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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怎樣領人赴會

 

經文:詩一二二;林前十四26-40;西一24-29

  基督徒在地上有為主作見證的責任,不但自己相信,並且要讓人知道你是屬主的,帶領他們也相信。但,若只帶領人相信而不帶領他聚會,這樣就只做了一半。在他得救以後沒有加以教導,與主所教訓我們的:「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還未達到,還未曾把得救的人,造就成主的器皿,再去造就他人。

  我相信在各人託負上,沒有不願意領人赴會的;但在帶領人去赴會的問題上有了問題,因此實行不來。這樣關係非常重要的,正如一個人患了病,若不及早治理,恐怕越來越嚴重,以致危害到他的生命。

  我們領人聚會,必先領他去同往我們所要去的聚會,就如經常性的聚會。講道會帶他同去,祈禱會帶他同去,查經會也帶他同去,把聚會要看為生活的一部份。這是表明我們對於自己的聚會滿意、對於自己的聚會有信心。假如每次聚會四十分鐘,加上來回時間要三小時,一個禮拜赴三小時,一個禮拜赴三次會便要九個小時了。對於有工作的人,尤其在大專讀書的,這九個小時對他是有很大影響的,所以必須要使他在聚會中有所得。覺得並不浪費,甚至認為再多用一點時間也有價值的。若然,他下次也喜歡跟你同去赴會。若赴會而無所得便難以有下次的機會了。詩人說:「人對我說。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我就歡喜。」(詩一二二1)如果覺得聚會是一種享受,是一種福樂,便巴不得邀請人同去。許多信仰純正的人,很注意讀經祈禱,有愛心,但卻少有領人赴聚會的熱心。那些信仰不純的,只講自己好而反對別人的,這樣的人倒非常熱心,領人到他們的聚會。這是因為他們對自己的聚會,有信任心之故。另外有些人為了使他們聚會人數增多,會不擇手段去爭取;這是血氣的做法,也許一時很哄動,但到底是不能持久的。求主幫助我們能夠「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8)當我們初信主的時候,領人赴會還有熱心,可是日子久了,便冷淡了,因為對聚會沒有新鮮的感覺的緣故。赴會變了循例式,如此怎能帶領人呢?倘若在教會裏沒有職位的話,便更閒散,去不去聚會也覺得無所謂,所以也不會帶領人。有人唱屬靈的高調,說赴會乃是看主,不是看人。在講道的時候,不把講員放在眼內,不理會講員講的是甚麼。對講員根本沒有靈裏的交道,屬靈的調子唱得越高,就越不會領人赴會了。

  不能領人赴會的問題,既如上述。而我們怎樣去解決這些問題呢?有人說,人是屬血氣的,不喜歡走屬靈道路,所以就不願意參加聚會了。也有人說一天生活是那麼緊張,很難再安排時間去聚會。又有人認為外面的吸引太大,即如香港來說,報紙有很多家,而且篇幅又多;不但有國際新聞和社會新聞,特別吸引人的是長篇連載小說。喜歡小說的人天天追那段小說看,到主日要赴會了,心中還思念那回小說的下文。講員的信息和他頭腦中的小說起了衝突。另方面電視機和其他聲色的吸引,因此人就不去赴會了。

  最大的問題,是到教會來沒有所得,這個問題除了我們個人靈性以外,不能不承認是由於教會對於恩賜的運用不夠分明。羅馬十二章和哥林多前書十二章,論恩賜都是專一的,當今二十世紀工業發達,科學昌明,人們都追求專業學問;在社會發展務要專業化,殊不知神在一千多年之前,已經說明專一的重要。這本聖經包括四十多位作者寫成,前後又歷時一千五百多年,所以纔能把真理透過他們表達。但現今的教會,只有一兩位傳道人,這樣,怎可以把聖經中的恩典,恩賜,恩惠都一一講明?一個教會有幾百個會友,卻只有一兩個傳道人,怎可能做好供應,滿足大家所需要?一個人的才能是有限的,不可能一人而兼具多種恩賜。這是可以想像得到的,假使一間學校,校長是他,校役也是他,怎可以把學校辦好?我們看哥林多書,羅馬書,至少見到八,九種恩賜,所以一間教會不可能單靠某一方面恩賜來維持,更不用說發展了。倘若只注重某一種恩賜,其他便會忽略;例如注重祈禱,聖經原則就會忽略了:注重傳信息,造就的功夫便不會持久了。

