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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所設立的教會

 

      使徒出去,到各地作工,有人得了救,他們就在各地成立了教會。然後在那些教會裏設立了長老,叫他們管理當地的事務,然後使徒就往別的地方去。現在我們要問:使徒在他們中間,設立的是甚麼樣的教會?在這裏有一個問題,就是使徒為甚麼在各地設立了許多的教會呢?按聖經來看,教會只有一個,為甚麼又說使徒在各地設立了許多教會呢?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怎麼教會又有許多了呢?我們今天,要花一點工夫來查考這個。

      教會二字,在希臘文是很簡單的,意思就是「呼召出來的人們」。這團體是甚麼團體呢?就是呼召出來的人們,這個就叫作教會。這字在四福音裏,只用過兩次,一次在馬太福音十六章,一次在馬太福音十八章,此外末再提起,這兩個字,在使徒行傳裏提起的很多。在四福音,兩次都是我們的主說的,並且這兩次的用法也不一樣。

 

教會與眾教會】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節:「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這一個教會是甚麼教會呢?這裏的磐石,是指基督自己說的。彼得承認主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教會就是建立在這個磐石上。主要將祂的教會,建立在祂是神的兒子(祂自己的身位)和神的基督(祂自己的工作)的這個見證上面。祂要把祂的教會建立在這個磐石上。這一個教會,包括了古今中外一切蒙恩得救的人,一切有神生命的人,一切蒙主耶穌的寶血所救贖,聖靈所重生的人。不分時間,不分地方,凡是歸於主名下的人,都包括在這個教會裏。這是普遍的教會,這是神唯一的教會,是單數的教會。這個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七節就大不相同。「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史一樣。」這裏的教會和以上的教會,有沒有甚麼不同?馬太福音十八章所說的範圍,定規沒有十六章所說的範圍那麼大。十六章所說的,沒有時間的限制,也沒有空間的限制,一切屬乎主的人都在內;十八章所說的,乃是能聽見你對他們說話的教會。十六章的教會包括神所有的孩子;十八章的教會是和你同在一處的神的孩子。因為是同在一處,所以有了難處,你可以告訴和你同住在一處的教會。所以十八章不是指普遍的教會說的,乃是指一個地方裏面的教會說的。因為只有和你同在一處的教會,你才能告訴他們,若是普遍的教會,你就怎能把神所有的孩子都聚集在一起來告訴他們呢?所以這種教會乃是一處一處的,乃是多數的。

      所以教會有兩樣,一樣是唯一無二的教會,一樣是一處一處的教會。一樣是教會,一樣是眾教會。教會是無形的,眾教會是有形的。普遍的教會,是沒有組織的;一處一處的教會,是有組織的。我們都知道有一普遍的教會,但是,我們不知道普遍的教會是甚麼樣子,因她是屬靈的,是無形無體的。但是,一處一處的教會,是看得見的,是有形有體的。普遍的教會,是生命的,是一種生機上的聯合。一處一處的眾教會,是有形體的,所以有形式上的組織,有長老,有執事。

      今天教會所發生的難題,都不在乎普遍的教會是如何,而在乎一處一處的教會是如何。因普遍的教會是無形無體的,是形而上的,是人所干涉不來的。一處一處的教會,是有形體,有組織的,所以就發生了許多問題。你有沒有聽見人讀以弗所書發生爭執呢?沒有,因以弗所書是講屬靈的事情。但你如果讀哥林多書,就要發生許多爭執,有的說這個是過去的事,有的說那個不對,有的說這個不對,因哥林多書,是對付有形有體一處一處的教會。這個教會太實際了,是天天遇得見的。所以無形無體的、屬靈的、超然的教會,並不算為我們順服神的試驗品;這有形體、有組織、一處一處的教會,反而是我們順服神的試驗品。

 

眾教會成立的根據】教會是怎樣分成眾教會呢?聖經中獨一的教會,是如何成功為許多的教會呢?聖經說教會是「神的教會」(林前十32)。這個教會是單數的。神的教會,只有這一個。但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十四節,又說「神的各教會」。一面說神的教會,只有一個,一面又說神的各教會,可見又不只一個。聖經為甚麼說神的教會只有一個,又說神的教會不只一個呢?把一個變成許多,把單數的教會變成這多數的教會,是怎麼變的呢?到底聖經裏是用甚麼方法,把教會分成眾教會呢?

我們讀聖經就明白,神那個獨一的教會分成許多的教會,沒有因別的原因,乃是因地方不同的緣故。神是用不同的地方將那獨一無二的教會,分成許多的教會。按地方來立教會是聖經唯一的方法,是聖經唯一的理由,是聖經唯一許可的理由。

      聖經中的眾教會,到底是怎樣分的呢?比方啟示錄二章三章:在以弗所的教會、在士每拿的教會、在別迦摩的教會、在推雅推喇的教會、在撒狄的教會、在非拉鐵非的教會、在老底嘉的教會,他們就是以地方的緣故(因為信徒所在的地方不同的緣故),分成七個教會了。這些教會,都是以地方來分的。以弗所……老底嘉都是地方的名字。它們乃是七個不同的地方,所以就有七個不同的教會。乃是一個地方,一個地方的,把教會分成七個。不只在啟示錄二至三章裏的七個教會,是根據地方而成立的,在聖經其他的地方,如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在路司得的教會,在哥林多的教會,在特庇的教會,在歌羅西的教會,在特羅亞的教會,在腓立比的教會,在羅馬的教會,在帖撒羅尼迦的教會,在安提阿的教會,以及其他聖經中所記載一切的教會,都是以地方來分的。

