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工作──復活是因我們的稱義
我們已經聽見,主耶穌怎樣替我們死了,為我們的罪死了,我們也已經聽見,主耶穌怎樣成功了神的義,同時表顯了神的恩。但是在這裏有一個問題,就是說,我們怎麼知道主耶穌基督所作救贖的工作已經成功了呢?我們怎麼知道主耶穌所作救贖的工作神看是可以了呢?我們說,主耶穌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但是神怎麼說呢?神用甚麼方法來表明祂兒子實在成功了救贖的工作呢?神用甚麼方法來表明祂兒子實在滿足了祂的要求呢?不錯,我們說主耶穌為我們死了,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主耶穌的工作已經成功了。當主耶穌臨終的時候,祂在十字架上清清楚楚的說:「成了。」不錯,祂到地上所要作救贖的工作是成了;祂能說成了,我們每一個仰望主救恩的人也可以說成了;但是我們怎麼知道,主耶穌基督救贖的工作拿到神面前去是通得過的呢?我們怎麼知道,主耶穌救贖的工作神是批准的呢?不錯,你說主耶穌的工作是可以的,可是神說了甚麼呢?我們可以說耶穌死在十字架上,耶穌成功了救贖的工作,可是我們怎麼知道神看見主耶穌救贖的工作就心滿意足了呢?我們知道主耶穌救贖的工作是頂有道理的,可是怎麼知道,神說主耶穌救贖的工作是頂有道理的呢?我們說救贖的工作是頂公義的,可是神到底說救贖的工作公義不公義呢?我們看見了十字架,我們說行了,可是神看見了十字架,有沒有說行了,可以了呢?請你們記得,如果光有主耶穌的十字架,你我就還不知道,到底神對於十字架的工作滿意不滿意。如果光有十字架的工作,我們就不知道神對於十字架,到底看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如果光有十字架,光是主耶穌替我們死了,一直到今天十字架還存留在我們中間,一直到今天主耶穌的墳墓裏還沒有空過,我們就不知道主耶穌替我們死的工作到底成功了甚麼。所以主耶穌在祂救贖的工作裏,不只有十字架的方面,並且還有復活的方面。
【主的復活是祂的救贖蒙神悅納的憑據】今天晚上,我們不是要告訴大家一切關於主耶穌復活的事,就像上次我們沒有告訴大家一切關於主耶穌死的事。上次不過是說到主耶穌死的客觀方面,今天晚上也不過是看主耶穌復活的客觀方面。主耶穌的死在客觀方面是代替我們死,是為眾人死(彼前三18;林後五14),同時也是為我們的罪死(林前十五3)。這是主耶穌的死所成就的。那麼,祂的復活有甚麼用呢?神叫主耶穌從死裏復活,就是作憑據說,祂救贖的工作已經行了,神看是對的,是滿意了,是可以了。
我們在這裏有的弟兄姊妹,也許辦過公事。你的祕書把某件案子當怎麼辦,擬了一個稿子擺在你手裏。你看可以作的話,就在上面批一個字「可」。這意思就是說,對了,可以了,去行好了。主耶穌替我們死,工作已經成功了,而主耶穌復活,就是神在主耶穌的死上,神在主耶穌的工作上,批了一個「可」字。這意思就是說,你這一個死可以了,你對於人的罪的問題可以了。所以,如果主耶穌已經復活了,我們的罪就一點問題也沒有了。如果主耶穌還沒有復活,救贖的工作雖是作了,但我們的心還掛在那裏,我們的心裏還有三分不平安;因為雖是救贖了,但我們還不敢說,這救贖到底是怎麼樣。你甚麼時候看見自己的罪實在是蒙了救贖呢?就是在你看見主耶穌已經復活的時候。復活就是憑據,給我們看見十字架是對的,贖罪的工作是行的。復活乃是十字架的工作被神接受、悅納的憑據。
