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最終目的和施行途徑
“既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祕,…使萬有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照著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之神的目的,…將萬有服在祂(基督)的腳下,使祂為 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在萬有裏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弗1﹕9-11,22另譯)。
這段聖經說出三件主要的事﹕
一,神的永遠旨意和目的。
二,基督是這旨意和目的的中心。
三,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是豐滿表現神目的(基督)的器皿。
神的豐滿目的是整體的
我們看見神在祂永遠計劃中定了一個旨意和目的。為著這個旨意和目的、祂創造了天上地上的“萬有”(弗1﹕10)。因著這特別和確定目的,祂
行作一切事。這“目的”在新約聖經中題起好多次,並指明與數事有關。有一件重要事我們必須確認,神一切神聖的活動雖是多方面的,但其目的只有一個。任何一面神聖活動的本身、都不是目的。進入屬靈豐滿的第一個定律、就是要確認神獨一“目的”之事實和性質。有一件極具印象並令人悲痛之事實,就是主今日在此得著真實表現屬靈豐滿的人,為數甚少。反而主子民和主的工作都顯出狹小、軟弱、限制、貧乏、失敗、無知、幼稚和絕望。因此許多地區主子民遭受甚多痛苦、磨難、困惑、疑問,甚至無效之奮力。
這豈不是解釋、任何整體的一部分,都不能達到或實現神“目的”之整體麼?首先,若要達到豐滿,有一件基本的事我們必須確認,神並非好事者、喜歡從事千百件慈善活動或工作;祂乃是專一致力於祂“永遠目的”有關之事工!“照祂自己的旨意行作萬事”。我們最終所達到和成全的度量,乃是根據於我們開始瞭解神那獨一之“永遠目的”的度量。當這件事確立,我們就要來看、這目的是甚麼?怎樣—或藉何方法或器皿—來達到或實現?如果一個主人定了一個目的、而且委身於這目的,他就要求一切為他作工的人、不僅將自己所作的那分作好,並且積極向著完成“主人之目的”而作。凡是心裏注視神豐滿目的之人或器皿、都為神所嘉許。神給人的一切資源和豐富、也都惟一根據這基礎—心裏佔滿了祂的豐滿目的。神的豐滿目的是整體的、是屬靈的,也就是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豐滿。換言之,耶穌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得顯彰。
繼增認識基督的豐滿
其次,這目的既是“萬有都在基督裏同歸於一”,意即萬有被一個活的人(基督)豐富的充滿、擴大和理解;所以基督這個偉大、高超和宇宙之豐滿乃是神的目標。再者我們對基督的豐滿光有起頭的看見還不彀,必須恒常有增長、擴大的看見。(意即不僅藉著“信從主耶穌”而重生得救—作孩童之看見,並且藉著“信從主耶穌”而在苦難中學了順從、得以完全—達到長大成人之看見。)主耶穌確實是豐滿、偉大、尊貴、榮耀並宇宙的。當初教會有能力、有果效並有榮耀,就是由於這個起頭和繼增的看見了基督的豐滿。“五旬節”的意義就是在此。使徒們是這樣;保羅也是這樣、他說,“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裏面”。但這個看見或啟示必須向前達更豐滿。我們不能僅憑已往經歷認識基督。神的旨意乃是﹕我們現在生活行動、工作事奉都是活在聖靈裏,與祂同行,所以我們是無限更多更奇妙的認識基督。只有這樣纔是與神目的同行,纔是真正進入屬靈的認識和看見。
神目的施行之途徑—教會
再其次,我們來看神目的施行之途徑,也就是成全神永遠目的之方法和工具。這個施行之途徑、方法和工具,就是藉著“教會—基督的身體”,也就是藉著“那在萬有裏充滿萬有者的豐滿”來成全的。基督宇宙性的豐滿乃是豫定藉著教會這個器皿啟示並表現出來的。這個教會是甚麼呢?
