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十字架與「這麼大的救恩」
我們圖表的第三段論到「這麼大的救恩」(來二3);這句短短的話語立刻顯出它的深奧和包括性。在這個題目之下我們可以將代表各方面的許多話語聚集在一起,就如:代替、代表、救贖、公義、和好、重生、兒子的名分、成聖、得榮等等。要明白每一個詞或其工作的意義和特殊的價值,最好問這樣一個簡單的問題,那就是:在什麼光景之下;人才需要這個詞語所指明的工作呢?
一、代替
很清楚地,人照著自己的光景是完全不能滿足神的要求的。人是在審判和定罪之下,並且是必死的。按神的要求必定要毀滅他,毫無希望或前途。但人的死不只是身體的,而是感覺被神離棄的情形,除非得救,這種感覺人早晚要感覺到覧那就是地獄!只有少數人是在今世就已經實際地進了地獄,因為按照神的定命,人在今世應該活在憐憫和恩典的覆庇中。但「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恩典和審判是屬於兩個時代。那就是為何人要倚靠神的恩典的緣故。恩典時代最大的特點就是神已經在他兒子耶穌基督這個人裏面預備了一個「代替」,他取了人的地位而「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並且進入了那個破神離棄的「時刻」(在那可怕的一面乃是指一個永世)。「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可十五34)。這個「代替」因著人在信心中接受他而賜給人覧「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那意義就是當他死的時候,神就把他算為人的罪、人的審判、人的命運、人的死、人的地獄,這些已經都被除去,就好像他們已經承受了這一切而得救了。所需要的這位元元代替者,他本身必須是無罪的,所以審判無權加諸他的身上,死亡和地獄無法勝過他。因此神能叫他從死裘復活,因為他本是無罪的。這在我們是絕不可能的。我的一切都是基督在十字架
上替我做成的。神所要的都不是我所有的,乃是基督在復活裏臨到我的。簡言之,這就是代替。
二、代表
但是這件別人替我做成的事實(即指代替),只是這偉大工作的一面;如果僅只如此,可能為許多的軟弱留下一個敞開的門戶。因此需要加以補充,就是「代表」的一面。「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林後五14)。在代替的一面,基督替我們死了;在代表的一面,他死就是我們死了。這意思就是說:在神的心意裏,我們這些屬於舊造的人,已經成為過去而不再見面了。當我們以主耶穌作我們的代替和代表時,我們就被視為在基督裏了,神看我們也只是在基督裏看我們。使徒保羅說:「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在他裏面)死了」,接著他又說:「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個意思就是我們不能僅取用基督代替的工作而我們仍照舊生活,好像與我們原來的天性無關。不,他不只是把我們的罪除去了,也是把我們自己除去了;不僅是把我們所謂的「壞的」除去了,也是把我們整個的除去了。使徒看見這也適用於他自己:他從前是一個極熱心宗教的人,被宗教虔誠和活動的火所燒;但十字架乃是一切舊造、天然和纔能的零點,並且借著死而復活,一切有了新的起頭。一件極其重要並值得緊緊牢記的,就是保羅在羅馬書中所闡釋的這個真理乃是對基督徒而言的。
三、救贖
「救贖」這個詞即說明瞭它本身的意義。人已經被賣掉,或已經自賣了。撒但與亞當有了一次交易,叫他的心思蒙蔽,看不見這交易真正的結果。因著不信,就違背了神寶貴的命令,亞當就以他的魂為賭注,為著撒但應許他的利益,把自己賣給了撒但和罪,連整個的族類也同他一起出賣了。人繼續留在這個地位上,其所以如此的力量乃是由於撒但取得了權利,因為它在人裏面獲得了與他自己相同的性質為根基。救贖的意義就是要把那些權利根除和解決。這也是在主耶穌這個人裏面,並借著他十字架的工作做成的。這偉大的事實乃是:在基督耶穌裏面,撒但沒有權柄的根據,因為它沒有天然的根據,在那裏它「被趕出去」(約十二31)。撒但的權能就是死。主耶穌「為人人嘗了死味」(來二9),在他自己裏面遭遇到撒但最後的權能,「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這樣人就被救贖回來歸給神,在被救贖的人身上,撒但再也沒有任何權利了。