舉一個比方。比方我欠了某人的債,我的債欠得很多,沒有法子還。(這一個比方不是太好,不過是為著一方面的真理,對別的方面是不可以用的。)我去託史弟兄說,你和某人很熟,是很好的朋友,請你給我去說說情。我就是把整個家當典當了,都沒有法子還。你看我今天的生活也是這樣沒有辦法。請你無論如何給我去說一說。我那一個債主住在蘇州,不在上海。史弟兄就特地為我到蘇州去,對那人說,倪某人現在實在窮得沒有辦法,連生活也過不過去;你也不在乎那一點錢,就算了吧,不要他還了。我的那一個債主也很爽快,對他說,倪某人的債既然有你來說情,就算了吧。你把這一張借據拿去還他好了。接著,他對史弟兄說,我們多年不見了,我們是好朋友,你既然到蘇州來了,虎邱總得玩一玩,寒山寺總得到一到,你在這裏住幾天吧。他就請史弟兄住在那裏,大大的款待他。史弟兄五月十日到蘇州,已經把事情說好了,但是到二十日還沒有回上海來。他在蘇州大吃大喝,我在上海,我的心還掛在那裏,我不知道史弟兄把事情辦得怎麼樣。也許是因為事情難辦,所以十日夜裏沒有回來?也許是因為事情不好辦,所以十一日沒有回來,十九日也沒有回來,二十日還沒有回來?史弟兄一天沒有回到上海,我的心一天沒有平安。我的心擺不下來,因為不知道事情辦妥了沒有。十日已經可以辦妥的事,但是我二十日還沒有得著消息。史弟兄沒有回來,我的事情就還沒有了。我看我自己還是一個債戶,我的心總是掛在那裏。請問,我甚麼時候才知道事情已經了了呢?是等到史弟兄回到上海來了,那時我就知道事情清楚了。朋友,這就是主耶穌的復活。祂替我們死,解決了我們罪的問題。罪的事實,主耶穌一死就解決了。但是如果祂沒有從死裏復活,如果祂沒有回來,我們的心就一直掛在那裏,不知道事情怎麼樣了。主耶穌是替我到死亡裏去了,主耶穌是替我到律法的刑罰之下去了,主耶穌是替我到神的忿怒之下去了,但是主耶穌沒有出來,我就不知道主耶穌的工作到底作好了沒有?我就不知道神有沒有接受主耶穌所作的工作?所以必須主耶穌出來了,復活了,我才知道事情定規了。感謝讚美神,事情定規了。如果事情沒有了,主耶穌定規不會出來,定規不會復活。祂的復活就是證明我們的罪已經弄清楚了。
請讀羅馬書四章二十五節:「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主耶穌被交給人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我們的過犯。如果我們沒有過犯,主耶穌就絕對不會被交給人。因為有過犯的問題,所以主耶穌被交給了人。照樣,祂的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在希臘文裏,這節前後兩句話的結構是一樣的: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但是中文聖經把保羅一這話的意思繙反了。繙譯聖經的人領會,復活是要叫人能稱義,意思是主耶穌先復活,而後我們稱義。但是保羅的意思,聖靈的意思是說,復活是因為我們稱義了。說得簡單一點,因為我們已經稱義了,所以主耶穌才復活。你在這裏看見,中文聖經的意思是,先復活後稱義;但聖靈的意思是,先稱義後復活。這就像先有我們的過犯,然後才有主耶穌的受死。照樣,先有我們的稱義,然後才有祂的復活。祂的被交是因我們的過犯,祂的復活是因我們的稱義。這就是說,主耶穌的復活乃是我們得稱義的憑據。因為我們已經得稱義了,所以神叫主耶穌復活。因為主耶穌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所以神叫主耶穌復活。
朋友!我今天晚上有一個頂好的消息通知你們。有的人雖然已經信了主耶穌,也許還是戰戰兢兢的,好像走在危險的山崖邊,或者爬在薄冰上;他在那裏想,我將我的靈魂、我的生命、我永遠的前途,都交託給主耶穌的十字架,不知道我這樣倚靠主耶穌,會不會出事情。如果到後來找出來說,這樣的倚靠不能得救,那糟了。我今天相信主耶穌的十字架贖我的罪,到那一天如果不行的話,那壞了。我今天說,不在於行好,不在於遵守律法,只要倚靠主耶穌的十字架就行了;但是如果到那一天神說不行,那怎麼辦呢?我今天怎麼知道主耶穌的十字架行呢?朋友,你不要去看十字架怎麼樣,你不要去看十字架有沒有道理,你不要去看十字架作得對或不對,你只要去看主耶穌的復活。如果主耶穌十字架的工作是不對的,神就不會叫祂復活。祂所以復活,就是因為我們稱義了。因為我們倚靠主耶穌的血能稱義的緣故,所以主耶穌復活了。