一﹐教會是蒙神揀選的一班人。神在已往永遠裏照著祂的先見豫定而揀選一班人。神揀選他們不是僅僅為著得救,乃是為著祂的永遠目的。神從來沒有說、任何未得救的人是祂所豫定揀選的,神只是呼召他們。教會乃是一班聽見神的呼召而答應且順從的人。這班人也就是憑神的先見所豫定和揀選的。
二﹐教會(宇宙的)比眾教會(地方的)大。由於教會真實之定義是表現基督或基督的表現,所以教會純粹是屬靈生命的,不是宗派、公會、教條或遺傳的。教會乃是屬靈生命互相結聯的生機體、如人身上眾肢體互相結聯的生機體一樣;她是一個單純的實在體,“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3﹕28)。信徒對聖經的亮光雖然有多有少,但不影響他們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亮光的多少,只能影響他們的行動和事奉。對於“教會真理”的瞭解和明白,對達到豐滿之事有影響,但不能構成教會的一分子。與基督活的生命聯結纔是表現基督身體實際的根基。
得著教會的啟示 但當我們說到這裏時,我們必須指出、認識教會是何等的重要。我們實際增長達到豐滿,完全在於我們個人對基督之偉大和對教會有了啟示。保羅的書信超過其他的使徒、給人看見,他有一個更遠更大的豐滿,就是有關教會之啟示的。這個特別的啟示指明“基督和教會是一個,是一體”。基督是頭,教會是眾肢體。
為著瞭解“基督和教會是一體”,有兩件事需要題起。第一,聖經中有一個很清楚很完全的事實,就是神確定揀選並設立教會來實現祂的永遠目的,正像祂揀選和設立祂兒子一樣。神把祂自己和祂的豐滿明確的交託與教會,像交託給祂兒子一樣。當教會聽從並降服於基督、而作基督的媒介和器皿、猶如妻子對丈夫一樣時 (弗5﹕22-24),教會和基督就在神的永遠目的上是一致的、是合一的。神要在教會身上獨一熱切的成全這件事,並且不允許對祂的豐滿有任何的忽略、減少、輕視、損傷和破壞。
第二,對於達到屬靈的豐滿這件事,神作工乃是嚴格保守在“身體”的原則上。意即任何一個單位 (一個閉關、獨尊、排外的人或團體) 都不可能認識這個豐滿。豐滿乃是一件彼此相關、相聯的事。“教會是祂的豐滿”。沒有一個單獨的人或團體能彀達到這個豐滿。所以屬靈的一體,彼此關懷、互相交通、彼此幫助和互相依賴,乃是達到豐滿長成身量之必需基礎原則。“直等到我們眾人…達到…長大成人,達到…基督的豐滿”(弗4﹕13)。(我們眾人包括各民各族各方各國真實重生的“基督徒”。他們在各處清楚聽見“神最終的呼召”—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裏來…用祭物與我立約…詩50﹕5—專一向著“主自己”、即活行動、工作事奉、一言一行,都是表現羔羊基督、而有聚集和事奉。他們棄絕一切“限制並抗拒聖靈”之固定道理作法、以分割“基督徒”之“宗派制度”;他們乃是一班“羔羊無論往那裏都跟隨祂”的人。由於他們蒙召專一到“主自己”這裏來,所以他們一切的關懷、交通、分享和幫助,都是以基督整個身體上之眾肢體為目標的;正像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一樣…徒28﹕30。這班在各處凡事都隨從聖靈、表現基督、而有聚集和事奉的人,雖然規模小、甚至起頭只有二三位在主名下,但他們站在全身體的原則上、為主作見証。他們有一些道理和作法,但都是次要的、甚至是不完全、而且在更高亮光下隨時可調整 的。)
