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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之間

 

      聖經中的眾教會是頂地方的,從來沒有眾教會聯合的事。我們是和各地所有的弟兄聯合。我們雖多,仍是一個身體。我們的聯合,是以信徒為單位。普遍的教會,是以信徒為單位,非以地方教會為單位。我們是基督身上的肢體,不是一個個地方的教會作為基督的肢體。這個單位是信徒,不是地方教會。地方的教會是教會在地上最大的組織了,所以沒有法子把他們聯合起來。

      關於工人方面,聖經所給我們看見的就不是這樣。使徒有聯合。使徒可以合在一起,或是不合在一起。有的人因為從前在人的制度裏很深,就有一個反應的錯誤思想,以為眾教會沒有聯合,所以,眾工人也不該有一點聯合。

      因為不明白教會間的組織,和使徒間的制度不同的緣故,許多人就以為教會和教會間既沒有聯合,是非常獨立的,就神的工人和神的工人間,也應該是沒有聯合,也是非常獨立的。但這和聖經的教訓是完全相反的。眾教會是沒有聯合的,但工人間是有聯合的。教會因為要保守地方的性質,就不能和其他地方的教會聯合為一個團體。因為教會和教會一聯合,就立刻逾越地方的範圍,就立刻改變地方的性質,就立刻打破地方的限制,所以聖經就不許可教會間的聯合。但是,聖經裏卻有使徒們的聯合。不過這並非說,所有的使徒都聯合作一個團體。所有的使徒都聯合在一起,管理所有的工作,也是聖經所無的。聖經中的工人並沒有聯合成作一個中央的團體。那一個的辦法是羅馬的,不是聖經的。但是聖經中的使徒是有聯合的,並且是聯合成功作一班一班的。我們明明看見,保羅和同他在一起的路加、西拉、亞波羅、提摩太、提多是合成一班。彼得和他同在的約翰、雅各等又是一班。從安提阿出來的是一班,從耶路撒冷出來的又是一班。雖然他們這些人,不是各自組成一個差會,但是,他們各人是有各人的「同人」(徒廿34)的。我們如果追究他們的歷史,在使徒行傳裏我們就能看見,起初是在耶路撒冷有幾個使徒作工,是他們到撒瑪利亞,是他們到該撒利亞,雖然我們不知道與他們同行的人有多少人。後來(十三章)在安提阿就另起一個頭。保羅和巴拿巴頭一次同工,後來有西拉,有路加,有亞波羅、提摩太等同行。我們看見有一班和保羅同行的人,雖然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使徒行傳之外,我們還看見另有一班的人,乃是因結黨,因嫉妒分爭而作工的(腓一)。他們這一班人明明不是保羅這一班人,也不是彼得那一班人。雖然他們的存心不是可師的,但是這證明神的工人在當日是有一班一班的。換一句話來說,神的工作和神的工人,在聖經中是有團體的。眾教會是沒有團體的。眾教會一有團體,就成了公會。

      有的弟兄以為,我們既然沒有公會的組織,作工的人就當像散沙一樣,我跑我的路,你跑你的路。每一個都隨己意,各走己路。每一個都是自己的教皇,每一個都是自己的神甫。地方的教會是單個的,是沒有問題的。地方教會應當你不干涉我,我不干涉你。但工作是有團體的,雖然不是組織的團體。教會的辦法是一種,工作的辦法又是一種。在工作中,是有團體,有按手,有分派的;也是有安排、有調動、有打發的。但在地方教會間,就在上海的,一點不能管南京的事。南京也不能管上海的事。一個地方遭遇災難,別的地方可以幫助,表示彼此的交通。至於各個地方教會的行政,就各不相干,各自為政。工作就不同,工作是有計劃,有打算的。他們的範圍也不只一個地方,乃是許多地方的。所以教會是沒有幾個聯合在一起的,使徒卻有幾個人聯在一起的,不過沒有像今天所謂的差會、佈道團等名稱而已。

 

聖經中的事實】我們要看聖經中,在工作中所發生的事情,以證明工作是有團體的,是有支配的,同時也是超越地方的。

「保羅對巴拿巴說,我們可以回到從前宣傳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們景況如何。巴拿巴有意,要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同去;但保羅,因為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不和他們同去作工,就以為不可帶他去。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徒十五36~40)

「保羅要帶他(提摩太)同去。」(徒十六3)

「保羅既看見這(馬其頓)異象,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斷定神召我們傳福音給那裏的人聽。」(徒十六10原文)

