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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魂生活的危害

 

魂生命的表顯】我們從前已經說過魂的表顯是如何的了。現在讓我總結的說一句,就是魂生命的表顯可以頂寬泛的分為四類:一,就是用自己天然能力;二,自用、剛愎、不順服神;三,自作聰明,有頂多的意見和打算;四,要求感覺上的屬靈經歷。這是因為:()魂的生命自己就是天然的能力;而魂的機關是分為()意志,()心思,和()情感。

因為魂的主要部分,就是心思、情感和意志,所以,有許多基督徒,雖然他們都是屬魂的,然而他們的經歷,卻有許多不同的地方。有的是偏於心思這一方面,有的是偏於情感這一方面,有的是偏於意志這一方面。這幾方面的生活,乃是完全不同的,然而,這幾方面都是屬魂的生活。也許有的信徒自己是偏於心思的,卻能看出偏於情感者的屬魂。而同時偏於情感的,卻要看出偏於心思者的屬魂。其實二人彼此都是屬魂的。所以,信徒最要緊的,還是將從神得來的亮光,以照明自己的實在情形,叫真理釋放我們自由更好,不要以新的知識作為批評人的程度。如果神的兒女肯以神的亮光作為照明自己之用,今日神兒女的靈命,就必定不只如此。

      心思的尋求、接受、傳揚真理,乃是屬魂的大表示。最屬靈的經歷,最高深的真理,都不過變為培養心思之用。生命並非絕對的不受影響,不過要叫心思得飽滿,乃是最初的目的。當信徒屬魂,而為心思所支配時,他們的心思滿有靈性的嗜好。他們倚靠自己的思想,過於神的啟示。他們用心思所打算的,多於禱告和倚賴神。

      最被信徒誤會為屬靈的經歷的,就是情感。一個屬魂而偏於情感的信徒,在他的生命中,總是尋求感覺。他們要在心頭或身體覺官上覺得神的同在,覺得有「愛火」燒,覺得快樂,覺得靈性高,覺得工作是順利的。實在屬靈的信徒,有時也是有這樣的感覺的,不過他並不是倚靠這樣的感覺而進前,而歡喜。屬情感的信徒,當他有這種的感覺時,才能事奉主。當他沒有這種的感覺時,他就一步不前。

      意志乃是屬魂生命的普通表顯。意志就是人的自主機關。屬魂的信徒,就是藉意志以「自己」為一切思想、話語、行事、生活的中心點。他所要明白的是為自己。他所要的感覺,是為叫自己享受。他所作的工,乃是照自己的計劃。他行為的目的,是要榮耀自己。他的中心點,就是自己。

      我們已經看見了,在聖經裏如何將「魂」字譯為活物和動物,而原文這字的意思,如何乃是「動物的性命」。這個叫我們明白魂生命的表顯到底是如何。一個屬魂信徒的生活和工作,我們可以用一句最合式的話語來表明,就是:不過都是「動物的活動」,或「動物的活潑」而已。打算多,工作多,心思忙,情感亂,全人內外都是紛擾不安靜。情感起時,自然全人別的部分,也都隨之而奮發。情感落時,雖然在感覺上是冷靜了許多,然而在心思裏,在自己的意思裏,尚是仍舊紛紜。屬魂的信徒,他們生活就是終日活動:不是身體活動,就是心思情感活動。這樣的生命不過是充滿有「動物的活潑」的生命,去神屬靈的生命,作一切的主,尚差得甚遠。

      總括來說,魂的工作,就是叫信徒靠天然的聖靈活;靠自己的能力,隨自己的意思而作工,而事奉神;尋求感覺上的認識主,親近主,覺得主的同在;用心思的能力以明白神的道,以打算,以計劃,以推想。

      若一個信徒沒有得神將自己啟示給他,而他就是這樣的藉他受造的生命的能力來事奉神,來作神的工,他就要叫自己受靈性上最大的損失,而他所作的缺乏真實屬靈果子。信徒必須蒙聖靈啟示,叫他知道他如此的用受造動物的力來叫神喜悅,來作靈工,神的面前乃是最可羞慚的。我們看見一個雄心的小孩子,自羨自詡,自以為洋洋自得時,如何為之羞慚,神看我們「動物的活動」也是一樣的!願我們多有灰塵中的經歷,過於在人家面前居首位。

