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肉體的基督徒
每一個信徒,本來都可以像保羅一樣,當他信而受洗時,就被聖靈充滿(徒九17~18)。但是,因為許多的信徒對於基督所替他成功的死而復活的事實,沒有切實的相信;同時對於聖靈所呼召來順服死而復活的原則,也沒有誠心的遵行。所以照著基督所成功的來說,他是已經死了,也是已經復活了;照著他作門徒的本分來說,也是應當向自己死,向神活著:但是他卻仍然被肉體所轄管,好像一個沒有死,也沒有復活的人一樣。這一類的信徒,可說是反常的信徒。不過,反常的信徒不是今天才有的,當使徒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哥林多的人就是一個例。我們可從保羅對哥林多人所說的話,看出來: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我是用奶餵你們,沒有用飯餵你們。那時你們不能吃,就是如今還是不能。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麼?」(林前三1~3)
使徒在這裏,將所有的基督徒分為屬靈與屬肉體兩等。實在屬靈的基督徒,並非是了不得的基督徒,他們不過是按著常度的。屬肉體的基督徒,才是不得了的基督徒,因為他們實是反常的。這些在哥林多的基督徒,已是基督徒了,然而他們並非屬靈的,乃是屬肉體的。在這章聖經裏,使徒三次說他們是屬肉體的。使徒藉著聖靈所賜給他的智慧,知道他應當先認識他們到底是屬於那一等的人,才知道將甚麼道理傳給他們。
照著聖經看來,重生乃是一個誕生。人得了重生,就是他的最裏面,最深隱的靈得著更新,蒙神的靈住在裏面。但必須經過一些時候,才會叫這新生命的能力達到外面來──從中心達到圓周。所以我們不能盼望一個在基督裏的嬰孩,有「少年人」的力量,或「父老」的經歷。就是才重生的信徒,最愛主、最熱心、最忠實的進前,然而總得有時候給他機會,叫他更知罪和己的可惡,更明白神的旨意和屬靈的路程。許多時候,其中自然也有非常熱切愛主的,非常喜歡真理的,但這仍不過是情感和心思的作用,尚未經火燒,未能耐久。一個才重生的信徒,無論如何,總難免屬乎肉體的。因為聖靈雖然充滿他,但是,他並不認識肉體。人不能除去肉體的工作,如果他不知道這些工作是從肉體出來。所以照著實在的情形來說,有許多才生的信徒,實在是屬乎肉體的。
這樣才信主的基督徒,聖經並沒有盼望他立時變為屬靈的。但是他若幾年、幾十年老不進步,停止於為嬰孩的地位,那就是不應當的,並且是最可憐的。使徒在此說出在基督裏為嬰孩的是屬肉體的之後,就說長久作嬰孩的人,也是屬肉體的。自然是如此。從前保羅以他們是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但他們如今仍是屬肉體的。按著時候而言,他們此時應當長大成人了,然而他們竟然枯癟,終於為嬰孩,所以他們仍然是屬肉體的信徒。
一個信徒屬肉體的情形,進入屬靈的情形中所目的時候,並不像如今人所設想之多。哥林多的信徒,從完全罪惡的外邦人,改變為基督徒,還沒有數年之久,而使徒已經以他們作嬰孩太久了!屬肉體太久了!他們應當早就已屬靈了。基督救贖的目的,就是要除滅一切的阻礙,叫聖靈完全管理全人,叫他屬靈。這樣的救贖,是不會失敗的。聖靈的能力,也並非尋常的。屬肉體的罪人,如何能成為重生的信徒,照樣重生而尚屬肉體的信徒,也能變為屬靈的。最可憐的,就是現在的信徒,有的不只幾年繼續為嬰孩,並且有的竟然幾十年,都是依然故我,毫無進步的。