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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國的實際

 

讀經﹕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十一12)

    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那裡﹗』『看哪﹐在這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十七20~21)

 

講道﹕

 

    在通常的時候﹐一提到天國﹐我們就立刻想到了將來﹐想到主第二次降臨在地上﹐設立他的天國﹐叫世上的國變成我主和主基督之國﹐得勝者在主的國裡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有管五座城的﹐有管十座城的…。這是對的﹐這事也必定來到﹐是定規要實現的。但是我們的思想卻一直停在將來﹐一直在盼望中﹐而不知道天國在屬靈的實際裡卻是在今天﹐並且是在今天得以進入的﹐不必等到將來。請我們不必希奇﹐讓我們來看神的話。

    馬太福音十一章12節告訴我們三件事﹕1)進天國的時候﹔2)進天國的條件﹔3)誰進去﹐誰得著了。

    第一﹐那麼是甚麼時候呢﹖這裡主說從施洗約翰起到如今﹐就是從施洗約翰起到主說話的時候。所以按這裡所指的時間來說﹐很清楚給我們看見﹐進天國的時候是在一千九百多年前﹐那時已經可以進去了﹐不必等到主第二次降臨。所以現在我們很可以照樣說﹕從施洗約翰到如今――到現在我對你們說話的時候﹐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得著了。換一句話說﹐到一九四四年的今天。再換一句話說﹐包括整個恩典的時代﹐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得著了。所以沒有問題﹐進天國是在今天﹐是現在﹐現在就有機會進入天國----我稱它為屬靈實際的天國。

    第二是條件。在新約中﹐進天國的條件很多。例如虛心的人﹑為義受逼迫的人(馬太福音五章)﹑遵行神旨意的人(馬太福音七章)等等。但這裡是說“努力的人”﹐或可譯作“強勁的人(或‘用暴力強攻的人’)”。誰是強勁的人呢﹖我說一個不好的比方﹐就是像作強盜那樣的人。強盜是為著要搶人的東西而不顧性命的人﹐或者說將性命放在一邊﹑置之度外的人﹐是要東西而不要命的人﹐這就是強勁的人。凡肯不顧性命來幹一件事的﹐這就是最強勁的人。進天國就是需要這一種的強勁﹐這一種進天國的人是為著天國﹐肯將生命﹑財產﹑身家﹑名譽作孤注一擲的人﹐是只要能進入天國就肯出任何代價﹑肯作任何犧牲的人。人若履行了這條件﹐那麼就要進入天國。今天這問題臨到了我們身上﹐所以讓我問﹕到底我們是不是履行這條件的人﹖如果你蒙主恩典是的話﹐你就要得著底下的果子了。

    第三﹐“努力的人得著了”﹐或可譯作“強勁的人奪取了”。意思是說﹐用強力去奪得天國﹐並且奪得了。不是將來奪得﹐是現在奪得了。哦﹐是今天奪得﹐是今天能經歷的事﹐不必等到將來。

    路加福音十七章裡的問題是說神國在哪裡﹖(注﹕按解經說﹐神國是包括天國的﹐二者的分別在此不提。)當初法利賽人在那裡盼望一個看得見的國度﹐但是神的國在屬靈的實際裡是看不見的﹔雖然看不見﹐卻有一定的地方――就是在你們的心裡(注﹕“心裡”二字也可譯作“中間”﹐故有的人解釋說﹐主[]在門徒中間﹐就是神國在他們中間。)這裡將地方告訴了我們﹐就是在我們的心裡﹐心是神掌權的所在。這是我特別注意的地方﹐就是神或天掌權在我們的裡面﹐神在我們裡面作主作王﹐管理我們的一切。

    那麼到底甚麼是國度呢﹖或者說構成一個國度的要素是甚麼呢﹖一個獨立的國家必須有三件東西﹕1)主權﹐2)土地﹐3)人民。在此我要這樣來比它﹕我的心是人民――這心徹底地奉獻給主﹐順服主﹔我和我的一切﹐包括生活﹑工作﹑事業等等﹐是土地----完全受主權柄的支配﹔神藉聖靈在我裡面管理的權柄是主權。這樣就可簡單地說﹕神的權柄﹐因我心的順服﹐可以實行在我身上﹐如同實行在諸天一樣。(神執行權柄於諸天是通行無阻的﹐但在我身上﹐卻需要我意志的投降。)神藉著聖靈在我的靈裡治理我的全人﹐魂與體都服在這權下﹐這樣的人就是今天在屬靈實際裡進入天國的人﹐天在這人身上掌權﹐他變作屬天管轄的人。在實行方面﹐他就要經歷他的思想受管理﹑言語受管理﹑行動受管理….一切都得照著恩膏(住在裡面的聖靈)的教訓住在主裡面。這樣﹐我們真要從心裡讚美主﹗因為藉著聖靈﹐天與地是通的﹐是打成一片的。天上的權柄在人的身上得以付諸實施﹐天上的生命可以顯於人間的生活。這生命是多自由﹑多超脫﹑多實在﹗但是今天誰是強暴的人呢﹖﹗―― 俞成華《與神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