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坐──我們在基督裏的地位
讀經: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使祂從死裏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一17-21)
「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信,這並不是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二6-9)
「神……叫祂坐……又叫我們與祂坐。」請我們思想這個「坐」字的含義。就像我們已經說過的,這字啟示出屬天生命的祕密。基督徒的生命不是以行開始,乃是以坐開始。基督徒的紀元乃是開始於基督,就是當祂洗淨了人的罪,「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的時候。同樣的真實,我們也可以說,基督徒個人的生命乃是開始於「在基督裏」,那就是當我們藉信,看見我們和祂一同坐在天上的時候。
【基督徒的起點】大多數基督徒都弄錯了,企圖以行達到坐,但那正好把真正的次序顛倒了。我們天然的觀念以為說,我們若不行,如何達到目的呢?我們若不努力,如何能獲得呢?假若我們不動,我們如何到任何地方呢?但基督教是一樁奇異的事!假若我們在起初的時候想要作甚麼,我們就得不到甚麼;假若我們要獲得甚麼,我們就失去一切。因為基督教不是以一個大的「作」(Do)開始,而是以一個大的「成了」(Done)開始。所以以弗所書開宗明義就說,神「曾在基督裏賜給我們天上各種屬靈的福氣」(一3)。我們一開頭就受邀請來坐下,享受神所為我們作成的,並不是要出去為我們自己嘗試獲得這些福氣。
行的含意就是努力。然而神說,我們得救,不是出於行為,乃是「本乎恩……因信」(二8)。我們常應用「得救是因信」這句話,但我們說的是甚麼意思呢?我們的意思是說,我們是因信賴主耶穌而得救。我們並未作了甚麼來救自己,我們只是簡單的把自己受罪侵蝕的靈魂卸在祂身上叫祂擔負。我們開始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不是靠自己的行為,乃是靠主所已經完成的救恩。除非人這樣作,他就不能成為基督徒。因為當我們說,「我不能作甚麼以救我自己,但是神因祂的恩典,已經在基督裏為我作好了一切事」,這就是我們在信心的生活裏走上了第一步。基督徒的生活從始至終都根據於這個完全依靠主耶穌的原則。神所樂意賜給我們的恩典是無限量的。祂樂意賜給我們每一件東西,但除非我們安息在祂裏面,我們就不能得到甚麼。「坐下」就是說出一種安息的態度。因為事情已經完成了,工作歇下了,所以我們坐下了。只有當我們首先學會坐下來,然後我們才能在基督徒的生命中往前長進。這件事似乎是矛盾的,但卻是真實的。
坐下真正的意義是甚麼?當我們行或站的時候,我們是將全身的重量都託負在我們的腿上,但當我們坐下時,我們所有的重量──不論是多重──就都置放在所坐的椅子或床上了。當我們行或站時,我們就逐漸疲累,但當我們一坐下來,我們就覺得得到了休息。在行或站中,我們費很多力氣;但當我們坐下時,我們立刻就輕鬆了,因為壓力不再落在我們的肌肉和神經上,而是落在我們身外的某些東西上。在屬靈的範圍裏也是如此,坐下就是把我們所有的重量──我們的擔子,我們的自己,我們將來,每一件事物──都卸在主身上。我們讓祂來負這責任,自己不再來背負。
這就是神從起初就立下的原則。在創造裏神從第一天一直作工到第六天,而第七天安息了。我們可以確信,在那前六天中,祂是非常的忙。於是當祂該作的工作完成時,祂就歇了一切的工。第七日就成了神的安息日,那就是神的安息。
