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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體的分別

 

      現在的人多以為人是分作兩部分:一是靈魂;一是身體。他們以為靈魂是不可見的,是在人裏面的一種精神;而身體是可見的,是人外面的軀殼。不錯,身體是人外面的軀殼,那當然是個事實;然而靈魂是不是「一種」精神,卻是個疑問。靈魂到底是合成一種呢,還是分開為兩種呢?靈和魂是相同呢,或是有分別呢?人的答案常是一種,認為它們是相同的;且說除了字面上的分別外,靈和魂是一樣的──在實質上。

      但人的答案往往是靠不住的,我們要查考聖經──要信靠神的話。神告訴我們人不只分作兩部分:靈魂和身體而已;人乃是分作三部分:就是靈、魂、體。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三節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這一節聖經已明明指出靈與魂是有分別的;不然,它就不會說「你們的靈與魂」,而必定說「你們的靈魂了」。神既然這樣說,可見人的靈和人的魂是有分別的,所以就可斷定人是分作靈、魂、體三部分了。

      靈和魂的分別有這麼重要嗎?有絕頂重要,這關乎到信徒靈命的增長;因為信徒如果不知道靈的界限到那裏為止,他怎能明白甚麼是靈性的生命呢?既不能明白,又怎能有靈性的生活呢?有些信徒就是因為不能分別靈與魂,或是不知道怎樣分別它們,所以他們的靈命始終長不大。

      不只帖撒羅尼迦前書將人分為三部,就是聖經其他地方,也有這樣的分別。如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這裏也是視魂與靈為不同的二部分。魂與靈既然是可以剖開的;那麼,靈與魂必定是不一樣的。

 

初造的人】創世記二章七節說:「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的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能活的魂」(原文直譯)。「用塵土造人」,這是人的身體。吹入鼻孔的「生命的氣」,就是人的靈。「活的魂」,就是人的魂。所以一個完全的人,是合靈、魂、體三部分而成的。

      照上一節聖經看來,魂是從靈與體合而後生的。靈入人體,生出魂來。體原是死的,生命的靈與之相遇,就生出第三部分的魂。無靈,體是死的;有靈,才會生活。有靈在體,就有生機;這生機就叫作魂。

      神的生命之氣是人的命源。主耶穌說:「叫人活的乃是靈」(約六63)。生命的氣叫人活;所以這氣就是靈。靈、體兩下相合,生出魂。經上記說:「就成了能活的魂。」意即亞當的靈和他的體相合,就總歸入這第三部分的魂。他的靈與體,都聯合在第三部分的魂之內,所以神的話稱他作一個「活魂」(原文,林前十五45)。我們信主的人與主的復活生命有分,靈就管理全人;此乃因我們信主的是聯合於第二個亞當,就是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

 

靈魂體的作用】人是用兩種獨立的質造的:一是靈,二是體。靈入土殼的體之後,就生出魂。因為靈是無法直接管理身體的;所以必要倚賴一個媒介,這個媒介就是魂,它是在靈和體接觸時生出來的。

      靈與體完全和合而生出魂;人即變成一個活魂。因此,魂是靈與體二者相合的結果,也就是人的人格。

      體是魂的殼,魂是靈的殼。人未跌倒之前,是靈管理全人,靈一有動作就達意於魂,魂就運動身體,以服從靈的命令。這就是魂作媒介的意思。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節至四十七節:「我的魂尊(現在式)主為大,我的靈曾(過去完成式)在神我的救主裏喜樂。」靈當(先曾)喜樂,然後魂才尊主為大。靈先把喜樂通達到魂,魂就轉達到體。

      體是「世界的知覺」,魂是「自己的知覺」,靈是「神的知覺」。身體的五官叫人有五種知覺;由這物質的身體,叫人能與這物質的世界相往來,所以叫做「世界的知覺」。魂分為人智力的部分,幫助人知曉存在的意義;愛情的部分,叫人與別人或事物發生戀愛;刺激的部分,就是從知覺中所生的。這是屬於人的自身、人的人格,所以叫做「自己的知覺」。靈是人與神來往的部分;在這部分中,人知道怎樣敬拜服事神,知道他和神的關係,所以叫做「神的知覺」。

      靈有知識,但不是像心思一樣的知識。屬靈人知道他的自己,但靈卻不是心思。哥林多前書二章十一節說:「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人雖然是藉心思以知事;而實際上,人的心思是靠不住的,是不會知道人的事的。心思有知識,然而惟有人的靈能知道人的事,能以自知;所以神的話才會照事實說:「…………知道人的事。」這靈是人和神交通的部分。「在人裏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伯卅二8)「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箴廿27)。人的靈是人與神交往的部分。

