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
今天講的是相當簡單的題目,就是禱告。所有作工的人都覺得,對於初信的人,要地們學習禱告,是相當不容易。你們可以對他們說,禱告這件事,一個人作基督徒三十年、五十年也學不好,真不那麼簡單。但是,容易到一個地步,一個人剛信主三五天,也可禱告。可以說,禱告的問題,是最深的,而又是最淺的。深到一個地步,入學了一生都學不好。許多神的兒女,臨終的時候,還說沒有學好。淺到一個地步,一信主就能禱告,也能得著神聽他。
【基督徒的基本權利】基督徒活在地上有一個基本的權利,也是一個基本的權柄,就是禱告能得著答應。我們基督徒是有這一個權利。你們今天作了基督徒,活在地上,神給你們一個基本的權利,就是你能夠對神求,神能夠聽。
你們作了基督徒之後,過了三年五年,如果還沒有得著一個禱告的答應,你這一個基督徒不靈,不止一點兒不靈,是非常的不靈。你是神的兒女,而禱告不得著答應,這是錯的。每一個基督徒應當作到一個地步,我的禱告神能聽。
約翰福音說,到了那一天,我們奉祂的名求的時候,神就答應,叫我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十六24)。你們如果能夠常常禱告,神常常聽,你們在地上便可以作一個喜樂的基督徒。如果常常禱告,而神沒有常常聽,或者作了一輩子的基督徒,神還沒有聽你一次的禱告;或者作了多年的基督徒,有的時候有一次,有兩次,神聽你的禱告,或者神根本一次都沒有聽。你要知道,你這一個人,是出了大毛病,你不行。
每一個基督徒,有一個特別的權利,那一個權利,就是神聽我們的禱告。這是最基本的事,你們個個都應當常常有蒙神聽禱告的經歷。這是基本的經歷。如果過了些日子,不看見神聽禱告,你在神面前,總是有毛病。你們可以看見說,許多人作基督徒多年了,如果他們在神面前不能常常得著禱告的答應,定規在他們身上有毛病。信徒在神面前,別的東西好像可以馬虎,自己騙自己,在禱告的答應上卻沒有法子騙。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禱告非在神面有答應不可。
我們要問初信的人說,你今天禱告了沒有?你到底有沒有學習禱告?你要問他神有沒有聽?沒有聽就不行。因為禱告不是對空氣說話,不是隨便說的。禱告的目的,是在答應。沒有答應的禱告,是白禱告。人必須在神面前,學習禱告得著答應。禱告不得著答應,就不行。要他們抓牢這一點。你已經信了主,你的禱告總要蒙神聽,神不聽,那沒有用處,總要神聽,才能算;不聽不能算。你們要在這一件事情上著重。禱告不止為著靈修,禱告是為著得蒙神答應。你如果是為著靈修,可以禱告幾個鐘頭,一點不望答應。你如果禱告為著答應,你要禱告到得答應為止。
你們初信的時候,如果起頭起得好,後來就可以得著禱告的答應。如果起頭包得不好,也許過三年五年,一點禱告的答應都沒有。這一個根基不行,等到將來要扳回來,得花很大的力氣。所以人一信主,就要給他們看見,禱告要得著神聽,不能自己騙自己。其他的事能騙,這個不行。因為聖經裏面的禱告,就是為著答應的禱告,不是為著靈性的禱告。這一件事,盼望你們很重的注意它。
【禱告得著答應的條件】你們要告訴他們,聖經裏有好幾個條件,是叫我們的禱告得著答應的。這些條件,一個人信主五十年,可能還沒有學好。所以只能把基本的禱告條件告訴他們(不能把深的告訴他們)。這幾件事,如果他們作了,神定規聽他們。如果按著這幾件去作,他們可以得著禱告的答應。初信的人,只要這幾個就行。我在聖經裏,找出幾十個禱告得著答應的條件,現在就從這幾十個條件中間找出幾個來,我相信已可以了。我也相信對於多年禱告的人,也差不多了。
