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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屬天生命的性質

 

『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約十10)。

 

我們再回頭來看約翰福音,因我們已經看過這是一卷屬靈教育的福音。其他的福音書大多是關于歷史方面的——是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工作、和教訓的歷史。而約翰福音是基督在祂身位中的屬靈生活和說明。你有沒有注意到這卷福音開頭是怎麼說的呢?『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這卷福音主要部分,以底下的話作結尾:『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031)。(請注意,第二十一章是後來加上的——很顯然的約翰原是想以二十章作結束,實際上他也是以這些話作結束)。所以,約翰福音是開始於『生命在祂裏頭』,而以『要叫你們得生命』作結尾。這福音主要部分有二十章,恰位於中間的第十章第十節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

 

這卷福音最開頭的話是『生命在祂裏頭』,中間的話是『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最終的話是『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得生命』。因此我們可從『生命』這詞得到我們的問題:『為什麼耶穌基督要來到這世界?』的完滿答案。

 

請注意幾件事:第一,主耶穌的一切教訓和工作,都是關於一樣東西,這就是祂所說的生命。祂所有的教訓和工作,都和生命發生關系。

 

第二件要注意的是:耶穌曾明白的表示過:要得著這生命,乃是一個神跡,並且祂也證明過除非藉神跡是無法得著這生命的。另一面,我們要看見,若是要被這生命所得著,也是一件超然的事。

 

第三件我們當注意的事乃是:神的話已經啟示出,得著這生命乃是神一切工作的基礎。除非我們有了這生命,祂在我們裏面不可能作什麼事;祂要退在一邊,並說:『我不能作什麼,除非我的生命在你裏面』,所以說,祂在我們裏面的生命是祂所有工作的基礎。

 

因此現在我們要來看約翰福吾,俾能從其中得著關於生命的教導。請再注意第二十章的話:『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注意『在門徒面前』這幾個字,約翰實際上是這樣說:『耶穌所行的這一切的神跡,祂是行在祂的門徒面前的』。那是因為祂所要教導的乃是祂的門徒;他們該學習這些事的意義,因為他們將來要繼承祂的工作。所以我們可以認為,除非門徒在場。耶穌絕不行一個神跡。若是有什麼偉大的工作要完成,祂要四周看看是否有門徒在。祂行這些神跡不是僅為了眾人的益處,(雖然他們可以得著某些好處,例如祂叫五千人吃飽);而這些事都是為了要教育門徒。耶穌非常關切他們到底是否明白祂所作的事的意義。底下我們會看見那是何等重要。

我是多盼望,當我使用『門徒』這字眼的時候,你不要想到兩千年前的事!我想大部分在這裏的人(即使不是全部),都是門徒:是那班學習基督的人。從前那些門徒的主要職責是要學習基督;我們今日的主要職責也是如此。基督徒最重要的事乃是學習基督。

我們現在再回到第二十章的末了兩節聖經,也希望你標出三個詞:在『耶穌……另外行了許多神跡』這句話裏面,標出『神跡』;在『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這句話中,標出『信』;在『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這句話中,標出『生命』。神跡——信——生命。整卷約翰福音,就總括在那三個詞裏面了,並且我們要花一點時間來看這三個詞。

首先,我們要看『神跡』的意義。整卷約翰福音都集中在七個神跡上;而它們都是經過特別選擇的。約翰說:『耶穌另外行了許多神跡』,並且如果這些神跡一一都寫出來的話,『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二十一25)。必定還有很多其他的神跡,但約翰只選了其中的七個,並把整個『學習基督』這件事都包括在裏面了。

新約中曾用四個不同的詞,來表達『神跡』。在有些地方,它們被稱為『奇事』,說出某些事是相當不尋常、不普通、是一件奇妙的事。在別的地方,它們被稱為『異能』,這字眼帶給我們某些屬靈、超然的能力的觀念。在有些地方它們被稱為『似非而是之事』,似是一種矛盾,而卻是真的;因為它們與自然界中的次序互相抵觸。而第四個用在神跡方面的詞是約翰常使用,也是他自己喜歡用的詞,他總是稱它們為『兆頭』,那就是說這些工作含著某些比它本身更多的東西。工作不是僅止於它本身,在它背後帶著某種意義。它指著某些事物。的確有一個實際的工作,但它卻帶著一個屬靈的意義,並且更是某些東西的兆頭。那是約翰在神跡方面所使用的詞。