在舊約聖經中、當一切的事都是照著山上的樣式建造和組成時,神就在 會幕中向人說話。在新約聖經中也是如此。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對所發出的問題要得著答覆,他必須進城去得著教會(基督身體)的幫助(徒22﹕10)。他進入並開始主的工作,他必須住留在安提阿的教會中,並在那裏得著他使命的印証(徒13)。這乃是說明達到“屬靈的豐滿”、神作事總是保守在身體的原則上。今日有人獨斷獨行也被神使用,但不能達到“屬靈的豐滿”。(在此我們要特別注意﹕在聖靈的新時代裏,無論是大馬色的教會、或安提阿的教會,都是指著該處沒有人意組織、沒有人手控制,但卻服在聖靈權下,讓基督作元首的一班人。他們捨棄世界的頭銜、地位、職權…,時時活在聖靈敏銳的感覺中,滿具出乎主的屬靈負擔,隨時聽侯主差派、指使和引導的屬靈人。“他們事奉主 (讓主真實作主),禁食 (完全捨棄自己)…,聖靈說,…”(徒13﹕2)。意即他們都有自己聖靈明確的引導或指示,但他們都捨棄自己的聖靈引導或指示;直到聖靈在眾人裏面共同印証了某種的引導或指示。今日的光景已偏離了原初的根基,甚至有人把聖經某種道理和作法,編成“手冊”、稱作“天上樣式”,到處鼓吹、宣揚,以便製造“宗派團體”,並標榜說,“這是新約地方教會”!其實、這是錯誤的。)真正屬靈的豐滿不是藉委員會、董事會、總裁、顧問…帶進的,乃是藉“身體”上肢體之屬靈功能和表現帶進的。這是神註定的法則。
要認識瞭解神的地位和目的之價值和意義、如何在一切事上為著祂的教會,我們需要更多的篇幅來陳明。已過許多年日之話語和文字職事也都是著重於此。
眾教會的真實意義
現在我們來看“眾教會”。眾教會就是在各處一班一班真實重生的神的子民。自從新約開頭的日子到今天,許多的情形都大大的改變了。開頭時都是單純、坦白和誠實的,只有信主和不信主之分別。今日卻出現許多別的問題;例如、你是屬於那一會、那一派的?你的教規、信條、作法和立場是甚麼?…但關於地方上的眾教會,有幾件事我們應當注意﹕
(1)各處教會(無地方界限之劃分,即無論在那裏、一班重生並且受聖靈引導有聚集,讓基督作元首之信徒) 都是為著在該處(或該地)表現宇宙整體教會的。各處教會必須在異象、使命和彼此聯結上,與宇宙教會完全相合。雖然各處教會地方偏僻、狹小、人數也少,但在屬靈性質、擴展、關懷和功用上,與宇宙教會也是相合的。如果該處教會孤立、惟我獨尊,必帶進死亡。如果該處教會要達到豐滿,必定靠賴“屬靈”的闊長深高,而且這種“屬靈”的闊長深高,只有各處教會真正彼此相依之時、纔能獲得。
(2)各處教會都是為著主產生一切合用器皿之屬靈訓練場地。一切該學的功課,不僅藉著教導、更是藉著聖靈的管治(意即藉著彼此交接磨擦、而默默無聲、學了順從,結果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是表現羔羊基督),都可以學得到。這個向主徹底的順從乃是屬靈增長之真實致命功課;而且這個功課只有在該地之聚集和互相交接之生活中、纔能實際中肯的學得好。一切單獨的、個人主義的、獨斷獨行的、以自我為中心的,都是與基督“身體”(肢體配搭)之原則相抵觸的。(各處教會負責之核心領袖之屬靈度量最重要,因為屬靈度量狹小的總是藉口“替神看顧羊群、免受攪擾,(其實是牢籠羊群)”,所以排斥、拒絕屬靈度量高大的,甚至把他們關在門外。結果該處教會只能訓練一些屬靈度量狹小、到處去搞宗派之次等器皿。只有那些捨棄一切而“專要基督”的領袖、纔能接納一切屬靈寬廣之神僕,按照羔羊基督之形像、訓練屬靈合用的器皿,不是建立分割之宗派,乃是建立整個“基督的身體”。)
另外,各處教會對神百姓都是屬靈的供應、屬靈的扶持、屬靈的包含和遮護,(意即其目標乃是藉屬靈生命來建立基督的身體,不是來建立任何的宗派),就必然帶進驚人的價值和果效;若然,各處教會必是遠遠超過僅是一個聚會、一個講道的地方。她乃是神的家庭在地方上的表現,一面成全了真實神家庭生命和親屬關係之功用和職分,另一面也供應了神家庭所需之一切資源和能力。