【要求】所有禱告的人,在神面前,都應當真實的求。我們可以讀兩處聖經:
「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雅四2)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們開門。」(路十一9~10)
我告訴你們說,當我自己初得救的時候,我承認我天天都禱告。到有一天,有一位姊妹問我說:「你禱告有沒有得著神聽?」我覺得希奇。禱告就是禱告,要有甚麼聽禱告。禱告就算了,還講究甚麼聽不聽?從那個時候起,我就要禱告求神聽。我就想,到底神聽了我幾個禱告?後來我發現,我沒有禱告多少,神不必聽我都行。那些禱告,都是普通得很,也不痛,也不癢。好像求明天出太陽,你禱告也出來,不禱告也出來。我覺得我作基督徒已經一年了,一個禱告都沒有得蒙神聽,就是跪在那裏,就是那麼說,實實在在沒有求,就是在神面前說一陣的話,並沒有說出求甚麼。
主說:叩門的,就給他開門。我說,我只是在那裏叩牆。主不給你開牆,因為不知道你要作甚麼。你真是在那裏叩門,主就給你開門。你叩門,並且說我要進去,主就給你開門。我要某一樣東西,主就給你某一樣東西。今天在這裏,有一本詩歌,有一個茶杯,有一本聖經,有一塊布,有一枝自來水筆,我到底要甚麼?神說,要尋找,你總得尋找一樣東西。你要把它當作一件事情作。你不能這也好,那也好,你不是求一個百貨商店。是說我在神面前,求那一樣東西?
所以,不求就得不著。求的意思,就是專一。你要就是求一枝鉛筆,你要就是求一枝自來水筆,你要就是求一個錶。你要求,你就得專一。這就是尋找的意思,這就是叩門的意思。我告訴你們,人的大門只有一個,不是兩個。你要叩門,就是要叩門,不要叩牆。你要尋找,就是要尋找一個東西。初信的人,要學習一個功課,不禱告就不禱告,要禱告,就要求一個專一的東西。
我告訴你們,有許多人,如果憑著這一個情形來看,也許禱告一個禮拜,沒有求過一樣東西,許多人雖然到神面前來禱告,卻沒有所求的。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許多人禱告的行為是有,但是無所求。一個人在神面前,花一個鐘點,花兩個鐘點,花十天,花八天,甚麼東西都沒有求。所以要學習在神面前有所求。所以要學習在神面前叩門,真是叩那一個門,我是看準了,我叩這一個門,我要進去。我要尋找一個東西,不是甚麼東西都好,我是專一要這一個東西。
年輕的人,要學習專一。不要像有的弟兄,在教會裏面站起來,一禱告就二十分鐘、半個鐘點,等一等你問他,你要甚麼東西,他說不知道。這可不得了。許多人學習禱告得長,可是不要東西。
你今天對你的父親,對你的丈夫,對你的妻子,甚至對你的兒女,你要甚麼東西,你得說出要甚麼東西。你們醫生到藥房裏去,也得說出要甚麼藥。你買菜也得要說,買甚麼菜。奇怪的事,就是有人到神面前去,甚麼都行。主今天在這裏說,你必須有所求的並且要專一。難處就在這裏,攔阻的是我們。你禱告,你必須說,我缺少這一個東西,我要求這個東西。不是包羅萬有的禱告一下,等一等得著不得著,沒有關係。
所以,初信的人要學習禱告專一,後來神聽他,他知道。不然的話,神不聽他,他也是一樣的。初信的人,要對這一個條件看清楚,不然的話,一碰著難處,要他禱告,就不行了。攏統的禱告,碰著難處不行。普通的時候可行,到實在有需要時,甚麼都不行,禱告是攏統的,而難處是專一的,遭遇是專一的,這樣就沒有辦法,所以必須學習專一的禱告,有專一的經歷,才能對付專一的難處。