      魂是容易受刺激,覺得煩躁(詩四二11,「心」應作「魂」),產生憂傷之情的(太廿六38,「心」應作「魂」)。總而言之,人格所包含的,都是魂。所以說魂是人格,因為聖經中多不說人,而說魂。例如:雅各全家下埃及時共有七十人,經上所寫的是「七十魂」(創四六27)

身體則像僕人,是順服在人的掌管之下。

      魂是靈和體聚會的地方,人藉靈與靈界往來;藉體與知覺的世界相聯。魂則居中:一方面藉靈與靈界相通,一方面藉體與物質界相通。

      魂在靈與體的中間,他把靈與體束縛在一起。靈藉魂來治服體,叫它順服神的力量;體也可以藉魂吸引靈來愛慕世界。

      總括而言,魂是人格的出產地,人的判斷力、智力、愛情,都在魂裏。靈是人與靈界來往的部分。體是人與天然界來往的部分。魂是站在這二部分的中間,正運用其判斷力以決斷是靈界掌權,抑或物質的世界掌權。當魂照它的智力和刺激來掌管全人時,這便是魂讓理想的世界在掌權。如果不是魂肯給靈掌權的地位,靈就不能。所以是魂決斷靈要掌權,然後靈才能掌管魂和全身。這一切皆是因為魂是人格的出產地。

 

人墮落後的靈魂體】靈本來是全人中最高的部分,魂和體都應服從他。在正常的光景中,靈像主母,魂像管家,體像僕人。主母有事,交給管家,管家轉命諸僕分頭去做。不幸的是人墮落、失敗且犯了罪,以致靈、魂、體原來應有的正當秩序也散亂了。

      亞當之所以能生活,完全是倚賴生命之氣──就是靈。靈有神的知覺,知道神的聲音,可以和神交通,對於神有極敏銳的知覺。亞當墮落之後,他的靈就死了。

      當初神對亞當說:「你吃(知識善惡的果子)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亞當和夏娃吃了果子之後,還活了幾百歲;可知神所說的死,必不光是指肉體的死。這死所指真正的意義是甚麼呢?按死的科學意義是:「死是人不能再與環境交通。」亞當的死,既不光是指他的肉體死,那就是意謂他的靈死。靈死,不是說靈沒有了,乃是靈對於神已失去其敏銳的知識,也就是向神死了。靈死,其意是不再與神交通。就拿啞巴來比方吧,啞巴不是沒有口,也不是沒有肺;只是因他的口有點毛病,所以他就不會說話。他的口對人類的語言而言是死了。而亞當因不順服神,他的靈就死了。事實上,他的靈還是存在的,但是對神卻算是死了。如果亞當當日用他的判斷力選擇了生命樹,那麼神的永遠生命就進入他的靈裏,透過他的魂改變他裏面的人;他屬土的外體本來當死當壞的,就也改變了。然而因抉擇的錯誤,他裏面的人變得沒有秩序,也墮落了;所以他的外體必死,而且敗壞了。

      「分別善惡的果子」是吃了能使人的魂高升,並管治靈的果子。分別善惡是屬魂的工作。神禁止人吃這果子,不是因祂要試驗人,乃是因祂知道人裏面有靈和魂的生命;若是吃了這果子,必定只啟發人魂的生命,而叫靈的生命死,意思是失去對神的認識,向神死了。這是神的愛心。分別善惡於此世界中必會生出罪來,知識是由人魂的智力部分生出來的,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當然只啟發魂的生命,叫他上升。魂的生命一被啟發、上升,靈的生命當然就下降,就失去了對神的知識,如同死去一般。

      從此之後,他(和他的子孫)的靈就被魂所壓制,不久,靈因魂的壓制就合於魂,兩部就緊緊的織在一起。所以在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說到神要刺入剖開靈與魂。這是因為靈與魂合而為一,所以才當剖開。魂與靈既是這樣的緊織一起,人的生活就都在理想世界裏了。凡事都是從智力或感覺而行的。靈在此時,完全失去其能力和知覺,如同死睡一般。猶太書所說的「屬乎魂沒有靈」(十九節),這裏的靈不是指聖靈,乃是指人的靈。因為上一句說:「屬乎血氣」,血氣在原文是魂。上句既說屬魂──魂是人的,所以下句的靈,當然也是人的。希臘文的冠詞也是這樣證明的),實在是靈被魂所閉塞,失去了作用,雖生猶死。

