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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兒子的名分

 

「你們所受的不是捆綁的靈,仍舊害怕;你們所受的乃是祂兒子名分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八15另譯)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弗一3-6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四1-7

 

禱告:主!我們實在從心裡面感謝讚美你,因為你愛我們是何等的深!我們感謝讚美你!因為你的呼召是何等的榮耀!我們感謝讚美你!因為你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工作是何等的完全!我們讚美你!因為你的靈在地上運行來完成你自己的旨意。我們今天早晨來到你的面前,我們把自己完全放在你的腳下,願意你藉著你的靈和你的話,在我們裡面作成一切你要完成的工作,使你的名得著稱讚。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我們一連五個早晨要交通屬靈的成長,昨天早晨已經稍微交通了「屬靈成長乃是神的旨意」。我們追求屬靈的成長,不是為著我們自己。雖然我們這樣的追求能得著許多的恩典,但是追求的動機不是為著我們自己。我們所以要起來追求屬靈的成長,乃是因為我們知道這是神的旨意。弟兄姊妹!我們在一切屬靈的事情上,必須以神為我們的中心;如果我們在神以外,另外有追求、有企圖,恐怕就要落在許多迷惑和危險之中。所以當我們一起交通屬靈成長的時候,我盼望每一位弟兄姊妹裡面都清楚,我們的追求不是為著自己;我們所以這樣的追求,乃是為著神的榮耀。這樣,我們的追求就在神的保守之下。

兒子和兒女不同

今天早晨我們要交通「兒子的名分」。在聖經裡,把神的兒女很清楚的分作兩種,有的是兒女、有的是兒子。兒女是指著沒有長成的一班人,兒子或眾子指著長成的一班人。我們知道新約聖經乃是希臘文寫的;希臘文是一種很準確的文字,所以在新約聖經中,關乎兒女和兒子分得非常清楚。

在羅馬書第八章裡,我們看見有兩個不同的字:一個字是「兒女」(Teknon);這個字在希臘文中特別指生的關係,我們生下來就是作孩子,所以中文聖經把它翻作「兒女」。另外一個字是「兒子」(Huios);這個字是特別指著父與子的關係,注重性格方面。所以「兒女」是特別指著生來說的,而「兒子」就是特別指著性格方面來說的。

神的兒女乃是從神生的

比方說:約翰福音第一章十二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在英文的聖經譯本裡,有的把「神的兒女」翻成「神的眾子」(Sons of God)。這在翻譯上確是有一點問題,因為這裡是特別指著我們生的問題。凡接待主的,就是信主名的人,神就賜給他們一個權利;這個「權利」是甚麼呢?就是作神的兒女。所以接下去說:「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3)所以這裡著重在「生」這一件事情上。我們如果接待主耶穌,如果是信主名的人,神就給我們一個非常大的權利,叫我們能作祂的兒女。我們怎樣能作祂的兒女呢?「不是從血氣生的。」

換句話說:不是因為我的祖先是基督徒,所以我也就是基督徒了。我們知道有許多所謂的基督徒,都是祖傳的。他們是從祖宗傳下來的,他們自己還沒有接受主,還沒有從心裡真正地相信主的名;這樣的人,他根本就沒有重生,所以他還沒有資格作神的兒女。也「不是從情慾生的」,意即「不是從肉體的意志而生的」。換句話說:不是我今天要作一個神的兒女,所以我就是神的兒女了。

有許多人想用自己的力量來作神的兒女,但人實在沒有辦法用自己肉體的意念和力量,來作神的兒女。並且「也不是從人意生的」。雖然許多人是好意,例如我們的父母、朋友或者是丈夫、妻子,他們都很盼望我們能作基督徒,是不是因為隨著他們的意思,我們就重生了呢?不是!所以我們看見也不是從人意生的。