【不可妄求】人應當在神面前求。但是,在聖經裏面告訴我們第二個條件,就是不可妄求。雅各四章三節說:「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所以人在神面前,只能因著自己的需要,因為自己的缺乏向神求。人不能在那裏妄求,不能毫無道理,出乎範圍之外隨便的求。人要學習在神面前有大的禱告,但是要經過多少年之後,比較有深一點的經歷之後,才有這一種大的禱告。
在初信的時候,不能分別大的禱告,和妄求的禱告。起頭學習禱告的時候,不可憑著自己的情肉體,隨便在那裏妄求他所不需要的。不然的話,是白白禱告。神只能應付我們的需要,神只能應付我們的缺乏。許多時候,神所給我們的是超過我們所求的,那是另外一回事。可是年輕的人,剛信主的人,如果妄求,隨便開口,求神給他一個東西,那是不可能的。你要看見說,神不聽這一個禱告。
妄求是甚麼意思呢?妄求,就是出乎你的度量之外,就是出乎你的需要之外,就是出乎你的真實缺乏之外。比方我有需要,我能夠求神。我所需要的,只有這麼多,我就求神給我這麼多。我所求越過我所需要的,就是妄求。我如果有大的需要,我求神,照著那一個需要給我也行。如果需要沒有那麼多,而求那麼多,就是妄求。神不歡喜聽人妄求的禱告;所以總要憑著你的度量、你的需要、你的缺乏,在神面前求,而不是隨意的,隨便的要這樣,要那樣。如果隨便求,就是妄求,就得不著神的答應。
在神面前的妄求,就是等於一個四歲的小孩子,對他的爸爸說,我要天上的月亮。這是越過他所需要的。所以年輕的人,個個應當守本分的禱告,安分的禱告,等到屬靈經歷大的時候,才可以有大的禱告。現在他們要守本分的禱告,要在他們的範圍裏禱告,不要開大口,越過他們實際的需要。
【要對付罪】有的人求也求了,也沒有妄求,可是神還是不聽他們的禱告。在這裏,因有一個基本的攔阻,就是他與神之間有罪的攔阻。
詩篇六十篇十八節:「我若心裏注重罪孽,主必不聽。」一個人,如果有明顯的,自己知道的罪在心裏注重,在心裏捨不得,在心裏留下(要注意這一個「心」字),主必不聽他的禱告。這是一個大攔阻,主沒有法子聽他。甚麼叫心裏注意罪孽?就是說有一個罪,是你心裏捨不得的。有許多人,雖然有許多軟弱,但是神赦免他們。如果有一個罪,是你自己知道的,你心裏繼續的要它,你心裏注重這一個罪,捨不得這一個罪,不止在行為上,不止在外表上有這一個軟弱,而是在心裏注重。
羅馬書七章有一個這樣的人。他說,我所作的,是我所恨的。這一個人的失敗:他所作的,是他所恨的。這人心裏注重那一個罪,留下那一個罪,捨不得,放不掉。那一個罪,不止在行為上放不掉,並且在心裏面放不掉。這樣的人的禱告,主必不聽。只要有一個罪,就夠攔阻你的禱告蒙神垂聽。
所以,年輕的人,要從你們心裏把所有的罪趕出去。所有的罪,都得承認是罪,把它擺在血的底下。你們要勝過所有的罪,是不容易的,但是你們在心裏面不能注重罪孽。神原諒我們的軟弱,但是神不能任憑我們心裏注重罪孽。你在外表上,可以脫離所有的罪,可是在你心裏如果注重罪,捨不得,放下掉,我告訴你,你沒有用。所以,年輕的弟兄,一起頭作基督徒,就要求神施恩給你們,叫你們不跌倒,在行為上聖潔。可是在心裏面,你們得徹底,要恨惡所有的罪,不能在心裏面私下愛一個罪,寶貝一個罪,注重一個罪。罪如果在你們裏面,你禱告沒有用,主不聽。
