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的呼召
【跟從主必須走十字架的道路】救主在赴十字架的路上呼喊說:「背起你的十字架跟從我」,但祂沒有解釋背十字架是何意義,直等祂自己經過死由墳墓中出來而進入生命,並升上高天,坐在至大者的右邊時,纔將此闡明;從此藉著祂所揀選的器皿保羅,解明了祂的十字架,並十字架在那些渴慕跟從祂的人身上的要求是甚麼。
從那位忍受十字架的主口中所發出的來就十字架的呼召,今天仍響亮在每一個蒙救贖的人耳邊,並且指示我們在現今的世界,這是跟從羔羊者惟一的道路。在福音書裏面有五次記載主十字架的呼召,並且每一次都表示十字架在那些真實順從這呼召的信徒生命中所有不同的光景:
【十字架的道路是不可避免的】「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7)。十字架的道路對基督是不可避免的,祂曾經對尼哥底母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三14)。對祂的門徒說,祂「必須」去耶路撒冷受害並被殺。這「必須」一詞是加重語。這條路是羔羊的路,也是跟從祂的人的路。這「必須」一詞怎樣是主的加重語,也照樣是跟從祂者的加重語,因為祂不是說過,凡拒絕十字架的人,不能作祂的門徒嗎?基督既然為著救贖罪人背起十字架,學基督的人也必須背起基督的十字架,不然祂就無法教導他。
今日有許多神的兒女,他們知道基督曾背十字架,他們也知道藉著基督的死得著了生命;但對基督背負的十字架也必須是他們的十字架這件事,卻從未想到過。他們不知道有釘十字架的主,就必須有釘十字架的跟從者;一個真實跟從羔羊的人,只能藉著死纔可以達到寶座;因為羔羊在地上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被牽到宰殺之地的路;而在天上的寶座,只是為著被殺的羔羊預備的。
【十字架的意義】「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4)。「就當捨己」(即否認自己)的意思,不是否認自己喜悅的事,也不是否認自己的罪,乃是否認自己,並「己」所包括的一切;以「己」為中心的源頭,以「己」為起因的行動,以及一切以「己」為中心目標的外面事物。
拒絕「己」,纔是十字架的真實意義,任何其他的說法都限制了十字架寬廣的意義,因為它將使整個各各他的拯救受到遮蔽,就如以後復活的主向使徒保羅所啟示的。因為己乃是一切難處、背叛、自私、驕傲、與罪惡的中心;但願人看見自己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天天否認──拒絕承認──自己,並平靜安穩的背起十字架,走在十字架的道路中。
【十字架的深度】「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太十六24~25)。我們都同意棄絕我們的罪,但卻要保留我們自己。因為我們沒有看見「己」在人裏面,完全像罪一樣,是攔阻聖靈的,我們也沒有看見那從首先的亞當而來的生命,會使耶穌的生命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受到遮蔽。
那麼,究竟人所要救反而失喪的生命,是甚麼樣的生命呢?那我們本該恨惡卻反而愛惜因而招致永遠損失的生命,又是甚麼樣的生命呢?
