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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長跑
 
經文:創世紀 24:67;  25:20-21,26-28;  26:6-10,34-35;  27:41-46 
 
A. 前言
 
    從創世紀廿四章看到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乃是天作之合。以撒的家境富裕,是父母老年而得的獨生愛子,性情和平、不爭競、安靜、老實、有深度。利百加則健康、美麗、慷慨、主動、且有果敢冒險的精神。更難得的是他們的婚姻的確是有上帝的引導和印証。
 
    以撒三十七歲時母親去逝,四十歲結婚(17:1723:125:20),起初夫妻二人彼此相愛,結婚二十年後,也就是以撒六十歲的時後,利百加生了雙胞胎(2526),以掃和雅各。到了以撒100歲時,以掃(40)娶二赫人女子為妻(2634),所以到了創世紀27章,以撒要為以掃祝福時,以撒和利百加至少已經結婚六十年之久。後來以撒一直活到180歲才去逝(35:28)
 
B. 以撒晚年的家庭 -- 家庭紛爭(27)
 
    從第二十六章和第二十七章裡,我們可以看到以撒和利百加經過六十年的婚姻以後,愛情已經褪色,家庭生活中充滿了危機:
 
夫妻之間 (27:5-17,41-46)
 
    當以撒打算為以掃祝福的時候,這就像今天一個人立遺囑、分財產一樣的重大事件,他卻不讓妻子知道,也不要証人。而當利百加聽到了之後,也無法當面明講( 25:23)。他們之間顯然各懷心事、無法溝通。後來以掃要殺雅各時,利百加還得欺騙丈夫。
 
親子之間 (25:27-28)
 
    父母對兩個兒子有所偏心,爸爸偏愛老大,常吃他的野味,媽媽偏愛老二,因為老二常留在廚房裡陪媽媽作飯。兒子雅各則為了取得長子的名份,穿上大哥的衣服、手與頸包上山羊羔皮來欺騙(27:18-27)老眼昏花的父親。
 
兄弟之間 (27:41-43)
 
    以掃因為雅各奪走了原屬於他的長子的名份而心生怨恨,甚至要用暴力殺死自己的弟弟。
 
婆媳之間(26:3527:46, 28:8)
 
    利百加為了婆媳問題,心中常愁煩(grief),甚至於厭煩性命(disgusted with living), 連活都不想活了。288也說,以撒看不中(displeasing)以掃所娶的迦南媳婦。
 
    以撒和利百加結婚六十年的過程中,夫妻出了問題,親子出了問題,兄弟出了問題,姻親出了問題。倒底是什麼因素使一對原先條件這麼優秀,彼此相愛而且有上帝的引導和印証的夫妻落到這種下場呢?聖經上沒有明講,我們只能從創世紀的記載中,作一些可能的推論,作為我們個人婚姻的鑑戒。
 
C. 以撒家庭的鑑戒
 
1.彼此接納 --夫妻之間需要彼此的接納。如果缺乏了彼此的接納,那麼在婚前   我們所欣賞的以撒的長處,諸如:溫和、不爭競、逆來順受的個性變成懦弱、   膽怯、被動、不長進、沒有魄力、沒有大丈夫氣概、逃避現實、好吃懶做、   不能當一家之主。(創21:5; 24:63; 26:18-33)。
   而利百加的一生或許可用「急忙」二字來形容。她的能幹、主動、積極、熱心、魄力可能變成衝動、莽撞、不計後果、愛管閒事(創24:15-20,54-58; 27:5-17)。
 
 2.彼此饒恕 (26:6-10)
 
    以撒因飢荒而遷移到非利士人中間,因為妻子容貌俊美,怕惹來殺身之禍,就說利百加是自己的妹妹。聖經說,結果民中險些有人要與利百加同寢..。聖經未提利百加的反應如何,可能鬆了一口氣,可能對以撒的態度沒有改變,也可能對這位不能保護妻子的丈夫,有極深的失望與不滿:就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時候,他卻全然不為妻子著想;若不是神伸手干涉,利百加就完了。如果你我是利百又加的話,我們可能心裡會說:「你永遠給我記得、我死也不會原諒你。」
 
