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

 

五、肢體的生活

 

經文:羅十二2;林前十二12-31

  教會不是團體,但為了行政方便,有不完全的像團體一樣的組織;就如註冊,登記之類,或組織形式上的種種。教會的本質是肢體,以主耶穌為頭,弟兄姊妹為肢體;教會又是神的家,神是這個家的家長。一個身體有它的組織系統,主要在乎生命;可能組織系統有毛病,但生命依然存在。同樣教會是有生命的基督徒所組成,儘管組織可能不健全甚至破壞,生命仍然存在的。若外面有組織,而內裏沒有生命,便等於空零。因此教會不在乎組織,卻在乎肢體相愛相助。

  保羅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他並不是勸人奉獻做傳道,因為傳道人必先要奉獻;奉獻的不一定做傳道,這乃是叫我們每人把主權交出來,好討主的喜悅。獻為活祭並不是專為某些人而說,乃是為全體基督徒說的。我們聽見保羅以神的慈悲勸勉的話,是出於神的愛。舊約獻祭的祭的祭牲是完全的,絕無瑕疵的;而我們是個罪人,怎配奉獻呢?雖然因信稱了義,仍不敢說絕對沒有瑕疵。但感謝神的慈悲,祂愛子的血遮蓋我們,即使屢屢犯罪跌倒,也得蒙赦免。所以問題不是看我們配不配,而是看我們有沒有憑信心接受祂的慈悲憐憫?也許你曾有幾次幾乎把自己獻上,卻又放下了,請現在就記住,只要憑信心就可以成功了。

  肢體是連於元首基督的,有元首纔有各樣的恩賜,叫各肢體在自己的崗位合一事奉元首。所以凡對自己奉獻有問題的,就不能與弟兄成為肢體。要過肢體生活,就應該把自己交出來,然後能連於元首基督。在教會裏面,是無分彼此的,只有語言的分別而無種族、階級的分別。猶太人,希利尼人(代表外邦人)都同飲於一位聖靈。但禱告,唱詩,見證要用語言;語言不相通的時候可以傳譯,再不然可以分開聚會。為主為奴的,都是主的兒女,所以根本沒有分別。正如同一個家庭,都從一個父親所生;不管那一個的地位如何,成就如何,在父親眼中都寶貴的,因為都是他的兒女。多少年來,我們都承認肢體生活只在於同一信仰;可是在實行方面,卻實行得很少。因此提出幾個問題來,我們可以彼此討論:

  在教會裏面,有許多人在帶領某人信主和走屬靈道路上花了很大心血。那個被帶領的人,便被稱為屬靈的兒女,如同保羅之稱提多,提摩太一樣。我相信在保羅生平中,除了提摩太和提多以外,可能還有其他的人,也是他的屬靈兒女。保羅既然稱他們為兒子,可以想像他們對保羅是多麼順服,是具有多麼深厚的情感。感情的發生並不是單方面的,提摩太之離開家庭跟隨保羅,足見他受保羅影響之大。如果在屬靈的兒女以外,-又有屬世界的乾兒乾女,這樣就把世界的味道帶進教會來了。再下去就會產生不良影響,愛某人惡某人,把肢體分開了,屬靈的事是在心內的,不是掛在嘴唇或只有外表的動作。此外,對於肉身的兒女和屬靈的兒女,愛的態度也要注意。假如肉身的兒女,他們也是信主而肯走屬靈道路的,就應該兩方面都一樣看待。倘若肉身兒女不信或是並非真信的,這樣的兒女,是暫時的,在天家不會相見。屬靈兒女能與我們同心,同走十字架道路,是永遠的有價值的。我們會對於自己肉身的兒女安排他們的教育、前途;但對屬靈的兒女有沒有這樣為他們設想呢?應該盡為長者的責任,不但關懷他們的靈命,更應該體貼關心他們肉體的需要。若不然,帶領他信了主,他稱為神的兒女是對的;若我們稱他是肢體便不對了。因為對他並沒有盡上肢體相顧的本份。多少人離世的時候,在遺囑上寫明遺產是給肉身的兒女之外,就很少有人想到這些財產是主交託他管理的;若交與不認識主不愛主的兒女,豈不是把神的財產隨意浪費了嗎?所以應該思想交給神的家-教會,或者交給可靠的屬靈兒女才是。倘看他肯這樣做,表明他的屬靈生活是有見證的。對年青人來說,要尊敬感謝你們的屬靈父母,要供養他們像供養你們肉身的父母一樣。

  許多基督徒有一種錯誤的觀念,以為傳道人供應我們的,不過是講台上或查經班上的話語;因此,為了表示報答也只用話語。須知話語是傳道人從神所領受的職事,他是用這些話語使你得生命,進而生命豐盛。同時,他的供應是盡他所能,我們豈可以薄薄的對他一番言語上的謝謝,或者用很少代價的物質表示。試想,自己對於父母怎樣供養?中個人尊師重道,有許多事物是帶給人很有幫助的,比方對於老師,認為「一天受教,終身為父」。考試榜上有名了,也應首先去叩老師,甚至老師行在前面,學生只能跟在後面走。總之,是敬重他教育自己成材。但現今我們對帶領我們的牧師,傳道,長老,執事,女傳道們,他們在我們的心中地位怎樣?也許認為他們不過是教會聘請的;我是這教會的會友,他是這教會的職員。這就錯了!教會既然不是社團組織,是神的家。那麼,他們就是這個家的家長。「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來十三7)他們為我們多方禱告,看顧帶領我們豈不應該敬重和供給?肢體生活是多方面的,主愛我們,為我們而死,我們記念祂,願意為祂盡忠,難道不應該對肢體彼此相顧?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履行什一奉獻?其實這不過是起碼的奉獻標準。猶太人並不只這樣,這十分之一只是拿來給利未人,其他用途的還要奉獻。人若什一奉獻也不肯拿出來,他的肢體生活就不見得實在;倘若那人沒有把薪水固定的拿回家庭作用度,他對於家庭便是不負責,對教會也是一樣。求主向我們施恩,不是我們聽不見這樣奉獻的道理,卻是不肯實行。如果每個家庭都實行什一奉獻,二十個家庭就可以供給一家傳道人,那麼,那位傳道人生活便成為與一般弟兄同等。他在會教工作不會受窘,倘若他的生活待遇太高或太低,彼此之間的交通便不暢快,見面的禱告,問安不見得真誠實在。早期教會肢體間的生活,是彼此坦誠的,相愛相助的,請問現今我們如何?

  保羅稱提摩太為真兒子,提摩太稱保羅為父老,這樣的教會生活,讓年長一輩的有很大安慰。不少人工作了一生,沒有人給他安慰,得不溫暖。主對於為祂勞苦的人,肯定是有報答的;但在弟兄的身上,也應該給他們有同情有安慰有溫暖。若我們個別失去這肢體相愛的見證,也就影響整個教會。但願憑主的慈悲帶領,有多少力量就做出多少來;不管別人怎樣,難道別人不信主你也不信?別人不傳福音你也不傳?主留下我們在此地是有很大作用的,應該趁機會將肢體生活顯明,以主耶穌為教會的元首;向這世代的社會作見證,也在魔鬼面前有見證。── 黃聿侯《基督徒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