在我們所引證的經文中,那些說到生命的地方,都是指著魂生命說的。主所要我們棄絕或恨惡的生命,就是我們從首先的亞當所得的生命(參林前十五45,47)。我們稱它作「魂生命」。這生命與屬天的生命有別,屬天的生命乃是因著與從天而來的主聯合得到的。在另一處主又稱它為人「自己的生命」,人所以愛自己的生命,因為自己的生命是「己」的一部份。我們愛魂生命,因為魂是在感覺的範圍裏運行的,並且魂生命常是與屬地的事相連的。
神的兒女在最初一段時間,這一種感覺魂的生命與從神而來的真實的生命是相混雜的,因此許多人的經歷都是「波浪式」的。因此需要聖靈揮動聖靈的寶劍──神的話──將我們裏面屬魂的和屬靈的完全分開。當神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裏面,作分開的工作時,我們就要恨惡我們所看見的魂生命,並降服於十字架而棄絕它。
如果我們要跟隨羔羊,讓祂的生命顯在我們身上,我們在人中間就是真實走主的道路,我們必須認識十字架的深度;如果我們要進入祂的死所有的一切福氣裏,我們就必須在我們這面否認、棄絕、恨惡一切出於我們「自己」的,並接受一切出於祂的。
我們棄絕自己有多少,我們認識祂復活的大能就有多少。我們棄絕我們的罪,就能與基督一同向那些罪死;我們棄絕世界,就能與基督一同向世界死;我們棄絕「自己」,就能讓基督在我們裏面掌權;照樣,我們棄絕魂生命,祂的生命就要顯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
【十字架與屬地的纏累】「凡愛父母...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太十37~39)。在這裏我們又看見十字架另一面的光景,並且看見棄絕魂生命是何意義。魂生命常會因著屬地的纏累而受到厲害的捆綁。屬地的纏累相當厲害,這需要十字架的死和聖靈更深的工作,把它們在主裏帶到合宜的地位。神那快利的劍要在屬地的關係上刺入剖開人的魂與靈,因為跟隨羔羊的道路絕不能有一點或一時受這些關係的阻礙,釘十字架的那一位是與屬地的愛相衝突的。所以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那些愛我們的手,也就是把我們釘在十字架上的手。主說:凡愛他自己所愛而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一顆帶著淚順服的心,願意跟隨主,在主腳前使魂生命受捆綁,為著祂而失喪一切的人,要在天上得著喜樂的報償。
【十字架和承認基督】「凡把我和我的話當作可恥的,人子在祂父的榮耀裏...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可八38)。這是馬可記載主在呼召人就十字架時所說的話,就是當祂說到為著祂和福音的原故失喪生命時所說的;只有當我們背起基督的十字架,棄絕自己和魂生命,纔能從世界中出來,出到營外,忍受祂所受的凌辱。
主已預先知道十字架是絆跌人的,十字架的信息也是絆跌人的;祂向保羅所啟示的福音乃是「十字架的道」。傳講基督是人的模範不是十字架,山上的教訓在屬地的人和天然的人是無法領會的。那迷惑人的,甚至會鼓勵人去倣效山上的教訓而生活,只要能使人離開十字架和大能的基督;撒但有時也給人外面的能力,使人好像是順從天國的律法,只要牠能使人接受一個沒有耶穌基督十字架的福音。
【天天的十字架】「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掉生命」(路九23~24)。保羅說:「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主說:「天天(時時)...」。我們從保羅的書信中看見與基督的死聯合,就能使我們進入新生命的境界中,由此我們看見十字架成為我們與以往中間的鴻溝;並且我們也看見不斷的模成基督的死,乃是在實際中讓基督復活的生命繼續顯在我們身上的必須條件。
主吩咐跟從祂的人要天天背十字架,與後來啟示給保羅的福音是完全吻合的。我們必須天天算自己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以釘十字架的主耶穌的心思武裝我們,順服至死。漸漸的,魂生命一天天的喪失了,主自己的生命就成了我們的生命。主呼召人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要天天,天天,天天。如果祂的兒女們在這個滿有需要的世界上,真正成為釘十字架主的使者,就需要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
【十字架及其要求】「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惡(原文)自己的父母、妻子、弟兄、姊妹和他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27,33)。無條件的降服,是這一段經文的主旨。因為神是創造者,也是救贖者,所以祂有絕對的主權,得著一切我們所是和我們所有的。每一個字都是含意深長且是無限量的,父母、妻子、弟兄、姊妹,個個都必交給救贖主,這樣纔能在主裏有所得著並被祂得著;不只如此,救贖主還要求祂每一個救贖者的生命,因為信徒的生命乃是由主而來,所以他不再是自己的人。
「撇下一切所有的」,似乎是十字架對人要求的總結,因為在十字架上基督用自己的寶血買了我們,請記住,信徒雖是撇下了一切,但卻要「在今世得著百倍,在來世得著永生」(可十29~30)。
簡言之,我們若不否認──棄絕──自己,就是否認買我們的主,但如果我們能在聖靈的能力裏看見耶穌的十字架,我們「自己的十字架」就算不得甚麼了,並且我們要歡樂著忍受現在的苦楚,因為這苦楚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摘自賓路易師母《各各他的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