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人成為神』謬論
【『人成為神』謬論的濫觴】「人成為神」這一個說法,首次出現於主後第四世紀,其肇始者為亞歷山大教會的一位長老亞他那修(Athannasius)。他本是反對亞流主義(Arianism)的中流砥柱,極力護衛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使後代基督徒對基督的神性得以有正確的認識,因而確立了三一神的正統信仰思想。然而,在他的名著《論道成肉身》(Incarnation)一書中曾說:「祂(基督)成為人,為叫我們得以成為神。」這句話的用意原在說明由於人類的墮落,人性被敗壞而失去了神的形像,如今神在基督裏成為人,帶著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藉著我們人的相信接受,叫我們得以成為神的兒女,承受神的生命,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藉此彰顯神的形像,完成神當初創造人的心意(創一26~27;五1~2)。不料,這句話竟被後來一些基督教異端領袖們斷章取義地引用,作為他們提倡「人成為神論」、「教皇無誤論」等邪說的根據,騙取附從者的敬仰。一般信徒認為自己雖在變化成為「神」的過程中,但仍停留在屬「人」成分較多的階段中,而他們的領袖們則已經蛻變到成為「神」的地步了。
【『人成為神』的論據】正如其他異端邪說都是引經據典、斷章取義地附和他們的觀點一樣,「人成為神」謬論的倡導者也引用一些經文,來證明聖經確實啟示了「人成為神」的道理。他們所最常引用的經文如下:
「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詩八十二6)。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麼?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祂說:你說僭妄的話麼」(約十34~36)?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壹三2)。
上列三處經文,若單照字面來看,似乎是強而有力地佐證了「人成為神」的說法;但是,我們若參閱其上下文,便知這三處經文另有所指,並不表示「人」真的就是「神」。
【詩篇第八十二篇略解】這一篇詩的主題是「公義、至高的神嚴責不義的審判官和百姓的官長」。在本篇詩裏,那些不義的審判官和百姓的官長,被稱為「諸神」(1節)和「神」(6節),原文均為複數詞,而至高的「神」(8節)則為單數詞。以色列民中的審判官和百姓的官長,原係神在地上的代表,所以舊約聖經常以複數詞的「神」(Elohim)來稱呼他們(參出廿一5~6原文;廿二8~9原文,28原文)。他們既然是公義之神的代表,所以理應秉公施行審判。然而事實上有許多被視為神代表的審判官和百姓的官長,卻「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詩八十二2),因此遭致至高神的斥責。
由此可見,「你們是神」(詩八十二6)這句話並不真的承認他們是神,反而具有消極定罪的含意,暗示他們「名不副其實」。所以接下去就說:「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詩八十二7)。因此,我們能肯定地斷言,「你們是神」這句話絕不能使用來證明「人成為神」。
【約翰福音第十章略解】本章中的「猶太人」一詞是指那些承受神道的法利賽人和官長。他們平素自以為是神的代言人,熱心要維護律法,卻不知不覺的把神的百姓(群羊)關在裏面,受律法的捆綁,以致不能享受神生命的救恩。如今耶穌基督這位「好牧人」來了,要釋放祂自己的羊脫離羊圈,好得著豐盛的生命,但是這些「猶太人」因為不認識祂,而極力的反對祂,控告祂說僭妄的話。因此,逼得主耶穌不能不以他們所認識的律法上的話,來跟他們理論。
主耶穌在此是遷就他們的理解力,指出根據舊約聖經,那些受神之託、治理神百姓的官長,尚且被稱為「神」,難道「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約十36),乃是說僭妄的話嗎?