 

信徒的愚昧】許多信徒,不能看出屬魂經歷的害處。他們以為犯罪,行那屬乎「肉體的事」,靈性受了污穢,才真是應當拒絕的,應當棄除的。魂的生命力是世人所共有的生命,凡為動物的都有這個生命。我們若靠這個生命來生活,豈非很應當的麼?我們並非犯罪,不過乃是靠天然的生命活,這有甚麼錯處呢?許多信徒,若徒在心思裏受教,就無論他反對或是贊成,這聖經的教訓,在他的心裏,總是看不見魂生命應當拒絕的理由。例如:他若是犯神的律法得罪神,那就真是不應當,他現在乃是盡他的力量行善,啟發他本來所有的善德,這為甚麼不可呢?他現在乃是熱切作神的工夫,雖然不是倚靠神的力量,但是,所作的總是神的工作。也許有許多不是神為他所定的旨意,然而,他所作的,並非罪惡,乃是最美好的。這些有甚麼過犯呢?神既將許多的恩賜和天才賜給我,為甚麼不可藉這些而工作呢?當作工時,豈非我利用我才幹的時候麼?沒有才幹的人,自然不必說,有的豈非好機會拿出來用麼?

      並且從前不留心神的話語,自然是錯了,難道現在用心思極力搜求聖經的意義也是錯的麼?難道在讀聖經裏,也有罪惡麼?許多的真道,我現在都不明白,如果不用心思腦想來研究,豈非要等到好久,才有明白的機會麼?神賜心思,豈非給我們用的麼?我們用思想來打算計劃神的事工,並非犯罪,都是為神的緣故,這怎麼不可呢?

      並且,尋求覺得神的同在,也是出於極誠心的。我的生命枯乾,我的工作沒有趣味;神在許多的時候,叫我覺得主耶穌的愛,叫我在心頭裏好像有暖火在那裏燒,叫我覺得非常之快樂,覺得祂是和我同在的,好像我能摸得到一般。這豈不是靈命的高點麼?我在許多的時候,失去這樣的感覺,我覺得我生命非常之枯燥、乏味、冷淡、平庸。當此時,我誠心羨慕、追求、禱告,要再得那樣的感覺,難道也是錯的麼?

      這是許多的信徒,在心中所說的。他們不能分別甚麼是屬乎靈的,甚麼是屬魂的。他們還沒有親自得聖靈啟示,叫他們知道他天然生命的可惡。他們必須多在神的面前,多願意受教,求聖靈啟示給他看,自己天然良善的生命中許多可惡的地方。這個必須誠實,必須謙卑,也必須願意除去聖靈所指示叫他除去的。這樣在合適的時候,聖靈就必定指示給他看,他自己天然的生命,到底是如何敗壞的。

      聖靈要叫他明白:他所有工作和生活,不過都是以「自己」為中心,為主動,並非以祂作一切的主。他所有的善,都是靠自己行的,其中有不少都是為自己的榮耀的。他所作的工,都非尋求神的旨意,都非願意順服神,照神的引導,而靠神能力行為出來的。不過是照自己的意思,一味孤行,所有在外面的禱告和尋求神旨,都是虛假的。他雖然利用神所賜給他的恩賜,然而他卻專心想念,誇獎自己所得的恩賜,卻將賜恩賜的主放在一邊。他雖然有許多的恩賜,然而,他乃是使用這些恩賜的人,賜恩賜的主的意思,反倒不是他所顧念的。他雖然熱心愛慕主的道,然而,不肯等候神的時候,要求聖靈啟示給他明白,乃是徒要尋求知識,以叫心思的欲望得以飽滿而已。他雖然尋求神的同在,要在感覺上覺得主的慈愛和親近,然而這並非為主,不過要叫自己快活而已。並非親愛主,乃是親愛那個感覺──因為那個感覺,會叫他覺得滋潤,覺得快樂,覺得「三層天」的榮耀。他所有的生活和工作,不過都是以自己為中心,盼望叫自己得快樂而已。