  因此,巴不得主興起更多同工,有更多恩賜運用,而結合到實際問題。有人認為這樣講是多餘的,因為教會的經費不夠。以為供應一位傳道人已感困難,怎可以維持多位呢?但我們必須知道,經費的缺欠原因在那裏,當然教會不是要倚靠金錢;但作為教會中一份子是理當出錢出力的。以色列人在曠野時候,十二支派中的利未支派,是毋須做其他工作,而由十一支派供應的。到尼希米從巴比倫回來時,發覺利未人為了尋找生活,不能事奉神,因此他要各支派奉獻供應他們。這樣,傳道人是靠信徒供給,每個家庭都奉獻十分之一,十個家庭便可以供養一家傳道人;若連其他費用也算在內,二十家供應一家是毫無困難的。不錯,耶穌是勉勵跟從祂的人要背十字架,彼得,保羅也說要為主受苦。但,這是傳道人與主的關係,是他對主的心志。我們做信徒的不應該說,傳道人必須受苦,因為聖經教導我們:「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加六6)我們理應供應他們的一切。有人認為供給傳道人是給他有中等的生活就夠了,這話並非全對,未知中等生活是用甚麼來作標準?在美國五百元的收入是中等,若拿來香港可能是高等了。所以應在所服事的人群中來定標準,把他與弟兄們生活拉成一致;恩賜的運用和彼此的隔膜,都易於溝通了。傳道人會視教會如家,信徒們到教會來也感到享受了,須知信徒們對教會是有奉獻責任的,我們不能把這責任放棄。

  在教會裏需要有人做長老執事,分擔教會的工作。多少時選舉做長執的,以看他是否有錢來做標準;有錢的人一點也沒有錯,但只盼望他以金錢來支持工作是錯誤的。應該選取那些有才能的,讓他出來擔當傳道,彼此同心合意的把恩賜顯明,求主幫助我們,重視領人赴會,注意到幾方面:

  (1)為所帶領的人禱告,我們對他說說,只是做了一半功夫;應該切切為他禱告,與他有較親近的接觸。這樣,邀請他赴會的時候,便有把握。自己的話語,像帶權威,引起他對自己的信任,視我們如同他的師長,父母;他的家長,親屬對於我們就可以放心了。

  (2)領他赴會的時間必須準確,約定了不應推翻取消,最好是提早一點帶領到會,以便介紹他與有關的人認識。若男女分座,更易使赴會的人與同性的接近有親切感。我們還要估計聚會進行中可能遇到的情形,例如聖餐的餅,杯,未受水禮的不應該領取;某事應該參加,某事不需要參加,都應該給他們先有心理上的準備。

  (3)需要注意幫助赴會的人翻閱聖經。往往有人因為不會找聖經章節,下次便不願意赴會了。特別是在社會上有地位的知識份子;他找不到經節是多麼尷尬呢,我們應該注意幫助他。有陌生的人進來,我們要友善的招待他,不要光是招待相熟的,冷落那些陌生的,要使他進到聚會中感覺得有溫暖。假如那人來參加聚會幾次了,沒有聖經的,最好能買一本與聚會所用的相同版本聖經給他應用。

  最後,帶領一個人來聚會,也要負責送他回去;尤其年青的學生,更應該這樣做。在路上我們可以和他談談聚會的領受;特別提出一點是自己想像中,認為他可能不明白的給他補課。這些都是比較具體可行的,願主施恩,讓我們這樣做,使神得榮耀的,人得幫助!── 黃聿侯《基督徒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