箴言二十八章十三節:「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罪必須認,罪一承認,主就讓它過去,就了了。你必須到主面前去對主說:有一個罪,是我心裏所注重的,我放不掉,現在求你赦免我,我要離棄它,求你拯救我脫離這一個罪,不讓這一個罪在我身上,我不要它,我拒絕它。你如果在神面前承認,你就得著赦免,主就讓你過去。這樣,你的禱告才能蒙神垂聽。所以,你在神面前要學習,不在心裏面注重一個罪。這一件事,你們不要隨便的放鬆。人不求得不著,妄求也得不著。就是求了,也不妄求,而私下在心裏面有一個歡喜的罪,寶貝的罪,那一個定規攔阻主,而叫主不能聽你的禱告。這些是基本的條件,非注意不可。
【要信】還有一個條件,不是不求,不是妄求,不是注重罪孽,而是在積極方面應當信。這也是不能少的,一少,禱告就沒有用。馬可福音十一章十二至二十四節那一段故事的上下文,講「禱告應當信」是相當清楚的。主耶穌和門徒從伯大尼出來,祂餓了,遠遠看見一棵無花果樹,就往那裏去,或者在樹上可以找著甚麼,但是樹上竟沒有果子。主耶穌就咒詛它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第二天早晨,他們從那裏經過,無花果樹連根都枯乾了。門徒就希奇,對主說:你所咒詛的無花果樹已經枯乾了。主耶穌回答說:「你們當信神。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裏。他若心裏不疑惑,只信他所說的必成,就必給他成了……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
人禱告的時候要信,因為你信你所求的是得著的,就必得著。甚麼叫作信?你信你所求的是得著的,就必得著。我盼望人信主後,第一個禮拜,就知道甚麼叫作信。應該一起頭就能信。主說,你們無論求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
【兩種可能的信心】我們作基督徒的人,常常有一個錯誤,在老基督徒中,也有這一個錯誤。主在這裏說,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我們基督徒,不是有信心必定得著,應該是有信心是得著。在這裏有兩種的信心,有兩種可能的信心。主耶穌說我們「得著」是用過兩次,一次是「是得著」,一次是「必得著」。(如果用黑板就把它寫起來,一邊寫「是得著」,一邊寫「必得著」。)主耶穌所說的「信」,是掛在「是得著」上,這叫作信。甚麼叫作信?信,就是信是得著。
許多老信徒(你們剛信主的人,不要學那些老的信徒)把這一個「信」字,從「是得著」上拿下來,掛在「必得著」上。我們禱告主,相信必定得著,這一個信心大得很。我禱告主,叫這一個山挪到海裏,我相信定規挪到海裏,這一個信心大得了不得。但是,這一個信心卻從「是得著」的頭上,拿下來戴在「必得著」的頭上,像戴帽子一樣。我們應當把信戴在「是得著」上,不是戴在「必得著」上,我們把這一個帽子戴錯了地方。主說一切信必得著的,不是信心。聖經裏面,另外有一個信心,這信心,是「信是得著」的,不是「信必得著」的。這二個絕對不一樣。不止初信的人得學,就是信了二十年的人,還得學。你們自己得清楚,「必」是要的意思,比「要」還要厲害,但是不夠。
我信主,是余慈度小妲帶領的。她後來生病,乳房上長瘤,一天流出許多的膿。那時我剛剛得了一個醫治;她聽見我得了醫治,就寫一封信,叫我到江灣去看她。她信心頂大,說,我相信神定規醫治我的病。我說你不能說,相信神定規醫治你的病,這不是信心;主耶穌不是把信字掛在必字上,這不是信心。我們談了好久,後來我就回來。過了兩個月,她的病越過越壞。