並且就是有會在幾年中進入屬靈的生命的,就很驚奇的以為這是非常了;豈知這不過乃是平常──最平常不過──按部就班的長大而已。讀者,你已經信主幾年了呢?你已經屬靈了沒有?我們切不要作一個老年的嬰孩,叫聖靈擔憂,叫自己損失。凡已重生的信徒,都當切慕完全屬靈的生命,應當在凡事上讓聖靈作主,好叫他在最短的時間中,帶領我們進入神所為我們預備的。切勿空廢時日,老不長進。這樣長久的為嬰孩而不長大,也是罪有攸歸的。大概有兩個原因:若不是看守靈魂的人,只注重神的恩典,和信徒在基督裏的地位,而不勉勵信徒追求靈性的經歷,或不知道在聖靈裏的生命,以致不能引導他所看守的人進入更豐盛的生命中;就是因為信徒自己對於屬靈的事,不大有趣味,以為得救已經是夠好了,或對尋求屬靈的事,沒有完全的飢渴,或知道了條件,而因代價太大就不肯出,因此教會中偌大的嬰孩就不少了。
屬肉體的人到底有甚麼特徵呢?長久為嬰孩(來五11~14),就是頭一個的特徵!嬰孩的期間,最多不應當過幾年的。人得重生,乃是因為相信神的兒子,為他在十字架上的贖罪;他這樣相信的時候,就應當同時相信他自己是已經與救主一同釘死的,好讓聖靈釋放他脫離肉體的權勢。不知道這個,自然就難免於多年屬肉體。
不能接受屬靈教訓,乃是第二個特徵。「弟兄們……我是用奶餵你們,沒有用飯餵你們,那時你們不能吃,就是如今,還是不能。」哥林多人,自誇其知識智慧,是非常之高大的。我們知道,當日諸教會中,恐怕哥林多乃是最有知識的教會。保羅因著他們「知識都全備」(一5)的緣故,就為他們感謝神。如果保羅將屬靈的道對他們說,他們句句都能領悟。但是,這不過只在於心思裏!雖然他們都知道了,卻不能叫他們得著能力,叫他們在生命上表明出來。恐怕今日有許多屬肉體的信徒,他所明白道理,真是不少,也許還會把屬靈的道傳給別人聽,但是他自己還未屬靈!真實屬靈的知識,並非奇妙深奧的思想,乃是因信徒的生命與真理聯合起來,在靈性上所得的實在經歷。聰明是無用的,熱切欲知真理,也是不夠的,乃是一個完全順服聖靈的生命,才能盼望聖靈教訓他。不然,不過是腦袋裏互相授受而已。這樣的知識,並不會叫一個屬肉體的人屬靈。反之,屬肉體的生命,叫他所有的知識也變成屬肉體的。這樣的人所缺乏的,並非更多屬靈的教訓(因為使徒以為這是不必說的),乃是一個順服的心,願意將生命交與聖靈,聽從祂的命令,來走十字架的道路,屬靈的知識,對於此等人,不過堅固他屬乎肉體,幫助他自欺,以為自己是屬靈的。「不然,我怎麼能知道這麼多屬靈的事呢?」「但你所知道的,究有幾件是從生活裏學習得的,或者不過就是思想出來的呢?」願神施恩給我們!
還有一個最大屬肉體的憑據。「你們仍是屬肉體的。」為甚麼緣故呢?「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麼?」嫉妒和分爭的罪,乃是屬乎肉體的憑據。在哥林多的教會,彼此分爭,以為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林前一12)。然而,有的卻是為基督而爭,以為我是屬基督的,這也是屬肉體的作為!肉體的精神,乃是嫉妒與分爭。以這樣的精神,來高舉主,也是屬肉體的!所以宗派的誇張,最好的話,也不過是嬰孩的咿唔。教酓的分裂,並非別的緣故,神在此說,乃是因為缺乏愛心,隨從肉體。道不過是題目而已。
屬肉體的人,乃是世上的罪人,他們尚未重生,他們的魂和體,作他們的主人,所以他們屬肉體。如果信徒也屬肉體,就是照著世人的樣子行了。世人自然屬肉體。才重生的,若屬肉體,情有可原,但是,照著你們信主的年日來看,你們當早就屬靈了,為何尚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呢?