【復活是因我們稱義】所以頂希奇,羅馬書三章告訴我們說,我們憑著主耶穌的血,就能白白的稱義;羅馬書四章就告訴我們說,因為我們稱義了,所以主耶穌復活。祂的死是我們稱義的根據,祂的復活是我們稱義的憑據。因為祂死了,我們才能稱義;因為我們稱義了,所以祂才能復活。因為祂的死,所以我們在神面前稱義。因為我們在祂面前的稱義,所以祂復活了。祂的復活乃是神所給我們祂的血,而叫我們稱義的憑據。人如果問說,祂的血有沒有效?你不能看血;根本上我們不能看見血,因為血是塗在門楣、門框上的,血是帶到至聖所裏去的,血是擺在贖罪的地方,只給耶和華看的。我們只知道主耶穌的贖罪,但是我們不知道到底主耶穌的血怎樣滿足了神的要求。我們無論知道了多少,也不能知道得清楚。在全宇宙中,只有一位知道主耶穌血的價值,就是神。主耶穌血的價值,神是全部的知道,我們不過是局部的知道。如果憑著我們的思想,我們的禱告,我們的智慧,我們是不會知道的。我們不知道為著甚麼主耶穌的血洗淨我們所有的罪,我們只能說祂替我們死了,祂替我們的罪死了。主耶穌十字架的工作是多有價值,我仍不知道,但是神知道。神怎麼表示祂兒子耶穌所作的工作是有價值的呢?神怎麼表示祂兒子的挽回祭是挽回了呢?祂就是把復活給我們作憑據。復活就是證明說,祂對於十字架滿足了。復活就是神說,十字架可以了。復活就是神說,十字架行了。神就是把復活拿出來作憑據。因為我們稱義,所以主耶穌復活。因為神看見說,主耶穌的工作已經滿足了神公義所有的要求,所以每一個來到神面前的人都得著了稱義。因為神已經滿足了,所以主耶穌復活了。
剛才那一個比方不是頂好,也許我們再說一個更準確一點的。我不說我欠了債,我說我犯了罪;史弟兄不是替我去說情,史弟兄是替我去受刑罰(如果法律上有這樣一條的話)。我犯了罪,應該坐監三個月,應該作苦工三個月;但是我頭腦有病,心有病,肺有病,腰子有病,樣樣都有病。史弟兄身體頂好,他說,我替你去。這樣,甚麼時候我知道我的案件了了呢?本來應該是我去的,現在史弟兄去了。雖然我一天也沒有坐監,我還是好好的在家裏,好好的作事情,但是史弟兄一天關在監裏,我心裏總是有事情還沒有了。我擔心有一天法官會說,史弟兄不能替,倪某人要自己來。乃是等到有一天史弟兄出來了,他能在馬路上走,我也就知道我的案件了了。我的案件若沒有了,史弟兄就不能出來。主耶穌是替我死了,但是我不知道神怎樣說。我知道主耶穌來贖罪,但是我怎麼知道神說主耶穌贖罪的方法是對的呢?到底主耶穌的贖罪夠不夠?對不對?我不知道。到底主耶穌贖罪的事情弄清楚了沒有?我也不知道。但是主耶穌一從死裏復活出來,我就知道甚麼事情都弄好了。
我們去年買地的時候,好幾次我自己把款送到銀行裏去。有許多鈔票是單元的,還有的是角票,還有的是銅板,弄了一大包。我寫了一張單子,寫明現款多少,然後把那一包遞進去。我心裏想,如果有一塊錢是假的,我這張單子還得重寫過。我站在銀行的櫃檯旁,一直在擔心,我怎麼知道這數目是對的呢?我怎麼知道鈔票都是真的,不是假的呢?我怎麼知道銅板都是銅的,不是鐵的呢?我看見那個行員數的時候,有時把一張鈔票拿起來照一照;等到他把所有的錢都數過,然後把他的章在那一張單子上蓋個印,遞過去給旁邊一位高級行員蓋個印,再遞過去給他對面的一個人也蓋個印,就把那一張單子還給我,我的事情就了了。我拿了那一張單子就回去,我不管那些鈔票是對的還是不對的,那些銅板是銅的還是鐵的,我只要那三個即是真的就好了。加果我回去,我怕在那一堆鈔票裏面有一張是假的,我飯也吃不下,覺也睡不好,如果是這樣,你一定想倪某人頭腦有病了。現在不是說,那一張鈔票的顏色是對的,還是不對的;那一張鈔票的花紋是清楚的,還是不清楚的;那一張鈔票的紙是光的,還是毛的;只要那一包錢銀行肯收,肯蓋上印,就是真的,所有的問題就都完了。照樣,我們只要看見主耶穌復活就夠了。主耶穌的復活就是告訴我們,我們稱義了。甚麼吽怍我們稱義了呢?我們稱義了就是說,神看祂兒子耶穌的救贖是對的,後來神才讓我們稱義,後來神才叫耶穌復活,見證說祂的死是對的。所以你如果心裏還不平安,還不知道神對於你的救恩怎麼看法,到底你靠著主耶穌到神面前去能不能得救,你只要問主耶穌復活了沒有?祂的死是祂辦贖罪的問題;祂的復活是祂辦稱義的問題。如果我們沒有稱義,祂就不能復活。所以我常常說,復活就是神對於主耶穌獻上的祭的收條。復活就是神給我們的收據,承認我們所還的債夠了。