但亞當如何呢?他與神的安息有甚麼關係呢?聖經告訴我們,亞當是在第六天造的。那麼明顯的他並未有分於那前六天的工作,因為他只是在六天的末了才造出來的。事實上,神的第七日乃是亞當的第一日。神固然是作了六天的工,然後才享受祂安息日的安息,但亞當的生命卻是與安息日一同開始的。神是先作工,然後安息;而人卻必須先進入神的安息,然後才能作工。再者,乃是因神創造的工已經確實完成了,所以亞當的生命就可以從安息開始。在這裏就是福音:神已經先作了一步,並且也完成了救贖的工作,因此我們並不需要作甚麼來獲得救贖,卻能藉信直接享用祂所完成工作的價值。
當然我們知道,在這兩件歷史性事實的中間──就是在神創造的安息和神救贖的安息之間──還有整部悲慘的故事,說到亞當的犯罪和審判、人不止息與無益的勞苦,和神的兒子降世受苦並捨了祂自己,直至失去的地位得以恢復。「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那就是祂的話,直至最後,祂贖罪工作完成,祂才能呼喊說「成了」。
就是因那得勝的呼喊,我們所傳述的乃是真實的。基督教確實是說出,神在基督裏已經作成了每一件事,而我們只要藉信就得以享受那事實。我們在此的鑰字自然不是一個命令「要坐下」,乃是看見我們在基督裏面是已經「坐下」的。保羅禱告求神照明我們心中眼睛(一18),明白所為我們包含在這雙重事實裏面的一切,就是神先藉大能「使祂坐」,然後又藉恩典「叫我們與祂一同坐」。而我們必須學的頭一個功課就是:在起始的時候,工作根本不是我們的,乃是祂的。不是我們為神作工,乃是祂為我們作工。是神賜給我們安息的地位。祂帶來祂兒子所完成的工作並賜給我們,然後對我們說「請坐」。祂對我們的表示,我想不能再比大筵席比喻中邀請的話「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路十四17)更表達得好了。因此我們開始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以「作」,乃是以看見神所已經作的。
【祂所成就之工的範圍】從這裏往前去,基督徒經歷的步驟就和開始一樣,不是根據於我們自己的工作,而是在於另外一位所完成的工作。每一個新的屬靈經歷都開始於一次藉信接受神所已經作的──也可以說,就是一次新的「坐下」。這個是生活的原則,是神自己所指定的,從始至終基督徒生活的每一個階段都根據神所定規的這個原則。
我們如何能接受聖靈的能力來事奉呢?我們是否必須為此勞力呢?我們是否必須為此向神申訴呢?我們是否必須禁食、捨己、刻苦己心,使我們成為一個應得的人呢?絕不!那不是聖經的教訓。再想想看:我們如何接受罪的赦免?以弗所書一章六至八節告訴我們,那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在愛子裏白白賜給我們的」。我們並沒有作了甚麼來換得赦免。我們是在基督裏「藉祂的血」得蒙救贖。在祂所已經完成的根基上,那乃是我們的。這就是「我們得救的福音」(一13)。
那麼,聖靈澆灌的聖經根據是甚麼?乃是主耶穌的升天。因為主耶穌為我死在十字架上,我就得到罪的赦免;因為祂被高舉到寶座上,我就得到聖靈的能力(看徒二33)。聖靈賜下既是因為主耶穌已經得榮耀,所以這恩賜就不是根據於我所是的或我所作的。我不是藉作任何事來得到赦免,我也不是藉作任何事來接受聖靈。我獲得每一件事物,不是靠行,乃是藉坐──那就是說,藉安息在主裏面。所以我們怎樣不需要等待救恩入門的經歷,照樣也不需要等待聖靈的澆灌。讓我確實的告訴你,你不需要為這恩賜向神申訴,也不必努力掙扎,也不必舉行奮興會。你受聖靈並不是因你的行為,乃是因主耶穌基督的高舉。「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一13)這也包括在「能叫你得救的福音」裏面。