「送保羅的人帶他到了雅典;既領了保羅的命,叫西拉和提摩太速速到他這裏來,就回去了。」(徒十七15)

「保羅……定意從馬其頓回去。同他到亞西亞去的,有庇哩亞人畢羅斯的兒子所巴特,帖撒羅尼迦人亞里達古,和西公都,還有特庇人該猶,並提摩太,又有亞西亞人推基古,和特羅非摩。這些人先走在特羅亞等我們。」(徒廿3~5)

「我們先上船開往亞朔去,意思要在那裏等保羅;因為他是這樣安排的,他自己打算要步行。他既在亞朔與我們相會,我們就接他上船,來到米推利尼。」(徒廿13~14)

「若是提摩太來到,你們要留心,叫他在你們那裏無所懼怕;因為他勞力作主的工,像我一樣;……至於兄弟亞波羅,我再三的勸他,同弟兄們到你們那裏去;但這時他決不願意去;幾時有了機會他必去。」(林前十六10~12)

「因此我勸提多,既然在你們中間開辨這慈惠的事,就當辨成了。」(林後八6)

「多謝神,感動提多的心,叫他待你們殷勤,……他固然是聽了我的勸;但他自己更是熱心,情願往你們那裏去。我們還打發一位兄弟和他同去。……(林後八16~18)

「我們人打發一位兄弟同去;這人的熱心,我們在許多事上,屢次試驗過,現在他因為深信你們,就更加熱心了。論到提多,他是我們的同伴,一同為你們勞碌的;論到那兩位兄弟,他們是眾教會的使徒,是基督的榮耀。」(林後八22~23)

「今有所親愛忠心事奉主的兄弟推基古,他要把我的事情並我的景況如何,全告訴你們叫你們知道。我特意打發他到你們那裏去,好叫你們知道我們的光景。又叫他安慰你們的心。」(弗六21~22)

「我靠主耶穌指望快打發提摩太去見你們,叫我知道你們的事,心裏就得安慰。」(腓二19)

「然而我想必須打發以巴弗提到你們那裏去;他是我的兄弟,與我一同作工,一同當兵,是你們所差走的,也是供給我需用的。」(腓二25)

「有我親愛的兄弟推基古,要將我一切的事都告訴你們;他是忠心的執事,和我一同作主的僕人。」(西四7)

「所親愛的醫生路加,和底馬問你們安。」(西四14)

「要對亞基布說,務要謹慎,盡你從主所受的職分。」(西四17)

「我既不能再忍,就願意等在雅典;打發我們的兄弟在基督福音上作神執事的提摩太前去,堅固你們,並在你們所信的道上勸慰你們。」(帖前三1~2)

「你要趕緊的到我這裏來。因為底馬貪愛現今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革勒士往加拉太去;提多往撻馬太去;獨有路加在我這裏。你來的時候要把馬可帶來;因為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我已經打發推基古往以弗所去。我在特羅亞留於加布的那件外衣,你來的時候可以帶來;那些書也要帶來;更要緊是那些皮卷。」(提後四9~13)

「以拉都在哥林多住下了。特羅非摩病了,我就留他在米利都。你要趕緊在冬天以前到我這裏來。」(提後四20~21)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辨完的事都辨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多一5)

「我打發亞提馬,或是推基古,到你那裏去的時候,你要趕緊往尼哥波立去見我;因為我已經定意在那裏過冬。你要趕緊給律師西納和亞波羅送行,叫他們沒有缺乏。」(多三12~13)

 

事實的教訓】綜讀以上的聖經,我們看見三個事實:()工作是有團體的,()工作團體中是有支配的,()工作的範圍是不只一地的。

      我們看使徒行傳和書信中人物的記載,就知道神的工人,是有團體的,是大家合在一起同工的,並非爾為爾,我為我那樣的各行其是。住在耶路撒冷那一班的工人就是如此的。耶路撒冷的幾個同工是我們所頂熟悉的。其中彼得、約翰和雅各特別是我們所知道的。他們並沒有單獨的作甚麼。在五旬節的時候,我們是看見「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徒二14);在美門作工的時候,乃是彼得和約翰。去撒瑪利亞也是他們二人。到哥尼流家裏是彼得和六位弟兄。他們在耶路撒冷是有一個工人團體的,雖然不一定每一次都是其中那幾個人一同出去。他們的工作並非個人的,乃是團體的。他們是有同工去作工的。至於安提阿保羅這邊,可惜,我們注重保羅這個人,卻不大注重保羅的同工。