你如果對一個人有信心,你知道這個人的信用不錯,你給他一百元,一千元,或者一萬元,你不一定要他寫收條。你知道他不會騙你。但是如果有一個人是你不認識的,你不知道他是誰,不知道他的信用如何,你就非要他寫收條不可。你不知道他拿了錢後會怎麼樣。感謝神,祂知道我們世人的信心是同等的小,祂知道我們對祂會疑惑,我們不會從心裏立刻相信祂。所以,祂雖然將祂的兒子賜紿我們,叫祂的兒子受了審判,成功了救贖的工作;並且祂說,凡接受祂兒子的,都得稱義了,但是人還不會相信,所以祂就叫祂的兒子從死裏復活,作我們稱義的憑據。祂的兒子在祂面前就是我們稱義的憑據。
朋友,你現在已經有收條擺在你的口袋裏了!假定說(這一個假定是一定不會有的),我倪某人得救了,過些年神對我說,你要下地獄,你要永遠滅亡。我說,為甚麼呢?神說,因為你犯罪,你不好。我說,主耶穌不是已經贖罪了麼?神說,主耶穌的贖罪不夠,你必須下地獄。我說,主耶穌的贖罪怎麼不夠昵?神說,我還不知道呢?我說不夠就是不夠。你想你自己怎麼樣?我說,我自己是作得不好,但我是靠著主耶穌的贖罪。神說,主耶穌贖罪的工作,作是作了,但還沒有作清楚。我對神說,如果主耶穌贖罪的工作還作得不夠,還作得不清楚,你就不要叫祂復活。你如果叫祂復活,你就是藉著復活告訴我說,行了。你那裏能再說不夠呢?我這樣對神說,連神也得承認是對的。阿利路亞!祂復活的目的就是要叫我們看見,祂所作的工作是對的。
如果在我們中間沒有復活,我們怎麼知道在十字架上發生了甚麼事情?怎麼知道十字架上的主到神面前去辦了甚麼交涉?我們只聽見在十字架上有一句話,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離棄我?還有一句話,就是成了。一句是神離開祂,一句是成了。如果主耶穌只有死,全世界的人就只能在基督裏有盼望,卻不能有把握。人只能在基督裏盼望得著永生,盼望得著稱義,盼望得著赦免。但是永遠沒有把握說,我已經得救了,我已經得著永生了,我的罪已經得著赦免了,神已經稱我為義了。今天我們所以有把握,所以知道罪赦免了,所以知道因信得救,就是因為我們看見了主耶穌的復活。祂的復活給我們看見說,十字架已經滿足了神的心。
我是一個傳十字架的人,在我們中間有好些同工也是傳十字架的人。今天在這裏的都是相信十字架的人。我們都相信祂的死救了我們,祂不是為自己死,祂是為我們贖罪而死。但是我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從全部新約裏面能不能找出一節來,說我們當信主耶穌替我們死?全部新約有那一個地方對我們說,我們應當相信主耶穌替我們死?沒有。
【聖經叫我們相信主的復活】這是頂希奇的事。全部新約裏沒有一節聖經對我們說,應當相信主耶穌替我們死。你不要誤會說,我輕看十字架的工作。我頂重看十字架的工作。但是你們必須注意聖經所說的話。全部新約竟然找不到一節說,應當相信主耶穌替我們死。全部聖經不知道有多少地方對我們說,主耶穌替我們死,主耶穌替我們的罪死;但是沒有一個地方說,要把祂的死作為我們信仰的對象。約翰福音對我們說,我們要信;可是不是說,信十字架的人;是說,信主的人。