那麼,我們怎麼來作神的兒女呢?聖經說:「乃是從神生的」,意思是神生了我們。所以當我們相信主耶穌的時候,聖靈就在我們裡面作了一個重生的工作,把神的生命放在我們裡面,因此我們今天作神的兒女乃是生為神的兒女,乃是根據這個「生」來作神的兒女。這完全是神的恩典,我們不能用甚麼人工的方法,人也沒有辦法。我們不能靠著守律法來作神的兒女,也不能藉著修養或者受教育來作神的兒女,這完全是神白白的恩典。因著主耶穌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恩,當我們信祂的時候,神的憐憫和恩典就臨到我們身上,叫我們作了神的兒女。

神的兒子與神的性格有關

但是作神的兒子就不同了。馬太福音第五章九節告訴我們:「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要稱為神的兒子。」這裡不是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要被稱為神的兒女」,而是說:「他們要被稱為神的兒子(Huios)。」為甚麼他們被稱為神的兒子呢?因為他們在性格上與我們的神相似。我們的神乃是和平的神;我們的主乃是叫我們與神和睦的主。祂是和平的君王。

所以今天當我們也有同樣的表現,不是叫人分裂、不是叫人爭戰,乃是叫人和睦時,我們就彰顯了天父的性格,表明我們不但是從祂生的,並且祂的性格在我們裡面也有了成分。這樣,我們要被稱為神的兒子,在祂的性格上就有分了。同樣在馬太福音第五章四十四節也給我們看見,我們如果能愛仇敵,能為那些逼迫我們、恨我們的人禱告,這樣我們就可以作神的兒子了。為甚麼?因為我們的神,祂叫日頭照亮惡人也照亮好人,祂把雨降在那公義的和不公義的人身上。所以當我們能愛我們的仇敵,為那些逼迫我們的人禱告時,我們就彰顯了我們天父的性格,這樣我們就要成為神的兒子了。所以你看見,這完全是關乎性格的。

羅馬書第八章的啟示

1. 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保羅寫羅馬書到了這裡,他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感謝神!到了此時,我們已經是在基督耶穌裡了。在羅馬書開始的時候,我們是在基督以外,在罪惡過犯裡面,但是因著主耶穌所流的寶血,我們一切的罪都得以洗淨。因此它在前面指出,我們這些原先在亞當裡的人,由於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舊造已經在十字架上、在主裡面被除去,現在是在基督裡了;所以這裡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

感謝讚美神!我們如今都在基督耶穌裡了。「在基督耶穌裡」,有甚麼現象呢?「就不定罪了!」懂得希臘文的人告訴我們:這裡的定罪有兩種說法。在法庭上、律法上,那就是「定罪」;在法庭前,法官判定這個人有罪;這是法律上的一種用法。還有一種是民間普通的用法,那就是「沒有能力」。所以有另外一個翻譯,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就不再無能了。」不但已經被稱義,並且也不再無能了。我們能夠勝過罪惡的權勢,因為生命聖靈的律住在我們裡面,叫我們能勝過罪和死,所以我們今天不需要再去順從肉體了。

2. 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4)「你們所受的不是捆綁的靈,叫你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八15另譯)中文聖經是說「兒子的心」,但按原文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對於信主的人,我們所領受的靈是兒子名分的靈;根據這一個兒子名分的靈,我們呼叫阿爸、父。

所以在第十六節保羅說:「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另譯)在這裡你看見是兒女,不像第十四節是「兒子」。當我們信主的時候,聖靈就在我們裡面作了一個工作—本來我們的靈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對神來說:雖然我們的靈還在,但是這個靈與神已經斷絕了交通;所以在神面前,可以說我們的靈是死的;但是感謝神!我們信主,聖靈就把我們這個死去的靈變成一個新的靈。

所以約翰福音第三章說:「從靈生的,就是靈。」第一個靈是指著聖靈說的,第二個靈是指著人的靈說的。所以重生乃是聖靈把我們這個死去的靈點活、更新,同時聖靈就進來住在我們的新靈裡面,與我們一同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子,因為我們生下來了。

