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課 救恩與賞賜
當失喪的人,接受耶穌時,即白白得永遠完全的救恩──罪得赦免,義加於身,罪人所有的罪案──永遠註銷。
神召罪人來得救恩,神召聖徒來得賞賜。救恩是因主耶穌的義,才賜給我們的。賞賜是因基督徒的工,才賜給我們的。人不能行善以得救;也不能相信以得賞。得救是因相信主耶穌為救主;得賞是因自己在得救以後,有美好的工作。
救恩
1.救恩是一個白白的恩賜
「神的恩賜」(約四10)
「白白取」(啟廿二17)
「神的恩賜」(羅六23)
2.救恩是現在的基業
「賜給」(約壹五11)
「救了我們」(提後一9)
「有永生」(約六47)
得救的人,若忠心為主作工,就得賞賜這樣的應許,叫他們離屬世的快樂,保守他們不至失腳,並且使他們在逼迫,或試探的時候,能以得勝。
賞賜
1.賞賜是甚麼
「冠冕」(提後四8;彼前五2-4;啟二10)
「寶座」(太十九28;啟三21)
「作王」(提後二12;啟廿6)
2.得賞的條件
「工夫」(林前三8)
「行」(啟廿二12)
「一杯水」(太十42)
「作」(西三23-24)
「善待」(路六35)
「暗禱」(太六6)
3.得賞的根據
動機(太六1)
「隱情」「意念」(林前四5)
「因為門徒」(太十42)
總而言之,得救完全是本乎恩,不是出於行為(弗二8-9)。「既是出乎恩典,就不在行為」(羅十一6)。賞賜是看我們得救後,曾為主作工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