還有一件事與這差不多希奇的,就是新約裏面對我們說,要信神叫主耶穌從死裏復活。聖經沒有說,十字架、主耶穌的死,是我們信仰的對象;卻說,復活是我們信仰的對象。我想我們大家都知道有一節聖經,就是羅馬書十章九節:「你若口裹認耶穌為主,心裹信神叫祂從死裹復活,就必得救。」到底為甚麼聖經裏不叫我們相信主耶穌的十字袈,而要我們相信主耶穌的復活?為甚麼聖經裏從來不叫我們相信主耶穌的十字架,而叫我們相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弟兄們,你們想一想,這是很有關係的。如果憑著我們所讀的聖經,我們看十字袈是最緊要的,最少總應該有一句,要我們相信主耶穌十字架的死;但是一句都沒有。你們想為甚麼?有弟兄回答說,基督如果沒有復活,我們的信是徒然的。不錯,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兩次說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的信是徒然的。但這句話不只不能幫助我們的問題,並且把我們的問題弄得更難了。因為如果沒有復活,你們的信都是徒然的,因為是復活叫你們信的。所以我們知道,贖罪根本上是神和主耶穌中間的事,不是神對我們人的要求。贖罪並不是主耶穌作了甚麼來滿足人的心,而是主耶穌來滿足神聖潔、公義、榮耀的要求。在主耶穌的死裏,在主耶穌所成功救贖的工作裏,都是神和主耶穌中間所辦的事。所以贖罪下是傳出來作我們信仰的對象;神使主耶穌從死裏復活,才是所傳給我們作可信的憑據的。
所以今天我們並不是相信主耶穌的血怎樣贖了我們的罪。關於這件事,我們根本沒有法子完全明白。像慕安得烈那樣屬靈的人,那樣認識神的人,還說,主耶穌的血到底在神面前有多小價值,我不知道。他說,當我到神面前的時候,我禱告說,神阿!你兒子的血在你面前有多少價值,我不知道;但是求你把你兒子的血在你面前所有的價值,都成功在我身上。因為主耶穌的血是這樣的有價值,如果我只說這麼多,我就不能得著祂所作的那麼多,因為主耶穌所作的給我所說的限制了。
對於血的價值到底有多少,我們不知道;但是復活的價值我們知道,就是主耶穌的血能滿足神的要求。那一個要求有多大我們不知道,但是那一個滿足我們知道。我們不知道我們所欠的有多少,也許是十兩,或者是一千萬兩,但是我知道主耶穌的死夠救我。怎麼知道呢?因為祂復活了。我今天不是相信說,我拿進去的錢夠或者不夠,這不是我所相信的。我也不必相信我所拿進去的錢都是真的,但是我相信神不會給我假收條。主耶穌的救贖也許會錯,但是千錯萬錯,神總不能給錯收條。所以血滿足神的要求有多少,我雖然不知道,但是血能滿足神的要求,這個我知道。如果主耶穌不能滿足神,神就不必叫祂復活。所以你今天可以頂傻的來相信。你不必問主耶穌的血夠不夠,主耶穌救贖的工作行不行,你只要問神有沒有叫主耶穌復活。如果主耶穌復活了,你信就好了。我是信復活。所以在聖經裏,只要求相信復活,不要求相信十字架。十字架的工作不過是傳給你和我,來知道主耶穌在神面前到底作了甚麼。但是我們所傳揚和相信的乃是主耶穌的復活;那一個是包括了死和活的事。我一看見收條,我立刻就知道錢的數目夠了,並且每一張鈔票都是真的。
今天晚上我所以能睡得著覺,因為主耶穌已經復活了。如果主耶穌沒有復活,雖然是死了,雖然是救贖了,我睡不著。我怎麼知道祂的血就行了呢?我怎麼知道贖罪的問題解決了呢?阿利路亞!有復活。是因為我們已經稱義了,祂就復活。所以我們是相信祂的復活。今天晚上,我不知道坐在這裏有多少人還在擔憂得救的問題,心裏還在猶豫,還抓不定,說不準。你問自己說,我有沒有靠耶穌?有。有沒有相信耶穌為我死?有。但在你裏面有一個問題,你說,我恐怕相信耶穌不能得著赦罪,還得自己作好。你自己還在想這樣,想那樣。在這裏你只要說一件事就夠了。神為甚麼叫主耶穌復活?神為甚麼拿出收條來?神肯給你收條,就是證明你拿進去的數目是對的。神叫祂的兒子復活,這就證明祂兒子所完成的救贖是公義的。神不能作不義的事。復活就是證明,主耶穌的工作在祂面前已經生效了。所以新約聖經才這樣注重的說,要相信神叫祂的兒子從死裏復活。