      這是因為神的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是只有一個的,這一個沒有分開的可能。一切屬乎這個團體裏面的人,在凡事上都是一樣的。只有在他們所住的地方這一件事上是不一樣的。他們所有的種種都是不能分,也是不可分的,只有他們的所在地這一端是能分,也是可分的。所以,教會實在只有一個,沒有分開的可能。就是把他們按地方分了,還是說他們是在某某地的教會,仍然是教會上在某地的教會,雖然有地方的不同,但是他們仍然是教會。所以聖經裏,只有一個理由,教會可分成眾教會,就是以地方來分。除了以地方來分之外,在新約裏,你就找不出第二個方法來把一個教會分成眾教會。除了以地方的方法來分之外,再無其他許可的方法,再無其他命定的理由來分了。這是事實,這一個事實,盼望能夠刻在我們心裏,就是教會只能因地方來分。此外任何的方法,任何的理由,都是出乎人的,都是出乎肉體的,都是聖經所沒有的。

      使徒自己所設立的教會,沒有別的,就是依地方來設立的。他們出去作工的結果,是設立各地方的地方上的教會。那獨一的教會,他們不能設立,因為那是基督的身體,只有基督能設立的。對於設立這個,誰也沒有分,誰也不能作個工人。但是,設立地方教會,是神所託付使徒的。使徒設立這種地方的眾教會,好像是把一個教會分成許多的教會。我不是說他們真的是分了,我乃是說他們好像是分了。在這裏只有一個分法,是神所許可的。

 

地方的界說】聖經中的教會都是地方的教會。但是要有多大的所在,才算是一個地方呢?我們要記得,聖經中有教會的那些地方,我們就知道到底是怎樣的一個所在,才能稱作一個地方,才可以在裏面設立教會。聖經中設立教會的地方是不是一個國?一個省?一個區?不是。聖經沒有以這些的所在,算作一個單位的地方,作為教會的境界。聖經中根本沒有國的教會、省的教會,或者區的教會。聖經中所有的,是在以弗所的教會,在羅馬的教會,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在安提阿的教會,在特庇的教會,在腓立比的教會,在以哥念的教會,在哥林多的教會等。以弗所、羅馬、耶路撒冷、安提阿、特庇、腓立比、以哥念、哥林多等到底是甚麼地方呢?按今日的話語,我們就說,有的是海口,有的是鄉鎮,有的是城市。但是,在當日都是統稱作城。因為當日是將有人團聚而居,可以自的地方,就稱為城的。所以聖經一面是記載使徒在「各教會中送立了長老」(徒十四23),另一面卻記載使徒命令提多應當「在各城設主長老」(5)。這是因為城就是當日教會的境界。「各教會」乃是在「各城」裏。所有的所在如以弗所等都是一個城,因為都是團聚居人的地方。

      在今日複雜的組織中,就有市、鎮、鄉、村、城等等的分別。並且有的市,不過是一個鎮那麼大,有的特別市竟然大到等於一個縣的面積,同時又有一個省的地位。所以,我們不能用今日巿、鎮、鄉、村、城的意義,來解釋當日「城」的意義。反之,我們應當記得:聖經中「城」的意義,就是一個有範圍保護,為人民所團聚的地方。所以,今天所說的巿、鎮、鄉、村、城等,實在都不過是當日的「城」。近代雖然都是城,也有省城、府城、縣城之別。就是古時也有鄉城、山城、村城之說。

當日的教會,就是把這些「城」作為境界的。聖經裏沒有比「城」更大的教會,也沒有比「城」更小的教會。城就是聖經中地方的單位。所以,在今日我們若要定規甚麼所在是一個地方的單位不是,我們只要問,該個所在是不是光是一個團聚而居的地方。還有二個問題能幫助的就是:這個所在,是不是行政上最低的單位?是不是有一個單獨的名稱?有一個最小的名稱?因為看創世記和約書亞記時的分地,就知道當日的城乃是行政上最低的單位,同時他們都有單獨的名稱。一個團聚居人的地方有了最小單獨的名稱,而是行政最低的單位的,就是一個地方的單位,就是一個地方教會的境界了。

      聖經就是以一個人民團聚在一起的城,作為教會所在地的單位。你所住的那一個地方,或是一個山城,或是一個鄉城,或是一個府城,或是一個縣城,都能算為一個地方,作為一個教會的所在地。不是一縣那麼大,不是一區那麼大,不是一省那麼大,也不是一國那麼大。乃是人民團聚寄居在一起那麼大的地方。這樣的地方就是聖經裏教會的境界。神的眾教會,就是按這個範圍而分。大則像羅馬,像耶路撒冷可算為一個地方,作為一個單位。小則像以哥念,像特羅亞,也可算為一個地方,也成為一個單位。凡人民團聚而居的,就是一個地方。除了這一種團聚在一起的地方之外,聖經裏沒有第二種的範圍。

