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代表權柄的根據──復活
讀經:民數記十七章,從略。
民數記十七章所記的這件事,目的乃是為對付以色列人的背叛。在前一章有一次從未有過的背叛,這一章是為止息那個背叛,使人脫離背叛,不再死亡。神怎麼作呢?神自己來證明祂所設立的權柄是出乎神的,為要叫以色列人看見神設立權柄有甚麼理由和根據。這個根據,乃是每一個被神設立作權柄的人所不可少的。一個人缺了這個根據,便不能作代表的權柄。
【神以復活作為權柄的根據】神吩咐十二個首領按支派,共取十二根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神說,凡神所揀選的人,他的杖必發芽。杖是一根木頭,是一根樹枝,上下都砍斷了,上離葉,下離根。曾有一次它是活的,現在是死了;原來能從樹上得汁液,能開花結果,現在是死了。十二根杖都沒有葉子、沒有根,都是死枯的。神說,若有那一根能發芽,那一根就是神所揀選的。在這裏,就說明復活乃是神揀選的根據;復活乃是權柄的根據。
十六章說到人背叛神的代表權柄,人反對神所設立的權柄。十七章說到神證實祂所設立的權柄。神證實祂設立人作權柄的根據乃是復活,祂用此來止息人的怨言。人本來沒有權柄向神問理由,神在這裏乃是降卑祂自己,來告訴人祂設立權柄的理由和根據。神說,祂設立權柄的根據就是復活,為要叫以色列人無可非議。
亞倫和以色列人,同樣是屬乎亞當的,屬乎血氣的。在天然上、在天性上都是可怒之子,沒有分別。十二根杖都是一樣的,同樣是沒有葉、沒有根的杖,同樣是死的,是沒有生命的。這給我們看見,事奉的根據,乃是在我們的天然之外的。乃是神另給我們復活的生命,我們才能有權柄。權柄不在於人如何,乃在於他身上有復活。亞倫和其他人本來沒有任何分別;他與別人有分別,乃在於神肯挑選他,肯把復活的生命賜給他。所以權柄的根據乃是復活。
【枯杖發芽使人謙卑】這十二根杖在法櫃裏過了一夜,神使亞倫的杖發了芽,生了花苞,結了熟杏。這裏有一根枯死的杖,而神將生命能力放在其中。摩西把所有的杖,從神面前拿出來給以色列人看。亞倫的杖發了芽有甚麼意義呢?發芽的杖首先乃是叫杖的主人謙卑,其次也叫別的杖的主人沒話說。如果我們拿一根已經乾掉的杖,像亞倫所拿的一樣,是死的,一點發芽的盼望也沒有;(英文裏「杖(rod)」與「枝(branch)」不同,「杖(rod)」乃是死乾者;)但第二天,竟然看見我們的枯杖已經發了芽,且開了花,還結出了果子。我們該有怎樣的反應呢?我們該流淚向神說,這是你的事,不是我的事,是你的榮耀,不是我的榮耀。我們這人在神面前自然就謙卑了。這真是如保羅所說的,寶貝放在瓦器裏,顯明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四7)。所以只有愚昧的人才會驕傲。但蒙恩的人必俯伏在神面前說,「這是神的事,我一點沒有可驕傲的;這是在於神的憐憫,不在於人的定意或奔跑。我沒有一點不是領受的;我所有的,全是因神的揀選。」
這裏讓我們看見,權柄的根據不在人身上,和人自己根本無關,從那時起,當亞倫再用權柄來事奉神的時候,他會向神說,「我的杖和他們的杖是一樣的死。我能事奉,他們不能事奉,我有屬靈的權柄,他們沒有,這不是因為我的杖有甚麼不同。我的枚和他們的杖都是枯的,都算不得數,都不是問題,都不是理由。唯一的理由,乃是因為神的憐憫,因為神的挑選。」從那時起,他不是靠杖來事奉,乃是靠發芽來事奉。