      乃是當聖靈如此的啟示信徒,叫他知道他自己生命的可恨惡之後,信徒才明白他從前緊握他自己魂生命的愚頑。這樣的啟示,並非一下子的,乃是逐漸的;非一次而已的,乃多次的。當聖靈首次以亮光照耀信徒時,他就要在亮光中懊悔,自願將魂生命交於死地。但是,人心是最詭詐的,所以,過了一時──也許沒有幾日,信徒自信的心,自愛的心,自娛的心,又重行恢復了。所以,這樣的啟示,乃是不時都有的,好叫信徒願意捨棄他魂的生命。但是最可憐的,就是自動的在這幾件事上順服主的,有主的眼光的,真是絕無僅有。總是等聖靈允許信徒有無數的失敗,經過不少的羞辱,信徒才肯捨棄他的魂生命。但是就是願意了,這願意是何等的不完全呢?又是何等的容易改變呢?

      信徒應當除去愚昧。應當取神的眼光,以為我們的生命真是不會叫神喜悅的。應當毫無畏縮的心,讓聖靈將魂生命不堪的地方,一一顯明出來。我們應當用信心相信神對於我們生命的估價,並願意等候聖靈將在聖經上啟示我們的生命給我們看。這樣祂才能領導我們到脫離魂生命的路上來。

 

信徒屬魂的危險】信徒沒有達到,或者是不願意達到神所要他們達到的,他們都難免有危險。神的目的,乃是要信徒們活在靈中間,而不活在魂或體中間。信徒若不是生活在靈裏面,他就要受虧。這樣的危險,最少有三:

      靈受壓制的危險:聖靈所有的工作,都是在人靈裏面作的,神作工的秩序,乃是先運行在人的靈裏,然後,以亮光照耀於心思()裏,再後就從體實行出來。這秩序,乃是最要緊的。

      信徒既然由靈得生,就應當藉靈行事;這樣,才能明白神的旨意,與聖靈同工,並勝過仇敵一切的計謀。信徒的靈本來應當非常的活潑。信徒應當知道如何隨從靈的活動,而不銷滅它的動作,好讓聖靈藉它作出祂的工夫來。聖靈需要人靈的同工,祂才能叫信徒每日的平常生活裏都是得勝的,都是預備好,能夠待命即發的作工。(不久,我們就說到靈的問題。)

    是,多少信徒並不明白靈的工作,不能分別甚麼是屬靈的,甚麼是屬魂的。有時反以屬靈的當作屬魂的,屬魂的當作屬靈的。因此就多多汲用魂的能力以生活,以作工,而反壓制靈的生命。他們順魂而行,卻以為自己乃是順靈而行;這樣的愚昧,就叫他的靈不能與聖靈同工。因此,就停止了聖靈在他身上所能有的工作。

      信徒活在魂裏面時,他就時常隨心思的思想、想像、籌算、異象而行;他就追求所有喜樂的感覺,隨感覺而行。這樣的結果,就是他若時常有感覺上的經歷,就會喜樂;他若沒有,好像就受了壓制,連匍匐都不能一般。因此,就叫他不活在他靈的生命中,而活於感覺裏面,隨感覺而改變其生活。這就是說信徒不再從他裏面的中心點────而行事為人,乃是吸引而生活在外面魂和體的感覺中。這樣靈的知覺,就被體和魂所勝過,叫信徒對於靈的知覺,變成非常的麻木,以致信徒的知覺都是在魂中,或體中覺得,就失去靈真正對神的知覺了。這樣,靈與神的同工,就要失去;靈生命的長大就要受壓阻;靈就不能工作以叫信徒得能力、引導,去爭戰和敬拜。如果靈不是完全自由在人裏面掌權,人如果不是汲引它的能力以生活在世,讓它作一切的主,他就不能長大成人。本來靈的知覺乃是最細嫩的,人若非學習如何跟從、審知,已不能覺,何況加之外面粗強魂生命感覺的攪擾呢?不特魂的感覺會混亂了靈的知覺,並且是會壓制它的。