時常照世人的樣子而失敗,而犯罪,就是表明這人是屬肉體的。如果信徒尚未勝過他的癖性,脾氣,尚是自私,尚是與人爭執意見,尚是存留好勝的心,尚是不赦免人的罪,尚是說話不用完全的愛心,就無論他所知道的靈道有多少,自己設想的靈歷有多少,作工是如何熱心而有功效,他還是絕對的屬乎肉體。
屬乎肉體的意思,沒有別的,就是「照著世人的樣子行」。我們應當自問,我是否已經完全不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唸?如果在你的生命上,尚有許多世人的樣子在,你就尚是屬肉體的。我們切不要爭執一個名詞,以為我們是屬靈的,或是屬肉體的。如果我們不是為聖靈所管理的,就是有了屬靈的稱呼,究有何益呢?這是一個生命的問題,並非一個稱呼阿。
【肉體的罪】使徒在羅馬書七章裏所奮鬥的,乃是與在身體裏的罪奮鬥。他說:「罪趁著機會引誘我……罪叫我死……我已經賣給罪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11,13,14,17,20節)。信徒屬肉體的時候,多是被這裏面的罪所勝過,以致有許多的爭戰,犯出許多罪來。
我們人身體的工夫,總括來說,可以分為三部分:一是補養,一是生育,一是保。這三件當人未墮落之先,都是正當的,沒有罪惡才雜在裏面的。但是自從人犯罪,裏面有罪性之後,這三者就成為犯罪的媒介。就是因為要補養,所以世界就以飲食引誘我們。人類最初所受的試探,就是在食物這件事上。當日知識善惡果,如何誘惑夏娃,今曰飲食的宴樂,也如何成為肉體罪惡。我們切不要輕看飲食這件事,因為許多屬肉體的信徒,就是在這一點,也不知如何失敗過了。屬肉體的哥林多信徒,也是因為飲食的緣故,叫許多的弟兄跌倒(林前八)。因此當日教會的執事和長老,必須是在飲食的事上得勝方可(提前三3、8)。惟有屬靈的人,才知道在飲食上專心的人無益處的,所以他的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當為榮耀神而行。
第二的生育,當人墮落後,就變作人的情慾。在聖經裏面,情慾與肉體,是特別相聯的。就是在伊甸園裏,貪吃的罪,也是立刻就引起情慾和羞愧的。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裏,也是將此二者相連在一起(六13,15),他並以為醉酒和污穢是有關係的(9~10節)。
還有一部分就是人的自。罪掌權之後,身體的能力顯出它的剛強來,以圖自存;凡摧殘我們的安樂和舒服的,都在反對之列。人所謂的脾氣,所結的怒氣和紛爭的果子,也都是從肉體來的,也是屬肉體的罪。由自這件事,因為有罪在裏面主動的緣故,也不知道在直接和間接裏生出多少的罪惡來。就是因為保存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存在,自己的名譽,自己的意見,和自己其他千百的事,就生出世界上許多最黑暗的罪惡來。
如果我們將世上許多的罪惡,一一拿來分析,就要見得大概都是與這三部分有關係的。一個屬肉體的基督徒,就是一個被這三部分,或這三部分中之一所管理的人。世人都是被身體的罪所管理,但這也無奇,因為他們尚未重生,尚是屬乎肉體的。但一個重生的基督徒,若仍時勝時敗,脫離不了罪惡的權力,長久屬乎肉體,那就是反常的。信徒應當讓聖靈鑒察他的心,好叫他被神的亮光所照耀,知道在他肉體中有甚麼是聖靈的律,和天然的律所不許的,有甚麼是阻礙他的節制和自治的,有甚麼是轄管他,叫他不能自由在靈中服事神的。這些罪惡,若不除去,就沒有進入屬靈生命裏的可能。