這裏又一次讓我們看見,所謂「我曾說你們是神」的話,仍舊不是積極正面的說法,根本不可以用來佐證「人成為神」。
【『像祂』在約翰壹書中的意義】《約翰壹書》告訴我們:神是光,在祂毫無黑暗(一5);「像祂」就是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一7)。而我們若能愛弟兄,就證明我們是在光明中(二9~11)。這個愛弟兄的「愛」,乃是從神的生命來的(四7~9)。我們信徒雖然已經有了神的生命(五11~13),但仍有可能不憑神的生命而活,因此我們必須藉著持守從起初所聽見的真理,並順從主恩膏的教訓,才能「住在主裏面」(二24~27)。住在祂裏面的,祂也住在我們裏面(三24)。這樣,「愛」也就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四16~17)。
所以從整本《約翰壹書》來看,所謂的「我們必要像祂」(三2),並不是指「人成為神」說的;乃是指我們必要將神生命中的光、愛、真、公義、聖潔、良善等性情發揮到極致,和祂必像必肖。
【聖經中沒有『人成為神』的說法】找遍全本聖經,我們看不見有任何一處經節提到「人成為神」(man becoming gods or a God)。甚至所謂「是神」(being gods, not being a God)的說法,也不過是在舊約裏面用來稱呼那些審判官和百姓的官長,並且多數地方含有消極反面的意義;而在新約裏面,惟一僅有的一處經節,便是主耶穌引用舊約詩篇的話來駁斥猶太人(約十34~36)。
據說,倡導「人成為神」者曾經引用舊約聖經裏面的「神人」(申卅三1;撒上九6~10;王上十三6,10,19;十七24;王下一10,12;四9,21~22,25,27)一詞來證明有些人正處於成為神的過程中。其實,這是誤解和謬解聖經。舊約中文和合譯文的「神人」,在原文與新約的「屬神的人」(提前六11;提後三17)相等(man of God, not Godman),只是用來表明其屬神的身分而已(參彼前二9;約壹四4,6;五19)。
【想要『成為神』乃是撒但墮落的軌跡】讀聖經的人都知道,《以西結書》中的推羅王乃表徵撒但,牠原是神所創造的天使長,極其美麗,但因心裏高傲,而居心自比「神」,故此被神驅逐,摔倒在地(結廿八1~2,6,11~17)。
《以賽亞書》也曾記載撒但墮落的原因:牠本為「明亮之星,早晨之子」,但因想要高抬自己與神同等,所以牠的結局將「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賽十四12~15;參啟廿10)。
新約聖經也給我們看見:將來那大罪人,就是那沉淪之子顯露出來的時候,要「自稱是神」(帖後二3~4)。
我們基督徒應該一反撒但墮落的心思,而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5~11)。我們還活在地上的時候,要服在「人」的樣式和身分中;至於我們將來如何,安心交託在神的旨意和計劃中,何必去強奪「神」的名分呢!
【想要『成為神』乃是對神救恩不滿的表示】聖經給我們看見:罪人因著相信並接受主耶穌基督,就得以「從神而生」(約一13),有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有了「神的生命」(約壹五12),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這麼大的救恩(來二3),難道還不夠好、不夠高嗎?為甚麼一定要用聖經所沒有說過的話來表達這救恩呢?歸根究底,無非是對聖經所明白描述的救恩仍覺意猶未足──作「神的兒子」還不夠好,有「神的生命」還不夠好,必須是「成為神」才好──這是一個非常嚴肅且重大的問題!
據「人成為神」論的贊同者說:『我們倡說人成為神,是叫我們能活出神聖潔的生活』。言下之意,好像我們基督徒有了神的生命,好像還不足以使我們勝過罪惡似的;但是這樣的思想,乃是與聖經的教訓彼此牴觸、互相衝突的(參約壹三9)。
【『人成為神』論調的危險性】雖然有些「人成為神」的倡導者承認,他們所謂的「神」,僅具有「神性」,而沒有「神格」,所以並不褻瀆惟一的真神。但是,這種「人成為神」的口號,正在不知不覺地侵蝕某些基督徒的心靈,使其落入兩種極端後果之一,而不自知:
(一)在屬靈造詣上稍有成就者,會自認高人一等,居心自比神,因而重蹈撒但墮落的覆轍。
(二)一般信徒則自歎弗如,學習多年,仍是老亞當一個,轉而崇敬那些心目中的屬靈偉人,將他們當作「神」看待。
【新約聖經的榜樣】在教會初期,使徒們具有無比神奇的能力,因此令一般世人和信徒非常敬仰,但他們絲毫不敢自比「神」,反而處處表現出他們也是「人」。使徒彼得對俯伏在他腳前拜他的哥尼流說:「你起來,我也是人」(徒十25~26)。使徒保羅和巴拿巴聽見眾人要向他們獻祭,就撕開衣裳,跳進眾人中間,喊著說:「諸君,為甚麼作這事呢?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徒十四13~15)。
使徒約翰在他老年的時候,看見了天上的異象,仍舊沒有那種非同凡人、「成為神」的思想,他還存著敬畏的心,以致不知不覺地作了敬拜天使的錯事;天使對他糾正的話清楚表明,一直到永世裏,我們都是神的僕人(啟十九10;參啟廿二3)。我們永遠不是神,我們也永遠不會成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