(3)無論是各處教會、或者是宇宙教會,有一件特別重要的事,就是基督那絕對至尊之元首地位。如果有任何的人事物、教條、制度等,篡奪了這個元首之地位,或者有任何的實行、作法、立場等,與這個元首之地位來相爭,就其結果必定落進屬靈的限制,並且耽延了屬靈生命的增長。這就是為甚麼在新約聖經中題到各處教會治理之長老時、都是多數的,不是一個人。基督“身體”的原則是眾長老受聖靈共同的引導,非一個人獨斷獨行。在安提阿的教會中、有數位(五位先知和教師)作代表的人,亦即有屬靈度量、學習和責任的眾長老,他們“事奉主”(讓主真實作元首、作頭),“禁食”(完全捨棄個人所受之引導),“聖靈說”(絕對順服聖靈共同之引導)。他們不是人按立的、也不是宗派委任的,乃是聖靈顯明印証的(參徒13﹕1、2,20﹕28)。新約聖經說到“眾長老”的職任,乃是指著他們同心跟隨聖靈、完全降服在基督主權下而有之行動和事奉。
(4)再者、我們必須看見當初使徒們從來沒有事先制定一個計劃、一個立場或一套作法,到各地各處去形成或設立所謂的“地方教會”。各處的教會所以被興起、乃是由於聖靈作工的自然和必然的結果。當“基督”被人傳講,被人接受時,彼此相聚相依的團體生活自然產生(參徒2﹕42)。這種彼此相聚相依的團體生活、也就是在基督裏在該處的教會。所以各處教會之決定因素、就是基督。未來一切問題和難處的解答也是基督。今日我們聚集在一起所遵循和決斷之原則是甚麼呢?乃是“基督”!這是我們相聚一起之惟一立場!那裏將神最終之目的給我們最豐富的看見,並且將達到之途徑給我們最豐富的指引,(即達到基督的豐滿之途徑),那裏就是我們應該聚集的地方!這是無人來爭論的。
獻身於基督的增長
今日基督徒中間為甚麼有互相攻擊、敵對、爭競、和許多邪惡有害的情緒、感覺表現出來呢?其原因就是由於他們獻身並從事於“某些事物”、“某個差會”、“某個公會”“某種遺傳”、“某種交通”、“某種運動”等等而產生的。一切所謂的“偷羊”、“分裂神的百姓”等等的事,都是因為他們不專一注意屬靈的增長,只注意一些地上的事物。如果今日的基督徒只注意屬靈道路上基督的增長或增加、而其他的“事物”“差會”“公會”“遺傳”“交通”“運動”等等,都是可有可無、可繼續可停止的,就上述所說“偷羊”“分裂神的百姓”等、不可能產生。所以今日一切神的百姓、特別那些在各處教會中有正式職位的傳道人、負責人、以及有影響力的弟兄姊妹,應當徹底、完全並惟一的獻身致力於基督的增長和增加。因為基督不是分開的,所以只有基督(活的人—A Living Person)纔是合一的立場。(有關聖經的一切事物榜樣、人組織之差會和公會、祖宗的遺傳、宗派的交通、五旬節運動等等,都不是合一的立場。但若固守不變、堅持到底,反而變成分裂的立場。)
至於“偷羊”或“拖羊”的問題,我們只能這樣說﹕到底信徒是誰的羊?是我們的羊呢?抑是基督的羊?如果信徒是基督的羊,難道那些奉獻為主作工的人、能從基督手中把他們偷去或拖走?如果信徒是這個差會的羊,或者是那個公會的羊,或者是你的團體的羊,就事情完全不在“神的國”的範圍中、而是在另外的境界裏。不!這一類的事必要產生許多屬靈的軟弱、敗落、卑劣和狹小。今日神的子民對基督自己(這個活的人)和祂的豐滿,確切需要有一個全新的思想和概念。
一切皆為建造基督的身體
對於這一點、我們總括的說,主所建立和指定的每一件事,都是直接積極的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這件事標明祂作工之目標、動向和帶進合一之定律。對世人的傳福音、對信徒的教導、各樣屬靈恩賜之運用、以及其他各項事奉的推行,都是確定為著這一個目的—建造基督的身體。傳福音的人和傳福音的事工、就其本身而言,並不是最終之目的,也不是一些分離的事(即與其他肢體分離的事)。這是新約聖經最完全而壓倒一切之概念和步驟。一切的恩賜和其功用都是“身體”的,並且是非常平衡的作肢體、而配搭在一起的。絕對不可重看這個而輕看那個,更不可傷害這個、或撇棄那個。