舉手指揮,所有的汽車都得停下來。他的指揮棒長也不長,短也不短,打人不行,打狗不行,趕麵也不行,但卻能指揮一百輛車。這就是權柄勝過能力。
門徒一用權柄,撒但就如閃電一樣從天上墜到地上來。所以牠在這世界上固然有能力,卻沒有權柄。牠不過藉跟從牠的一切使者,使用牠的能力而已。但神設立我們是作權柄,來制伏撒但。管你撒但能力有多大,權柄是在我手中。權柄在這裏,甚麼都得服。這個宇宙是藉權柄來管理的,神根本是設立權柄作管理的原則。所以人一遇見權柄,就萎了。強盜手裏有槍,但一看見警察,心裏已經寒了三分。不是警察逃跑,乃是強盜逃跑。這乃是權柄的問題。一個軍長一聲令下,叫士兵跑步,他們就跑步;叫他們站住,他們就站住。為甚麼軍長能指揮許多士兵呢?為甚麼士兵手中有這麼多武器,還聽一個人的話呢?這就是權柄管理能力。一個人如果認識權柄,他就不能不服。人不能用能力來抵擋權柄,權柄定規征服能力。在屬靈界裏,我們既是代表權柄,雖然撒但有能力,但得勝總歸是我們的,因為權柄征服能力。
【耶穌的名代表權柄】我們還必須認識,我們所有的權柄,與耶穌的名是合一的,權柄是在耶穌這名裏頭。七十個門徒奉主的名,就能趕鬼,鬼必須聽他們的話。門徒們也許有許多是鄉下人,沒有多少學問,但他們用這名趕鬼,卻靈的很。主解釋說,這是因為祂把權柄賜給門徒了。我們只要提耶穌的名,鬼魔就怕了。所以我們看見,權柄是在這名裏頭。腓立比書二章十節為甚麼說,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就無不屈膝?因為神給祂至高的權柄,而耶穌這至高的名,就代表祂至高的權柄。耶穌藉無窮的順服、徹底的順服、完全的順服、不講理的順服、無法計算的順服,而爬升上來。從人來看,祂是極其卑微,但從神來看,凡「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十八14)。主耶穌是一直順服,並且順服到極點,是死在十字架上。祂死在十字架上時,乃是順服的代表。藉這樣的順服,主就得一切的權柄。
主在上十字架前,在客西馬尼園禱告說,「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廿六39)。杯是指釘十字架。主來地上不是見杯就喝;乃是當祂認清楚杯就是神的旨意時,祂就喝了。主不是說,若是可能,叫神的旨意離開我;祂乃是說,若是可能,叫這杯離開我。祂並不是害怕杯,乃是問:杯是不是神的旨意?主來不是為釘十字架,乃是為遵行神的旨意。釘十字架若是神的旨意,就是最好;若不是神的旨意,主就不需要釘十字架。所以十字架不僅是受苦的代表,更是順服神旨意的代表。受苦本身不是最好,當受苦是神的旨意時,才是最好。所以主的釘十字架,乃是順服的最高表示。當祂在十字架上彰顯順服之後,神就升祂為至高,使祂坐在寶座上。主在地上是順服的代表,祂在寶座上乃是權柄的代表。所以主復活後能夠對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廿八18~19)。祂現在乃是在寶座上。祂在十字架上是最卑微的代表,祂在寶座上乃是最高超的代表。祂在寶座上,得一切的權柄,而這一切權怲都在祂的名裏頭。主為甚麼得這名?乃是因為祂絕對順服。
【奉主的名】主耶穌未復活之前,權柄是在神手中,神是權柄的代表;當主釘死在十字架上,並且復活被高舉以後,神就把一切的權柄都交給祂了。一邊是徹底的順服,一邊是最高的權柄。主被高舉時,神就把耶穌這名賜給祂;但主又把這名交給我們。所以今天我們在工作上,一切的項目都是奉這名去作。我們奉主的名傳福音、聚會、施教、接納人。所以我們若不認識這名,怎能作工?你如果不順服,你就不認識神的權柄。我們僅僅抽象的認識權柄還不夠,我們更得在基督裏實際的認識權柄才行。主在順服上若不到家,便不能回到天上了。祂是冒險到我們無法想像的地步,因為祂放棄了作神的路而回家。主好像不要神的幫助而作人;祂乃是在人的地位上順服,才被升高。所以今天耶穌是主,神給祂至高的尊名,天上、地上、地底下的一切,無不向祂屈膝。今天你就是奉派來傳這名,並且也是有分於這名。我們說奉主名,又說歸於主名,如何分別這兩者呢?比方說魏師母能用魏弟兄的名,乃因她一次歸於魏弟兄的名。她歸於魏弟兄的名,才能有分於丈夫的一切。我們要奉主的名行事,就必須先歸於主的名。我們已經受浸歸入主的名,所以能奉主的名行事。
我們有了耶穌這名,底下就簡單,一切就能勝過了,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我們為甚麼稱為基督徒呢?因為我們是歸於基督的名,一切與祂一樣,不過我們是女性而已。就如所羅門和書拉密,在希伯來文是同一名字,只是一個男性,一個是女性。現在問題是我們能不能用祂的名,能不能奉主的名。我們要知道祂的名怎樣來的:祂順服到極點,沒有一點背叛,沒有一點意見,在態度、話語上沒有一點不服,祂堅持神的權柄到極點;乃是因這樣的順服,結果祂得這名。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覺得這問題嚴重?當主差派七十位門徒出去趕鬼時,祂對他們說,你們可以奉我的名趕鬼。這意思是,祂把自己的名交給門徒去用了。主好像是說,「你們就用我的名告訴鬼說,出來吧!」主在約翰福音十四章和十六章告訴門徒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父必因我的名,給你們成就(十四13~14;十六23)。主也好像是說,你們奉我的名向父求,就說是我說的,我都算數。路加福音二十四章四十七節說,「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主要人奉祂的名赦人的罪、趕鬼、向父祈求。主把祂的名信託給我們,叫我們拿祂的名出去用,這就是奉主的名。中國人不講名字,乃講圖章;只要蓋章就能作事,蓋了圖章,就能夠支款,能買也能賣。若是政府交給你一枚印鑑,給你全權保管,這是大事;你若蓋了章,出了事政府就要負責。主說奉祂的名,就好像把祂的圖章交給我們了。我們敢蓋章,祂就敢負責。所以祂這個名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怎麼說,祂就怎麼作。