你們知道,長毒瘤是相當痛苦的,肉腐爛,細胞不知道破壞了多少,又臭又苦。初期的時候,醫生說可以開刀,後來就是要請醫生開刀也沒有用。但是她說神會醫治她。我說,這不是信心。在她旁邊其地的西國教士也和我爭辯。他們說余小姐信心大得很;我說這不是信心。我說,她要相信神醫治了我,這才是信心。不是神要醫治,乃是神醫治了。真的信心,是信神醫治了我。神要醫治,神必定醫治,那是盼望。信心都是對付神的現在和過往;只有盼望,是對付神的將來。我相信神明天要醫治我,這就是我盼望神明天要醫治。
兩個月後,一天,我收到余小姐一封信說,我定規在兩三天之內要起床,我相信神必定醫治我,所以我必定起來。那幾天,我相當忙,人也累,不能去看她,就覆一封信說:信心在前,行為在後,這一個行為是活的;行為在前,信心在後,這一個行為是死的。這是基本的原則。人是先有信心,後有行為。先有行為,後有信心,那一個信心不行。我指明給她看,你如果相信我得了醫治而起來,這一個起來是活的。感謝神!祂醫治了我,所以我從床上起來,這是活的。因為我相信神是醫治了我。我如果想,我應該起來,神會醫治我,請你記得,我靠著我的行為來保那一個醫治,那一個醫治是死的。
第二天,我趕去看她,我請求她不要爬起來。我說:你如果得了醫治,爬起來可以。你如果要爬起來得醫治,不可以。你看見這是基本的分別,你如果得了醫治,爬起來是可以的。聖經裏所有的人,都是這樣。你如果爬起來,覺得神必定醫治你,結果定規不行。你盼望用行為來叫神醫治你,第一天行,第二天就不行。那一天她看見了,她沒有爬起來。當然後來她慢慢的去世。
所以,甚麼叫作信?信,是因你有一種的情形說,神已經聽了我的禱告,不是神要聽我的禱告。當你跪在那裏禱告,就是這麼一下子,你說,感謝神!聽了我的禱告。感謝神!這一件事情好了。這叫作信心。這叫作信「是得著」的。你或者跪在那裏禱告,爬起來,你說,我相信神定規聽我的禱告,這一個定規不行。你再定規幾下,也不發生事情,你的定規並不生效。如果替一個病人禱告,他說,感謝神!我得了醫治。也許熱度還是那麼高,一點沒有改變,只因裏面清楚,就沒有問題。有的人說:唉!我相信主定規醫治我的病。你試試看,底下還得有許多的定規。
主耶穌是說,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不是說信必得著的,就得著。掉一個頭就不行。弟兄們!你們看見那一個竅麼?真實的信心,都是「已成了」。是感謝神!聽了我的禱告。
【禱告的兩段落】對於初信的弟兄,我有幾句經歷的話對他們說,在禱告上,要分兩段:
第一段是從沒有應許,禱告到有應許;從沒有神的話,禱告到有神的話。所有的禱告,起頭的時候,都是求神,一直求,一直求,花三年也是禱告,花五年也是禱告。像莫勒有一個禱告,一分鐘神就聽他;有的禱告了七年,神還沒有聽,他花了那麼多的工夫在那裏禱告。這一段是禱告的期間。
第二段是有了應許,一直到應許的實現;有了話語,一直到話語的成功。在第二段裏面,不當禱告,應當讚美。
在頭一段裏面,是禱告;在第二段裏面,是讚美。在第一段裏面,是從沒有話禱告到有話;在第二段裏面,是有了話就讚美主,一直讚美到東西拿到手為止。這是禱告的祕訣。
世界上的人,起頭禱告的時候,手是空的,這是起點;終點是感謝神,東西來了,神聽了我的禱告。世界上的人所看見的禱告只有兩點:一點是我沒有,我跪下去禱告:一點是我禱告,神給我東西。比方說,昨天我到主面前禱告說,主阿!求你給我一個錶。過幾天,主給了我一個錶。這就是從空手到有東西,只有兩點。