一個向信徒施教的職事必須和一個向世人佈道的職事並肩齊行,並且循環著各盡功能。基督身體上每一個肢體都當按照自己功用有所服事,但不是單單拯救靈魂,也不是單單教牧信徒,乃是肢體配搭、各盡其職,而增加基督。我們要記得,教會不在乎地方大、或者地方小,不在乎人數多、或者人數少,也不在乎我們外表之事工成功多、或者成功少,教會完全在於我們有多少基督的實際度量。換言之,在一起聚集之教會中、一切有恩賜者只把自己在實際經歷上、所領受和所學習的一點基督,照著聖靈引導、循環或輪流著見証並供應給眾聖徒就好了。然後消聲匿跡、猶如腓利供應基督給太監後、毫無名利權位等等貪求、立刻被提走一樣徒8﹕39。保羅雖然在以弗所住了三年之久,但原則上和腓利一樣,除了見証供應基督—將神完全的旨意傳給他們之外,毫無名利權位等等的貪求—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他兩隻手常供給自己和同人的需用,特別要我們記念主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17-35)。這就是肢體配搭、各盡其職、而增加基督!完全沒有地方大小、人數多少、或者外表事工有無成功之觀念!一位學了深的屬靈功課之聖徒說﹕今日各處教會“話語的服事”客觀方面之道理和神學講的太多,主觀方面供應“活的基督”之見証太少!原因事奉的人花太多時間搜集資料僅增加頭腦知識;花太少時間學習聖靈的功課(即順服聖靈引導和管訓) 以增加基督!例如、搜集基督死而復活之道理、事實和証據的人很多,但跟隨聖靈在某時某地某件事上經歷學習死而復活之基督的人很少。增加頭腦知識不需要捨己,增加基督就需要捨己!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可8﹕34)。}
需要十字架更深的工作
在結束這篇信息之前,我們必須再強調
所以(1)藉著信服耶穌釘十字架的代替工作、使我們得著基督,(2)藉著繼續信服耶穌釘十字架的代表工作、使我們活出基督。這是惟一“蒙神接納之不變立場”。為此、凡是有一個觀念由我們自己(不是出於基督)行作某些事情來討神喜悅、得祂憐憫、並蒙祂接納者,都是魔鬼本身所作之事的明確印記。撒但晝夜控告弟兄(信徒)不是指著犯罪作惡等等敗壞之事(這些事不需要撒但控告、自己已清楚明白),乃是指著信徒自己不彀熱心、事奉、獻捐、追恩賜、推動基督教事工等等,所以撒但控告說“信徒阿、你自己要犧牲、要奮力,要熱心事奉獻捐,要追求明顯恩賜能力,要推動基督教事工等等,纔能蒙神喜悅!”撒但不怕信徒(源頭是自己)為神作千百件事工,牠最怕信徒捨己(即在各樣逆順環境中學了順從主)、活出基督。結果、源頭是基督生活行動、是基督工作事奉。信徒自己不過是跟隨順服而已!(今日基督徒領袖們若憑自己的智慧聰明、自己的的政策手腕,鼓勵信徒自己熱心事奉、追求恩賜、推行各樣工作、再求聖靈祝福等等,就都是魔鬼本身所作之事的明確印記!請注意,只有那些確定引領信徒凡事繼續信服主耶穌、即捨己,“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讓基督的靈引領信徒而生活行動、而工作事奉者,纔是確定蒙神接納的!“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15﹕50),血是出乎人的自我的、肉是出乎人的肉體的。意即一切出乎人的、神一概不接納。只有全部是出乎基督的、神才接納!)請記得,只有基督為我們死(十架代替之工作)和我們與祂同死(十架代表的工作),纔是我們蒙神豐滿接納的惟一確定立場!馬丁路得曾經這樣肯定的說“基督阿,我是你的罪惡、你的咒詛、你的(神的震怒)、你的地獄;但相反的,你是我的公義、我的祝福、我的生命、我的(神的恩典)、我的天堂。”難怪魔鬼那麼殘酷、兇暴、礪害的恨惡並攻擊他!