【如何使用耶穌的名】我們如何使用耶穌這名,祂就如何作。弟兄姊妹們,你有沒有看見我們的地位?你如果沒有看見,你就不能作工,主好像說,你敢答應人家,我就敢答應。所以在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節,主才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主是把權柄擺在你手中,你到底是誰?你如果有背叛,你如果不順服,而用這名字,就甚麼都亂了。主說,你所對人怎麼說的,我都照作。沒有看見自己責任的人,乃是愚昧的人,是在黑暗裏的人。你辦接納的事,不能高興就接納,不高興就不接納。你是奉主的名,你不能隨便。祂越這樣委託我們,我們越不敢隨便。只好說,我不配用這名,我怕錯。委託越大,叫我越順服。這不是小事情,責任實在太大。只有放縱的人、愚昧的人,才會受委託而隨便行事。實在我們是不配奉主的名的。我們要被神拆毀,才會一點一點學習順服,來奉主的名作工。你們能不能像福音書裏所說的,有人不跟隨主,卻用主的名(可九38)?或者像使徒行傳裏士基瓦的七個兒子所作的,擅自奉主的名趕鬼?那些不認識的人奉主的名行事,但鬼不聽他們(十九13-16)。我不是問你行不行,乃是說,主把祂的名給了你,你敢不敢作?沒有一個人為主作工,而能不看見這奉主的名是最榮耀的事。當我們傳神的話,而主敢把這名交給我們,這是最榮耀的事。但我們不是來隨便說話,乃是來學習順服權柄。我們如果不認識權柄,如果不知道順服,就甚麼都不能作了。每一個作工的人,必須手裏能拿得出耶穌的名。主無條件的把圖章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怎麼辦?愚昧的人才敢隨便蓋章。權柄交在我手中,乃是叫我更服在權柄之下,不敢大意,不敢隨便。
新約聖經在福音書裏,當主耶穌在地上時,提到祂的名字不超過二十次;但在祂復活以後,新約聖經提到祂的名字就多了。約翰福音說到主的名,乃是說到將來的。路加福音十章對於主的名的使用,也是未來的。使徒行傳一再提到祂的名,共有三十七次。使徒行傳四章十二節提到,猶太人的公會所反對的就是這名。使徒行傳乃是記載主升天之後的一卷書,裏面說到奉主名的地方最多。今天我們有主的名,就像把這名當作金子、銀子擺在口袋裏一樣,隨時可以用。從羅馬書一直下去的書信中,使徒一切所傳的,都是這名。
【耶穌這名與耶穌的名】耶穌這名(The name Jesus)與耶穌的名(The name of
Jesus)不同。耶穌這名,是當主耶穌生在地上時,人稱祂的名;耶穌是祂在地上個人的名。腓立比書二章說,當主復活升天時,神就賜給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這名就是耶穌的名。耶穌的名超過所有的名,雖然字眼一樣,但味道大不相同了。所以在馬太福音一章是耶穌這一個名字,到腓立比書二章是耶穌的名,範圍不一樣。主復活後,祂的名字乃是升高了,超過所有的名字。天上的、地上的、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為主。
【服在權柄底下,慎用耶穌的名】現在這超越所有名字的名,已經交給我們了;耶穌的名乃是活的。圖章的比方不夠好,因為圖章是死的,耶穌的名卻是活的。耶穌的名比死的圖章交在我們手中更便當。主說,現在你可以奉這名作。你敢怎樣作?我們不敢隨便使用。我們必須是碰神的權柄,知道甚麼是順服權柄,是服在主權柄底下的人,才能戰競的使用耶穌的名。我們必須看見權柄乃是在耶穌的名裏,我們自己並沒有任何權柄。今天主已經把祂的名賜給我們,我能夠奉祂的名行事,但我們必須像主一樣。主經過順服的過程,而得這名;我們也必須學習順服,才能使用耶穌的名。
你千萬不要誤會教會已經荒涼了。一面說教會是荒涼了,另一面說並不荒涼,因為耶穌的名遠在這裏。今天的光比使徒時代還大,因為使徒的時候只是起頭,今天卻是完成。今天的日子是比保羅的時候近的多,所以我們要俯伏在神手中,求主叫我們不馬虎、不隨便。
今天撒但一點都沒有權柄,權柄乃是在基督身上。所有的能力都無法勝過權柄;同時所有的權柄都在主手中。主好像說,今天你們可以出去儘量作、儘量說,我全答應。所以我們的肉體必須出去。耶穌的名對人、對鬼、對神都能用,問題是你們如何用。但願我們俯伏在神面前,但願所有背叛的靈都出去,但願這日子比使徒行傳的時候所成就的更大。我們只知道積極的話,沒有消極的話,這條路就走得長。我們是完全順服的,就可以奉耶穌的名自由的求,自由的認罪,自由的仰望神。――
倪柝聲《作權柄與服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