豈不是嗎?當我們沒有重生的時候,儘可以生在基督教的家庭裡接受基督教的教育,也可以在心思裡面接受福音真理,但是靈還是死的。雖然相信有神,但是神在渺渺茫茫中,我們與神之間並沒有交往。也許在那時候,我們也會禱告說:「父阿!」這就好像一位弟兄曾經說的:一個沒有信主的人,如果他禱告稱神為父,那個音調就好像神是他的岳父一樣。這是這位弟兄自己的經歷,他就是我們所親愛的陳恪山弟兄。他說:在他剛剛結婚的時候,他與太太回到娘家,見著岳父必須叫—爸爸,但是他叫得很不自然。

因此他就說:許多人叫神也是這樣,好像叫岳父一樣,你一聽就知道這人還沒有得救。但是等到他蒙恩得救了以後,聖靈和他的靈就一起證明說:他是神的兒子。這個兒子名分的靈在裡頭呼喊說:「阿爸,父阿!」因此你就很清楚,你是神的兒女了。

3. 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眾子

那麼到了第十七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我們每一個作兒女的人,都是後嗣,要與基督一同來承受神在基督裡要賜給我們天上的產業。那些都是神為我們預備的。但是我們若要真正來享受這產業的話,它底下又加上一句:「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雖然你是後嗣,是與基督一同承受產業的,但是如果今天在地上你不願意與基督一同受苦,在祂的受苦上沒有分,那麼你也不能與祂一同得榮耀。所以在這裡我們看見,有一個條件來了。

那讓我們又回到第十四節:「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這裡說是兒子;不但是兒女,是已經生下來了,且有兒子名分的靈在裡面,在神面前已經作了後嗣,並與基督一同作後嗣了。但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若不受聖靈的引導,還是憑著自己的意思來活,那就表示我們還沒有長成作神的兒子。因為我們還沒有長成作神的兒子,所以就沒有資格與基督一同得榮耀。

弟兄姊妹!我們所以作神的兒女,完全是神的恩典,我們沒有作甚麼,乃是神在基督裡白白賜給我們的。那實在是一件榮耀的事;因為我們也作了後嗣,因此若要與基督一同得榮耀,就必須在地上隨從聖靈的引導。聖靈在我們裡面是教師,祂要把我們完全的引到基督裡面;一切不是基督的,祂要在我們裡面除去;祂的工作是要把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這樣受聖靈引導的人,他就是神的兒子。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林前三1)然後我們回頭看第二章六節:「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這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這二節經文,讓我們看見生命上的不同。

在第三章一節是說「在基督裡為『嬰孩』的」,這在希臘文是另外一個字:「Nepious」,這個字是表明他還沒有說話的能力。因為還沒有說話的能力,所以中文就將它翻成「嬰孩」。而在第二章六節裡是「完全人」,希臘文是「Telious」,就是已經長成了。然而還是嬰孩的,生是生下來了,卻還沒有長大,所以這裡說他還是屬肉體的,同時必須用奶來餵他;因為他沒有經過屬靈的操練,所以還不能分辨好歹。

我們都知道,按照正常的過程,我們生下來都是嬰孩,這是必經的階段;不像亞當,他一造出來就是一個成人;乃像我們的主,生下來是一個嬰孩。相信你我都有同感,都覺得小孩子很可愛;尤其在父母的眼中,每一個孩子都是最可愛、天真和爛漫的。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這個孩子因為還沒有長大,所以大人一定要用奶來餵他。奶是消化過的食物,因為嬰孩自己還不能消化,所以母親必須先替他消化了,然後才以這消化過的流質東西來餵養他。所以你要看見小孩子一面雖然可愛,但另一面,小孩子或嬰孩實在是可怕。因為嬰孩是完全屬肉體的,他只有自己沒有別人;你要睡覺時,他偏偏要哭,在他不分白天、夜半,使你一點辦法也沒有,實在是可怕!這是嬰孩的階段。