D. 結語
 
    以撒與利百加的婚姻原本是天作之合。然而經過六十年之後,我們看到這個家庭當中的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兄弟關係、婆媳關係都出了問題。當我們推測其原因以作為借鏡時,至少我們看見彼此接納與彼此饒恕是兩個我們都知道,但還是非常重要的原則。求主幫助我們不因為常聽到這些觀念,就輕忽他們的重要性,好叫我們在婚姻的愛情長跑中,能跑得又穩又好。── 林國亮

 

愛情長跑()
 
經文:創世紀24:67;25:20-21,26-28;26:6-10,34-35;27:41-46
 
一.前言
 
    創世記二十四章到二十七章有關以撒與利百加的記載,幫助我們思想基督徒擇偶的原則,以及長久維繫和諧婚姻的兩大要素:彼此接納與彼此饒恕。雖然以撒的婚姻發生在幾千年前,但他們漫長婚姻生活的一些經歷,卻很值得作為我們的警惕。因此,就如同以撒的婚姻一般,我們絕不以為找對了配偶就穩保婚姻幸福了。今天,在我們從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有新的學習以前,讓我們對「彼此饒恕」這個原則再多作一點探討。
 
二.饒恕、和好與縱容(創廿六6-11
 
    上次我們提到饒恕是單方面的事情,在對方有任何回應以前,我們都可以效法十字架上的耶穌,先饒恕對方。饒恕也是三方面的事情,如果我們不饒恕人,上帝也不會饒恕我們。然而和好則牽涉到饒恕者(forgiver)與被饒恕者(forgivee)兩方面,就如同聖經上回頭尋求饒恕的浪子和他那位何其願意饒恕他的父親一般,他們之間的和好乃是澈底而完全的。如果一方面肯饒恕,另一方面卻不肯悔改,那麼彼此關係的和好與復原就受到限制了。我們可以饒恕對方,可以主動尋求與對方和好,但這並不保証對方也會主動認錯、尋求我們的饒恕並與我們和好。
 
    然而當問題一再重複出現的時候,我們心中固然願意尊主的命令繼續饒恕對方,但這絕不表示我們應當像踏門磚一般,讓對方繼續不斷地以不負責任的行為來傷害我們,也不表示我們對未來不應有任何的期望。如果你的配偶,經常毆打你,而且越打越利害;如果你的配偶有酗酒、吸毒、賭博、外遇的惡習,屢勸不改,你都應該為了自己和子女的身心靈的安全與健康,也為了讓配偶有確實悔改的機會,把自己從這種惡質的環境當中抽離出來,直到你確實有把握配偶已經改變了為止。換句話說,當你自己努力改善婚姻關係,甚至尋求專業的協助之後,如果配偶仍然執迷不悟,可以在饒恕對方,並且與對方和好的大前提下,考慮分居,直到配偶有具體、明確的改變後再恢復實質的夫妻關係。說到這裡,弟兄姊妹不免會想到基督徒離婚的問題。基本上,聖經並沒有完全排除離婚的可能,等以後我們有合適的機會,再一起來探討。
 
三.溝通的意願與能力(創廿五21-23;廿七1-1041-46,廿八1-2
 
    當利百加懷孕的時候,上帝已經告訴她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按常理判斷,當時利百加必然會把上帝的話轉告以撒。經過四十幾年之後,我們不曉得以撒是因為不明白孩子出生前那段預言的涵意,或是老糊塗而根本忘了那件事,或是因為偏愛以掃的緣故而明知故犯。總之,他刻意不讓利百加、雅各或其他任何見証人知道或參與這件極其莊嚴的祝福。而利百加呢?當她在以撒和以掃不知覺的情況下知道他們的計劃後,她怎麼回應呢?我們看到她並沒有和以撒作任何的溝通,反倒立即和雅各篡謀奪取長子的名份。結果長子的名份是用她的方法得到了,但卻導致以掃想要殺害雅各以報仇雪恨,以撒的再度受騙以及雅各的倉促逃亡。而這次的逃亡,對利百加和她所偏愛的兒子雅各而言,不僅是生離也是死別。
 