在這裏根據法理的程式,有一個旁證,一個希臘奴隸如何能獲得並保持他的自由呢?而這無疑就是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第六章十七節說到的。希臘的奴隸想要獲得他的自由時,並不是把他賺的錢帶給他的主人,借著這些錢來獲得自由;他乃是到他們神的殿裏,把錢交給祭司,祭司就以錢把這個奴隸從他主人那裏買過來歸給神,而他餘下的一生就成了神的奴隸覧這就謂之真正的自由,而要負一些宗教上的義務。無論什麼時候,如果他的主人或主人的後裔對他有所要求,他在殿裏有轉賣的記錄。但有一點難處,就是如果他出外旅行,遠離家鄉,而被人當作逃奴捕獲後,他有什麼保障呢?保羅好像給了我們一個解決的辦法,就是當奴隸在殿中獲得自由時,祭司就把他新主人的「印記」烙在他身上。所以保羅的話給了我們一個新的意義,他從前是罪和撒但的奴隸,但他已經被基督救贖回來,他的自由就建立在他乃是基督的奴隸這件事實上。所以他說:「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自然在這個例證中有一個缺點,就是沒有人能賺到夠贖他自己的贖價。只有基督能夠供給這個。
四、稱義
稱義表明信徒被帶到一個新的立場或地位。前面的每一步都關系到也是引到稱義的。
「代替」使人看見罪的問題被對付了;「代表」使人看見舊造已除去,已被帶進到新造裏面;「救贖」使人看見與撒但和它的國度的關系已經毀壞了。當這三件事做成之後,我們就問這個問題:「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伯九2)。換句話說就是:人在神的面前如何纔能算為義呢?園滿的答案就是:我們在耶穌基督裏就已經被稱義了。借著信接受他的代替、代表、和救贖的工作,我們在他裏面已蒙悅納,居於一個奇妙的地位,被認為與他一樣的完全。他使我們在神的面前稱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神的義(羅三22)。這個地位就神的觀點來看是完全的;就我們的觀點來看也必須如此。這個地位能完全獲得是借著信心,並且也是借著信心纔能繼續持守住這個地位。「義人必因信得生」(加三11,來十38)。撒但不斷的設法要把我們拖回到舊的地位去,就是要不斷的拖我們回到我們自己的裏面,叫我們的眼睛離開基督。它的詭計數不勝數,但對這些事的答案當是:「哦,主啊,不是我,乃是你」。我們要持定並仰望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五、和好
凡稱義的就都已和好了。在我們天然光景中,我們是遠離神,與神為敵的,實際上我們是抵擋神的。只要有合適的環境就能將我們個人的背叛光景顯明出來,但是在基督耶穌和他在十字架上偉大和好的工作裏,我們這遠離神的人已經得親近了」(弗二13)。我們本是與神為敵的,現在已經和睦了。我們被帶到一個新生命和新靈的有福的交通中。
六、重生
重生並不是在前面所說那一切之外的另件東西,乃是其中的一個特徵或要素。是指在我們裏面已經發生的事情。借著重生,一些從前沒有的東西現在有了,就如從神來的生命,只有重生以後才有的,還有聖靈的內住,也是其他的人所沒有的。這個有基督耶穌的生命之靈,其中有新造的每一部分的潛力,有一個新的良心,新的本能,新的交通的感覺,新的指引,新的標准和新的職事,實在就是一個新生的嬰孩。一切都是新的,要從頭學起。除非我們重生,我們對神的思想、道路、標准、和旨意,實在是一無所知。所有在我們新生命裏的一切自由和豐滿,以及生命的一切意義,大都是根據我們對前面所說各點的認識;尤其是我們與基督的死和復活的聯合。因為在新造的次序中,舊知識是沒有地位的,反而妨礙聖靈在我們裏面的運行和工作。如果我們一定要把我們的意見、願望、判斷、選擇帶來,縱然我們認為那對于主是有益的,但仍是妨礙聖靈的。我們必須看見我們舊造中最好的,還是與聖靈最簡單的事物不一致的。所以重生是一個新造,它必須是新的。