      從此江河日下,身體中的肉身(或作血氣)就操起權來了。所以到了洪水的時候,人已變作血氣了(創六6英文本)

      人屬魂的時候,常覺得今生是靠不住的,而要尋求來世的永生,但卻又不能藉人的心思或理論找生命的道理;因為這些都是靠不住的。你常可看見兩個十分聰明的人,他們的意見多是不合的。理論最會引人致錯,是夢中的樓閣,最終不過引人到那永遠黑暗的地方。

      人屬血氣的時候,就被他身體的嗜好和私慾所操縱,他拚了命要使他的視覺、嗅覺、聽覺、味覺、觸覺種種私慾得飽足。因此一些最污穢的罪就發生了。

      全人是分為三部分的:靈、魂、體。神的意思原是要靈居於首位,來管束魂;然而人變作屬魂之後,靈就下沉來服事魂;人變為屬血氣之後,最卑下的肉身就作起王來了。人是從「靈治」,下降至「魂治」,更而下降至「肉身治」。步步墮落,以致肉身操縱,真是何等可憐的景況!

 

重生前後不同】人未重生,亦即表示:()他的靈是遠離神,是死的。死的意思是離開生命。神就是生命最終的稱呼。神既是生命,所以死就是離開神。人的靈離開神就如同死,不能和神有所交通。()魂操縱全身,生存於理想中,或是刺激中。()肉體的私慾和嗜好愈來愈大,反叫魂去服從他。

      人未重生的時候,是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約三6)。所以人應當重生。重生之後,就是靈(約三6,還未屬靈),然而尚多是屬魂的。重生就是聖靈把十字架的功勞加於人;人只要相信耶穌是他的救主,且替他死,又從死裏復活,他就重生了。

      人一重生,聖靈就進入他的靈。然後,一步一步的趨進,直到人變得完全。

      人在未重生前,他的魂管治他的靈;他的「己」管治看他的魂;他的肉身(血氣)管治他的體,魂作了靈的生命;「己」作了魂的生命;肉身作了體的生命。人一重生就變成由聖靈管治他的靈;他的靈管治他的魂;靈由魂管治他的體,聖靈作靈的生命;靈作全人的生命。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箴廿27)。當人重生的時候,聖靈住進人的靈裏,就好像把燈點起來一般;這就是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六節所說的「新靈」,因為舊有的靈像死了一般;現在聖靈把神的非受造的生命放在裏面,那靈就有了生命,活了,如同新的一樣。

      人原本黑暗墮落的靈由於蒙了聖靈的能力,而活了過來,這就是所謂的重生。聖靈使人重生的根據是在於十字架(請看約三14~15)。耶穌代人死於十字架上,還清了罪債,使人得生;所以信祂的人就有了永生(約三16)。永生就是神的生命,是聖靈放在人的靈裏面的,因為這生命是神的生命,是永不會死的;所以重生的人就有了這生命,我們說他是得了永生。甚麼時候神的生命在裏頭死了,也就是人的永生滅亡的時刻!重生只是靈命的起步,這時雖然有完全的靈命,但卻是不成熟的。就好像一個剛生成的果子,雖然生命是完全的,但其形式卻還是生的。完全只是在生機上,對有機體的各部分而言仍是不完全的。人的重生也是這樣。注意!重生絕不是已完全了。

 

信徒生命的三個時期】人既然接受耶穌基督為他的救主,他就是重生了。不錯,重生的人是永遠得這分救恩了,但這只是靈命的初步。信徒既有重生的生命在他裏面,他的基督徒生活概括來說,可以分成三個時期:一是屬肉身的時期;二是屬魂的時期;三是屬靈的時期。

      一個人重生之後,在第一個時期中,仍是容易常常發怒、驕傲、嫉妒、犯罪等等。有的人就因此懷疑自己(或別人)的重生是靠不住的;殊不知他是早已重生了,只不過還是屬乎肉身罷了。然後就漸有進步,對於讀經祈禱產生莫大興趣,心中多有一種「覺得」的喜樂;到此地步時,許多信徒就以為自己是一個很屬靈的基督徒了;豈知他還只是屬魂的,仍在「覺得」的理想世界中活而已。一直到聖靈在他裏面作更深的十字架工夫,叫他不隨從自己,不顧感覺,不忽上忽下,只安靜生活於靈中;他就是屬靈的了。

      當他屬乎肉身時,肉身是他的主。當他屬魂時,魂是他的主。當他屬靈時,聖靈就在他靈中作他的主。―― 倪柝聲《得勝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