但十字架不僅對於我們完滿、無疑問之蒙悅納,有其基礎、開頭和完全的價值,並且對於屬靈的豐滿和果效、有其重大的意義。保羅所說“模成祂死的形狀”(腓3﹕10)就是這個意義。在此我們必須加重說明﹕“模成祂死的形狀”之意義,與我們被稱為義和得以親近神,乃是不同的。今日許多基督徒,許多基督徒團體、組織、社團,或教會,由於他們不接受被“模成基督死的形狀”,即不肯把“肉體”或“天然生命”釘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產生了何等多的悲慘、毀謗、失敗、軟弱、死亡、限制和不親愛的事!由於他們把“人”、把“事物”、把“實行方法”擺在首要地位上,何等礪害的遮蔽了基督!如果基督要進入神心意中之地位上、我們也與祂一同進到那裏,就十字架繼續不斷而且永遠更深的作工在我們裏面乃是必須的。我們必須確實進入這樣一個地位而能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且也能說“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對你這是真實的麼?—不再是我?保羅的意思確是如此,但誰能知道這個“我”的深度呢?只有基督藉祂釘十字架、才知道這個“我”有多麼深!如果我們今日確願達到基督的豐滿,而且行走一條清潔無阻的路,就我們必須把自己奉獻交託於祂,並且求祂藉著聖靈把祂釘十字架的一切意義全然的作工在我們裏面。
所以十字架的兩面意義和信息,對有關屬靈的豐滿乃是非常重要的。今日許多人只接受十字架第一面(代替)的意義和信息—稱義和接近神。對於十字架第二面(代表)的意義和信息—剪除“我”、而活出基督,許多人不喜歡、也不接受。在此我們只能這樣說﹕如果你要更深認識基督、而活出遠比一般情形優越高超之屬靈豐盛生命;如果你要所作之事工完全脫離藉天然生命和能力而有的活動;就你必須十分謹慎、千萬不要拒絕、更不要反對十字架第二面的意義—捨己、活出基督。
得勝者恢復神原初的心意和目的
我們必須結束,但我們還要題起一件有關的事。許多人可能非常贊同我們前面所說的,但他們卻要回應說“這是一個理想!這個理想太高,目前實際情形不可能達到。因此我們也不希望能有這樣的恢復!”對於有這樣態度的人、我們有一個答覆。聖經明確給我們看見,當初神的百姓被擄在巴比倫,雖然也有這種情形,大體的人不希望返回耶路撒冷去作恢復的工作,但確造成一個情勢,有一班少數的人志願回去建造耶路撒冷的聖殿和城牆。但這班少數的人是些甚麼樣的人呢?有一句話論到他們說“凡是甘心樂意的,願神與這人同在”(參拉1﹕3,尼11﹕2)。所以這班少數的人乃是甘心樂意並得著神同在的人。
在啟示錄前幾章,我們清楚看見,神的百姓大體都偏離了神完滿的心意。但神有一個呼召和要求,是向著那些“有耳可聽”之人的。這班“有耳可聽”的人就是“得勝者”。他們乃是在一種荒涼、敗落的情形中、作神反應的器皿,以恢復神原初的完滿思想和心意。今日盼望一切基督徒都答應主的要求和標準,乃是困難的事。但有一件非常清楚的事,就是主得著一班少數的人答應了祂的要求,來成全祂原初的思想和目的。主已經得著了,現在正繼續得著。這班少數的人所付出的代價是昂貴的。但其中有一個特別昂貴的代價,就是受到許多不肯出代價之基督徒同伴、所製造出之為難、嫉妒、攻擊和毀謗。這雖是不幸的事,然而是事實!