      這一種以地力分別教會的辦法,實在是神的智慧,保守祂的孩子免去許多的難處。因為神若以國為教會的範圍、教會的界線,就常要改變,因為國是常會亡的,國若亡了,教會的界限也就要隨之而變了。神若以省為教會的界線,省界也是常會改的,省界一改,教會的界限,也隨之而改了。這豈非一件難事。所以,神不以省為教會的單位,也不以國或其他政治的區域作為教會單位的界線,因為朝代、國度、省分,都是容易改變的。神以巿、鎮、鄉、村的城為教會的界限,是因為這些地方的範圍和名稱是不容易改變的。我們看見國界常改,省名常變,但是城的界和名是最不會隨政治而改變的。政治對於它們的影響是最少的,幾乎可以說是沒有的。常有幾百年前是某某城的,到今天仍舊是稱為某某城的。許多的城可以割給外國,屬於別國,然而它還是那個城,沒有改變。因為城是政治上最固定的單位,所以神就定規將城作祂地方教會的界線。

      教會,在聖經中,在正面,是按地方成立的。在反面,還有兩個事實,就是教會不能比地方小的,也不能比地方大的。換一句話說,聖經裏只有兩種教會:一種是普遍的教會,她的組織,非我們所得而主張的,因為她是非人手所組織的。一種是地方的教會,就是一個教會在一個地方裏,有那個地方那麼大,以那個地方為範圍的。此外沒有第三種的教會,沒有比她小的,也沒有比她大的。一個地方上的教會是最小的教會了。在普遍的教會之外,地方教會就是最小的了;不能把她分成更小的。同時她也是最大的了;要把幾個地方裏面的教會聯成一個更大的教會,也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樣,她就不是一個地方裏的教會。比地方教會再小的,不是地方教會;比地方教會更大的,也不是地方教會。

 

不能比地方小】我們讀過哥林多前書第一章說,「在哥林多的教會。」哥林多只是一個地方,在這個地方裏面的教會,也只是一個教會。這樣的一個教會,才是一個單位的教會。但是在這一個教會裏,人分成四派,這四派的人,打算把在哥林多教會裏面的人分成四個不同的團體。保羅就責備他們說,「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分開的麼?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麼?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麼?」他們這幾班的人是甚麼人?他們沒有資格成立教會。惟獨全體在哥林多,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求告主耶穌之名的人;他們是在這個地方上的神的孩子;他們才是教會。哥林多是一個城。教會的單位乃是一個城(地方)。或是一個巿城,或是一個鄉城。像鄉城,像市城,這麼大的地方,才有成立教會的資格。像市城,像鄉城,這麼大的地方才夠得上單位。比一個地方還要小的教會是不夠單位的,沒有設立作一個單獨教會的資格。一個地方的教會乃是一個最小的教會了。教會小到像一個地方教會那樣的,就沒法再小了。所以,人如果想在一個地方之內,設立幾個教會,那是絕對不可能,也是絕對不許可的事。在哥林多的教會,就已是最小的教會了。人如果想要她分作四個團體,那是不可能。人只有能力將其分成四個黨派,但是人沒有能力將其分成四個教會。一個教會必須有她所在的地方那麼大才行,如果比這個地方小,就不是一個教會了,最多不過是一個黨派。你如果把她切小了就不成。

      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固然是分派別;但說我是屬基督的,這句話雖然頂寶貝,仍舊不夠理由來另立教會,仍是屬肉體的舉動。因為這一句話不是表明你在地方上與神其他孩子相同的地方,而是表明你在地方上與神其他孩子不同的地方。說自己屬保羅、磯法、亞波羅者,他們的目的是要表示,他們是和在同一地方的基督徒有區別。「我是屬基督的」這句話,在平時乃是非常好的一句話。但是要把這句話拿來區別自己,和神其他的孩子不同,就是不對的。因為在同一個地方裏面,神是要祂的孩子成為一個團體,不許他們在一個地方之內,以任何的方法來分別自己和分別別人。

      聖經是說,凡是同在一個地方的神的孩子都是我們的弟兄。除了以一個地方為範圍之外,連以我特別是屬基督的理由來分別,來標榜,都不可以。別人在甚麼宗派裏,他們若有神的光,自然會知道。若蒙神的恩典,自然會對付。但是我們不能因他們在宗派裏,就另眼相看,把他們分別出去。我們若是這樣作,就不是以地方作為教會的境界,乃是以其他的理由了。一切把地方上的教會切小的,就不是教會,就是屬肉體的舉動。

      無論誰,只要他是有神生命的,和我們同在一個地方的,他就是我們的弟兄,他就是和我們同在一個教會的人,因為教會是以地方為界限的。這是神對地方教會的組織。

      我們的範圍,不是以在一個地方裏,同說「我是屬基督的」的人為範圍,乃是以在同個地方裏,「所有是屬基督的,」人為範圍。乃是我們所住的那個地方有多大,住在這個地方裏的基督徒有多少,他們就都是我們的弟兄,是和我們同在一個團體裏的,是和我們同在一個教會裏的──地方教會。我不是說,「我們是屬基督的」這一句話不對。但,若把這一句話拿來作我們與神別的孩子分別的界限,就是聖經所不許可的。我們和一切的基督徒,只要我們和他們是同在一個地方,就是同在一個教會。我個人只能作一個屬基督的人,不屬任可的宗派,但是,我卻不以這句話,作為我與別人分別的理由。我的團體若沒有地方那麼大,就是人所設立的黨派,就不是神所設立的教會。

 