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也都經過這個階段。當我們初信主的時候,都是嬰孩,在眾弟兄姊妹眼中,實在覺得寶貝;但是這樣初生的弟兄姊妹,有的時候也相當可怕,因為他還沒有受操練,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所以是十足的肉體。因此你還得餵養他,如果你不餵養,他就沒有辦法生存。但是,這樣的時間不能太長;如果作嬰孩的時間太長,那就困難了,所以在這裡保羅對他們就有了一點難處。

保羅說:「我從前把你們當作嬰孩,但是現在經過了幾年,怎麼你們還是嬰孩,還是像世人一樣的呢?」這是大不應當的事,你們應當長大;但他在第二章裡則說:「感謝神!有一班人他們長大了;這些長大的人可稱為完全的人。」這個「完全」是指著甚麼說的呢?在原文的意思是說:他們已經達到那個目的了,並不是指著無罪的完全,因為在世界上只一個人是無罪的完全—我們的主,祂是完全的完全。但是除了主以外,我們需要作完全的人的這個「完全」,在原文是「長成」的意思。你在那裡長大,照著神所賜的恩典,在恩典裡長大。這樣長大的人,因為他已經過操練,所以他能明白神的旨意。在此我們你看見有兩種人,因此,我們要問問自己:我們究竟是那一種人?我們知道神的旨意是要我們達到完全。

從約翰壹書看生命的過程

我們再看約翰壹書第二章十二至二十八節。這裡又給我們看見生命的過程,有三個不同的階段。在翻譯上,無論是中文或英文都難準確,所以我只能照著個人的感覺稍為交通一點。

1. 「小子們哪!」

第十二節與第二十八節都題到「小子們哪!」這兩處「小子」是同一個字:Teknon,就是「兒女」。而在第十三節裡,把生命的過程分為三個階段—父老、少年人、小子。這裡的「小子」,在希臘文是另外一個字:Paidio,特指著「小孩子」說的,是與生長發生關係。意思是:你生下來了,你是一個小孩子,但是你還要生長。

那麼,這「小子」有甚麼特點呢?他認識父。這就是前面所說的:「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我們呼叫阿爸、父!」我們看見一個小孩子,他或許甚麼都不懂,但是他能叫爸爸,他認識他父親。所以在屬靈的事情上,也是這樣。我們生下來作神的兒女,我們甚麼都不懂,但是我們認識我們的天父,我們能呼叫阿爸、父!這是小子的特點。

2. 「少年人哪!」

除此以外,在生命的三個階段裡,還有父老和少年人。少年人的特點是甚麼呢?約翰壹書第二章告訴我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約壹二13)也說:「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二14)我們從認識我們的阿爸父開始,然後慢慢的長大變作少年人。

聖經告訴我們:「神的道在我們心裡;因著神的道在我們裡面,我們就剛強起來,就能勝過那惡者。」這裡特別說到,那惡者怎樣用世界迷惑我們,所以底下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約壹二15)一個少年的人如果有神的話在他裡面,他就能看見他要愛神、愛父,就不能愛世界;如果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我們不但認識了我們的父,並且愛我們的父,祂的話也在我們裡面,所以叫我們能脫離世界的迷惑,使我們剛強起來,能勝過那惡者。這是少年人的特點。

3. 「父老阿!」

那麼從少年人再長大的話,就可作父老了。父老有甚麼特點呢?他們認識那起初原有的(約壹二13)。當然這得回到第一章一至二節來看:「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見過,現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這裡的描寫很清楚,叫我們能認識在神永遠旨意裡的基督。因為祂乃是從起初原有的,祂是原有的生命之道。