【肉體的事】肉體有許多的出路,對於神那一面,我們已經看見了,它是加何與神為敵,如何不能叫神喜歡;但是這個若非有聖靈所示,信徒和罪人就不知道肉體在神面前是這樣的無價值,這樣可恨惡,這樣的污穢的。乃是當神自己藉著祂的靈叫人知道肉體的實情時,人才有神的眼光以對待肉體。
但是,屬肉體在人這一方面的表顯,乃是人人所可得知的。人若不自如恕,若不隨著「肉體的喜好」(弗二3)去行事為人,像從前一樣,就要看出肉體自人一方面的表顯,是何等的污穢的。加拉太書五章十九至二十一節,將肉體的罪列為一單,叫人沒有誤會的可能。
「肉體的事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宗派(原文)、嫉妒、醉酒、荒宴等類。」
照著這一張的罪單來看,使徒說,「肉體的事是顯而易見的」,凡願意看明白的,都能看見。人若要知道自己到底是否屬乎肉體的,只問他看自己有否行出肉體的事。一個屬肉體的人,他並不必完全有這單上所載的一切行為,才算是屬肉體的,只要他有一件,就足以斷定地是屬肉體而有餘了。因為如果肉體已經不掌權了,但這一件是從甚麼地方來的呢?一件肉體的事的存在,就是證明肉體的存在。
這裏所說許多的罪,大約可分為五類:(一)極乎污檅的身體上的罪,如姦淫、污穢、邪蕩。(二)與撒但的往來,與牠有罪惡的超凡交通,如拜偶像、邪術。(三)罪惡的脾氣和癖性,如仇恨、爭競、忌恨、惱怒。(四)宗教上的分門別類,如結黨、紛爭、宗派、嫉妒。(五)放縱嗜好,如醉酒、荒宴。這些罪,都是有目共睹。凡有此者,都是屬肉體的人。
我們將這些罪分為這五類之後,我們看見有的罪,好像是比別的罪更為高尚一點,有的好像是比別的更為污穢一點。但是無論人的眼光如何看法,在神看來,這些罪都是由一個恨──肉體──生出來的。不管是污穢的肉體,或是文明的肉體。有的時常犯最污穢的罪的信徒,他們自然知道他們是屬乎肉體的;但是最難的,就是那些能勝過比較上更為污穢的罪的人,他們多以為自己是勝過別人的。他們很不容易自認以為尚是屬肉體的。他們以為他們並沒有多人污穢的罪,所以他們就以為自己已經沒有隨著肉體而行了。豈知「肉體」總是「肉體」,無論它的外表如何文明。「爭競、結黨,紛爭、宗派」,雖然在表面上好像是比「姦淫、邪蕩、污穢、荒宴」,更為清潔許多,然而它們同是一棵樹所結的果子。願我們在這個時候,將這三節聖經的話,一一在神面前禱告過,好叫神開啟我們的眼目,叫我們認識自己。願我們因著這樣的禱告而自卑,願我們禱告至流淚,禱告至為我們的罪傷悲,知道我們不過都是頂冒虛名為基督徒,為屬靈的基督徒,而其實在我們的生命,尚有許多屬肉體的行為。願我們禱告至心發火熱,願意除去一切屬乎肉體的,好叫神施恩給我們。
聖靈首一步工作,乃是叫這樣的人為罪「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一個罪人如果沒有聖靈叫他知罪,他的眼目就不能看見自己的罪的可惡,而逃避將來的怒氣,來歸服基督。但是一個這樣的人應當有第二次的知罪;基督徒還應當為他的罪「自己責備自己」。如果我們不是看見我們個人屬肉體的特別情形的可恨可惡,而生自責的心,我們就永久不能成為一個屬靈的人。哦!我們所犯的罪,雖然不同,但我們的屬肉體總是無異的。現在乃是我們應當用時間謙卑俯伏在神的面前,願意讓聖靈重新叫我們為罪自責的時候阿!
