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相愛
【鑒別真信徒的方法】約翰福音是四福音中最後寫的,約翰書信也是所有書信中最後寫的。在別的三卷福音書裏,講到主耶穌的許多事蹟和教訓;而約翰福音書,特別把神的兒子來到地上的那一個最高、最屬靈的點,清楚的告訴我們:「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36)。在約翰福音裏,充滿了「信」。人一信主,就得著永生。這是約翰福音的題目,這是約翰所特別注重的點。
到了書信,其他的書信都注重在神面前的信心,而約翰書信卻注重在神面前實際的行為──「愛」。其他的書信說信的人得著稱義、赦免和潔淨,約翰的書信卻說信的人必須有憑據──愛。
一個人在神面前的信心,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可能是活的,也可能是公式的。人可能憑著頭腦、道理、知識、公式,混到教會中來,他們不一定真相信神的話。聖經告訴我們,在保羅的時候,就已經有假弟兄了(參林後十一26;加二4)。
約翰書信給我們看見,人如果說他自己是有生命的,他必定有憑據;人如果說他自己是屬乎神的,在他身上必定有一個彰顯,必定有一個見證。所以約翰的書信給我們一種鑒別的方法,使我們憑以知道誰是真弟兄,誰是假弟兄。
【愛的生命】全部聖經只有兩處用「出死入生」這一句話,就是約五24和約壹三14;前者說信的人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後者說出死入生是有憑據的,愛弟兄就是出死入生的憑據。
比方:你與許多人交朋友,你喜歡、佩服、尊敬他們;但是,你對他們的感覺,與你對同胞弟兄姊妹的感覺,總是有些不同。你對你的親兄弟有一個莫名其妙、很自然的愛的感覺。這一個感覺,證明你和他是一家人。照樣,在這裏有一個人,他的外貌、性情、興趣,也許與你完全兩樣;可是,因為他也是相信主耶穌的,你對他就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好象比你的親兄弟還要親。你有這一個感覺,就證明你是已經出死入生的人。
約壹五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你如果愛生你的神,你就必定愛神所生的,這是極其自然的。你不能說我愛神,而我對弟兄沒有感覺。這是不可能的事。
在你裏面有一個「愛」,證明你從前那一個「信」是真的,所以你就有了這一種說不出來的「愛」。這一個愛弟兄的心是很特別的,不是因為別的緣故而愛,只是因為他是弟兄而愛。
不錯,信心使你遇見神,信心使你出死入生,使你作一個神家裏的人;但是,信心不只使你遇見父,信心也使你遇見弟兄。神所安排的是:「信」使我們出死入生;出死入生的人,就能夠「愛」。不是因為他與你意氣相投,所以你愛他,只是因為他是你的弟兄,所以你愛他。我們憑著愛弟兄,就能知道自己是出死入生的人。這是一個非常可靠的方法,能試驗出神的兒女在地上到底有多少。
約翰的書信明顯的給我們看見,分別真信心和假信心的路,不是在信心裏,而是在愛心裏。不是問信心如何,而是問愛心如何。信心如果是對的,就必定有愛心。沒有愛,就證明沒有信;有愛,就證明有信。
神所給我們的生命,不是一個獨立生存的生命。神所給我們的生命,自然而然要我們與別的得著同樣生命的人接近,自然而然要我們與別的得著同樣生命的人相愛,有互相親密的感覺。
【愛的命令】約壹三11:「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約壹三23:「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彼此相愛」乃是神的命令。神命令我們作兩件事:(一)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二)彼此相愛。我們已把相信這一件事作了,對於下面那一個愛就也應當作。神先賜給我們那一個愛,然後神也給我們一個愛的命令。今天我們要將神所給我們的那一個愛,照著神的命令來彼此相愛。神所擺在我們裏面的愛,我們要按著它的性質來用它,不應當毀它、傷它。
我們為甚麼要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約壹四7~8)。有愛的人都是由神而生,沒有愛的人就不認識神,因為神自己就是愛。神生我們的時候,也把愛生在我們裏面。神給你有愛,神也給他有愛,所以能夠彼此相愛。我們從神得著的那一個生命,就是愛的生命。神就根據這一個生命,命令我們「應當彼此相愛」(約壹三11)。神先給愛,然後說要愛。神先給愛的生命,然後給愛的命令。