      我們看見如何在特羅亞的時候,路加加入他們工作的團體,斷定馬其頓的呼聲是應當接受的。後來如何從馬其頓回來的時候,帶了所巴特、亞里達古、西公都、該猶、提摩太、推基古、特羅非摩等同工同走。後來又有亞波羅、百基拉、亞居拉加入同工。後來保羅又如何打發提摩太,勸亞波羅,勉提多去哥林多,後來如何又得了以巴弗提作同工。我頂喜歡讀書信的頭一句,「保羅同兄弟所提尼」;「保羅和兄弟提摩太」;「保羅、西拉、提摩太」等。聖經給我們看見,不只有工人,並且有同工的人。我們不要誤會了,以為因為不可有人的組織的緣故,不可有人主的差會的緣故,就以為作工的人都不可有結合,這就錯了。不錯,教會是不可以幾個組織合在一起的,但是,神的工人是可以有結合的。許多人誤會,以為我們沒有公會,所以作神的工人的,為神作使徒的,就可以自由行動,匹馬單槍的去作他自己所以為好的工作。不。教會是不應當聯合為公會的,但是神的工人雖然不是成功作一個佈道的中央機構,但是神的工人是有同工的,是和他的同工結合成一班而同去作工的。

      但是,一件事是必須注意的,就是他們固然是有團體,他們的團體可不是一種組織的團體,乃是一個屬靈的團體。這裏頭的分別,差得太多了。他們乃是一班志同道合的人,因同愛一位主,同喜歡事奉祂,同受祂的呼召和差遣的緣故,就合在一起作工。有的也許從起頭就來了的,有的也許是隨後加入的。他們的確是一個團體,是一個作工的團體。但是,他們卻沒有組織,沒有地位的分配,和職分的分當。加入的人也不是招募而來的,或者訓練而來的。乃是在使徒出外旅程中所遇見的。因神的安排,就能彼此見面,就能彼此傾心,就能彼此同工。並無所謂考試,也無所謂條件,或是其他的手續。一切都是神在那裏作主,人不過是贊成的人而已。到了這個團體裏,誰也沒有一定的地位,一定的職分。沒有「團長」,沒有「主席」,也沒有「會督」。其他更不必說了。他們的職分乃是從主分派得來的。主給他們這個職分,他們就守住這個地位。這個團體並沒有給他們甚麼職分、甚麼地位。他們彼此間的關係乃是屬靈的,而非地位的。他們的結合乃是屬靈的結合,而非人為的組織。

      「這些聖經也給我們看見,神的工人中間,也不是因為誰都不受誰的供給,所以就誰也不受誰的調動。並不是因為我是直接靠神的,所以,就沒有人可以干涉我的前途。反之,我們乃是看見保羅將提多「留在革哩底」,去繼他所未了的工,後來又「打發亞提馬或是推基古」去替他,而又叫他「趕緊往尼哥波立」。至於他如何多次的打發提摩太、以巴弗提、推基古出去作工,和他如何勸提多和亞波羅住哥林多,都是我們所頂熟的。在神的工作中,工人不只是有團體的,並且,在這個團體中是有比我們更屬靈的指揮的。同工是能受打發、被留、聽勸的。

      所以,在這裏我們必須明白地位的權柄,和屬靈的權柄的不同。在一個組織的團體中,所有的權柄都是地位的,而非屬靈的。在一個不好的組織裏,一個有權柄的人,有地位的權柄也有屬靈的權怲;在一個不好組織裏,一個有權柄的人,就只有地位的權柄而沒有屬靈的權柄。在一個組織裏,不管其人自己有沒有屬靈的權柄,他在那組織裏所有的權柄,總是地位的。甚麼是地位的權柄呢?地位的權柄就是因有了這個地位,所以就有了這個權柄。就是在位謀政的意思。甚麼時候,一不在其位,就不謀其政,也是不能謀。地位的權柄乃是在有這權柄者的身外的,和他本人是無關的。乃是有了這個地位,就有了這個權柄。一切都是地位給他的。組織的團體就是以這一個權柄來支配別人的路程。誰是主席,誰是委員,誰就指揮別人的工作。組織團體的中心就是地位。地位就是一個組織團體的生命,人是以地位來執行他的權柄。但是,聖經中工人的團體是沒有組織的。其中也有權柄,但是那權柄不是地位的、正式的,乃是屬靈的。乃是因為靈性的長進,能力的充滿,交通的親密,所以有那一個權柄。使徒保羅之所以能指揮別人,不是因為他的地位比別人高,乃是因為他的靈性比別人深。甚麼人在靈性上是深進的,甚麼人就有權柄;甚麼時候,一個人靈性一失敗,他就失去他的權柄。在一個組織裏,有那個靈性的,不一定有那個地位;有那個地位的,又不一定有那個靈性。但是在聖經中工人的團體,卻不是組織的團體。在其中靈性高超的人,就可指揮;靈力充滿的人就能監督。屬靈的人就要聽從,就要順服。在組織的團體中,你若不順服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屬靈的團體中,你若不聽從乃是可以的。不過你在正式方面雖然是不錯的,你在靈性方面卻是錯了。