剛才所說哥林多前書十五章的那兩節聖經頂好。十四節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十七節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因為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對於所信的,根本還不知道有甚麼結局。還有一件事也是頂希奇的,就是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三節說,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到了十七節就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就仍在罪裏。這兩節聖經是衝突的麼?第三節說,祂為我們的罪死了,就是將我們的罪解決了。為甚麼十七節說,基督如果沒有從死裏復活,我們就仍在罪中呢?這句話有一點特別,也許你要改作:基督如果沒有為你們死,你們就仍在罪中。如果把復活兩個字改作死字,我們就懂得了。基督替我們死了,我們就不在罪中了。但是三節說,基督為你們的罪死了;十七節卻說,基督如果沒有復活,你們就仍在罪中。這是怎麼說的呢?
朋友,你要看見事情是頂清楚的,一面是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但是甚麼時候我知道我不在罪中呢?甚麼時候我知道我已經脫離了罪呢?是當主耶穌復活的時候。在我身上我覺得罪贖去了,是在主復活的時候;要分別這兩個。在神面前的贖罪、脫離罪,是因著主耶穌的死,不是因著主耶穌的復活;但是在我身上,是因著主耶穌的復活,不是因著主耶穌的死。在我債主那一邊,是他看見我鈔票的時候,事情就了了。在我這一邊,是我看見收條的時侯,事情才了了。我的債主只看鈔票,我只看收條。神的眼睛只看主耶穌的死,我們的眼睛只看主耶穌的復活。神用不著主耶穌的復活給祂作憑據,因為祂知道主耶穌的死夠不夠贖罪。難的就是我們不知道。寫收條不是為著收錢的人,乃是為著還錢的人。寫收條不是為著債主,乃是為著債戶,是為著安債戶的心。所以在神面前,為著我們的罪,只要祂死了就夠了,只要祂死了神就滿足了。(復活是告訴我們說,夠了。)主耶穌的死是把我們的罪贖了。但是主耶穌如果不復活,就我們的罪雖然贖了,我們還不知道。有了主耶穌的死,罪的問題在神面前就永遠解決了;但是如果沒有復活,我們的罪到底解決了沒有?在我們這邊卻沒有把握。赦罪的事實是死,赦罪的把握是復活。主耶穌死,贖了我們的罪;主耶穌復活,使我們知道我們的罪贖了。
【主的死是為著神,主的復活是為著我們】所以聖經裏有兩方面。如果沒有主耶穌替我們死,我們的罪就沒有被贖。聖經說,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但是我們看見自己還是在罪中。雖然在神那一邊已經作好了,但是在我們這一邊還是莫名其妙。所以必須主耶穌復活了,我們才知道我們的罪已經赦免了。所以請你們記得,死是為著神的,復活是為著我們的。死是神的要求,復活是罪人的要求。死是在神面前把罪的問題解決了,復活是在人的心中把疑惑解決了。有了死,罪案了了;有了復活,我們才看見赦罪的憑據,宣告無罪的憑據。感謝神,有復活。當你到神面前來的時候,如果一直想說,到底我這個人得救不得救呢?不錯,我相信了主耶穌基督,但是到底得救不得救呢?我不敢說。但是在神面前,神的收條已經發出來了,再要疑惑的話,那是你自己喜歡疑惑了。如果主耶穌復活了,你的問題就已經解決了。
今天晚上,這三處的聖經請你們特別記住:羅馬書四章二十五節,羅馬書十章九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十七節。這三處給我們看見,復活在客觀方面為我們所作的是甚麼。所以到今天晚上為止,我們已經看見好些事情了,就是罪的問題、律法的問題、恩典的問題、神的義的問題、主耶穌死的工作的問顁,以及主耶穌復活的工阼的問題。