但在基督徒身上,當中還有一點,就是我們信,這是世人所無的。我禱告求一個錶,到了有一天,我說:感謝神,祂已經聽了我的禱告。我裏面清楚,我有了;但我還是兩手空空。過幾天,錶就到手。外教人只看見兩點,基督徒必須有三點,當中的一點不可少。外教人,只有有錶、無錶兩點。基督徒在無錶和有錶中間,還有一點,那一點,就是神給我話,神給我應許。
在外教人中間,在肉體的人中間,他們只看見無錶、有錶這兩點。在我們中間,有錶和無錶之中分兩段,第一段,從沒有錶到得著應許,第二段從得著應許到得著錶。在無錶和有錶之間,就是有了神的話,有了神的應許。禱告的第一段,是求主給我一個錶,禱告到有一天,神說:我給你一個錶。你得著了應許之後,就讚美神。第二段,就是說,感謝主!你已經給我了。也許到第三天,到第四天,錶才拿在手裏。但是在靈裏面,是前四天已經得著了;在手裏面,是後四天才得著的。基督徒應當有這一個靈裏面的得著。如果沒有,你一點信心都沒有,你一點屬靈的竅都沒有,你沒有路走。
盼望初信的人,能夠知道甚麼叫作信心,也學習禱告。也許禱告了三天、五天、一個月、一年,一直禱告下去,還是兩手空空的,可是心裏面有一點把握了,事情成功了。可是,那樣還不夠,還要讚美神,一直讚美到東西拿到手為止。換一句話說,人應當盡力量在神面前求,一直求到得著信心為止。可以說,頭一段是從沒有信心禱告到有信心;第二段是從有信心,一直讚美到有東西。或者我這樣說,從沒有東西到有信心,這是第一段;從有信心一直讚美到有東西為止,這是第二段。
為甚麼分作兩段呢?人從沒有東西,禱告到有信心了,如果再禱告,信心就禱告跑了。所以,一有信心之後,就只能讚美,不能禱告,如果禱告,信心就失去了。從沒有東西,禱告到有信心;從有信心,就讚美到有東西,不應該禱告了。如果再禱告,就會從有信心禱告到沒有信心,也就沒有東西。「必得著」是經歷上的得著,「是得著」是在當中。信了不是禱告快得著,乃是要用讚美來催祂,不是用禱告催祂。神既說給我們,我們還能說甚麼?你裏面一有把握說得著,你還求甚麼?只能讚美。在世界各地的弟兄姊妹,都有這個經歷,就是禱告到一有信心,就不能再禱告下去。你只能說,主!我讚美你。可惜有的弟兄沒有知識,神已經應許了,還在那裏禱告,以致禱告到甚麼都沒有了。這是一個最大的損失。
你守住那一個信心,讚美說,主!讚美你,你聽了我的禱告。主!你前一個月已經聽了我的禱告。所以你們要曉得,馬可福音十一章二十四節的話是同等的寶貝。全部新約,沒有第二個地方像這個地方,將信心顯明得這麼徹底的。「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你把這裏的話分作三點:一是禱告,手裏一個東西也沒有;一是信,東西也沒有;一是信心有,東西也有。初信的弟兄,如果能夠看見這一件事,他就能真的知道甚麼是禱告。禱告在他身上,是一個厲害的東西。
【要一直的求】禱告還有一條路,這一條路,和我剛剛所說的相反。就是禱告要繼續,不能停止。路加福音十八章一節說:「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昨天禱告之後,今天再禱告,一直禱告。主給我們看見,有些禱告的性質,要一直的禱告,禱告到一個地步,好像主覺得麻煩了,非聽我們不可。這不是相信不相信的問題,這是另一種的信心。主說,我到世上來的時候,遇得見有信心的人麼?可見這一個信心,和別的不一樣,這一個是我信我在神面前一直禱告,禱告到有一天,神非作不可。應許不應許我不管,我要禱告到神非作不可。這也是神定規在禱告中的一件事。