      但是除屬靈的權柄之外,還有各種職事的問題。主的每一個僕人雖然都是在那職事之中,但是,在主面前都有他們個人所特有的職事,這些職事不是一樣的。在組織中只有人所定的地位,在屬靈的工作中卻有主所分的職事。因為職事不同的緣故,所以,一面是順服主,另一面卻是彼此順服。他們所以順服別的弟兄,不是因為別的弟兄有比自己更高的地位,乃是因為主所分派給他們的職事,和主所分派給自己的職事乃是彼此相關,而又不同的。這完全是屬靈的,不是地位的。

      今天人也看見這一個,所以人也學習這一個,就組織一個團體,舉出一個首領來指揮別的工人。但今天許多的指揮,是出於組織裏的地位的,不是出於屬靈的職事的。保羅所以這樣作,是出於他的職事。提多、提摩太、推基古的受支配,也是出於他們的職事。今天許多的支配,是以人的地位來支配,不是由於屬靈的經歷多,也不是由於職事的地位大。今天人一有了人定的地位,不管他的靈性如何,就可以支配人。一有那個地位,就有那個權柄,這是不合乎聖經的。聖經裏是以屬靈為根據。聖經裏有權柄,但這權柄是屬靈的,不是地位的。聖經裏是人要有屬靈的能力,人要有屬靈的受託、屬靈的經歷,和屬靈的使命。但今天人是因他的地位而使用權柄,這是何等的不同!

      我們看提摩太,他是何等的愛主、親近主、忠心事奉主。他真是神所特別揀選的一個器皿。但是,他還多次受保羅的差遣。他並沒有說,難道我自己還不會作工,難道我自己還不會傳福音,難道我自己還不會建立教會麼?難道我自己還不知道如何作麼?感謝神,他會。但是,提摩太是受保羅的命令去作的。在屬靈的工作上,是有這一個受那一個支配的事。有保羅的地位,也有提摩太的地位。

      我們今天要學習,一面和同工發生正當的關係,一面個人受聖靈的引導。這兩面都該維持,都該平均才可以。提摩太前後書,有夠多的地方叫我們看見,同工是如何同法,也給我們看見,一個年少的同工,是如何順服年長的同工。一個年少的工人,一面是該聽從聖靈的命令,一面也該聽從年長的保羅的話。保羅曾打發提摩太出去,曾勸提摩太留在以弗所,而提摩太卻在主裏聽從。這是少年作工的榜樣。這一種工作的合一,是頂寶貝的,一面受聖靈的引導,一面還能和同工不致於格格不相入。在這裏頭,我們不能把完全的責任,都推在提摩太身上;我們也不能把完全的責任,都推在保羅身上。因為勸人的人,應該知道如何勸人。一切勸人的、留人的、打發人的,如果都是憑天然作的,隨己意作的,就叫人不能順服。提摩太固然要學習和保羅同工,但是,保羅也得學習如何和提摩太同工。這樣就免得叫作提摩太的,只能隨從聖靈,不能聽從保羅;也叫作保羅的,不致於代替主來說話。不然,就不免有太多的難題了。

      神的工人應當結合,但是有一種的結合是可懼怕的,就是一種人的組織,使神的僕人不能受聖靈的引導,只不過受人的支配,作人的僕人。這叫他們作某種工的時候,並不是因個人在神面前有甚麼負擔,乃是因比他更大更高的人在那裏指揮。有的人以為聖靈在地上需要經理,殊不知聖靈在地上,已經就是主基督的經理了。祂並用不經理。我們今天的難處,乃是有一地位更高的人來支配別的人,好像是藉他來明白神的旨意。但按聖經看來,人不能合起來成功一個組織機關,人不能藉一個機關來發號施令,而不管個人在神面前有沒有負擔。