不能比地方大】另一方面,教會也不能比地方再大,再大也不行。當初在耶路撒冷信主的人不少,有一次三千,有一次五千,但聖經只稱他們是在耶路撒冷的教會,沒有稱他們作在耶路撒冷的眾教會。耶路撒冷是一個地方,所以在耶路撒冷也只有一個教會。耶路撒冷是一個地方,所以耶路撒冷只能成一個單位。你如果要分教會,你要先分地方。聖經裏沒有在耶路撒冷的眾教會,沒有在以弗所的眾教會,沒有在哥林多的眾教會。因為這些所在,都只能算一個地方。如果地方是不能分的,就跟地方而成立的教會也是不能分的。耶路撒冷、以弗所、哥林多,多少時候是一個地方,就在它們中間的教會,也多少時候只是一個教會。

      但是另一面,聖經也沒有在馬其頓的教會、在加拉太的教會,或者在猶太的教會,或者在加利利的教會。因為馬其頓是一個省,加拉太也是一個省,猶太是一個區,加利利也是一個區。這些省和區中間也不知道包括了多少個地方。省和區並不是一個單位的地方,裏面是包括了許許多多個單位的地方的。聖經的教會,既然是以一個地方為單位,為境界的,就在一省或一區之內,應當有許多個教會才可以。就不能有一個省的教會,或者區的教會。若是這樣,就教會又不是地方的了,乃是許多地方合成的了。就是為這個,為教會是地方的緣故,聖經裏就從來沒有省教會或區教會的記載。每一次說起省和區的時候,又是一種說法。

      我們來看聖經如何說到這一種教會:「那時,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各教會(處字原文沒有)都得平安」(徒九31)。聖靈在這裏並沒有說「教會」,乃是說「各教會」,不是單數的,乃是多數的。因為地方數目眾多的緣故,所以教會的數目也眾多。沒有把各處的教會聯合成一個教會,乃是「各教會」。教會乃是一個地方一個的。所以地方數目多的時候,就說「各教會」。

      「他就走遍敘利亞、基利家,堅固眾教會」(徒十五41)。這裏是眾教會。因為敘利亞,基利家是一個大區,裏面有許多不同的地方;一地有一地的教會,所以就有了眾教會。聖經沒有把那些教會聯合起來成作一個教會的事。許多不同的地方(人民團聚而居的地方),可以聯合起來成為敘利亞和基利家。但是神卻沒有將這許多不同地方裏面的信徒,組織聯合起來,成功作在敘利亞,和在基利家的教會。地方是可以聯合起來成功縣、區、省、國的,然而聖靈卻沒有縣教會、區教會、省教會,或是國教會的,聖經只有地方的教會,像城那麼大的地方教會。

……就是外邦的眾教會,也感謝他們」(羅十六4)。在猶太之外,有外邦的眾教會。他們也沒有聯在一起作外邦的教會。因為教會是以地方分的,而非以國分的。

      「亞西亞的眾教會問你們安」(林前十六19)。亞西亞是一個省分。但是,沒有一個省的教會,乃是在一個省裏的眾教會。聖經裏沒有一個省的教會,也沒有一個國的教會,只有一個教會,就是地方教會。聖經裏只有一些人民團聚而居的那個地方教會。

      「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林後八1)。馬其頓是一片大地,所以是眾教會。

      ……寫信給加拉大的各教會」(加一2)。加拉太也是一個省分,所以乃是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加一22)。猶太是一個區,所以也是說各教會。

      我們看見教會的分法:把一地方教會削小,是聖經所不許可的,是屬乎血氣的;同時把各地方的教會合併起來,也是聖經所不許可的,也是屬乎血氣的。換一句話說,地方上的派別,是主所不許可的;各地聯合所成的公會,也是聖經裏所沒有的。聖經裏,總是一個地方,成功一個教會。從來沒有把一個地方分成幾個教會;也從來沒有把幾個地方聯合成一個教會。所以,比地方小的,不是教會;比地方大的,也不是教會。聖經是以地方來作教會的境界的。

      今舉一例,上海是一個地方,蘇州也是一個地方。上海是一個單位,所以有上海的教會。蘇州也是一個單位,所以有蘇州的教會。像蘇滬雖然這樣相近,可是他們是二個單位,彼此只有屬靈的關係,沒有事務的統一。上海和蘇州的關係,像上海和南京,和倫敦的關係一樣。倫敦雖然是另外一個國裏面的城,並且和上海隔得很遠,但是,倫敦也是一個地方像蘇州一樣。倫敦也是一個單位。所以,上海和倫敦的關係,就像上海和蘇州的關係一樣。不因其近而特別親密,也不因其遠而特別疏遠。世界的單位,最大的是國,其次是省,再其次是區。但聖經不管國界、省界的區別;聖經乃是以一處人民平日能團聚在一起的一個地方,作為一個單位。這是聖經裏地方教會的境界。使徒在各地所設立的教會,就是這種的教會──地方的教會。

      請記得,教會是地方的,是非常之地方的,甚麼時候,把別的放進去,就不是聖經裏所說的教會了。

 

教會的獨立】所有各處的教會,聖經並沒有把她們聯合在一起,成功作一個團體。所有各地方教會的行政是獨立的,責任是獨立的,裁判也是獨立的。我們記得啟示錄裏是說在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不是說在亞西亞的教會。主對以弗所的責備,不能歸罪於士每拿;士每拿在主面前的忠心,也不能歸功於以弗所。別迦摩的混亂,不能推到推雅推喇身上;推雅推喇的屬世,也不能放在撒狄身上;撒狄的死僵,不能歸咎於非拉鐵非;非拉鐵非的彼此相愛,也不能歸功於撒狄。老底嘉的驕傲不能責備其他的教會。一個教會有一個教會的責任,並不負其他教會的責任。如果把七個教會聯合起來,就不必寫七封書信,就只要寫一封信給總會,讓總會去支配好了。但是地方有了七個,教會就有七個。聖經對七個教會是各有各的警戒,各有各的讚美。

