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體如何釘死
讀經:加拉太書五章二十四節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我們應當看準了,這裏所說的,並非經歷的問題──不論你的經歷怎樣──乃是神的事實。「凡屬基督耶穌的人」──軟弱也好,強壯也好──都「是已經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了」。你說,你還會犯罪;神說,你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你說,脾氣尚在;神說,你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你說,你私慾厲害;神說,你的肉體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請你現在不要注意你自己的經歷,先注意神對你說的話。你若不聽、不信神的話,天天看你自己的經歷,你就永不能有肉體釘十字架的經歷。不要理自己的感覺和經歷吧。神說你的肉體已經釘了,就是已經釘了。先聽信神的話,才能有經歷。神對你說,「你的肉體,已經釘十字架了。」你應當回答說,「阿們,是的,我的肉體是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的。」你這樣作,就要看見你的肉體真釘死了。
我們應當知道,聖經並沒有叫我們去釘十字架,乃是對我們說,我們是「已經」釘十字架的人。因為並非我們自己單獨去釘,乃是與主耶穌同釘的(加二20;羅六6)。既是同釘,就主耶穌在甚麼時候釘十字架,我們的肉體,也是在甚麼時候釘十字架。並且我們的釘十字架,並非我們自釘,乃是主耶穌在祂釘死的時候,也將我們帶到十字架上去。所以照神的眼光看來,我們的肉體,乃是「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的」。這件事,在神看來,乃是已經作清楚的,已經成功了,已經是一個事實了,所以無論人有無經歷,神總是說,「凡──每一個──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要得肉體釘死的經歷,法子並不在乎注重經歷──自然這也是不錯的,但是,不要以太大的地位給它──乃是在乎相信神的話語。「神說我的肉體已經釘了,我相信我的肉體真是釘了。」「神說我的肉體已經釘在十字架了,我承認神所說的是真。」這樣,我們就要得經歷。應當先注重神的事實,後注重人的經歷。―― 倪柝聲《十二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