      在另一方面,另有一個難處,就是有一班人他明白神的旨意;他得了神的呼召;他得了神的供給;他得了神的引導;他就想我可以走我自己的路,作我自己的工了。

      聖經一面不許我們有一種人的組織,來支配神的工人;另一面又給我們看見許多榜樣,工人之間應該因屬靈的職事,而順服屬靈的權柄,來同心合意作主的工。沒有組織是事實,但不能說,在工作裏,使徒和使徒一點聯合和合一都沒有。在屬靈的工作裏,個人單獨行動主義,和在公會裏團體組織的差會,都不是神的旨意。我們需要個人明白神的旨意,也需要幾個人一同在神面前明白神的旨意。保羅和巴拿巴的蒙召便是此例。在神面前的不是二個先知和教師,乃是五個先知和教師。使徒行傳十三章,已經留下一個好榜樣,工作是有團體的。不是大小地位聯合的團體,乃是大小職事聯合的團體。我們一同作工的人,是有互相的關係的。我們所得的引導,要和別的弟兄的引導互相印證,我們要有在安提阿幾個先知和教師那一種彼此的聯絡。叫我們過激的停止一下,太慢推進一下。彼此雖沒有組織的關係,但是卻有生命上屬靈的關係。

      另一面我們看見地們工作的範圍是很廣的。有的打發到以弗所去,有的要到保羅這裏來,有的在哥林多住下了,有的留在米利都,有的留在革哩底,有的從帖撒羅尼迦回來,有的往加拉太去,有的往撻馬太去。這是工作。這種種的活動,不是教會裏的事,因為教會只管一個地方範圍內的事。以弗所只管以弗所的事,歌羅西只管歌羅西的事,羅馬只管羅馬的事。地方範圍內的事,是教會該作的。以弗所不必留人在歌羅西,歌羅西不需要打發人到羅馬。但工作是超地方的。以弗所、歌羅西、羅馬,都在作工的人的心目之中。神的工人是把主所分給他們的地,作為他們的「教區」的。這些地方,是需要工人在一起商量,有所調動,有所安排的。地方的教會,就不能這樣,她只能管理地方範圍之內的事。在工作裏,凡主所差遣的人,是彼此負各地所有工作責任的。

 

工人間無統一的支配】聖經裏,工人是有團體的。但是,聖經裏並沒有所有的使徒們,合成一個團體,受統一的支配,服在一個中央的權柄之下。雖然保羅有保羅一班的「同人」,彼得有彼得一班的「同人」,但他們不過是眾使徒中的若干人,並非所有的使徒所集合的團體。把所有的使徒都集合在一起,是聖經裏所沒有的。憑聖經的教訓,乃是某一種的工作,和某幾個工人特別發生關係;所以他們就集合在一起。或者幾個人,或者幾十個人,或者幾百個人,因同受神某種的託付,就可以集合在一起。聖經裏從來沒有中央集權,來支配所有使徒的事。團體是有的,但團體從來沒有大到把所有的使徒都集合在一起。如果有的話,那是天主教的制度,並非聖經的作法。

      在腓立比書一章說,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分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一等人傳福音是出於愛心,有一等人傳福音是出於結黨。肉體沒有受過對付,自然就有嫉妒的事發生。腓立比給我們看見有這樣事實的存在,就是證明當日工作並沒有統一的事。因為如果有統一的辦法,就不致有這一班人的存在了。就是有了這班人,也早就可以加以取締了。但是保羅對於這個的態度是「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這幾句話,顯出「使徒」時代的事實,是有一班一班的工人的。雖然有的一班作工是出於好意,有的竟然是出於嫉妒,但是,保羅和其他的大使徒並沒有取締誰,禁止誰,因為當時沒有統一支配工人的事。

      有幾個事實,是我們該注意的。第一,地方教會是不應當和其他教會結成一個大團體的,因為地方教會已經是一個最大的信徒團體了。第二,工人是可以聯合的,使徒們是可以聯合的。使徒不管是住在安提阿也好,不管是住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也好,但是他們可以有聯合。第三,聖經並沒有把所有的工人都聯合成為一個大團體,不只腓立比書一章是這樣的明顯,就是哥林多書也有同樣的啟示。

