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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題

 

聖經中所說的和好的道理,到底是怎麼說的,是要叫人與神和好呢,還是叫神與人和好呢?

      我們看哥林多後書五章十八至二十節:「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這幾節聖經給我們看見一件事,就是一般人常常錯誤的想,我若要得救,就應當苦求到神回心轉意,但聖經並不是如此說法。神並不是恨人的神,在神方面沒有問題。人總想神的心頂硬,要人千求萬求,神才肯回心轉意來可憐人、赦免人。豈知這是不明白聖經的想法。

      「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神是藉基督叫我們與祂自己和好。所以,人若想,神本來恨我,我應當求祂多少次,認罪多少次,哭多少次,叫自己多吃些苦,神才赦免我,這是錯誤的。神實在是藉基督使人與祂和好的。基督在地上是代表神,祂每次都是替別人作事,祂所有的行為就是表明神是如何的。基督在世上如同愛人,就是表明神在天上是如何愛人。最後,神為我們預備的救主死在十字架上,替我們受刑罰,所以我們可以看見,神是藉基督使人與祂和好了。神對人是和好的,是一點事都沒有的,祂待人是和人所想的完全相反的。

     「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使徒的職分是勸人與神和好。人是想我應當苦求神可憐我、愛我,豈知神愛人已愛到極點,祂巴不得人與祂和好。所以,使徒們傳道,是勸人與神和好,而不是求神與人和好。

      神怎樣叫人與祂和好呢?「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神藉基督使我們與神和好,不將我們的過犯歸到我們身上。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這裏是說,使徒替基督求人與神和好,並不是求神與人和好。人是想神不肯與人和好,其實是神託我們去求人與神和好。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是替神去求人與神和好。不是去求神,乃是去勸人來接受神所賜的。人不必去苦求神,人只要肯信、肯接受基督就成。

      神豈不是恨罪的麼?不錯,神是恨罪的。但是人若接受主耶穌基督,神就赦免他。所以我們應當謹慎,不應當叫人誤會神的心是恨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