      退後人體境界的危險:加拉太書五章裏,他們所看見的「肉體的事」,有許多自然是人體所發出來的私慾,但是也有不少乃是魂的工作。「結黨、紛爭、宗派」(20)等等,明是人魂──就是人格──裏所發出來的。就是因為信徒有許多不同的思想和意見,所以生出這些事來,但是,我們所要注意的,就是這些魂的作用,乃是與「姦淫、邪蕩、醉酒、荒宴、污穢」等體的罪同列的!這個就提醒我們:魂與體乃是如深深相聯合的。實在說來,魂與體是沒有分開的可能;因為現今我們所有的身體,就是「屬魂的身體」(林前十五44)。所以,信徒如果只求能夠勝過他罪惡的性情,而不求勝過他天然的生命,雖然他可以有一時勝罪的經歷,不久,他就要又墜入身體和罪的範圍裏了。自然他或者不會再犯那些污穢的罪,但是「罪」這一字,總是他所脫不了的。

      我們應當知道十字架乃是神對待「舊造」的地方和法子。十字架並不是和我們講件數多少的,它乃是將整個的「舊造」,完全都在上面對付的。信徒不能到十字架的地方來接受代死的救恩,而不接受同死的拯救。你一次用信心接受了主作你的救主,就不論你所明白的,只是代死一方面,或者更多,祂的聖靈就在你裏面藉新生命一直作工,叫你天然的恨罪,指引你向追求同死經歷的那一方面而去。你如果一直抵擋這新生命的欲望,就雖然你不至於失去生命,但是享受生命的福樂──「救恩的快樂」──已經失去了。照樣,你若知道十字架拯救的能力,叫你能勝過罪惡的性情,聖靈又是藉十字架一直指引你往前走,去追求勝過天然生命的經歷。十字架是不肯作片段的工就停止的。十字架不肯停止它的工作,它乃是一次作工深過一次。如果舊造沒有完全──在經歷上──釘死,十字架就斷不肯半途而廢。它的目標,是完全敗壞屬乎亞當的。

      神的兒女如果蒙恩有脫離罪的經歷了,而再不進前追求勝過天然的生命,而一味的生活在魂的生命中;他就要看見,魂又與體聯合起來,帶領他退後,叫他又犯他從前所已經一次脫離的罪。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如果十字架是在我們裏面作更深的工夫,就不久它所已作的,就要變成未作。這告訴我們所以許多信徒已經一時有脫離罪的經歷,而後又復墮落的原因。如果舊造的生命尚在,他不久就要與舊造的性情聯合。

      黑暗權勢利用的危險:雅各的書,乃是對信徒說的,在第三章十四至十五節裏,將魂生命與撒但工作的關係,說得很清楚。「你們心裏若懷苦毒的嫉妒和分爭,就不可自誇,也不可說謊話抵擋真道。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魂的,屬鬼魔的。」我們在此看見有一種的智慧,乃是從撒但來的。這樣的智慧,也是從人的魂出來的。這叫我們斷定說,這樣的智慧,乃是撒但在人的魂裏工作的結果。這是很明白的。「肉體」是魔鬼的工廠,然而,魔鬼在魂部分裏的工作,並不亞於牠在體裏的工作。這兩節聖經告訴我們以因尋求知識的緣故,而發生的嫉妒和分爭,乃是因為鬼魔在人魂生命裏作工所發生的。信徒只知道仇敵能引誘人犯罪,卻不知道牠也能以思想給人。人類的墮落,就是愛知識,愛智慧。現今撒但尚是利用這個,叫信徒留他的魂生命,為牠工作的機關。

      撒但的計劃,就是要保守信徒的「舊造」越多越好。如果牠不能叫信徒保守他的罪,牠就利用信徒的愚昧和不願意,來保守信徒天然的生命。否則,陰府的軍兵,不久快要失業了。信徒若越在靈中與主聯合,聖靈的生命越流通入他的靈裏,而十字架天天作更深的工作,信徒就要越脫離「舊造」,而魔鬼也少有工作的地方了。我們應當知道:撒但所有引誘、攻擊,以及牠一切的工作,都是在我們的「舊造」裏。我們的「新造」,乃是神自己的生命,牠決不費神來作工。所以牠必須設法叫信徒存留一點的「舊造」──無論是罪,或是美好的天然生命──給牠藉作工。所以,仇敵層層與信徒為難,迷惑信徒,叫他雖然已經恨惡罪惡了,卻愛惜自己的生命。