      不只在地上有七個教會,在天上也有七個燈臺,作她們的代表。在天上不是一個燈臺分七枝,乃是七個不同的燈臺。舊約是一個燈臺分出七枝,新約乃是七個獨自的燈臺。如果新約也是一個燈臺分出七枝,就亞西亞七個地方裏的信徒可以合成一個教會了。但是,在亞西亞是有七個教會,在天上是有七個燈臺。聖經並且說,主是在七個金燈臺中間(不是裏面)行走的。這給我們看見,每一個燈臺都是獨立的,分開的。如果是一個燈臺,就怎能行走在其中呢?主是行走在七個燈臺中間的,所以七個教會在主面前並沒有聯合為一。

      今天我們要在主面前看一件事,就是使徒出去傳了福音,叫人得救了之後,就在當地揀選人作長老。從前的使徒並沒有留下那一個工人在那裏作長老。他們再到第二個地方去傳福音,又得了一班人,就也在那一個地方,設立了教會。所以我們也應當這樣。並且要教所有在本地的弟兄明白,一切和他們一同在基督裏的人,不管他們是誰,是怎樣,只要是同在一個地方的,就都是一個教會裏面的人。要保守教會地方的性質,不應當把地方上的弟兄分開,也不應當把這地和那地的弟兄們聯合起來成一大教會。這一件事是我們特別要注意的,是我們要好好去作的。

 

各教會間的關係】這也並非說,在一個地方的教會,和在其他地方的教會不來往,也不彼此顧念。雖然沒有在組織上聯合在一起,成功一個大團體,卻應當和別的教會一同保守主裏的合一,追求有一致的行徑。因為我們在主裏面的合一,不是地方所能將其分開的。遇見別的教會有危難,仍要盡力扶持,盡力賙濟。那一個教會在神面前得了亮光,另一個教會,仍要以她為榜樣,從她身上學習。但一個地方上的教會,仍是獨立的。在行政上,團體上是獨立的。但別的教會在主面前所得的亮光,在主面前所得的命令,或是有了難處,我們仍該效法他們,仍該扶持她們。

      所有的教會都是直接向主負責,受主的節制的。同時聖經又說,聖靈向眾教會說的話,凡有耳可聽的,都應當聽。這就是真理的持平。聖經一方面說話,是對在以弗所教會的使者,但在話語的結束時,又說是對眾教會說的。上面說信是給在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等教會的使者說的;下面說此信是眾教會都該聽從的。上面是說單個教會,直接向神負責;下面是說每個教會,都當聽神對別的教會所說的話。因為是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所以凡有耳的,就應當聽,這就證明,一個教會所該遵守的,乃是眾教會所該遵守的。地方的每個教會所負的責任,是在神面前自己單獨負的;所有教會的行動,卻是共同的。所以,信是寄給以弗所的,卻是對全體教會說的。這就是真理的平均。

      在書信中也有同樣的教訓。……他必提醒你們,記念我在基督裏怎樣行事,在各處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林前四17)。保羅在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也是在哥林多的教會所應當記念的。不是在哥林多有一種道理,在別的地方又有一種道理。使徒在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是各地的教會所應當留意的。不只在道理上是如此,就是在命令上也是如此。例如:保羅說:「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吋各教會都是這樣」(林前七17)。不是一個教會能從主那裏得一個和別的教會所得的完全相反的命令。神的命令是各教會都該遵守的,並沒有一個例外。

      雖然行政是獨立的,但是,在行事為人、家庭社會間,各教會仍是相同的。例如婦女的問題:男人如何應該作頭、女人如何應該站在蒙頭的地位,保羅說:「若有人想要辨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林前十一16)。這一件事,各教會所得的亮光,所聽見的命令,所有的習慣,都是相同的,沒有一個例外。如果哥林多的婦女要作頭,不站地位,因而就不蒙頭,就神的眾教會都沒有這個規矩,除非哥林多的信徒要比人特別!所以,聖經頂周到。一面在行政上,在組織上,給我們看見,一個地方的教會是頂獨立的;另一面,又給我們看見,神的命令,使徒的吩咐,乃是各教會都要一樣遵守的。誰想要辯駁,就沒有這樣的規矩。

      不只婦女普通地位的問題,各教會是一樣的,連婦女在會中開口的問題,各教會也是一樣的。「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令一樣」(林前十四34)。頂希奇,保羅特別在哥林多書裏,一直注重神的眾教會。哥林多的信徒,甚麼都是想要單獨憑自己來,但保羅說不行。但是可憐,今天效法哥林多的教會太多了!以致今天凡要順服神命令的教會,反而不當像今天「聖徒的眾教會一樣」!當初特別的,今天不特別;當初不特別的,今天特別了。但是神的旨意,是神的眾教會既然這樣,我們就不能例外,就得遵守。人怎麼說,我們不管,我們要管聖經是怎麼說的。如果是人錯了,我們就不願跟隨人;如果是錯在聖經如此說,我們就情願有這個錯。

