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 基督徒「政府觀」
請大家翻開羅馬書第十三章。我們將會從這章經文去瞭解基督徒對政府的看法。我們先來看第1-7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羅馬書主要分開兩部份。第一部份講述信仰,特別是神的救恩,即第一章至第十一章。由第十二章至第十六章是這卷書的第二部份講述基督徒的生活。因此,羅馬書包括了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的討論。第十二章開始說到,我們先要將我們的生命奉獻給神,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然後,再講到我們在教會裏應有的生活,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跟,第十三章清楚說明基督徒與政府應有的關係。有人誤會基督徒不應談及政府和政治的問題,其實聖經裏提及不少關於政府、政治的問題。保羅在羅馬書提到的不是地方政府的問題,而是一般性、神的原則;關於基督徒公民責任,我們如何與一般性的政府建立關係。因此,我們不應把地方政治,或國家政治帶到教會裏。但我們相信聖經裏,舊約、新約、摩西的教訓、耶穌的教訓、保羅的教訓及普通書信裏;都提及很多很多關於政府,和基督徒公民的責任的教導。我們都應該去領受、去實踐。特別是羅馬書第十三章,提醒我們如何去做一個好公民;如何與政府建立之關係。以下是我們有幾方面的真理,需要接受的。
一.基督徒生活在兩個國度裏
保羅說我們是神國度裏的子民,但又同時身處在世上的國度裏,所以基督徒有雙重的身份。英國有一位神學家司徒德,他講及以弗所書時,要我們留意保羅是寫信給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在這裏提及基督徒有兩個住址,一是以弗所,另一是在基督耶穌裏。保羅在(林前二1)說:「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這裏也說明基督徒有雙重的身份。其實,主耶穌也有提及這方面的真理,曾有法利賽人問耶穌應否納稅給該撒。耶穌回答:「神的物應歸神,該撒的應歸給該撒。」(參太廿二15-22)我們是地上的公民,所以應該納稅。若我們留意「原文」,我們會看出問耶穌的人是用「給」錢該撒是否應該?但耶穌則用「還給」該撒,這表示這錢本屬該撒的。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三章七節中提及「上稅」一詞,也就是耶穌所用的字「還給」政府。從地上的國度來看,我們應該盡上本份。從神的國度看,我們亦要盡上對神的本份。耶穌用銀錢的意思,是說明銀錢上有該撒的形像,而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所以人是屬於神的。人最終的效忠應該屬於我們的神,沒有任何一個政府能夠取替神的地位。但耶穌說到我們有雙重身份時,便要有雙重的責任。因此,基督徒應該逃避兩種極端的態度。第一種是避世。因此,基督徒應該逃避兩種極端的態度。第一種是避世主義,就如中古時代,早期教會的隱士,過修道院的生活。雖然現在沒有這種生活,但當基督徒只有神國度的生活,而欠缺社會方面的生活,則可以說是一種避世主義。此外,我們亦應避免另一個極端,即世俗化運動。世俗化運動把教會世俗化,即要求教會只有社會的生活而沒有神國度的生活,這種極端亦是不對的。
當我們說及基督徒身處兩個國度時,我們必須明白兩個國度建立的基礎是不相同的。神的國度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而世上的國度主要是建立在「權力」上。意大利有一位出名的政治家曾說:「一切政府主要的基礎是在於好的法律和好的武器,這是一個好政府的基礎。」但耶穌卻不是這樣說,雖然猶太人想擁護耶穌為王,甚至祂的門徒也有如此盼望;所以耶穌臨上十字架前,雅各、約翰也來找耶穌。希望耶穌得國時,他們兩人可以坐在耶穌左右;但耶穌立即更正他們的思想。耶穌說外邦人是有君王治理,有大臣操權管理,耶穌說明在外邦的國度裏,是講「權柄、管束」。但在門徒中,誰要為大的,必須作你們的用人,為首的,必作眾人的僕人。正如耶穌的榜樣:「人子來,不是要受人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作多人的贖價。」所以神的國度出現於教會裏,是建立在「愛」的原則上。此外,兩種國度的原則是不可掉用;例如,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這是國度的原則。但應用在國家政治上就行不通,若蘇聯向美國要求取去德州,美國就說連加州也給你,那就不行了。相反來說,教會長者,長老若在教會裏講權力、權柄,這就不合乎神國度。教會的原則,是建立在「愛」的服侍上。
保羅認為僕人的服侍和權柄的結合,是在父母這形像上。一個屬靈長者在教會裏服侍。就如父母般的愛心去服侍,所以教會就把權柄交給他們。如果一個傳道人服侍教會,以權力壓人,就必定失敗。因為這是地上的原則,而非神國度的原則。這是基督徒對政府的第一個觀念。
二.一切政權來自神
