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名稱
說到教會的名稱,也是經常引起爭論的一個題目。有人以為什麼名稱都無所謂,也有人認為這是很重要的事,因為名不正則言不順。現在我們不是要爭論什麼,乃是要回到主的話,來看主的話到底如何說。現在把聖經對教會稱呼和有關的經文列下:
說到教會是屬於誰的,聖經中有三種稱呼:
一、「神的教會」(徒廿28;林前十32,十一22,十五9,加一13,提前三5,15),說到多數時,就用「神的眾教會」或「神的各教會」(林前十一16,帖前二14,帖後一4)。
二、「基督的教會」,或「基督的眾教會」(羅十六16,太十六18主說:「我的教會」,自然,這是指基督的教會)。
三、「聖徒的眾教會」(林前十四34)。
所以我們可以很清楚的讀出來,聖經中說到教會的所屬時,就說教會是神的,是基督的,是眾聖徒的。
其次,聖經說到教會在某一個地方出現時,就說:「在哥林多神的教會」(林前一2,林後一1);或說「帖撒羅尼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帖前一1,帖後一1),或「耶路撒冷的教會」(徒八1,十一22),「在安提阿的教會」(徒十三1),「堅革哩的教會」(羅十六1),「老底嘉的教會」(西四16)。
聖經總是說神的教會或基督的教會在某一個地方,如果是在一個地區,或一個省時,因為一個地區或一個省有好些城市,就有好些教會,就說:「加拉太的眾教會」(林前十六1,加一2),「馬其頓的眾教會」(林後八1),「亞西亞的眾教會」(林前十六19)或「亞西亞的七個會」(啟一4,11)。
所以,聖經中每次說到教會的名稱時,總是說神的教會或基督的教會,並加上所在地方的名稱,就再也沒有別的名稱了。在一個地方(城、市)的教會是單數的;在一個省裏有好些城市,教會就是多數的。是這樣的簡單,明瞭,一點也沒有像今天那樣的複雜,那麼多的名稱。
一個人的名字,就表明這個人是誰;一件東西的名稱,就表明那件東西的性質與用途;一個團體的名稱也表明那團體的屬性。教會的名稱也是如此,表明教會的性質與所屬,不能隨意安上一個名稱就算了事。認真的說,我們並沒有權柄,把屬於神的教會,自由的命上一個名稱。我們惟一能作的,就是照著聖經的原則,照著主的話,來稱呼教會。聖經中沒有彼得的教會,沒有保羅的教會,除了主的名之外,別的個人名稱、別的真理名稱,都不能加在教會之上。教會只要有主的名字就夠了,非拉鐵非教會所以蒙主稱許,就是因為她不棄絕主的名。教會既不屬於任何人,所以沒有一個人有資格把人的名字加在教會之上。可惜,多時以來,許多人都忽略了這個重要的原則,以致造成今天這樣混亂的局面,在主的名字之外,把教會加上個人的名字,加上某些真理的名字,加上某些制度的名稱,加上某些教訓的名稱,加上某些禮儀的名稱。是的,聖經中有長老,也有長老治理教會,但是卻沒有長老教會;聖經中有受浸的真理,也有受浸的事實,但是卻沒有浸禮教會。但願我們有一個敬畏主的心,不隨便的輕易去給教會一個名稱;但願我們尊重神的主權,照著主的話來稱呼教會。
主這樣稱呼祂的教會,是出於主的智慧,為的是要保守教會的合一,為的是要所有神的兒女都能合一,沒有任何的名稱來把神的兒女分開,好讓在一個地方的基督徒不分彼此,沒有界限,都合一的在一起。縱使對聖經某些真理的解釋不一樣,對某些教訓的實行看法不一樣,卻能彼此包容,互相接納;在一個地方的信徒都能來在一起,放下任何聖經所沒有的名稱,為主作合一的見證。
多年前,弟兄們看見聖經中這個事實,就不敢在主的名之外,在地方名之外再加上任何的名稱,學習接納當地所有的基督徒,並與當地所有聖徒交通,共同來作主合一的見證。可是人總是喜歡在主的名之外,再加上別的名字來自稱,或稱呼別人。他們看見這班基督徒有點奇特,也沒有任何名稱,他們以後就用這些基督徒所用的一本《小群詩歌》(「小群」取自路加十二32,也是指教會的意義)的名稱,來稱呼他們為「小群」,或「小群教會」,雖然這些基督徒沒有自稱為小群教會,別人卻替這班基督徒起了一個小群教會的名稱,以後就迫得這班基督徒把「小群」二字去掉,只稱「詩歌」,免得再被人誤稱為小群教會。
今天有一個很普通的習慣,與一個基督徒相見,談不了幾句話,對方就要問你,你是哪一個教會的?這是教會在主的名之外還有自己個別的名稱之後遺症,因為有這許多不同的教會,所以就難怪別人要來問你屬於哪一個?如果一個教會除了地方名與主的名之外,沒有任何別的名稱,就不會發生「你是哪一個教會」的問題,就能一同在當地作主合一的見證。
許多基督徒的聚會,總是喜歡在基督的名字之外,再加上其他的名稱,但是在聖經上卻沒有這個事例。也有些基督徒聚會,他們追求屬靈,什麼教會名稱都不願意用,免得與別人分別,就不合一了,這也不是聖經的教導。求主給我們謙卑的靈,順服的心,照著聖經的話,在主的名之外,不加上任何的名稱,在當地接納所有的基督徒,作主合一的見證。――
謝德建《教會――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