若是我們說的罪得赦免和得聖靈恩賜是真的,我們的成聖是如何呢?我們如何得知能從罪中蒙拯救呢?我們的「舊人」是如何釘十字架呢?祕訣還是不在於行,乃在於坐;不在於作甚麼,乃在於安息在所完成的事實上。「我們向罪死了」;我們「已經受浸……歸入和的死」;「我們已經與祂一同埋葬」;「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羅六2、3、4;弗二5)。所有這些敘述都是過去式的。為甚麼是這樣?因為將近兩千年前主耶穌在耶路撒冷城外被釘十字架,而我是和祂一同被釘的。這是個偉大的歷史事實。藉此祂的經歷現在已經成為我的屬靈歷史,神能說我已經「和祂」得每一件事。我現在所有的一切,是「與基督」一同有的。在聖經裏我們絕不能發現所說的這些事尚在將來,現在尚需去要。這些乃是基督的歷史事實,所有我們已經信的人都已經進入其中了。
「與基督」──釘十字架、活過來、復活、坐在天上;這些觀念對於人的心思,比約翰福音三章三節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的話還要令人費解。那裏的問題是如何重生,這裏的事甚至是更不可能──不僅像重生一樣是一些要成就在我們裏面的事,並且要看見和承認,那已經在另外一位裏很久以前所成就的就是我們的。這樣的事如何能夠呢?我們不能解釋。我們必須從神接受,認為這是祂所已經作成的。我們不是與基督同生,但我們是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加二20)。因此我們與祂的聯合是開始於祂的死。神在那裏把我們放在祂裏面,我們所以「與祂一同」,因為我們是「在祂裏面」。
但我如何能確知我是「在基督裏」呢?我所以能夠確知,因為聖經堅定的說是如此,是神把我放在那裏。「你們得在基督裏是本乎神。」(林前一30)「那在基督裏堅固我們和你們的……就是神。」(林後一21)那是祂在主宰的智慧中所完成的事,為要讓我們看見、相信、接受,並在其中喜樂。
我若夾一張鈔票在一本書裏面,從此以後這書所遭遇的,也就是夾在它裏面這張鈔票所遭遇的。我把這個拿到那裏,另一個也就到那裏。他們的歷史已經成為一個。就是這樣實際的,神已經把我們放在基督裏面了。所以凡祂所遭遇的,也就是我們所遭遇的。一切祂所遭遇的經歷,我們在祂裏面也都已經遭遇過了。「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那是歷史。我們的歷史是寫在我們誕生之前。你相信嗎?那是真的!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一件榮耀的歷史事實。我們從罪得蒙拯救,不是根據於我們能作甚麼,也不是在於神要為我們作甚麼,乃是根據於祂已經在基督裏為我們作了甚麼。當那事實向我們顯明,並且我們轉回來安息在其上時(羅六11),我們就發現聖潔生活的祕訣。
但在實際上,我們對這一切在經歷中知道的太少了。舉一個例說,假若有人當面惡言批評你,你怎樣來應付這局面?你緊閉嘴唇,咬緊牙關,勉強吃下,竭力控制自己,你若在極大努力之下,能壓制而不表露出這一切憤怒的徵象,得以在比較合理的禮貌中回覆對方,你就覺得已得到很大的勝利了。但那怒氣仍然存在,它僅是被遮蓋了起來而已。這難處是甚麼?就在於你在坐下之前,就試要去行,這條路是註定了要失敗的。讓我再重複的說:沒有一個基督徒的經歷能從行來開始,它必須是從確定的坐下來開始。從罪得蒙拯救的祕訣不是要作甚麼,乃是要安息在神所已經作的上面。
有一位工程師,原住在西方的一個大城裏,以後離開家鄉,來到遠東。他離家的兩三年,正在這時,他的妻子對他不貞,隨他一個好友離家出走了。他回家時,就發現他已失去了他的妻子、他的兩個孩子和他的好友。在一次講道聚會結束的時候,這個受悲傷打擊的人向我吐露他心中的重擔。他說:「整整兩年,我心裏日夜滿了憤恨,我是基督徒,我知道我應當赦免我的妻子和我的朋友,但是雖然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要赦免他們,卻是不能作到。每天我都定意要愛他們,而每天我都失敗了。我對此能作甚麼呢?」我回答說:「完全不要作甚麼?」他近乎吃驚的問道:「你的意思是甚麼?是要我繼續恨他們嗎?」