【職事的標記是復活】杖乃是指人的地位,而發芽是指復活的生命。論到地位,十二支派的那十二個人都有首領的地位;亞倫只代表利未支派,與其他人代表其他支派無異。亞倫不能根據他的地位事奉神,因他的地位和其他人的地位一樣,這就是其他支派表示異議的。神怎樣作呢?神要他們把十二根杖放在至聖所內見證的櫃前面,放一個晚上。誰是神所揀選的,他的杖必發芽,這就是死而復活。死而復活才是神所承認的,神只承認那些經過死而進入復活的人,作為事奉祂的僕人。所以職事的標記乃是復活。人不能憑他自己的地位來事奉神,必須靠神的揀選。神叫亞倫的杖發芽、開花、結果子以後,其他支派的人有目共睹,就無話可說了。
所以權柄不是爭來的,乃是神設立的;不是靠你的首領地位,只根據你是否在死而復活裏面。我們並不是與別人有甚麼不同,才作屬靈的權柄。一切都在於恩典,在於揀選,並在於復活。人要落到何等黑暗和瞎眼中,才敢驕傲!憑我們自己,杖放在那裏一輩子也不會發芽。今天的難處就是,竟然難得有人俯伏承認說,「我與任何人都是一樣的。」
【愚眛人才會驕傲】當主耶穌騎驢駒進耶路撒冷時,眾人都喊:「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可十一8~10)。驢駒聽到人喊「和散那」,又看見人砍下樹枝鋪在地上讓牠走過,或者轉過頭來向主說,「這是向你喊,還是向我喊?」也許又對牠母親說,「我到底比你好。」驢駒根本不認識騎在牠身上的是誰。許多神的僕人,也許常是這樣的愚昧。不是那驢駒和別的驢不一樣,乃是牠身上的主不一樣;不是那驢駒被稱讚,乃是牠背上的主被稱讚。人呼喊「和散那」,不是對你呼喊的,地上鋪的東西也不是為你鋪的。所以愚昧人才說,「我比別人好。」
亞倫看見他的杖發了芽,豈不是頭一個感到希奇,而流淚的伏地敬拜說,「如何我的杖會發芽呢?我的杖豈不是與別人的相同麼?為何給我這麼大的榮耀和能力呢?若是憑我自己,我的杖永遠不會發芽。」從肉身生的,永遠是肉身;神的眾百姓如何,亞倫也如何。經過這事,別人可以糊塗,亞倫不可以糊塗;他應該知道他一切屬靈的權柄都是神給的。今天我們也該知道,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驕傲。我今天能蒙憐憫,乃是神願意的。我們本不能承擔這職事,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林後三5)。人若是活在神面前而不謙卑,乃是希奇的事。那驢駒需要有多少的自信、多少的愚昧,才說那一天的稱讚是為牠的。有一天牠要看見那是何等的可恥。我們縱然要得榮耀,也是將來的,不是現在的。
年輕的弟兄姊妹要學謙卑,你們要知道,你們能走前面的路,一點都不在於你自己。你不要以為在屬靈的事上稍微學了一點,就覺得自己與別人不同了。一切都是神的恩典,都是神給的,一切都是我們自己辦不到的。亞倫知道杖發芽,乃是神使之發芽,是超越天然能力的。神藉此對以色列民說話,也對亞倫說話。從那天起,亞倫認識了:一切的事奉乃是根據於發芽,不是出於自己。今天我們在神面前事奉,也應該知道,事奉在於復活;而復活在於神,不在於我們。