有的人禱告,連第二次的禱告都沒有,根本他沒有需要。你數數看,有多少禱告是第二次在那裏禱告,第三次在那裏禱告,第五次在那裏禱告,第十次在那裏禱告的。許多禱告,你忘記了,神也忘記了。為甚麼禱告能夠繼續,是你真有需要,才一直的禱告,不然的話,就不能禱告。這是說在那一種環境中,在那樣的壓迫之下,受那樣的感動,叫你去禱告。也許過五十年你還沒有忘記:主!你如果不作,我老是求。
這樣說來,與馬可幅音十一章的教導並不相反,而是兩件事。馬可福音是說要禱告到有信心為止;這裏是說要一直求,一直求。有許多人的禱告靠不住,禱告一天,禱告兩天,過了三個月忘記了,許多禱告漏掉了。你是無心的禱告,盼望神有心的聽你。你自己忘記了你的禱告,而要神記得來答應你,沒有這件事。所以,初信的弟兄姊妹,你們要求一個東西,要繼續求,求到一個地步,神非給你不可。
有一位姊妹為她的哥哥禱告多年,神沒有聽,而且越弄越遠,到了一天,她說,我知道,我的哥哥定規得救。她說的時候,好像很有把握似的。她說,我這幾天讀路加福音十八章,那個寡婦老是求,那不義的官老不給她伸冤,後來求到一個地步,把那不義的官求得麻煩了,就給她伸了冤。神給我看見,我從來沒有麻煩過神,如果我早晨起來對神說,叫我的哥哥得救;中午也對神說,叫我的哥哥得救;晚上也對神說,叫我的哥哥得救。一天到晚,從天亮到天黑,如果一直這樣求,到有一天,神給我麻煩了,神說:好!我就給你哥哥得救吧!所以,我就這麼作,我知道我的哥哥定規得救,只要我麻煩祂,他就得救了。路加福音十八章五節這一節聖經給她讀透了。
這個姊妹本來是一個非常膽小的人,但是,那一次她非常剛強。她一直麻煩神,麻煩到神沒有辦法,只好答應,到下一個禮拜,她的哥哥就得救了。那一個光,是厲害的。按天然說,你沒有法子叫她作一個激烈的人。那一次,她那樣堅持,是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
所以你們如果要一件東西,你們可以麻煩神。如果你自己都忘記了,你還能盼望神聽你的禱告麼?如果真的要,要一直求到得著神聽。就是這樣求,求到神沒有辦法,要來聽你,求到一個地步,神定規聽你。
【把禱告當作事情來作】初信的人,還應當把禱告當作事情來作。
【預備一本禱告簿】每一個人都要預備一本禱告的簿子,就是禱告的帳簿。把禱告像記帳一樣,記下來。一年預備一本。每面畫作四欄。例如一九四八年的禱告簿,第一欄記日期。第二欄記禱告的事情,就是我某年某月,為甚麼事情禱告。第三欄又寫一個日期,第四欄寫神怎樣聽了我的禱告。這樣,你就知道,一年之中,你問神要多少東西,神聽你多少,還缺多少。這樣就有帳好算。
莫勒弟兄,一年之中,神聽他三千多次禱告。他如果不記,怎麼知道神聽了他三千多次呢?所以初信的弟兄,必須有一本簿子。年老的弟兄,有禱告的簿子,也是好事。在這本簿子上寫明某年某月某日,我為某一件事禱告,怎樣禱告。等到某年某月某日,得著答應,大概是怎樣答應的。一年終了,你看見,今年一共有三百個禱告,有二百個已蒙神垂聽,還有一百個要繼續禱告。過些日子,你看見又聽了五十個,還有五十個。你一年一年的記,你看見大概神在一年之中,能聽你多少禱告。
【天天把簿子裏的事情禱告完】我覺得把以往的禱告的帳簿拿來看,是非常有味道的事,可惜我的禱告簿丟了。有一次,我很負心,一次記下了一百四十個人在裏面,過了十八個月,只有兩個人沒有得救。其餘的,完全得救了。有的人,今天上午寫進去,下午就得救。有的人,過了七八個月才得救。記帳要記我要甚麼東西,我要誰得救。一記上,就得當作事情作,在神面前不放鬆,今天求,明天求,天天要把禱告簿子裏的事情禱告完。