因此,我們承認這篇信息將要篩分主的子民,只有那些對神認真並向前“達到基督豐滿之身量”的人,在神這個恢復的工作上纔是同有分的。所以這篇信息乃是針對願作“得勝者”之人發出的。雖然我們不認為這班願作“得勝者”之人是蒙揀選中之蒙揀選者,或是一班甚麼屬靈特殊階級的人,但他們確是一班甘心樂意與主同走一切道路的人。由於主在他們身上得著了祂原初所定規之目的而心滿意足,所以他們在主面前乃是一班有特殊榮譽和地位的人,猶如“跟隨羔羊的同伴”(啟14﹕1-5)。這班人與神眾百姓所不同的地方,就像古時約瑟和他的眾弟兄、最後所承受之榮譽和地位、有所不同的地方一樣。
屬靈職事不能脫離神製造的手
上面所說的這種屬靈職事或服事,乃是由於神用祂非常深而激烈的手來對付我們所產生的結果。這不是由頭腦研讀或計劃而來的。我們永遠不能脫離神這製造的手,猶如窯匠在轉輪上作器皿直到完成一樣,然而祂乃是一面雕塑我們,一面使用我們。神乃是把我們傳信息的人先組織在我們所傳的信息裏。這是確定不移的原則和定律。我們永遠不能由這個學校畢業,也不能逃避這個屬靈的歷史。舊約的先知所傳的豫言,雖然不是當時的事,乃是以後將要發生的事,但神仍然造成某些環境,把他們所傳的豫言先組織在他們實際的經歷中。神這個激烈製造的手永遠是增加和進深的。這種職事或服事不能由書報搜集或由某處採訪而來。我們不能用任何技術的方法或某些知識的訓練以進入這種職事或服事,像進入其他的學科和工作一樣。的確,這種職事或服事乃是從某些天然本能消減之經歷而來,猶如摩西、耶利米、…起頭的情形一樣。在耶利米的事蹟中我們可以得著許多明亮有益的教訓和幫助。當神藉著耶利米對以色列人說到窯匠之家和窯匠的時候,祂乃是把自己擺在窯匠的地位上。祂模造、製型、改良、修理、潔淨,使所造之器皿達於有用的地步,乃是藉仇敵所興起之許多侵襲和打擊。在此我們就可以看見,在神這位窯匠的手和仇敵利用外邦統轄者反對圍攻二者之間,有一種相聯的關係。所以為著使器皿更豐滿更有用,神乃是使用仇敵和牠的工作。我們今日所以尚未脫離許多逼難和壓力,正是說明這件事。
然則、上述這一切都是最重要的事,也是主呼召我們、交託我們、並要我們進入的。“這裏是我們所站之立場,我們不能作別的工、也不能走別的路、願神幫助我們。”我們也求神賜給你們一顆心,就是“羔羊無論往那裏去都跟隨祂”,而達到祂的豐滿。──
史百克
(“神最終目的和施行途徑”這篇信息尚未付印之原手稿﹐係1964年主僕在馬尼拉特會時﹐交給我們的。非直譯﹐乃編譯。讀者可參閱原著“God’s End and God’s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