      哥林多後書十一章十二至十三節:「我現在所作的,後來還要作,為要斷絕那些尋機會人的機會,使他們在所誇的事上,也不過與我們一樣。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又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他們是希伯來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麼;我也是。他們是基督的僕人麼;我說句狂話,我更是。」在這裏,我們看見在哥林多有一班假的使徒,迷惑在哥林多的信徒說,保羅不是使徒。他們自以為比保羅更好。我們看見,保羅在行政上並沒有法子對付他們。因為為神作工的人是沒有行政上統一的組織的。如果屬靈的工作有一個統一的組織,就誰沒有執照,誰就不能傳道。每一個都要有執照才能出去,就沒有這個難處了。但使徒的結合是屬靈的,所以有另外一班的人出來作假使徒。神不願意所有的使徒合成一個團體。因這種集合所發生的弊病,要比假使徒多幾千倍。所以,神只許可若干祂所差遣的工人,因受有相同的託付,而集合成一個個的團體。

      加拉太書四章十七節:「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叫你們熱心待他們。」又六章十七節:「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耶穌的印記。」你們看見這兩節聖經相合的地方麼?有人跑到加拉太,用盡手段牢籠他們,盼望從他們身上得到一本萬利的收穫。但保羅的態度如何呢?保羅是說,我真是作主工的,你們不要在我身上弄這些手段。他並沒有甚麼政權可以對付這一個。

      聖經裏為甚麼沒有普遍的組織和支配呢?就是因為神不願意用人組織的力量,來代替聖靈的能力。在沒有統一支配的時候,人若都順服聖靈的引導,就甚麼都作得好。甚麼時候人不隨從聖靈;甚麼時候人憑血氣作事,工作就失敗了。嚴密的組織,許多的時候,能代替屬靈的能力。因為裏面生命的能力雖然沒有了,但是因為有外面組織的架子把它撐住,工作還是不會倒塌的。甚麼時候組織仍然存在,就甚麼時候那個工作仍然不會失敗。但是,神不要人這樣作。甚麼時候屬靈的能力一失,神就願意那個工作倒塌,願意那個工作不存在。甚麼時候神的榮耀離開了聖殿,甚麼時候神就寧可一瑰石頭不留在石頭上。多少的時候,裏面都乾枯了,只因外面有組織的架子,就叫人不覺得裏面實在的情形。但是,神卻要人外面和裏面一樣,要人看見祂所看見的。祂寧可工作倒塌,不願有假的支持,好叫我們在倒塌之後,能謙卑再來尋求祂的面。並且統一支配的弊病,不知有多少。統一支配的組織,能叫不是神僕人的也混在內,也容易弄到今天教皇的地位。有統一的組織,就叫工作在世界上成功一大勢力,同時也叫神的僕人不必受聖靈的引導了。所以,工人有團體是事實,但是工人不能組織一個統一的團體,也是事實。

 

工人間的合作】現在有一個問題發生,就是工人和工人團體中彼此應當如何合作呢?有一班人,有神給他們特別的工作;另有一班人,也有神給他們特別的使命。這二班人應當如何合作呢?像彼得有彼得一班的同人。保羅有保羅一班的同人。神又沒有把這二班人合在一起作工。那麼他們當彼此有啣接的時候,應當如何合作呢?統一是不對的,團體是一個個的。這些的工人,這些的團體,彼此應當怎樣合作呢?

我們現在來看,工人工作的要點:

      第一,每一個工人(團體在內)不管神給他的職事是甚麼,他所特別要作的是甚麼工作,他到一個沒有地方教會的地方,第一件事,就是先設立在那地方的教會。

      第二,他到一個已有地方教會的地方,他就只能供獻他的道理,叫教會得他的益處,他卻不能叫那個教會成功他的教會,或者他團體的教會。

      如果一個工人或幾個工人,到一個沒有教會的地方,去設立維持他道理的「教會」,你和他就無合作的可能,因他在那裏是建立宗派。如果一個工人或幾個工人,到一個有地方教會的地方,不是光供獻他的道理,乃是想改變別人,成為他團體的支會,你和他也無合作的可能,因為他也是在那裏建立宗派。作工的人,最大的忌諱,就是不設立地方教會,或者不造就地方教會,想改變地方的團體成為自己的團體。這兩種的作法,都是聖經所不許可的。

