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七:從字義研究看glossa(方言)一詞的意義
1 歷時語言學
I古典希臘文
a.字義用法
i
說話器官:Hes. Op
709(主前三世紀);
Pr. 331(主前八世紀);E.
Hipp. 612(主
前五世紀)
ii身體部分:Hom(主前八世紀);Hermes.
Od. 3.3322, 341(主前八世紀)
b.喻意用法
i “自由運用舌頭”=“說話坦白”Pind.
O. 6.19(主前五世紀)
ii 我們的舌頭=我們的話,Eur.
Bacch. 1049(主
前五世紀)
iii“放鬆整個舌頭”=沒有恐懼和限制地說話:
Soph. El. 596(主前五世紀);Pind.
P. 4.505
(主前五世紀)
iv 滿有舌頭的人=說話者:Pericles(主前五世
紀);Cratin. Incert. 4. (主前四世紀);
Ar. Fr. 719(主前四世紀)
v
語言或地方語言:Od.
19.175(主前八世紀);
Hdt. 1:57(主前五世紀)
vi 過時的或外國的話:
Pret. 21.6(主前四世紀)
vii形狀象舌頭的東西:Aesch.
Fr. 151(主前四
世紀)
viii笛的簧片:Arist.
H.
ix
皮帶或皮條:Pl.
Com. 51.(主前四世紀);Aeschin.
Socr. 57(主前四世紀)
II 七十士譯本
a.字義用法
i 說話器官;撒下二十三;伯五21;詩三十九1、3等。
ii身體部分:士七五;伯二十16,二十九10,四十一1;出十一7等。
b.喻意用法
i
一種語言:創十5
ii 形狀象舌頭的東西:賽十一15
iii所說的話:伯六30;詩一三九4
iv“兩舌的人”說謊者Sir五9,二十八13
v
外國語言:賽三十三19
c.七十士譯本與古典用法比較
七十士譯本用法不如古典用法般廣泛。在七十士譯本中,沒有新的qsqea,但一些用法也沒有應用在七十士譯本裏。
2 共時語法
I普通希臘文(主基督時代流行的希臘文)
a.字義用法
i
說話器官:SYLL 808(iv主後);P.
Lord.
46294(vi主後)
ii 身體部分(人或鳥或動物);P
Oxy I, 168(主
後183或215)
iii古時愛吃的食品:P
Oxy
215)
b.喻意用法
i “舌頭受縛”=咒詛的話:P
Lord. 46294(iv
主後);P Lord. 809(Piraens iv/iii主前)
ii 外國語言:P
Giss. 1.999(主前80-79)
iii次方言:馬加比三書二17(主前168)
iv 雨舌的人=說謊者:Hierocl.
Carm, Aur. 68.5(主後410-485)
v
笛的簧片:Epict. 《以諾書》133.64(主後
50-130)
c.普通希臘文與七十士譯本及古典希臘文比較
涉及的詞語的字義沒有改變。喻意用法沒有古典希臘文般廣泛使用(從可得的資料來源可見)。
II新約用法
a.字義用法
i
說話器官:路一64;可士35;羅十四11;雅
一26,三8
ii身體部分:可七33;路十六24
b.喻意用法
i
詞語:彼前三10
ii 語言或方言或成語:徒二11
iii形狀象舌頭的東西:徒二3
iv 人:啟五9,七9,十11,十一9
v
狂喜的話(?):林前十四2、28
c.新約用法與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和舊有典籍的比較
新約用法跟普通希臘文和七十士譯本大同小異,但卻不如古典用法廣泛。然而,當中增添了一個新意思(假設那是一個正當的詮釋),即為:“ecstatic
utterance”(“出神入化的言語”)。在整體來說,該用法徹頭徹尾都十分一致。
d.保羅用法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和十四章,有21次使用該字,而在他其餘的書信中,卻只用上3次;而那3次當中,不是引用舊約(詩五9見於羅三13;賽四十五23見於羅十四11),就是以舊約作為引喻(賽四十五23見於腓二11)。在如此種種的情況中,他均以“tongue”(和合本在前一次譯作“舌頭”,而在後兩次譯作“口”)作為宣告的表達方式。無論所指的是好(羅十四11;腓二11)是壞(羅三13),宣告總是清晰明白的。把哥林多前書十三和十四章中的“tongue”(“舌頭”、“口”),詮釋為“ecstatic
utterance”(“出神入化的言語”),是完全缺乏客觀或令人信服的理由的。──
蘇穎智《認識聖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