七、兒子的名分
兒子的名分要比重生更多一點。它說到豐滿長成。在童年時期,像一個小孩是一件好事,但那個時期一過去,依然像一個小孩就不對了。這正是許多基督徒的光景。不必作專門的研究;新約聖經原文已經把小孩和兒子分別的很清楚。雖然兒子的名分是重生帶來的,但在新約裏的意義,兒子的名分乃是只重生所包含一切可能性的實現,那就是長大成人。所以新約有許多地方說到長大,離開孩童時期,達到豐滿的身量。因著這個長大,就達到基督更大的豐滿,並進入基督更大的豐滿之中,這原是我們蒙拯救的目的。這麼大的救恩,對於那些不斷完滿長成的人,有著更大的意義。換句話說,我們蒙拯救不僅是得救就算了,新造的最終目的乃是「神的眾子顯出來」(羅八19)。
八、成聖
成聖也是救恩的一面,不是另外添加的。簡言之,它是指出一個行動和程式。成聖和奉獻是可換用的同義詞。第一、它們的意思就是分別出來,或分別出來歸給神。新約說得很清楚,我們既在基督裏因信稱義,所以我們也就在基督裏因信成聖了,這樣繼續做工,使我們自己得以成聖。因此使徒寫信給那些有著許多缺欠的信徒仍稱之為「在基督耶穌裏成聖」的(林前一2)。這樣,我們一在基督裏面,神的心意就認為我們是完全分別出來歸給神的了。我們就是成聖的,凡是達到我們這樣地位的就是成聖的。但是使徒論到已經在基督耶穌裏成聖的信徒的時候,也寫信告訴他們說,他為他們禱告,叫他們的靈、魂、身體完全成聖(帖前五23)。這個簡單的意思就是說,我們在地位上已經得著的,還需要在我們實際的情形中好自為之。成聖或奉獻基本意義就是分別出來。因著人的墮落,另一個性質和次序連帶著取得了地位,它就成為有機的,所以就成為人的天性。主耶穌的十字架正好斬斷了那個次序和組織,而更換一個新的完全不同的,就是基督所代表的。所以成聖就是十字架在我們裏面做工,把墮落的天性消滅以後,另把屬於基督的「全然不同的另一個性質」帶進來,一直增長達到豐滿的地步。在他簡單比喻的話語中,他說,要天天背起十字架拒絕自己(太十六24)。但新約以後給我們更詳盡的屬靈解釋,乃是十字架在我們裏面做工,把那個被邪惡的系統所捆綁無法擺脫的己生命帶到盡頭。這樣我們因著信在基督耶穌裏就被認為是成聖了,成聖的過程就是我們在經歷上,逐漸達到神恩典所已經將我們放在的那個地位上。
這樣看來,成聖乃是一連串事物的結果,就是根據代替、救贖、稱義、和好、重生、和兒子的名分而來的。
九、得榮
在主耶穌身上,受苦和得榮常是連在一起的;受苦是根基,得榮是頂石。得榮是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工作的自然結果,就是神不朽壞的生命。在那生命裏面有一切榮耀的潛力。以上所說的有兩個作用:
一、除去一切不能得榮耀的。
二、借著新的生命,帶進新的生機,使其增長達到基督的豐滿。
這十字架的雙重工作一直引到榮耀。得榮開始於靈,就是神兒女之靈的更新,乃是借著聖靈,榮耀的內住的靈。得榮繼續於魂覧心思、心、意思、理智、願望、決定覧降服於靈之下,作靈的僕人,換句話說,就是借著我們的靈,帶到聖靈的主權之下。得榮的完成是在身體上面,「等候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林前十五54),這樣必死的身體就要和他榮耀的身體一樣。所以兒子名分的完成就是重生的表現,靈、魂、身體的成聖是兒子名分得以成全的記號,得榮耀是其結果。
在這個光中,我們雖然遠不能完全明瞭十字架的工作那麼大的範圍,我們卻不能不說我們所得到的是「這麼大的救恩」。我們也能領會那一句警戒的話的嚴重性,「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來二3)。神已將一切需要和整個的根基從始至終都包括在他兒子這一個人和他十字架的工作裏面了。」──
史百克《十字架的中心性與宇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