      保羅到了哥林多,他是從安提阿來的。他在哥林多傳了福音,有人得了救,有一個信徒的團體出來了。保羅在哥林多所設立的團體是甚麼團體呢?是在哥林多的教會。他不是在哥林多設立安提阿教會的支會。他這樣作是對的。等一等,彼得也到了哥林多,也傳了福音,也得了一班人。彼得能不能說,你保羅是從安提阿來的,我彼得是從耶路撒冷來的,所以我要另立一個團體呢?或者要另立一個耶路撒冷教會的支會呢?不能。彼得只能說,保羅所設立的,是在哥林多的教會,所以我所得的人,也只能放在這個教會裏。不只彼得是這樣作,後來亞波羅來了,也是這樣作。他們都是把人救來了,就放在地方教會裏。這樣,在哥林多就只有一個神的教會,沒有甚麼分門別類的宗派了。如果保羅在哥林多傳了福音,救了人,就說,我是從安提阿出來的,所以當在哥林多設立一個安提阿教會的支會,或者設立一個保羅的支會。彼得來了他要怎麼說?你保羅既然設立了安提阿教會的支會,我又和安提阿教會是沒有關係的,我犯不把人放在你的支會裏,我也得在這裏來一個耶路撒冷教會的支會。等一等,亞波羅來了,也設立一個亞波羅的支會。你設立一個支會,我設立一個支會,宗派就由此成立了。這樣,他們來,不是設立當地的地方教會,乃是設立他們自己所自來團體的支會。他們不是設立教會,乃是擴充他們自己所自來的團體。這樣,就無合作的可能。

      所以工人或者工人團體,作工最要緊的原則,就是我出去作工乃是要設立我所到地的地方教會,不是在我所到地,去設立我從前所在地的教會。不是擴充我所出自地的教會於我的所到地,乃是我到了甚麼地方就設立那一個地方的教會。耶路撒冷和安提阿是沒有支會的。所有的教會都是地方的。我們不能擴充一個地方教會到別的地方去。我們只能在別的地方設立它那一個地方的教會。使徒到了以弗所所設立的,乃是在以弗所的教會;到了腓立比所設立的,乃是在腓立比的教會。他們在其他百十的地方,所設立都是在那些地方的教會。從來我們沒有看見他們設立其他的團體。擴充神的教會是可以的,擴充我所在地的神的教會就不可。我們所到的是甚麼地方,我們所設立的教會,也就是甚麼地方的教會。

      佈道工作的目的,本來光是為拯救罪人。但是結果卻是叫我們的所到地有了教會。目的是拯救世人,結局卻設立了教會。但是,就在這裏有一個危險,就是人喜歡將其所救的人編成作他團體的支會,而不將其成為當地的教會。結局就因神的工人彼此所歸屬的團體不一樣的緣故,就在一個地方設立許多不一樣團體的分會,因而生了許多的糾紛。在工作中,神的工人們對於作工的目的是從來不會衝突的。誰傳福音是不想救人的呢?誰不想讓主能多得幾個人呢?但是對於工作的結果卻是少有一樣的。有的,感謝神,乃是為設立當地的教會,但是可惜,另有許多若不是為擴充自己的公會,就是為擴充自己的差會。對於這一點,就是我和我的同工,同一班的朋友所爭執的點。

      我們從心裏感謝神,因為在過去這百年中,打發了許多忠心的僕人來到中國傳福音,使許多坐在黑暗裏的中國人有機會可以聽見,能以相信。他們的犧牲、受苦、敬虔和殷勤,真是我們的榜樣。多少的時候,當我們仰起我們的眼,看從內地出來中西教士受苦的臉的時候,叫我們心中不能不受感,禱告說:「求主使我也能像他。」但願主祝福他們!報答他們!

      對於我們的弟兄在傳福音方面的工作,我們實在無可批評,只有羨慕。我們這一班的人,原是未到期的胎產,原不配在神的工作上有分,但是,因自己是身受恩典的人,又蒙了祂的恩召來作祂的工,就不能不在神面前追求忠心。因此,我們就不能不覺得,對於我們在主裏年長的弟兄傳福音的工作真可欽佩;但是對於他們處置福音的果子就是得救的人的辦法,表示疑惑。因為在這過去百年的工作中,我們在主裏年長的弟兄,不是設立他們所到地的教會,卻是設立他們差會的支會!按我們看,這實在是與聖經的道理不合的。聖經中只有設立所到地的地方教會,而沒有設立其他任何公會的事。我若說錯了,求神饒恕我!