 

這件事我們暫時說到這裏,底下我們還會再講到它。

 

第二個詞:『信』,這是全本約翰福音的鑰字,在其中出現了九十八次。在這書中的每一件事都以此為中心,『要叫你們信……』。但什麼是『相信』?這字本身意味二件事。它的意義乃是承認真理,也就是某種反應說『那是真的』,『他是對的』,『我信他是對的』。但它有更進一步的意義。希臘文這個字的意義是:『當你相信那件事是真的時候,你就把你自己委身於說這事的人』。在另一處,約翰以另一種方式說明它的意義:『凡接受祂的』(約一12另譯),那僅是『他們把自己交給祂』的另一種說法而已。相信不僅僅是一種心智的事情;它乃是把一生都委託於你所相信的那一位。我曾聽過****博士用一種很簡單的方式說明它。那時我正坐在他後面的平臺上,並且你曉得他是一個身材高大的人。他能把他的重量放於他所站立的平臺上。他說:『現在當我要走上這平臺時,我並不是站在台階上說:我懷疑這平臺是否能托住我,或者當我走上去時它會不會垮下去而使我掉下來。我對這平臺是那麼有信心,所以我就走上去,並把我自己交給它。我對這平臺沒有任何的疑問,我把我整個重量都放在上面。』接著他又說:『那就是新約所說相信主耶穌基督的意義』。所以,相信祂就是把你自己交托給主耶穌。

 

現在再看第三個詞:『生命』,這件事把我們帶到我們思考的主要題目上。『兆頭』是主耶穌所使用的憑藉;相信乃是人對『兆頭』的反應;而生命乃是他們反應的結果。當他們把自己交托給主的時候,他們就得著生命。

 

讓我們來看看這生命。它是什麼?它的性質如何?它的意義如何?我想你已經知道:這乃是一種未得著主耶穌的人所沒有的生命。此處關於生命所用的詞,和其他關於生命所用的詞,是不同的。這不是動物或人類的生命,乃是屬天的生命,是只有在神裏面才有的生命。這是一種和所有其他生命不同的生命,因為在它裏面具有另一種不同的性質。每一種生命都有它自己的性質,因此屬天的生命就有屬天的性質在裏面。彼得說到我們『得與神的性情(或作性質,)有分』(彼後一4),因著這生命,神的性情就種植在我們裏面。這種性情和我們天然的性情不同。我們也要來看那性情是如何表現的。

 

但是,要記得——『生命在祂裏頭』(約一4)。祂在性情上是否和

其他的人不同?每一個人都能看出祂的本性是和別人不同的,而這不同,是由於在祂裏面的生命所造成的。這生命本身就帶著一個新而不同的知覺。請看看主耶穌!什麼是祂真正的知覺?這是一件祂常論到的事,而且這在祂身上是何等的明顯!祂說:『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我常作祂(父)所喜悅的事』(約A29)『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約十25),哦,在約翰福音中『父』是何等奇妙的一個字!耶穌基督每天所感覺到的就是祂與父之間的聯合,是那一種存在它們中間的合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約十七21)。主耶穌所感覺到的乃是祂和父神有最密切的聯合,那是因為神自己的生命是在祂裏面。祂的生命乃是一種對神有知覺的生命;這是一種在完全合一感覺中,對神的知覺。這就是得著這生命的意義。人類從來沒有得過這生命。耶穌就在祂的身位中把祂帶給我們;主不是來論到與神的聯合,乃是來活出一種與神聯合的生活,而且要把祂的門徒帶進相同的聯合中。『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這句話的意思乃是說:『我來了,是要叫他們也能得著我這種對神(與父相同)的知覺,使他們也能像我一樣有屬天的性情。』(不是神格,乃是神的性情)。

 