約翰福音第一章說:「太初有道」;我們的主在太初就是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的這道。我們聽見了,因為是舊約的眾先知把這道傳給我們。我們不但聽見了,我們又看見了,這道已經成了肉身住在人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並且我們親眼見過。這「親眼見過」一語實在應當翻作:「我們也觸摸過了。」我們不但眼睛看見過他,並且在我們裡面也觸摸了祂。

所以在約翰福音第一章十四節說:「道成了肉身,支搭帳棚在人間。」(原文)以後,還有一括弧:「我們也見過神的榮耀,正是父獨生子的榮耀。」這就是親眼見過。不但我們肉眼看見祂,我們裡面也看見祂;祂實在是父的兒子,我們也親手摸過了。這是指著祂復活說的。主對多馬說:「你可以來摸摸我的手、摸摸我的肋旁。」這就是認識在神旨意裡的基督。這是父老的特點。

一個小子需要人來餵養他,一個少年人他自己能站起來,一個父老是能餵養人的人。所以從這裡又讓我們看見,我們應當怎樣從小子長到少年,再長到父老。

兒子的名分

然後我們要講到「兒子的名分」。按中文聖經的翻譯,都是說「兒子的名分」;但是在英文譯本裡,就有不同的翻譯。有的譯成Aduption,這個字中文字典的解釋是「收養」。換句話說:本來不是你家裡的人,你把他收養過來,讓他作你的兒子,叫他與你其他的兒女享受同樣的權利和義務,這就是Aduption。正如法老的女兒把摩西收養來作她的兒子,末底改把以斯帖收養來作他的女兒。但是在新約裡,神的家中沒有這種收養關係。我們本來不是生在神家裡的人,是否神就把我們收養過來作祂的兒女,叫我們成了祂家裡的人?不!在屬靈的家裡,神不作收養的工作。你要成為祂家裡的一分子,必須是生在祂家裡的。

所以我個人覺得,翻譯為「收養」,對於我們在認識上是有困難的。因此另一個翻譯Sonship,中文字典解為子職,即兒子的職分,比較正確。神是把我們放在兒子(Huios)的地位上。換句話說:你已經是生在這個家裡,現在就把你放在兒子的地位上。比方說:按當初猶太人的風俗,主耶穌在十二歲的時候,祂的父母帶祂到聖殿裡面,從那時候起祂就被列為律法之子。

據說:當一個孩子過了十二歲的第一個安息日,他的父親要把他帶到會堂裡,然後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因為你如今已替我除去了扶養兒子的責任。」然後作兒子也要禱告說:「神阿!我父親的神!在這個嚴肅聖潔的日子,我要從一個兒童進到成人的時期。我謙卑的在神面前舉起我的眼睛仰望你,我要誠實的對你說:從今以後,我要負責遵行神的誡命,我要在你面前負起我一切行動的責任。」這樣他就成為律法之子了。這就是把他放在一個兒子的地位上。

在加拉太書裡,有人以為保羅可能是以羅馬人的風俗作背景。其實羅馬人並沒有定規立兒子的時間,這個日子完全是由父親來定規;但一般都是在十四歲到十七歲之間。當一個孩子還沒有被立作兒子以前,他雖然是生在這個家裡,他也是一個後嗣,可以承受父親所有的產業;但那時候他是在管家和師傅的手下。

當羅馬人征服全世界以後,他們採取並接續了希臘的文化,有許多希臘的奴隸成了羅馬人的管家和孩子們的師傅。因此這個孩子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雖然他是兒子,但他實在就像一個奴僕一樣,自己不能作甚麼決定,要受師傅和管家的管理。因為這段時間,正是他父親訓練他的時期。羅馬人所穿的衣服叫作Tonga,如果在這衣服的周圍鑲有紫色的邊,就表示他還是一個孩子。他雖然是兒子,但是一點的權利也沒有;要等到有一天,他父親認為這個兒子已經長大成人了,可以與父親一同承擔責任,也就可以享受父親一切的權利了;那時,他家裡的人會把這孩子帶到他們的聚會裡,脫下他身上原來的衣服,而穿上成人的衣服,把他獻給父親;這樣,他就被立在兒子的地位上了。這一個就是兒子的名分。