      就是捐輸的事,也是一樣。「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吋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林前十六1)。加拉太的眾教會怎樣作,你們在哥林多的教會也得照樣作。你們固然是獨立的,但是,你們也當以他們為榜樣。如果加拉太的眾教會,供給在猶太地因饑荒而有缺乏的聖徒,就你們在哥林多的教會也該照樣作。所以其他教會有甚麼難處,別的教會也該幫助。別的教會如何幫助,我們也當照樣來行。彼此相顧的事,乃是各教會所當同有的行為。彼此效法也是各教會所當同有的行徑。

      一個教會有長處,別的教會就該效法,如帖撒羅尼迦的弟兄,「曾效法猶太中,在基督耶穌裏神的各教會」(帖前二14)。因他們在主裏的日子多,所以你們這些後起的教會該效法他們。

      聖經的教訓是很平均的。一面是一個地方的教會,和別地方的教會,各自獨立,不相聯合;一面是一個地方的教會,應當效法其他各地的教會,學他們的榜樣,和他們取一致的行動。同時,一切的行動沒有聖靈的引導是不行的,不照聖經的榜樣也是不行的。

 

最高的法庭】因為一個地方教會,和其他地方教會,在主裏有屬靈關係的緣故,就叫每一地方教會,不敢作她自己所喜悅的事,不敢以為有權柄就可以自由,就可以隨便定規事情,隋便單獨行動。她的行動,必須要叫眾教會能得益處,能表同情。另一面,因地方教會是絕對獨立的緣故,所以,地方教會的斷案,是獨一的斷案。地方教會的斷案,是最高的斷案,也是最終的斷案。在她以上沒有別的機關,在她以下,也沒有別的機關。她沒有甚麼上司,也沒有甚麼下屬。

      如果有誰,被地方教會接納,或者拒絕,地方教會的斷案,就是最終的斷案。就是地方教會的斷案不對,你也只能請他們從新考慮,從新規定。如果地方教會不允所謂,你就除了遷移之外,別無他法了。地方教會,乃是最高的機關。如果別的地方教會,不同意他們的辦法,除了勸勉之外,也沒有別的辦法,因為地方教會和地方教會間,只有屬靈的關係,沒有正式的關係。

      如果有一個弟兄在南京被革除了,他來到蘇州,證明他自己是不應當被革的,蘇州有完全的權柄,可以不顧南京的斷案,而收納他。蘇州所作的一切乃是向神負責,而非向南京負責的。蘇州是一個教會,蘇州有權柄自己定規阼事。但是,為避免磨擦,蘇州可以在未收納該弟兄之前,指明錯處給南京看。南京如果是屬靈的,就會聽蘇州的話。南京如果不聽,蘇州也不能把南京怎樣。因為南京是一個教會,他們也是直接向主負責的,他們也可以自己定規作事。他們並不向蘇州負責。如果各地的教會屬靈,就沒有難處,不然,神就早已定規一切都是就地為政的!

      並沒有一個教會,有比其他的眾教會更高超的組織和權柄。聖經中絕對沒有給我們看見,有任何一個地方的教會,比其他的教會有更高超的權柄。有人以為耶路撒冷是母會,其實沒有這件事。每一個地方的教會,都是就地為政的,都是直接向基督負責的,並不向任何機關或其他教會負責。一個地方裏面的教會,是基督教在地上最高的組織和機關,在地上沒有比她更低的,也沒有比她更高的。在她之上,再沒有法庭,可以去上訴的。所以,最高的組織,就是本地的教會;最低的單位,也是本地的教會。聖經裏,並無中央的羅馬,叫各地方教會裏,有甚麼事,都受羅馬的節制。這就是因為基督在天上,要保守祂作元首的地位。個個地方的教會,雖然都該保守那身體的見證;個個地方的教會,都該小規模的彰顯基督的身體;但是個個地方的教會,都當直接向基督負責,不向其他教會負責。意即個個地方的教會只受基督的節制,而不受任何別的機關、教會的節制。

      至於那一次使徒們上耶路撒冷的緣故,是因有幾個人從猶太下到安提阿教訓弟兄們說:「你們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和巴拿巴就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這是因那幾個弟兄是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所以保羅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去辦交涉。耶路撒冷是當日發生問題的地方。所以往耶路撒冷去,要看住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們和耶路撒冷的長老,對這件事的信仰到底是如何,才知道如何解決。所以在這裏,要避免一誤會,就是保羅、巴拿巴之所以到耶路撒冷,沒有別的意思,不過因為問題是由耶路撒冷來的弟兄發生的。他們並沒有把耶路撒冷當母會,當總會,乃是到耶路撒冷主辦交涉。教會是一個地方的唯一團體。除了這個團體之外,再沒有別的團體了。

 

如何保守地方的性質】因神藉使徒的手所設立的教會,是頂地方的,所以必須要保守地方的性質,保守地方的界限,保守地方的範圍。甚麼時候,一失去地方的性質,一失去地方的界限,一失去地方的範圍,立刻就失去教會的性質。甚麼叫作宗派?就是失去地方的性質,不守地方的界限,破壞地方的範圍的「教會」。如果打破了地方的範圍,而以保羅、亞波羅為範圍,立刻就成功了宗派。甚麼時候,是以地方為範圍,宗派就無成立的可能。如果在地方教會之外另立團體,就不是以地方為範圍,就立刻成功宗派了。如果要保守教會中地方的性質,有兩點是必須防備的。