【若不愛弟兄】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且在黑暗裏行(約壹二9~11)。如果有一個人知道你是弟兄,而他在心裏竟然能恨你,這就足夠證明他不是一個基督徒。愛弟兄並不是因為他可愛纔愛,乃是因為他是弟兄,所以愛他。這是惟一的原因。這裏說,恨弟兄的,是住在黑暗裏,並且也是行在黑暗裏。換句話說,聖經根本不承認有恨弟兄的事,根本不相信有這一個可能。
外面不行義的人,是不屬乎神的;裏面沒有愛弟兄的感覺的人,也是不屬乎神的。從這裏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參約壹三10)。
約壹三14:「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這一個愛不是指普通的愛,乃是指愛弟兄的愛。一個人信了主以後,如果對於信主的人還是沒有感覺,沒有吸引,那就太希奇了。這可能是因為他的信心靠不住。他從前是死的,今天恐怕還是死的。因為信心是用愛心來作憑據的。
約壹三15:「恨弟兄就是殺人。」一個有永生的人,他絕不會恨弟兄。在神的兒女中,能有許多的情形,可是神的兒女中不能有恨。如果一個弟兄有一種很不好的情形,我們心裏可以不喜歡他,或者發怒的對付、責備他,但我們不能恨他。不必恨所有的弟兄,只要恨一個弟兄,就足夠證明缺了那一個愛弟兄的愛。
太十八章的「告訴教會」,目的是要挽回他的弟兄。如果你對於他除了攻擊和拆毀之外,沒有一點挽回的意思,那就證明你不是一個弟兄。林前五章革除那淫亂的弟兄,存心也是為著挽回。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可以得救。如果有人只有審判,而沒有眼淚;只有定罪,而不感覺難受,那就證明這一個人不知道甚麼叫作「愛弟兄」。
愛弟兄就是愛神。「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四20~21)。我們要小心,我們不應該作得罪愛的事。不要隨便得罪弟兄。要相愛,要尊重你裏面愛弟兄的心,不要把你裏面愛弟兄的心傷了。愛弟兄的心就是愛神的心。如果塞住了憐憫弟兄的心,那麼他愛神的心也就沒有了(約壹三17)。
【怎樣愛弟兄】約壹三16:「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愛弟兄的心,就是對所有的弟兄姊妹有一種「捨命」的心,就是丟掉自己去服事他們,捨棄自己去成全他們的心。
愛弟兄不是說一句空話了事,是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顯明出來的。約壹四10~12給我們看見,愛神是與我們彼此相愛分不開的。我們如果彼此相愛,愛神的心在我們裏面就得以完全了。換句話說,今天神把許多弟兄擺在我們面前,他們就是我們實習愛神的物件。我們不要空口在那裏說愛神,我們要實際的學習愛弟兄。愛神,是必須在愛弟兄的事上彰顯出來的。
約壹五2~3:我們如果愛神,就必須遵守祂的誡命;我們要愛神的兒女,也必須遵守祂的誡命。換句話說,如果神有命令,而你不遵守,你就不能說你愛神的兒女。比方:神的命令是要我們不可有分門別類的事,你就不應當為了愛弟兄,而不顧宗派在神的兒女中分門別類的情形。我們必須遵守神所有的命令。
順服、聽從神的命令是應該的,可是在態度和言語上千萬不要得罪弟兄。我們要持守神的真理,我們也要維持愛。我們要順服神,但是我們的態度必須溫柔。我們在任何的情形中,都要不得罪愛。如果一件事情是必須作的,就去作;但不能作得罪愛的事。
【愛的結果】約壹四16:因為「神就是愛」,所以神要我們愛弟兄,並且住在愛裏面。我們只要住在愛裏面,就是住在神裏面。
全部聖經,只有約壹四章告訴我們,怎樣纔能站在審判台前不懼怕。它把秘訣告訴我們──要住在愛裏面。「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約壹四17~18)。
我們對於弟兄姊妹應該只有一個意念,就是要愛他們,要得著他們,要使他們得著最高的益處。這一個,在我們身上是一種操練;到了有一天,我們整個人住在愛裏面,愛也住在我們裏面,我們活在地上,就能把所有的懼怕除去。
愛神與愛弟兄,這兩個是並行的。愛弟兄就是愛神;愛弟兄叫我們愛神的心得以完全。這樣,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願我們好好學習愛弟兄,讓愛的生命在我們身上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