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顯現,帳棚,祭壇
經文:創十二7-8,十三18,十八1
在這幾節聖經裏,我們看見顯現與帳棚有關,也與祭壇有關。
(一)顯現
關於顯現問題,在約翰福音第一章裏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這從來當然不止是指現在,也包括從前。既然從來沒有人看見神,顯現又是如何解釋呢?
神的顯現可以用許多方法,「藉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這是神藉萬物顯現;神叫紅海的水分開,這是藉歷史顯現;神使死人復活,這是神藉神蹟顯現。
但最大的顯現是「道成肉身」。道是發表、說明之意,道成肉身,就是神藉肉身發表、藉肉身說明。從主降生、到主釘死十字架完成救功,死後埋葬,第三天從死裏復活後升天,差遣聖靈來,聖靈繼續將神顯現出來。
神也藉啟示來顯現。一個人靈命的開始與靈命的進步,都與啟示有關。主耶穌在該撒利亞境內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他們答:「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或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裏的一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可見認識主是從啟示而來,認識神與啟示有關係。
倘若我今晚問:「誰認識神?」一定許多人都說:「我認識神。」約翰說:「我先前不認識祂,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屬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屬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一33-34) 約翰與主耶穌有親戚的關係,為什麼說:「我先前不認識他」。因為先前的認識,是肉身的認識。按神看來,肉身的認識,不算真認識。如果信耶穌是為得平安,是為死後能上天堂,這都是肉身的認識主,不算真認識。所以約翰說:「我先前不認識他。」後來的認識,是從啟示認識。
主耶穌生下來第八天,父母抱祂到聖殿奉獻,西面就用手接過來,稱頌神說:「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路一28-31)西面怎知道纔生下來八天的耶穌,是神所立的救主呢?這是聖靈的啟示。所以神藉聖靈啟示我們,纔認識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一個人的屬靈與啟示有關,靈命的開始,是由於認識,靈命的進步也由於認識。許多信耶穌的人,信主多年,還未作主耶穌的寶貝,還未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就因為還未像保羅一般認識耶穌基督為至寶。
英女王維多利亞,有一次微服出遊,途遇大雨。與一農家主婦借傘,農婦恐她有借無還,只是借了一把破傘給她。第二天她差了欽差大臣送還雨傘,並寫了一封親筆信致謝。農婦接信後,纔知道昨天來借傘的是女王,後悔把破傘借給女王,十分難過。這農婦如認識她是女王,一定不會把破傘借給她的。今天我們如認識主耶穌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也不會這樣隨便對付他。
我有一位朋友,很有學問,我每次與他談道,他總是高談闊論,不容我說話。有一天,我見他與另一傳道人談話,也是如此。我不得不向他說:「信耶穌,認識耶穌,是從啟示而來,不是從研究得來。」但神對什麼人啟示呢?保羅說:「……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加一16)可見有心追求認識神的人,神纔啟示在他心裏。這裏還要注意一點,就是神不是啟示在人的腦裏。乃是啟示在人的心裏。而且這心一定是知罪的心,悔改的心,及離罪的心,神纔向他啟示。
(二)顯現與帳棚
神向亞伯蘭顯現,是在帳棚門口的地方。可見神向人顯現,人所站的地方要對。亞伯蘭站在帳棚門口,表明亞伯蘭對世界是存是寄居、是客旅的態度。
「世界」一詞原文有「組織」與「化裝」之意。魔鬼藉組織世界來控制人,化裝世界來迷惑人。換句話說,世界的功用就是控制人、迷惑人。魔鬼組織世界,把人的精神、時間控制,無時間為屬靈的事追求,靈命因而被傷害。
今天的人打扮得花枝招展,這是魔鬼藉化裝去迷惑人。魔鬼不能直接傷害神的兒女,因為主耶穌說過:「我就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有神同在,魔鬼不能傷害神的兒女,但事實上,有許多神的兒女確實被魔鬼傷害了,
不久之前,報紙上登載某國有個科學家,將國家的科學祕密賣給敵人。這個科學家因敵人用金錢,美色來迷惑他,使他勝不過試探,便陷在罪中。
當約書亞的時代,亞干明知神曾吩咐不可取當滅之物,但他卻取了當滅之物。因為他被財物控制、迷惑。
魔鬼藉世界組織來控制人、化裝世界來迷惑人,我們自應逃避世界。神向亞伯蘭顯現是在帳棚門口,人與世界分開,神就向他顯現。約翰說:「人若愛世界,愛神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門徒曾問主,為什麼向他們啟示,並不向世人顯現。主的回答是:神向愛祂的人顯現。
(三)顯現與祭壇
神向亞伯蘭顯現,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壇是有獻祭之意,神向基甸顯現,基甸就奉獻自己給神。在大馬色路上,主向保羅顯現,保羅就把自己奉獻給神。神向人顯現,人無法保留自己,必將自己獻給神。
獻上什麼?「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祭是什麼,祭是擺上,經過十字架的對付,自我與肉體,要擺在壇上。祭是要經過火燒的,火燒並不好受,會受傷,受痛苦。神有時用環境,用兄弟的攻擊來熬煉我。人有天然的臭氣,要被火燒,要讓神來對付,纔能把腥氣除掉;把腥氣除掉纔能發出馨香之氣。五餅二魚,交在主手中被擘開了,纔能叫人得益。
祭不但要受傷、痛苦,且要死亡。祭的結果是燒毀,是死亡。對人、對物,對事都死透。對人死,是不希望人的稱讚,也不畏懼人的毀謗;對物死,是不希望物質的豐富,也不畏物質的貧窮;對事死,是不顧事情的成功,也不畏事情的失敗。如果祭不死,對人是希望他的稱讚,也畏他的毀謗;對物則希望物質的豐富,也畏物質的貧窮;對事是希望事情的成功,而畏事情的失敗。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祭是死的,為什麼說是活祭,這死是我死,活是祂活。我未死,祂也未活。
「倒要像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將身體獻上」(羅十二1)這兩節聖經的「獻」一詞在原文都是過去式的。為何是過去式,因為獻是主權的轉讓,什麼時候,是將我的主權讓給主,是在得救之時。我賣這隻水杯,那為這水杯的主權轉讓給我的時候,是在我付出代價之後。什麼時候將我的主權轉讓給主,也是在主釘在十字架上付出代價的時候,我們一信祂就將主權轉讓給祂。
但「耶路撒冷的女子呵,我指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歌二7)這是關係奉獻的問題,神要等我們自己情願。神要用祂的愛來打動我們的心。
神向人顯現,人就要與世界分開,將自己獻給神。神如何顯現,是藉聖靈在人心裏工作,做感動的工作。神感動你時,就應當把自己獻上,毫無保留的獻上,神要藉你的身體,彰顯祂的榮耀。── 吳勇《信徒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