【何謂復活】現在我們要問,何謂復活呢?復活乃是說,一切不是出乎天然的,不是出乎自己的,不是憑自己所能的;復活是我來不及的,復活是我辦不到的。任何一根杖可以刻上花,塗上顏色,但發芽是我辦不到的事。全世界的手杖,沒聽說有任何一枝用了幾十年,還會發芽的;而亞倫的杖竟然發芽開花了,這是神作的。全世界上的婦人,也沒聽說有任何一個經期已經絕了,還能生產的;而撒拉竟然生了以撒,這也是神作的。所以撒拉乃是代表復活。復活是甚麼呢?復活是乃憑自己不能,憑神能;憑自己不是,憑神是。復活就是說,不管自己如何,只根據出乎神的。不管你是否比別人聰明,是否比別人口才好,你若有一點的屬靈,那個根據定規不是你自己,乃是因為神在你身上作了事。如果亞倫愚昧到一個地步,對別人說,「我的杖與你們的杖是不同的,我的杖是特別的光、特別的亮、特別的直,所以能發芽。」這該是何等愚昧可笑的話。我們若有一分鐘想自己和別人不一樣,那是最愚昧的事。縱然你身上有絲毫的不同,也是主作的。復活就是指明一切出於神的。
「以撒」這名字的意思是「笑」。為甚麼亞伯拉罕給他兒子起名叫「笑」?這有兩個原因。第一,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撒拉要生一個兒子;撒拉聽見,就先笑了。撒拉是該笑的。她看自己就好笑,因為她認為自己經期已絕,胎已斷了,那裏能生孩子呢?她認為不可能了,所以神說,她要生一個小孩,她就笑了。第二,隔了一年,撒拉果然生了一個兒子,這次真值得歡笑了。所以神才吩咐給孩子起名叫以撒(創十八10-15──「以撒」意即笑的意思)。第一次是笑自己不行,第二次是笑居然行。人如果沒有第一次的笑,就沒有第二次的笑。人如果沒有第一次自己感覺不行,就沒有第二次的行。撒拉認識自己,她對自己的認識有把握,她知道自己不行。但當她一看神所作的那一方面,她就可以歡笑了。所以甚麼是復活?復活就是憑自己所沒有的,神給你了,這就是復活。聖經一直向我們見證,人是不行的,但許多人還一直以為自己行。盼望從今天起,我們都學習低下頭來說,我實實在在看透自己是不行的。在事奉的事上,若有人實實在在的笑自己說,「我不行。」這樣他自己也應該再笑說,「不是我行,我實在看透了自己;乃是主行。」我們若有一點權柄的彰顯,也應當向主說,「這是你作的,不是我的事。」復活就是說,我不行,一切乃是神作的。
【復活是事奉的永遠原則】一切事奉的原則,乃在於發芽的杖。神把其他的十一根杖都發還,只把亞倫那根發芽的杖留在約櫃裏,作永遠的記念。這個意思就是說,復活乃是事奉神的永遠原則。事奉神的人,乃是一個死了的人再復活了。神一直向自己並向祂的子民見證,事奉神的權柄,乃是根據復活,不是根據人自己。事奉神的事非經過死而復活,就不能擺在神面前蒙悅納。復活就是神,不是我們;復活就是神能,我不能;復活就是神作的,不是我作的。凡自己以為不錯的,凡對自己有錯誤估價的,這人永遠不知道復活是甚麼。任何人絕不能對自己有絲毫的誤會,以為自己能。如果有人一直自以為了不得,以為自己行,以為自己有用,這就是不認識復活的人。你也許認識復活的道理、復活的理由、復活的結果,但你不認識復活。所有認識復活的人,都是對自己絕望的人;所有認識復活的人,都是知道自己不能的人。天然的力量還存在時,復活的能力就無法彰顯。撒拉自己會生時,以撒就不能生。凡是你能的,乃是天然的;你不能的,才是復活的。