      教會是地方的,與工人不發生關係。工人不能在任何地方有一私立的教會。工人在一個地方所救的人,只能交給在那一個地方的教會;他所有的工作,只能為地方的教會。地方是一個範圍,包括一切屬主的人。只要信徒是同住一地的,就得把他們包括在裏面。使徒不只一個,他也不能到所有的地方去。若有一處的教會,或是幾處的教會,因為是從某一個使徒得救的,就可以屬於某一個使徒,就立刻將其他各處的教會分別出去;因為他們是從別的使徒得救的,他們就是屬於別的使徒的。這樣使徒們就變作各宗派的主腦!一個使徒活動的範圍有多廣,他宗派的範圍就也有多廣。不同的使徒所設立的教會,就變作不同宗派的分子。這是神絕不許可的。

      教會地方的性質,就是為避免這個難處。要保守教會不成功宗派,有一件事必須特別注意,就是永遠不能讓一個作工的人影響(指正式方面,不是指屬靈方面)教會。使徒乃是一種超地方的職分。神不許可一個使徒管理一個教會。甚麼時候,使徒管理一個教會,甚麼時候,教會就失去她地方的性質,就帶管理她的使徒的色彩了。一個教會一屬於一個工人,就變成宗派了。使徒所管理的教會,就不成為地方教會了。使徒到各地作工,神所安排的,是叫他作工得人之後,就揀選弟兄中比較好,比較有長進的,叫他們作監督。一個地方一有長老之後,使徒就立刻放手。如果使徒不放手,這個教會就帶使徒的性質,而沒有地方的性質。

      哥林多書給我們一個好的亮光。哥林多教會頭一次分門別類,就是有人以保羅、亞波羅、磯法為分別的理由。每一個都擁護他自己所從而聽道得救的領袖。所以有此錯誤的發生,是因他們沒有看見教會是地方的。如果他們知道我是地方的,就不會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這一類的話了。如果他們認準了是以地方為範圍,就無成立宗派的可能。地方的性質能保守一個教會永遠不致成功宗派。甚麼時候犧牲地方的性質,甚麼時候宗派就起頭。宗派的意義就是在主之外,在地方之外,另有所屬。

      今天的為難就在這裏,作工的人和作工的團體,沒有看見神不許可作工的人和作工的團體,拉住信徒,管理信徒,將他們歸於作工的個人或者團體的名下。如果一個工人管理一個教會,這一個教會就變成保羅的教會、亞波羅的教會、磯法的教會了。這樣,他們這班人就變成教會的特點,地方反而不能成為教會的特點了。神為防備因工人而成宗派,所以就特別以地方為教會的界限。

      宗派之所以成功,就是因為有幾個人特別的有知識、特別的有經歷,特別的有亮光,然後就吸引一班的人來跟隨他們;就是這些人成功了一個宗派。就是因為他們有特別的知識、特別的經歷、特別的亮光,所以才能號召人,才能吸引人,才能叫人為他們,站起來說話,於是就成功了宗派。但是他們如果看見,工作乃是為設立地方教會的,而非建立個人或是團體的,他們就沒有產生宗派的可能。所以我們看見,教會要保守地方的性質,才不致成功了宗派。神的工人必須放手。工人如果不放手,教會就不能成為地方的教會。甚麼時候,工人一放手,讓地方的弟兄來負責,這個教會就是地方的了。換一句話說,我們為神作工的人,對每一個教會,要盡力叫他們保守地方的性質,不如上任何色彩,特別是自己的色彩。我們乃是眾人的僕人,而非任何人的主人。沒有一個教會是和工人發生關係的。我們的工作總是為各地的教會的。有人得救,是他們的;有人靈性長進,是他們的。不能有一個教會是屬乎工人的,不能有一個信徒是屬乎工人的。要記得教會是地方的就好了。

      如果教會歷史中被神所重用的人,看見教會是地方的;不是因從甚麼人、甚麼團體,聽見福音而成功甚麼人或是甚麼團體的教會;也不是因從甚麼人、甚麼團體,得屬靈的幫助而成功甚麼人或是甚麼團體的教會,就今天不致有這麼多的宗派了。使徒之所以在一個地方一得了人,立刻設立教會,設立長老,就是要避免工人作教會的主。神之所以如此安排,就是要教會不失去地方的性質。

      要保守教會地方的性質,還有一件是頂緊要的,就是不可讓教會的範圍越過地方的範圍。現在頂時行的作法,就是將各地方信條相同的團體,組織成一個「教會」。或者是以一個差會為中心,而設立一個差會的「教會」,包括了許多地方的團體。這一類的「教會」都是沒有地方性質的,因為都是越過地方範圍的。他們都是以信條或是差會作為範圍。他們的界限越過了聖經所說的界限。

      神所以不許人設立聯合各地信徒團體的教會,就是因為這樣作,會破壞祂所定規的地方原則,而叫這個團體變作一個不三不四的團體。神的心意中只有一種的教會,就是以地方為範圍的。逾越這個的,都不是神所要的。以差會為中心,聯絡各地的團體,所成功的教會,都難免逾越了地方的範圍。雖然這些團體依然是散處在各地方的,但是他們聯合的中心,乃是差會,他們的範圍,也就是差會。因為一有一個中心,就會產生一個範圍。在地方之外,他們就另有一個分別的界限。本來神的目的是:祂的兒子基督是各教會集合的中心,歸屬的中心,而各教會自己乃是以地方分別的界限為範圍。但差會的教會,是在基督之外,另以差會作為集合歸屬的中心,因此就叫這種的教會以差會為包括的範圍,而失去地方的界限。因為一個差會的範圍,不是以地方為界限,所以凡這種的教會都越了地方的界限,都失了地方的性質。