「在上有權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這裏重複表明一切政權是出於神。「在上掌權的」是指一般政府,即能履行神所指定政府應有的功能和任務。聖經沒有特別指明,哪一種政府是神所不許可的;只有神權政治的摩西時代,是由神直接統治的。從教會歷史和聖經原則中看,我們發現民主政制的理想,有很多是從聖經裏出來的。不過,民主政制也有限制,並非完全,沒有瘕疵。諸如多數服少數的例子,就不一定是對的。聖經中,十二探子偵探迦南地後,只有兩人贊成進軍迦南地;其他的人就不敢前進了,結果是哪方對呢?是少數對。因此,我們要小心民主政制方面的危機和限制。
一切政權是出於神的,原因何在?因為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神,所以地上一切東西都是屬於神。神不單創造,祂還帶領;照料祂所創造的一切。主耶穌在安息日治病,祂是對的。正如祂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神在安息日停了創造工作,但祂仍照管世界。主耶穌說祂是神,所以在安息日裏,祂也醫治。「國權是耶和華的,祂是管理萬國的。」(詩廿二28)所以,神是有權收回政權的。例如神廢掉尼布革尼撒王(但四章),在以斯帖記中,神的手掌管歷史等等,這都表明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廿一1)
三.政府是神管理國家的器皿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羅十三4,6)。一切政府,官員都是神的差役僕人。舊約說及古列王,也是神所膏立的。
政府是神的僕人,為要維持法紀。正如羅馬書十三章三至四節所說:「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這裏說到政府有賞善罰惡的功能;但可惜我們發現現有的政府,不能符合聖經的標準。有人以為犯法的人是因為生理的原因,或是心理作用;所以不少時候,我們當殺人犯是病人,我們要醫治他。不過,聖經卻不是這樣看,聖經看人犯法就是一個罪人,在法律面前是犯人。政府有責任令社會安定、繁榮和守法紀。據最近調查,一般年青人最關心的是治安的問題,這是政府的責任。
另一方面,政府也是保護孤苦無助的人,即福利上的責任,這也是我們納稅的用途。政府需要向神、向人負責任。還有,一個正常的政權是需要將政權和道德結合的,有政權,就要有道德。若政權和道德脫節,這就產生很大的破壞力,也是天地間最可怕的事,如希特拉擁有政權,卻缺乏道德,因而引起很可怕的戰爭後果。
四.基督徒應盡公民的責任
政府盡了它的責任,身為公民的也必盡上責任。作公民的,先要學習順服。「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羅十三1),我們不可抗拒掌權的,這包括對政府的規律和要求,「順服」是含有嚴格、積極的意思。此外,我們亦要留意:「人與職位」的分開。有時某一個官長的行檢很不合聖經,但在其職位上,我們仍須尊重他。對於他頒佈的律例,我們仍須尊重。主耶穌在(太廿三2-3)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可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耶穌要求我們把「人和職位」分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十三7)
我們需要欣賞政府政府對我們一切的好處,令我們在生活上可以安居,特別是香港政府,它在道路建設上、醫療制度……上,都給我們不少好處。聖經教導我們,應當尊重的,我們要尊重她。在上掌權者是服侍我們,是神的僕人,我們要尊敬他們。
另外,公民的責任是納稅。耶穌也曾有榜樣,叫我們納稅;透過彼得釣魚,得了稅銀去納稅。(太十七24-27)
還有,參政也是公民的責任。參加選舉、被選,都是對政府的支持。柏拉圖認為:「智慧人若不參與政治的懲罰,就是在壞人的領導下過生活。」有人認為參政是黑暗,不好的,我們要潔身自愛。其實,這樣正是「參政」的理由。我們是世上的光,需要在世人前發光,正如昔日的但以理一樣。不過,我們必須對另一重要的真理,就是教會和個人面對政治是有分別的。我們不應用教會名義參政,因為教會非政治團體。耶穌用「該撒的物,應給該撒;神的物,歸於神」的意思,多少是包含政教要分離,要獨立的教導。教會乃一個有組織的團體,必須與有制度的政府分開,但基督徒個人方面,卻必須積極參與社會行動。不過,香港教會卻可以服務社會;透過辦學、醫院、青少年中心,服務社群。至於涉及政治方面,教會則應該避開。神給教會的責任是傳福音,把神的大使命充份實踐。基督徒因為生活在兩個國度裏,他一方面,以個人名義參與政府的運作。而教會必須有信心,相信神是建立萬國的神,福音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傳開。因為主耶穌曾說:「祂要把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她。」(太十六18)從教會歷史中,我們看到福音不因惡劣環境而遜色。神的旨意是;「祂安排我們在那一地方,不論環境如何,我們要在那地方忠心事奉神盡上我們作公民的責任。」神的旨意是最重要的。──
張慕皚《基督徒的人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