【死的必要】這樣的信徒越得著聖靈的光照,叫他知道屬肉體景況的可憐,他與肉體的奮鬥,就也越厲害,然而他失敗也越常,實在是越顯明。在他失敗的時候,聖靈就更將他肉體的罪惡和軟弱顯明紿他看,叫他因此就更自怨自艾,而決心與肉體中罪惡爭戰。這樣連環的苦惱,為時很是不少,乃是到了最末後,因為明白了十字架更深的工作,才得著拯救。
聖靈如此的帶領這樣的信徒,叫他經過許多的失敗和怨艾,乃是深有意思的。因為在十字架未作深的工夫之前,人必須先有一番的預備,才能毫無阻礙的接受十字架的工作。聖靈如此的引導信徒,就是要作預備的工夫。
按著這樣的信徒的經歷而言,神雖然以為肉體是無可救藥的,敗壞不堪的,然而信徒並非如此看法。也許在心思裏知道神的估價是這樣的,然而他總無一種明白屬靈的眼光,以為肉體真是污穢敗壞的。他可以設想神所說的是真,但他尚未知道神所看的不錯,因此信徒就常有修理肉體之舉,這並非明說的,但事實真是如此。
許多這樣的信徒,因為不明白神的救法的緣故,所以打算用爭戰的法子來勝過肉體。他們以為勝負的解決,是在於能力大小的問題,所以他們就滿心盼望神賜給他更大的靈力,好叫他能勝過他的肉體。這樣的爭戰,或者經過不少的時候,但是,總是勝少敗多,眼見沒有完全征服肉體的可能。
在此當兒,信徒就一方面進行與之爭戰,一方面就打算將肉體修理進善,或訓練馴良。他們禱告,他們讀經,他們設立許多的規章,他們盼望能夠冶服、改變、克制肉體,他們立定許多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他們(無意中)以為肉體的壞處,不過是缺乏規矩、文化和教育,他們如此的叫它受屬靈的訓練,最後應當不再為患了。豈知這些規條,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的(西二21~23)。
就是因為信徒雖然在一方面好像是要除滅肉體,然而在另一方面,他們的行為好像又是要修改肉體;所以聖靈就不得已讓信徒去失敗,去交戰,去難過,去自訟,叫他經過這樣的光景數次、十數次之後,知道肉體是不堪救藥的,他們自己的方法是無用的,應當有另一種的救法才可以。他從前在心思裏所知道肉體的不堪,現在才在經歷上知道。
如果信徒忠心誠心信神的話語,而誠心求聖靈將神的聖潔顯現給他看,叫他在神聖潔的亮光中,認識他肉體的實在景況,聖靈也必定肯如此作。這樣,也許可以叫他少經過那交戰的苦處。但是,這樣的信徒,真是不多!人都是要用自己的方法!總是不相信自己到底是壞到這個地位的!然而這功課,總是不可不學,所以聖靈就忍耐的叫信徒在經歷上一點一點認識自己。
現在我們看出來了,我們不能服從肉體,不能修理肉體,不能教育肉體,無論甚麼屬靈的方法,都不能叫肉體稍微一變其性質。那麼應當怎麼作呢?叫它死。這是神定規的法子。乃是藉著死,並非藉著別的。我們要爭戰,要改變,要立志,要用其他說不盡的法子,以勝過肉體;但是神說:死,若死,就都好了。不是得勝,乃是死。
這是最有理由的。我們人所以成為肉體的緣故,乃是因為是從肉體生的。「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從甚麼地方進來,就應當從甚麼地方出去。得著的法子,就是失去的法子。我們既是從肉體生的,就成為肉體,那麼,我們若死了,我們就要脫離肉體。死是獨一無二的方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六7)。比死差一點的都不行。惟獨死才有救法。
因為肉體乃是最污穢的(彼後二10),所以,就是神都不能叫它改變。除了叫它死以外,並無其他的辦法。就是主耶穌的寶血,也不能把人的「肉體」洗乾凈的。所以我們在聖經裏,只看見主耶穌的血,洗我們的罪──罪惡──總沒有寶血洗肉體的事。肉體,乃是要釘死的(加五24)。就是聖靈,也不能叫肉體改良。所以,祂不住在屬乎肉體的罪人裏面(創六3)。就是住在信徒裏面,也並非為要幫助肉體進化,也不過是與肉體交戰而已(加五17)。「聖膏油(聖靈的預表)不可倒在人的肉體上」(出卅32)。這樣看來,我們許多的禱告,求主叫我們會變好,會進步,會有愛心,會多服事主,豈非都是沒有意思的麼!我們許多的盼望,以為最好我們後來能至成聖的地位,能天天與主同在,能在凡事上榮耀主的名,豈非都是虛空的麼!真的,我們千萬不要修補肉體,叫我們的肉體與神的靈合作。肉體命定結局乃是死。惟獨將肉體交與死地,我們才能得著拯救,不然,我們就要永作它的奴僕。―― 倪柝聲《屬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