    如果今天歷史重演,而且可以改寫,或許我們可以把廿七6 節由「利百加就對她兒子雅各說」改成「利百加就對她丈夫以撒說」,那麼以掃的謀害、利百加的欺騙、和雅各的亡命,都可能避免。我們不曉得為什麼在這個危機的時刻,利百加不願意和以撒溝通。曾經有一個研究發現,某些婚姻危機的出現,不是夫妻不懂得溝通的技巧,而是夫妻的一方或雙方根本就不願意溝通。顯然的,如果我們希望婚姻可以和諧,維持雙方溝通線的暢通是必須的。尤其是在現代社會中,男女享有較實質的平等,而角色期望也比較有彈性的時候,夫妻之間更需要溝通。
 
    至於藉著溝通來解決衝突的能力,我們在創世紀十三章那裡看到亞伯拉罕所給我們的幾個寶貴原則,包括:掌握客觀事實、主動尋求解決、高舉骨肉關係、提出具體建議、願意付出代價、神的眷顧賞賜和沒有保留的愛等七方面。我要鼓勵弟兄姊妹在平時溝通時,積極一點、正面一點、具體一點。
 
    親愛的弟兄姊妹,溝通的意願與能力是現代婚姻關係的生命線,讓我們願意、直接、正面而且具體地與我們的配偶溝通。
 
四.健康的親子關係(創廿五27-28
 
    創世記廿五章提到爸爸愛老大,媽媽愛老二。在現實的家庭關係裡,父母對子女偏愛的原因有許多可能性。譬如說:父母重男輕女;看重老大、老么而忽略中間的;偏愛會讀書的或是長得漂亮的,而忽略才貌較為平雍的;偏愛在性格上與自己互補的,如安靜的以撒愛好動、擅長打獵的以掃,而性子較急的利百加反倒愛安靜能守在她旁邊的雅各。
 
    還有一種狀況是,當夫妻感情不好時,便把愛情的付出或需求轉移到某一個孩子身上,以孩子取代配偶的地位。以撒與利百加也可能因著彼此關係的冷淡,而分別把感情的施與受轉移到以掃和雅各身上。親子間的亂倫可以說是這種現象的極致。
 
    更嚴重的情形是當夫妻關係不和諧時,親子之間會搞統戰。父親可能會拉攏孩子來對抗母親,在孩子面前說母親的不是,母親也可能拉攏孩子,夫妻彼此在孩子面前打擊對方,就好像是打擊魔鬼似的。
 
    親愛的弟兄姊妹,在你的婚姻當中,是否下意識地把孩子當作統戰的對象呢?還是你本身就是父母統戰的受害者。小心這樣的親子三角關係,第一會破壞親子的感情,導致孩子的內心沒有平安、自我形像不健全;第二會讓孩子覺得自己無法根本取代父母一方的角色,來滿足另一方的期望,於是內心深處懷著極深的罪惡感;第三是破壞子女未來的婚姻關係,除非是孩子刻意地割斷臍帶作大人,否則他的婚姻與家庭關係會很容易重蹈上一代的覆轍。第四,這種偏心統戰的結果,還可能禍延子孫。雅各因父母的偏心,惹來殺身之禍,不得不亡命他鄉,終身不得再見母親。但是等到他自己當了父親以後,還是繼續偏愛約瑟,致使約瑟的十個哥哥聯手來出賣他、甚至企圖殺害他。親愛的弟兄姊妹,如果我們真愛我們的孩子,真愛我們的子孫,我們都需要好好地愛我們的配偶。雖然夫妻的婚姻關係和諧不保証子孫們的未來必定幸福,但我們卻已經為他們提供了最好的機會。
 
五.結語
 
    從以撒和利百加六十多年的婚姻關係裡,我們學習到選擇配偶的原則。我們也領悟到,嫁娶到好配偶,並不保証我們從此以後就按照簡老師的名言,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當我們檢討以撒與利百加的婚姻關係的時候,我們知道愛情長跑要跑得穩、跑得好,至少我們需要彼此接納、彼此饒恕、強化溝通的意願與能力、以及建立健康的親子關係。對任何一個在基督耶穌裡重生得救的人,這一切不必是令人聽得厭煩的高調,而是我們靠主的恩典必然可以經歷到的事實。對我而言,基督徒的人際關係、家庭關係、婚姻關係的要訣歸根究底只有三句話:「我們彼此接納,因為基督先接納我們;我們彼此饒恕,因為基督先饒恕我們;我們彼此相愛,因為基督先愛了我們。」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是否願意再一次在基督裡立下接納配偶、饒恕配偶、愛配偶的心志呢?請我們一起低頭禱告。── 林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