於是我解釋說:「你問題的解答是在這裏,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死的時候,祂不但擔去了你的罪,祂也擔去了你這個人。神把祂的兒子釘了十字架,神也把你的舊人在祂裏面釘了十字架;同樣,那個不赦免人的你,那個根本不能愛那些虧待你的人的你,也已經被釘了十字架,被除去了。神在十字架上已經對付了一切,所以再沒有甚麼留給你,要你去對付的。你只要對祂說:「主,我不能赦免,我也不再試這樣作,但我信賴你在我裏面作。我不能赦免,也不能愛,但我信賴你代我赦免,代我愛,並且在我裏面作這些事。」
這人坐在那裏很驚訝的說:「這話對我太新奇了。我以為我必須對這件事作一點甚麼。」等了一下,他又說:「但我能作甚麼呢?」我說:「神在等你直到你停止要作。你一停止作,神就要作。你曾經想救一個淹水的人嗎?要作這事有兩個方法。或者你擊昏他使他失去知覺,然後把他拖到岸上來,或者你讓他掙扎喊叫,直到他完全無力,然後再去救他。若是他還留一點力氣,你就想去救他,他就要在恐懼之中緊抓住你,把你拖下去,那他和你都要淹死。神正在等,讓你把貯藏的力量完全耗盡,然後來救你。一旦你停下不作任何的事,祂就要作一切的事。神正在等你對自己絕望。」
「這位作工程師的朋友跳了起來,他說:「弟兄,我明白了!讚美神,現在一切全好了!我不需要作甚麼了。祂已經作了一切。」於是他面帶榮光,歡歡喜喜地去了。
【賜給者──神】我想,在福音書所有的比喻中,浪子回頭的故事是幅最好的圖畫,給我們看見討神喜歡的路。父親說:「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十五32)在這句話裏主耶穌啟示出來,在救贖的範圍中,甚麼東西特別使祂父的心喜歡。那並不是大兒子不斷的為父親勞苦,而是小兒子不為父親作任何事,只讓父親為他作每一件事;不是常要作賜給者的大兒子,乃是常願意作接受者的小兒子,最叫父的心喜歡。當浪子在放蕩的生活中耗盡了他的貲財,回到家中時,父親並沒有一句責備他浪費的話,也沒有一句問到貲財的話。他對於這耗去的一切,並不難過,他只是對於小兒子回家使他得以供給更多費用的機會而快樂。
神是太富足了,所以祂所最喜歡的就是賜給。祂的寶藏太豐富了,因此當我們不給祂機會,不讓祂使用財寶在我們身上時,對祂反而是一個痛苦。父親看見浪子需求長衣、戒指、鞋子和筵席,這在他是一個喜樂。但在大兒子身上他找不到這樣的需求,那在他是一個憂傷。我們想要為神預備東西,這對神的心是一個憂傷。祂是太富足了。當我們就是這樣讓祂一再的賜給、賜給、賜給的時候,我們就給祂真實的喜樂。同樣,當我們想要為祂作事時,那對祂就是一個憂傷,因為祂是太全能了。祂渴望我們就是讓祂作、作、作,祂希望永遠是個賜給者,並且永遠是個作工者。假若我們看見祂是如何的豐富,如何的大能,我們必定把一切的給和一切的作──讓在祂手裏。
你以為假若你不想討神的喜悅,你的好行為就會停止嗎?你以為假若你把一切的給和一切的作讓在神手裏,那個結果較比你作了一些更不令人滿意嗎?其實當我們要想自己去作時,我們就是把自己再帶回到律法之下。但律法的行為──即使是我們的好行為──都是「死行」,是神所恨惡的。在那比喻中,大兒子和浪子都是同樣的遠離了父家的歡樂。大兒子雖然不是在遠方,但事實上僅是「地位的」在家裏。理論上他的地位也同浪子一樣,永遠不能享受那實際,因為他拒絕放棄自己的好工作。
正當你停下「給」時,你就要證實神是一位何等的賜給者!停下「作」,你也就要發現,祂是一位何等的工作者!小兒子曾經完全錯了,但他回到家裏卻找到了安息──那就是基督徒生活開始的地方。「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二4、6)「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倪柝聲《坐行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