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與靈的律
經文:羅馬書八章一至十三節
「因為生命與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二節原文)
一個信徒得救重生以後,就得新生命,有主生命的靈在裡面運行極大的能力(以弗所一章十九節)保羅為教會祈禱「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十七節)有了這智慧和啟示的靈,就可以知道四件事。
一 知道主在信的人身上,所顯能力,是何等浩大。(十九節)
二 知道神的賞賜,照明人心中的眼睛。(十八節)
三 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基業何等豐盛榮耀。(十八節)
四 知道神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廿至廿二節)
「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廿二,廿三節)教會裏面有主的大能大力,這能力,就是主由死復活的能力,比較創造天地萬物的能力更偉大,在詩篇第八篇,說到神用指頭創造諸天,表明是很容易的意思,但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要運行大能大力,比較起來,是超過一切的能力,這能力是為教會,為你我信徒,神既然在元首身上運行這能力,當然也在各信徒身上運行,在以弗所二章說: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神叫我們與主一同活過來,而且運行比較創造天地更大的能力,叫基督由死裡復活,當然也叫我們一同復活,升天,總之神怎樣在主身上運行大力,也同時在我們身上運行,由信主得救接受新生命時起,這能力就在我們身上發生功用,但神這種運行在主身上的大能大力,乃由一律支配,就是生命與靈的律,同時要注意在人裡面內在另有一種律,就是「罪和死的律。」(二節)
罪律──就是肉體慣於犯罪的一種傾向,「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因為在肢體中另有一種律,叫你作不應作的事,講不應講的話,這罪惡的勢力,令保羅聲聲叫苦,發出「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的嘆息,就是指這罪律。
死律──是肉體內在的一種軟弱,想作好事,討神喜悅而不能作,想要說神的話語,有純正的思想,而不可能,這就是死律。
罪律,是叫人不能不犯罪。死律,是令你作不到所想要作的好事,分開就是兩律,合起來就是罪與死的律,是肉體中一種敗壞的東西,當我們重生得救,接受新生命的時候,生命與靈的律,要進入人心內,立刻發生衝突,結果勝過了罪與死的律,而讓基督居了首位。
「律」──是一定的理,不能更改的意思,好像國家定的律法不能任意更改,確定以後,就有無窮的力量,例如律法規定,不可穀人,如果你一犯了這律,全國就嚴正的對付你。所以維護律法,律法就於你有益,破壞律法,律法就破壞你。照樣,生命與靈的律,是從神而來,要支配人內在的生命與心靈。
現在的世界,科學昌明,發明了飛機輪船,令人享受物質的文明,這是有人用心思研究考察,將物理定律發明,好像愛迪生,馬可尼,蓋里略,瓦特,許多科學名家,研究物力,知道每一種力量,是有一種定律支配,現在幾個小時,可以由香港到上海,比較以前,要坐兩個月的木船才能到達,進步得多了,就如美國這麼遠,要經過高山大海,從前以為是艱難的旅程,現在也可以用幾天的時間,就飛越過了。因為明白了物理,和定律,就製成了機器,令大家都可以現成的享用,現在罪與死的律,好像高山大海阻礙人的靈程,不能達到聖潔公義,覺得內心另有一律,想要行善,反有罪惡同在,以至心中交戰,被罪律擄掠而服從它,保羅說:「我真是苦呀,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原文沒有「取」字,就是不能行善敗壞之體,想行善而不能行,要聖潔,討主喜悅,反而污穢偏行己路,有罪與死的律在內作梗,真是苦不堪言了。在羅馬以前有一種刑罰,非常悲慘,就是一個殺人犯,在執行刑罰的時候,把那被殺害的死屍,面對面,口對口,和兇手一齊綑綁,丟在郊外,死人發臭生虫,活人輾轉哀叫,我真是苦呀,誰能救我脫離這死的身體,結果無人能救,薰臭而死,同歸於盡,保羅用這種慘刑,形容這罪惡的痛苦。
感謝神在主裏有生命聖靈的律,救我脫離罪與死亡的律,條件就是要,全身奉獻,得聖靈充滿,已經有人經驗過,承認倒空罪惡,奉獻身心,獲得聖靈充滿,但充滿以後,仍是不行,因為他只憑一次的經驗,而不是常常在主裡面儆醒祈禱,順服主旨,我們要在每日生活中,順從這生命與靈的律,才能得到充滿的效果,怎樣纔算順服呢?
(一)信主耶穌為贖罪祭,進入他裏面。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一節)問題就是我們怎樣進到基督裡,在這培靈會中,大多數都是信主多年的兄弟姊妹,為甚麼還要講這初入門的道理呢,因為在經驗中令我不放心,回想我以前廿五年之久在教會,作董事,教員,解經,講道,表面好像很虔誠,但內心仍沒有達到真信仰,進到基督裡面的生活,所以我們要從頭檢討,首先知自己的罪,又認清楚神的大愛,怎樣差遣聖子臨世,釘十字架為我贖罪,復活升天,要確實堅信,深知已得罪赦,得享永生,在任何環境,信仰決不改變,頭可斷,耶穌不可不信,「誰能使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刀劍麼」(羅八章卅五節)在任何惡劣情形之下,我仍意志堅定,並不搖動,完全確定相信,因為思想,情感意志,合起來成為一心,心中相信而接受主進入我內,主在我內,我在主內,合而為一,這纔是進到基督裡面,今日的教會確實真信主的人太少,許多信徒對於耶穌,只是贊成,佩服,用頭腦熟習幾條教會提綱,問問心事,接受洗禮,作個教友而已。過了幾年聽一位新神學派某某名人演講,大談無神論,一切都是假定名詞,沒有天堂地獄,心快樂──就是天堂,痛苦──就是地獄,耶穌是為主義而死,復活就是精神不死……大套議論,井井有條,甚至引用聖經,於是他信仰動搖了,立刻退後不信了,因為不是整個的心,信仰基督,只是頭腦的信而已。
有一位青年,到美國去讀神學,以後回到中國,信仰改變,否認上帝和天堂地獄,令當地的教會,大受影響,在我要到外國去的時候,也有許多人勸我不要去,但感謝主,雖然我也聽見這些新派信仰,不過我在中國,已經有了真信仰的經驗,深知救主是屬於我的,我在基督裏面,合而為一,人所講的邪道,不能引誘我,敗壞我的信仰,曾經幾次,我到神學教授的房中辯論真道,結果有一位得靈的感動,真心接受救恩。
有了真確的信心,更要體貼神的旨意,愛弟兄,愛眾人以主的心為心,令人歸主,勝過罪惡,令生命與靈的律,發生功用,信進基督裡面。
(二)不要體貼肉體,不為肉體打算。
體貼肉體,就是「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三章十九節)「思念地上的事。」(西三章二節),整日想到,如何得名譽,金錢,榮耀,常打算,肉體享受,舒服,因為體貼肉體,就不能行善,想要作好,而永不能達到目的,生命與靈的律,在他身上,不能發生功用,我們順從聖靈,就要體貼聖靈隨靈的引導,比方因為要肉體享受,而與神的工作和靈性上有衝突,就不是體貼靈了,「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章廿四節)
順從聖靈,不體貼肉體,生命與靈的律,便發生功用,日子久了,便成了習慣,完全靠靈行事,保羅也有這經驗,願我們大家,都得勉勵,順服生命與靈的律,以聖潔公義服事主,榮耀歸於 神。── 周志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