禱告簿有一個頂大的用處就是能知道到底有沒有禱告,神有沒有聽。答應一停止,定規有毛病。不止年輕的人要記,年老弟兄也得記。初信弟兄,發熱心要事奉主,沒有用處。你們禱告,沒有得著答應,沒有用處。因為在往神這一邊的路不通,在人這一邊,就沒有用處。在神面前沒有能力,在人面前也就沒有能力。人總得尋求在神面前作有能力的人,才有用處。
所以,初信的弟兄,不要放鬆,從起頭就得嚴格的受訓練。盼望將來和神記帳的弟兄,要遍滿全國。我禱告幾件,神聽了幾件,要一項一項填進去。除非神給你看見,你的禱告,不是祂的旨意,你才停止。除此之外,一直要禱告到得著,一點都不放鬆。你在神面前變作這樣認真,一禱告就得禱告到得著為止。
【幾件需代禱的事項】有畿件事要記在簿子上,必須天天禱告的;第一件,所有神的兒女,必須天天為著全世界的人求,盼望他們得救。第二件,神的兒女,應當為以色列國的復興祈求,因為他們是神揀選的子民。祝福他們的,也必蒙祝福。求神復興他們,施恩給祂在地上的子民。第三件,求教會的元首,將亮光,將恩典,將恩賜,將生命,賜給教會。教會今天在地上,需要亮光、生命、恩典、恩賜。我們求神恩待教會,叫教會在這裏,能夠得著這一切。第四件,我們必須替我們的國家禱告。不是求她強,也不是求她大,乃是盼望我們國家的政府、政治,能蒙神的憐憫保守,好叫神的兒女,在這個國家裏,能夠平安無事的度日。求神施恩。
這是所有初信的弟兄,和我們自己,要天天這樣在神面前祈求。這是大事,不列在那些禱告事項裏面。外邦人的得救、猶太人的復興、教會的蒙恩、國家的平安,是我們要天天在那裏求的。
【使用禱告簿子的方法】使用這本簿子的時候,有幾件事情要注意。有的要天天記得禱告,有的要一個禮拜記得禱告一次。這要你去看你所禱告的有多少。你如果求得少,你就天天把你禱告簿子裏的事項都求到。假定說,求得多的,你就得安排一下,禮拜一的禱告是從幾號到幾號,禮拜二的禱告是從幾號到幾號;天天都有辦禱告事的時候,像人分派時間作別的事一樣。所以,沒有一個信徒可以缺少一本禱告的簿子。請你們記得,沒有專一的禱告,就沒有禱告的簿子;禱告如果都是專一的,你就必須預備一本禱告的簿子。初信的人,預備一本禱告的簿子,要和他的聖經、詩歌放在一個地方。天天用它,天天和神算帳,我到底有多少禱告沒有得著答應。
禱告的事情多,分七天輪流的禱告。如果禱告的事情少,就天天禱告。日子久了,就算一算。我有兩年多的工夫,每禮拜六,全天去禱告,按禱告簿子都禱告完了,以後才知道神聽了多少。這是很有祝福的事。盼望有意思跟從神的人,都這樣作。
【禱告有兩個頭】禱告有兩個頭,一個是禱告的頭,一個是被禱告的頭。我這一邊禱告,那一邊是被我禱告。請你們記得,你們如果要被禱告的一邊有改變,許多時候,禱告的這一邊要先改變。多少時候,我們禱告的這一邊老不改變,一直盼望被禱告的那一邊改變,就不行。那一邊的情形要改變,那一邊的事情要改變,那一邊的人要改變,我告訴你,你們在神面前禱告的這一頭要先改變。要學習說,主阿!我需要有甚麼改變?我有甚麼罪,還沒有對付?我有甚麼自己所喜好的,沒有對付?我是不是在神面前真的學習信?或者我有甚麼應該放下的?或者我有甚麼應該學習的?如果在我們這一邊,需要改變,就得先改變。今天有多少神的兒女,他們有掛慮,因為他們一直盼望被禱告的一邊改變,而自己這一邊不改變。但你要知道,你這一邊不改變,他那一邊也不改變。
如果少年的弟兄從現在起,就學習禱告的功課,像學習讀聖經的功課一樣,我告訴你們,過些日子,教會就強起來。不然的話,到處都是軟弱的人。如果每一個少年人,從起頭就能夠認真,總是一個禮拜、一個禮拜的當作功課作,神要給他們一個豐富的前途,超越過我們從前所有的。――
倪柝聲《初信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