      凡以任何的中心(信條、道理、人物等)來聯絡各地信徒的團體,叫他們成功一個大聯合的「教會」,都難免叫這個中心變作範圍,以致失去神所定規的界限。我們並不是說,人這樣就拒絕了基督,完全離開了祂。不,人還可依舊的承認基督。但是我們必須記得,中心就是範圍。在基督之外,你把甚麼作了中心,你就把甚麼作了範圍,這是頂自然的事。人若有二個中心,就要看見大的是忽略了,小的是被注意了。並且人的天性不注意所共有的,乃是注意所獨有的。因此結果,第二個中心就更被人所注意,人也常是以這中心來估量,誰是,誰不是我們的人。這一個中心定規變作分別的界限,有這中心的就在裏面,沒有這中心的就在外面。這是定規的事。

      所以人若把甚麼在基督之外的,來作個中心,來集合各地神的孩子,就頂自然的,這個甚麼會變作分別的界限,來分別誰是在裏面的人,誰是在外面的人。這一個界限,就立刻破壞了,取消了地方的界限。

所以,神的孩子若要保守教會的地方性質,就必定不可在基督以外,再有歸屬的中心(如差會信條等)。甚麼時候神的孩子一有超地方的結合,不管是因甚麼原因,他們就不再是地方的了;他們一不是地方的,他們就不是教會的了。因為聖經裏只有地方的教會!

      我不知道應當如何說才可以。但是,我知道一件事,就是神要保守祂的教會,作地方上的教會。所以,在我們的工作中,我們要常常注意保守教會地方的性質。我們應當學習不管理教會,也學習不聯絡各地的教會,作為甚麼團體,以免神的孩子受虧。

 

獨立的益處】神設立許多的教會,讓他們一個地方、一個地方的獨自向神負責,讓長老監督弟兄們作本地教會的事,乃是非常有益的。

      ()教會是獨立的,不是聯合的,所以,野心的假使徒就沒有培植勢力的可能。那一班有才幹而又有野心的弟兄,沒有方法來將各地聯合起來,成功一個大團體,來培植自己的勢力。並且一個地方教會的一切,都在地方長老的手中,就叫地方教會,不致落在這等工人的手下。使徒走了,管理的責任,是在長老的手裏,就叫假使徒們沒有直接管理一個地方教會的可能。

      羅馬勢力的造成,都是因為教會放棄地方的性質。如果沒有各地的聯合,如果所有的權柄都在地方長老的手中,就教皇不知要減少多少罪惡。所以,如果只有地方的教會,就沒有羅馬的教會。所以能有羅馬的教會,是因為地方教會的銷滅。在過去的歷史,人之所以能利用教會,造出許多罪惡,並且和政權對峙,以致於駕御政權,都是因為教會不是地方的,乃是聯合的。聯合的教會固然是有能力的,但是這並不是屬靈的能力,乃是屬世的能力。

      神的目的,本來是要祂的教會在地上如芥種一樣,充滿生命,卻是小而無奇的。今天教會所以能成為推雅推喇的緣故,就是因聯合。所以雄心的人、野心的人,在別的所在尋不到勢力的,就來利用這個宗教的勢力。但這不是神的旨意。更正教的一個大失敗,就是沒有歸回到地方的教會去,而卻以組織的教會,來代替羅馬的教會。但是,無論如何,神的教會在地上乃是神的眾教會。

      ()不只這樣,教會若是獨立的,就對錯誤對異端也不致有蔓延的發展。一個地方有了錯誤,不致叫個個地方都錯誤了。如果以地方為範圍,就是一個地方有了邪說,也不過是那一個地方有邪說而已。就不致像公會一樣,一個地方錯了,就個個地方都錯了。

羅馬就是一個頂好的榜樣。因看組織上統一的緣故,就叫羅馬的異端也一樣統一的普遍。如果教會是劃地為界,就地為政的,就若有異端的發生,也頂容易隔離。但是當一個組織的教會發生異端時,就各地的支會是頂不容易不受其影響的。最近美國許多的「教會」,因信仰問題所發生的難處,都是因為他們的「教會」不是地方的教會,而是組織教會中的一個支會。

      ()有了地方教會,最大的好處,就是沒有成立宗派的可能。你有你特別的主張,你有你特別的看法,你有你特別的道理,你如果想另立一個團體來宣傳你的主張,來宣傳你的道理,來宣傳你的看去,就辦不到。一切都是為地方那個教會的,你不能從地方教會裏把一些人帶出來,另立一個團體。這樣就自然沒有成立宗派的可能。甚麼時候,教會失去地方性質,甚麼時候,教會就往宗派裏走。甚麼時候,教會保守地方性質,甚麼時候,教會就沒有成立宗派的可能。所以成功宗派,就是因為逾越了地方的界限。如果有人在漢口作了工,將所有得來的人,都交給在漢口的教會,作工的人走的時候,他不能把這一班人帶走,就沒有宗派成立的可能。是地方的教會,不是某某人的教會。要成立宗派就得先打破地方的界限。自然,我承認,這樣在組織上是沒有成立宗派的可能,但是,靈性上的肉體若不受對付,又是另一個問題。哦,神的靈,但願神的孩子都順服你!―― 倪柝聲《工作的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