      當信徒還作罪人的時候,他乃是「隨肉體──這是指和身體發生特別關係的罪──和心中──這是指魂的生命──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但是上一節告訴我們說:此二者都是受邪靈的運行。我們的目的是要信徒明白:不只是身體乃是撒但工作的地方,魂也是仇敵所喜歡的。信徒不特蒙拯救脫離他的罪,並且也當脫離他的天然生命,乃是我們現在所注重的。哦!聖靈開我們的眼目,叫我們知道這步的緊要。如果信徒一層一層脫離了罪的能力和魂的生命,仇敵的工作,就要大大的失敗。

      就是因為信徒屬魂,不知道如何保他自己的心思,所以,邪靈最容易利用人的天然智慧以成功牠的計謀。牠們很容易的在無意中以誤會、成見放在人的心思裏面,叫人對於神的真理,對於人的誠實,都發生了問題。聖靈在裏面的工作,也不知道受了人自己心思被邪靈所佔用的攔阻多大。雖然,存心也許是不錯了,但是心意被心思所賣了。這些美好的理想,和世人的愚頑是一樣的阻擋聖靈的工作。邪靈的工作,還不只此。有時邪靈可以將異象或別的奇妙思想給信徒,叫他以為這既是超然的,就必是屬神的,而受最深的迷惑。魂的生命未交於死之先,信徒的心思總難免好奇,有「要」、「抓」、「搜求」的現象,所以,邪靈才有作工的機會。

      信徒魂生命的情感部分,也是最會受仇敵的催促作工的。因為信徒貪求喜樂的感覺,羨慕在感覺上覺得聖靈,覺得主耶穌的愛,覺得神的同在;所以,邪靈就叫信徒有許多奇異的感覺,興奮他天然的生命,叫他就是在身體的覺官,也是有許多的奇異的經歷;因此,就叫聖靈微小的聲音,人靈細嫩的直覺,都受壓制,而不得作工。(這些問題,主若願意,我們要本書後來詳論。)

      信徒如果還未取締他魂的生命,在靈戰裏面他就要受大虧損。在啟示錄十二章十一節裏,我們看見不愛惜魂生命以至於死,乃是得勝魔鬼的一個大條件。自愛自憐的心,必須交給十字架,不然,就要在仇敵面前失敗。就是因為基督的士兵,時常有一種體貼、愛惜,膠漆於他自己的生命,就叫他失去勝利。因為這樣的心,叫信徒顧念自己,「退思」自己,而被仇敵所掣肘。仇敵若能叫信徒滿了為自己掛慮的心,就能時常得勝。

      無論我們在甚麼事物上有所顧惜,都是向仇敵示弱。魂的生命必須交給死,我們才有勝敵的可能。撒但可以藉未受取締的魂而作工,也可以直接攻擊未經過十字架的魂,叫信徒失敗。魂生命是仇敵在我們裏面的內應。如果信徒利用他為人的力量,而不脫離魂生命的支配,這個就要授敵以隙。無論信徒如何明白真理,如何熱心爭戰,魂總是危險點。最苦的,就是當一位信徒變成屬靈時,他屬魂的部分更難於偵查。魂的成分越少,取締的法子越難。在許多時候,在屬靈的生活中,只雜了一點兒的屬魂表示,幾乎叫人鑒察不來。有時在屬魂和屬靈之間,好像並無些微的分別。信徒若非儆醒,以抵擋魔鬼,就要因他魂生命而大失敗。

      信徒屬魂生命受魔鬼的工作,而被牠欺騙,或是憑附的,乃是出於信徒平日的意料之外,但是在此,我們只能提出警告,就是神的定規,乃是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性情,凡是從亞當接受的,都應當拒絕;我們若非順從神,總是危險的。―― 倪柝聲《屬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