 

工作的結果是地方教會呢?是某某會的會呢?】請你們饒恕我提起一件個人的事,去年我在上海遇見一位××會的教士,他問我說:你能不能和××會合作?當時,我因為不知道如何答覆,就沒有立時答覆。今年我在雲南昆明,又遇見他。他又向我談到我能不能和××會合作?我因有更清楚的光,就答說,××會這個差會,我不敢反對。我知道你們這個會字是指差會說的。你們蒙神的引導,設立××會這個差會,叫一班西國愛主的弟兄容易到中國來傳福音,去作工。關乎這一個,我一點都不敢批評。對於你們這個差會的團體,我一點不敢非議。因為聖經中的工作是有團體的。你們覺得應當有組織,有名稱,這是你們在神面前應當負責的。我是誰,怎敢批評主的僕人昵?不過我自己不敢如此作,因為神沒有這樣引導我。所以,對××會這個差會,我是沒有問題的。並且我承認,我讀貴會發起人的傳記,所得的屬靈幫助也不知道有多少。我的心和你們早是合而為一的。但是我對××會這個教會卻有問題。

      對於你們──一班佈道者,我們是毫無問題的。但是,你們佈道所得的果子,你們把他們怎麼辦?這是所有的問題。我們對於××會不敢說甚麼,但是我們要問,××會的果子到底是如何?如果××會光是一個差會,我們就不敢批評甚麼,但是××會如果變作教會,那問題就不一樣。你們自己是××會,你們所救的人是甚麼呢?是叫他們成為××會的教會呢?還是叫他們成為他們所在地的教會呢?××差會乃是你們這一班來中國傳福音的「教士」,你們沒有聖經的權柄,在各地得了果子之後,將這些果子編作××教會。你們自己作××差會是可以,你們若叫他們變作××教會就不可。聖經沒有禁××差會的設立,可是聖經曾禁止××教會的設立!

      然後我就指明使徒的榜樣給他看。他們無論在那裏作工,都是將他們的果子作為他們所在那個地方的教會。他們從來沒有將各地的果子化作他們自己團體的支會。不然,就當日的教會早已四分五裂了。試想看:許多的使徒,他們到了一個地方,不是設立一個在那地方的教會,卻擴充他們所出來的教會,那個地方要變成功甚麼種的情形?

      我又對他說,大理的工作,是你們在那裏作的。我們感謝神!但你們××會在大理所拯救的人,他們是甚麼?如果他們是在大理的教會,就我到了大理,也必投身其中。我不管她靈性的光景如何,裏面的組織如何,我必投身其中。不然,我就是宗派。但如果你們是將他們作為××教會,就你們不是設立在大理的教會,乃是設立在大理××的教會。對不起,我就不能加入這個「教會」,我就只能在大理另行作工,盼望能有在大理(不是我們的)的教會出現。

      聖經裏所有佈道的團體,都是設立地方的教會,從來沒有設立他們團體的支會的。如果我們都是出去設立地方教會,就有完全合作的可能。設立××差會是可以的,設立××教會就不合乎聖經。你試想看:如果你們××會到了大理,就設立××教會,五旬節會到了大理,就設立五旬節教會,聖公會到了大理,就設立聖公會,大家都是設立他們原來團體的支會。這樣作,好像保羅的設立他的一個支會,彼得也設立他的一個支會,就不是我們所能合作的。因為我們清楚的知道,神要我們按祂在聖經裏所留的榜樣,去設立各地地方的教會。

      我們如果到一個地方設立教會,就要非常地方的,甚麼色彩都沒有才可以。你來到大理,是建立在大理的教會;我來到大理,也是建立在大理的教會;五旬節會來到大理,也是建立在大理的教會;聖公會來到大理,也是設立在大理的教會,不管他們所屬的差會是甚麼,但目的都是建立在大理的教會,這樣,宗派就無產生的可能了。如果說××會的差會是錯,我不敢,因為他們是神的僕人。但他們如果到各處是設立××會的支會,就他們不只傳福音,也是擴充他們的團體了。我們能和一切傳福音的人同工,但我們不能和擴充自己團體的人合作。所以,一個人是不是到各處設立地力的教會,斷定我們彼此能不能合作。如果他們一面傳福音,一面建立他們自己的團體,我們和他們就無合作的可能。我們不肯照人的目的,來擴充人的團體。不管他們是甚麼差會的人,只要他們到一個地方,不設立自己的「教會」,是設立地方的教會,就和我們都有合作的可能。

      求神施恩給我們,叫我們看透了,教會是地方的。求神拯救我們脫離分門別類的錯誤,好叫神的教會,在各地得以建立。―― 倪柝聲《工作的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