今天神所能的,不是創造,乃是復活。神最大的能力,還不是彰顯在創造上,乃是彰顯在復活上。神的能力彰顯在創造時,前面不需要死;但神的能力彰顯在復活時,前面就需要死。凡是創造的,前面沒有已過的東西;凡是復活的,前面有東西。所以今天人憑自己原有的能活,就沒有復活。人憑自己原來的能,就不是復活;人憑自己原有的是,就不是復活;人憑自己原有的有,也不是復活。我們必須承認自己一點不能、一點不是、一點沒有,像死狗一樣;這時,我們身上還能活的,就是復活。創造不需要你認識死,復活則必須你自己倒下去,甚麼也不能的向神說,「沒有甚麼是我能的,沒有甚麼是我有的,沒有甚麼是我是的;我就是這樣的人。如果有甚麼我能給的,其實乃是你給的;如果有甚麼我能作的,實在乃是你作的。」當你這樣倒下去的時候,一切你所有的,就是神作在你裏面的。從今以後,你就不再誤會;你確知凡是死的,全是你的,凡是活的,全是神的。我們必須與主分清楚:一切的死亡乃是我的,一切的生命乃是主的。主不會誤會,但我們常會誤會。人必須到了盡頭,對自己的一無所有才不會誤會。撒拉生以撒時,她不會誤會以為是自己的能力生的。驢駒子也不會誤會說,人喊「和散那」是向牠喊的。神要帶領我們到一個地步,使我們永遠和神沒有誤會。
一切作權柄的人,都應如此,都該沒有誤會。作權柄的人必須不誤會:權柄是出乎神,不出乎我們,我們不過是看守權柄的人。看見這個的人,才是作代表權柄的人。所以弟兄姊妹,你們出去的時候,我不盼望有一個人是愚昧到一個地步,以為自己有權柄,你甚麼時候得罪了復活的原則,甚麼時候就沒有權柄。你甚麼時候把自己的權柄拿出來,甚麼時候就沒有權柄。因為枯杖只能拿出死亡來。但甚麼時候你身上有復活,甚麼時候就有權柄,因為權柄是在復活裏面,不是在天然裏面。我們所有的乃是天然的,所以權柄不在你身上,乃在主身上。
【寶貝與瓦器】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四章七節所說的,與此處是相合的。我常想,保羅在這裏畫了一幅好圖畫。保羅把自己比作瓦器,就是土器,乃是土擰成的;他把裏面復活的能力比作寶貝。這也就如同是香膏放在玉瓶裏。他相當認識自己不過是土器,但是在他裏面的寶貝乃是一個莫大的能力。這兩者是大不相同的。保羅說,這復活的能力是寶貝,同時也是莫大的能力。這真是誠實人的話:「莫大」就是「莫大」。底下他就說,憑自己乃是四面受敵,憑寶貝就不被困住;憑自己乃是心裏作難,憑寶貝卻不至失望;憑自己是遭逼迫,憑寶貝卻不被丟棄;憑自己是打倒了,憑寶貝卻不至死亡。一面,就自己而言,是四面受敵;另一面,就寶貝而言,乃是不被困住。這一邊是死,那一邊是生命;這一邊是常常被交於死地,那一邊是產生生命;死在這一邊發動,生卻在那一邊顯明。哥林多後書四、五兩章乃是保羅職事的中心,這裏只有死與復活的原則。在我們自己身上都是死,在主身上都是復活。
【有復活才有權柄】我們身上若有權柄,乃是神的,不是我的,在此我們不可誤會。我們個個人都該認準,所有的權柄都是出於主的。你在地上只是維持主的權柄,不是維持自己的權柄;權柄不是你自己的。何時我們靠主,何時就看見權柄;何時我們一有天然,就立刻和任何其他人一樣,沒有絲毫的權柄。一切出於復活的才有權柄,權柄是在復活的上面,不是在你自己身上。不是任何的杖都擺在神面前,乃是復活的杖才擺在神面前。並且,復活在發芽的枝上,不是隨便的,乃是完全的復活;不只是一點復活生命的彰顯即了,乃是發了芽、開了花、結了果,這乃是成熟的復活生命。只有成熟的復活生命,才能作神代表的權柄。你身上復活的生命越彰顯,你的權柄就越大。―― 倪柝聲《如何作神代表的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