這生命還有另一面。生命必須一直增長。你對這一點知道得很清楚!不論是什麼生命,只要它真是生命,它必定會增長的。在你的花園裏,你可以看出這件事;在人類身上當然也是如此。生命的律,乃是不斷的有新的發展。主耶穌就是這樣的光景:聖經上說祂乃是『因受苦難得以完全』(來二10),並且這裏所說的乃完全是指長大,祂之得以完全、長大是藉著諸般的苦難——『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五8),耶穌乃是藉著在祂裏面的這生命的能力而長大;如果我們也得著這生命,我們也必定會長大。保羅說:『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卻在凡事上長大……』(弗四1415另譯)『直等到我們眾人……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所以得著這生命,實在說來,乃是告訴我們必須長大。如果不是這樣,那我們身上必定是出了毛病。

 

現在,請注意這些事:一個不同的性情——一個不同的知覺——一個

不同的關系——以及一個不斷的增長。

 

這些事都明白的表示在這卷福音書中。現在就以尼哥底母為例來說明前面的話;他夜裏來見耶穌。我們就把他當作一個相當高尚的人。經上關於他題了不少的事,這不是說他是一個多好的人,但我相信他是一個很誠懇的人。他來到耶穌跟前,並稱呼祂『拉此』(意師傅)——『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約三2),他到耶穌那裏去作什麼?很顯然的,他來乃是要討論神的國,因為耶穌看出他裏面的意念。祂知道尼哥底母對神的國有興趣,然而對他們所說的話,含有下面的意思:『除非你得著神的生命,你絕對不可能進入神的國;你與我也不可能談論神的國,因為我們的生命不一樣。你如何得著這生命呢?你必須重生,並且如果你沒有重生,你並不是活的。』因此,我們很清楚的看出尼哥底母當時並沒有神國的性質,因為他並沒有神的生命。我們中間的任何人,若是要進入神的國就必須接受神的生命,這生命就是祂的本性。

 

接著,我們要說:這生命具有不同的知覺。這件事在撒瑪利亞婦人身上,顯得何等的美麗。可憐的婦人,她想知道生命的奧秘;可是她並沒有得著它,她曾經試著要尋找它;而仍沒有尋到。因此只能苟延殘喘,於是耶穌開始對她說到生命,實際上祂是這樣對她說:『我要給你的水,將要在你裏面成為活水,要湧流到永生。當你有了我所賜給你的生命,也就是在我裏面的生命,你就會發現生命的奧秘。』這種新的知覺,又是怎麼一回事呢?約翰福音的某一段的整個內容,都是說到這一方面。在這段的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單獨在一邊,另一邊是猶太人的首領們。他們在兩個不同的世界中,彼此都不同于對方——至少猶太人的首領們不瞭解耶穌。他們是何等的不同!耶穌以祂的指頭點出真正不同的地方——祂講到神是祂的父。祂對他們說:『你們不認識父……』,這一切都是因為『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約八44),『我是從上頭來的——神是我的父』。祂具有對父神的知覺,而他們卻沒有如此的知覺,其原因乃是他們沒有這生命在他們裏面。

 

關於生命的不斷的擴展這件事又如何呢?在約翰福音第十二章中,也有一個關於這方面很美麗的說明。祂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在復活中出來的新生命使我們看見,那個『種子』增加了一百倍。只要那顆種子是有復活的生命,它的擴展就沒有限量了;由於這新生命的能力,就能有不斷的擴展,那就是生命的律。

 

親愛的朋友,所有的這一切事情,對於你我都應該是真實的,因為這就是所謂得著新生命的意義。我信,我們所能說的這些事,使得『主耶穌基督來到這世界,乃是要把生命賜給我們』的這件奇妙的事,顯得格外真實。約翰在他自己的書信中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五12)。所以如果我們有主耶穌,我們就必有這生命;而這生命在這幾方面的表現,在我們身上也應該是實在的。這就是永生的奇跡。但願這奇跡對於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實在的。我們有了神的兒子,我們也就有這生命;正如前面說過的,我們知道我們既得著了這生命,還要得的更豐盛;也就是說,這生命要永遠不斷的成長。── 史百克《在基督的學校裏作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