我們知道「兒子的名分」這個詞只有保羅使用過,他一共用了五次。第一次是在羅馬書第九章四節:「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在舊約的時候,神把以色列人從列國中分別出來,那正是收養他們作神的兒子。所以神吩咐摩西拯救以色列人的時候,在出埃及記第四章祂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神把他們分別出來,收養他們作祂的兒子;但是很可惜,雖然神把他們放在這樣的地位上,卻因著他們不順服的緣故,結果就碰到許多艱難。這乃是對於以色列在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其餘四處在新約其他經卷裡,都是指著「教會」說的。

以弗所書第一章乃是把我們帶到過去的永世裡,這裡告訴我們:「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神在基督耶穌裡,已經把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都賜給了我們。這些屬靈的福氣是甚麼?第四節說:「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感謝神!祂在創造世界以前,就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所以在這裡給我們看見有一個預定,這個預定是在創立世界以前,這個預定是在基督裡面。預定我們甚麼呢?「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這是神的旨意。神不但生我們,祂要把我們放在兒子的地位上,使祂榮耀的恩典能得著稱讚;因為一切都是恩典。所以兒子的名分,是神在創世以前,在基督耶穌裡,所預定給我們的。

那麼羅馬書第八章十五節就給我們看見,我們原來所受的乃是一個奴僕的心、捆綁的靈。我們在律法底下,想要守律法卻沒有力量,一直落在定罪無能的捆綁裡。但是感謝神!當我們信主耶穌的時候,祂就賜給我們一個兒子名分的靈;根據這個靈,我們來呼叫阿爸、父。這是我們信主的時候,兒子名分的靈就已經在我們裡面了。

但是我們怎樣進到兒子名分的靈裡面去呢?我們要接受聖靈的引導,必需與主一同受苦。所以到了加拉太書第四章那裡說:雖然我們裡面有神兒子名分的靈,但我們還作孩子的時候,我們仍是在作師傅的底下。我們的師傅是聖靈,祂要帶領我們,直到有一天神說:你可以安置在兒子的地位上。所以弟兄姊妹!我們今天要從神的手裡來接受一切的訓練;如果這樣,我們就能開始被放在兒子的地位上。

最後一處還是在羅馬書第八章二十三節說:「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神在永世裡,在基督裡已經預定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當我們信主的時候,祂就把兒子名分的靈放在我們裡面。我們如果根據這個兒子名分的靈來追求,就能在今天開始被安置在兒子的地位上。但是無論怎樣,總不完全;所以我們裡面還有一個逼切的盼望,當有一天我們的身體得贖的時候,兒子的名分就要十足地顯現出來。

當我們的主耶穌回來的時候,連這個身體都要得著救贖,我們就要脫離這個敗壞的環境,在那時與基督一同得著榮耀。這是兒子名分的完全顯現,這也是我們前面的盼望。親愛的弟兄姊妹!神給我們這樣的恩典,我們不能辜負祂;我們需要起來體貼祂的心意,把自己放在祂的手裡,讓聖靈來作工,直等到神看我們說:你可以放在兒子的地位上。

 

禱告:我們的神、我們的父!我們真是不能想像你在基督裡所定規的,是何等的榮耀!我們本來是罪人中的罪魁,我們與你無分,我們甚至是你的仇敵,但是你竟然在你兒子裡愛上了我們,你不但救了我們,還要救我們到榮耀裡去。你不但使我們得著兒子的生命,還要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使我們與你的兒子一同得著榮耀,叫你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我們的神,我們還有甚麼話說:我們只能說一切都是恩典。我們敬拜你!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江守道《屬靈生命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